徹悟 道德經 第68章 用人
第六十八章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爭;善用人者為之下。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力,是謂配天古之極也。
流行的註解:
善於帶兵打仗的將帥,不逞其勇武;善於打仗的人,不輕易激怒;善於勝敵的人,不與敵人正面衝突;善於用人的人,對人表示謙下。
這叫做不與人爭的品德,這叫做運用別人的能力,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相對性之真解: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做官的人,不會偏持於使用武力來管理;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打仗的人,不會被怒火影響其行為及指令;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戰勝對方的人,不會執著於爭鬥獲取;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用人的人,能展現謙卑的態度。
這就叫做: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而能對雙方都有利。
這就叫做:用人的方法。
這就叫做:非常符合自然法則。
相對性之真悟: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爭;善用人者為之下。
善:遵守自然法則的。
為士:做官員,管理下屬。
不武:不偏執於運用武力來強行管理。
不怒:不被怒火影響情緒平衡。
不爭:不執著於搶奪敵人的利益。
為之下:以謙卑的態度對待他。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做官的人,不會偏持於使用武力來管理;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打仗的人,不會被怒火影響其行為及指令;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戰勝對方的人,不會執著於爭鬥獲取;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用人的人,能展現謙卑的態度。】
只懂得用武力威懾來管理下屬,遲早要遭到反抗。被怒火影響情緒的,會做出不恰當的行為。只想著爭奪敵人利益的,往往會丟了自己的利益。趾高氣揚指使人的,終將無人可用。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x,是謂配天古之極也。
不爭:不執著於爭奪敵人的利益。這裡的「敵人」泛指一切與「我」相對的屬性/類別。是擬人的寫法,表達的是: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
德:對xx有利的。
不爭之德: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互相不爭,雙方就都能保持平衡含量,相對性就處在平衡狀態,就對雙方都有利。
天古:宇宙初始,即:「道」這個自然法則。
極:極端,非常。
【這就叫做: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而能對雙方都有利。
這就叫做:用人的方法。這就叫做:非常符合自然法則。】
相對性之總結:
老子舉了幾個「保持相對性平衡」在現實生活中運用的例子。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