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大人還是保小孩
看了早上的新聞,陝西一產婦,41+1周,胎兒頭部偏大,順產風險高,醫院建議剖腹產,家屬拒絕;
下午17點,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希望剖腹產,家屬再次拒絕。
當天晚上20點,產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搶救無效身亡。
估計保大人還是保小孩之類的月經話題又要來了,微博公眾號又要刷頻了,我就說幾個點,諸位看看就好。
關於剖腹產:
中國的剖腹產率全球最高(2010年WHO數據),兩個新生兒中就有一個剖出來的。原因比較複雜,一胎政策、寶寶重量、醫生意識、醫患關係等都有關,不展開討論。
這幾年國家狠抓順產率,地方衛計委給醫院下了指標,每個月不能超過幾個剖的,超了就交罰款。這也造成了一些問題,比如A醫院這個月指標慢了,而有個產婦待產,順產估計有風險,這是醫生可能會給產婦和家屬做工作——「實在抱歉,您看您還是去B醫院吧,救護車都給您備好了!」
這就像前幾年,衛計委發布二級、三級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徵求意見稿,規定住院患者死亡率分別不得超多4%和0.8%。
然後就有這麼一個段子:
同年死亡名額二級市場形成,上海醫院間死亡名額同業拆借利率形成,簡稱Shihor,手術費用採用聯繫Shihor的浮動價格,要做手術的患者可以購買Shihor期貨進行套期保值以鎖定手術費用。
以下對話純屬瞎編:
「你好,這裡是瑞金醫院。」
「喂瑞金啊,我華山啊!你們那裡還有木有死人名額啊?」
「這個月只剩十個左右吧,你晚了一步,剛被長征要走了五個啊。」
「剩下十個我全要了!這個月死人死太多了,指標都超了卧槽!」
「OK啊你趕緊把人轉過來,老規矩一個指標一萬啊。」
「沒問題!」
抱歉扯遠了。
關於保大人保小孩:
建議各位朋友少看點國產家庭倫理電視劇。
1. 孩子沒生出來——這時候在法律意義上孩子不算人,必須先救母親。只救孩子不救母親屬於重大醫療事故,可能涉及故意殺人,醫生不可能這樣做;
2. 孩子生出來了——這時候母體和孩子已經脫離了,分別搶救不耽誤。
總而言之,無論家屬如何要求,甚至母親如何要求,醫生都是選擇保大人的。
關於家屬簽字:
產婦入院後,比較重要也容易引發爭議的一張單子,叫做「醫療授權委託書」
內容很多,重點是說當產婦遇到緊急情況又處於昏迷等狀態時,委託誰來做決定。
通常是產婦丈夫或產婦父母。
這是《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的,原文是這麼說的:
從情理上說,只要產婦是清醒的,那麼都應該產婦做決定;產婦昏迷了或者被麻翻了,再讓委託人做決定。
而我們再回頭來看上面這段規定。這段話最關鍵的,在第二行的一個字——
並
這個字在這次的事件中,可以說是日了狗了。
產婦希望剖腹產,家屬不同意剖腹產,醫院不給做剖腹產,產婦一氣之下跳樓了。醫院做法對嗎?根據這個條例,沒毛病。
所以說這個條例,可以說是閱盡人間悲歡離合。
一個猜測,不一定對:陝西那個醫院,最後可能會賠錢。
說幾句馬後炮的話,陝西那個產婦,當時應該讓自己父母作為委託人的。
即便已經委託了丈夫,再簽一張聲明就可以將之前的委託作廢。
具體家屬為什麼不同意做剖腹產,不了解情況,不瞎猜測。
關於醫院選擇:
最後,說一下醫院。
通常來說,大學教學醫院最規範,不過床位很滿,特別是放開二胎之後,有關係就去找關係;
有錢的話,高端私立醫院也很好,接生很正規,服務很人性化,就是貴;
路邊發傳單和公交車車身廣告上那些醫院,最好別去。
暫時想到這麼多。以上看法僅代表個人觀點。晚上回家,打算重新看看《蝴蝶效應》。
我在想,有時你遇見一個男人,而他可能會決定你一生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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