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悟 道德經 第68章 用人

第六十八章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爭;善用人者為之下。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力,是謂配天古之極也。

流行的註解:

善於帶兵打仗的將帥,不逞其勇武;善於打仗的人,不輕易激怒;善於勝敵的人,不與敵人正面衝突;善於用人的人,對人表示謙下。

這叫做不與人爭的品德,這叫做運用別人的能力,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相對性之真解: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做官的人,不會偏持於使用武力來管理;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打仗的人,不會被怒火影響其行為及指令;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戰勝對方的人,不會執著於爭鬥獲取;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用人的人,能展現謙卑的態度。

這就叫做: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而能對雙方都有利。

這就叫做:用人的方法。

這就叫做:非常符合自然法則。

相對性之真悟: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爭;善用人者為之下。

:遵守自然法則的。

為士:做官員,管理下屬。

不武:不偏執於運用武力來強行管理。

不怒:不被怒火影響情緒平衡。

不爭:不執著於搶奪敵人的利益。

為之下:以謙卑的態度對待他。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做官的人,不會偏持於使用武力來管理;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打仗的人,不會被怒火影響其行為及指令;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戰勝對方的人,不會執著於爭鬥獲取;

能遵守自然法則去用人的人,能展現謙卑的態度。】

只懂得用武力威懾來管理下屬,遲早要遭到反抗。被怒火影響情緒的,會做出不恰當的行為。只想著爭奪敵人利益的,往往會丟了自己的利益。趾高氣揚指使人的,終將無人可用。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x,是謂配天古之極也。

不爭:不執著於爭奪敵人的利益。這裡的「敵人」泛指一切與「我」相對的屬性/類別。是擬人的寫法,表達的是: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

:對xx有利的。

不爭之德: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互相不爭,雙方就都能保持平衡含量,相對性就處在平衡狀態,就對雙方都有利。

天古:宇宙初始,即:「道」這個自然法則。

:極端,非常。

【這就叫做:相對的屬性之間,互相不爭奪對方的含量,而能對雙方都有利。

這就叫做:用人的方法。這就叫做:非常符合自然法則。】

相對性之總結:

老子舉了幾個「保持相對性平衡」在現實生活中運用的例子。


推薦閱讀:

歪解三字經
徹悟 道德經 第45章 清靜為天下正
徹悟 道德經 第78章 無以易之

TAG:道德经书籍 | 国学 |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