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逼我表演,我就跟你翻臉!

上小學時,有一家傢具城開張,在電視台打了廣告。那陣中央台曲藝節目經常播天津快書。這傢具城也蹭熱度,用天津快書的形式把自己狠狠誇了一通,廣告一播就是半年。

雖說我們市與天津相隔甚遠,方言全然不同,但是天天廣告轟炸,我竟然也能說上一段。我在母親面前表演,她眼裡充滿驚訝與新奇。打那以後,我的噩夢便開始了。家人聚會,朋友見面,街坊打個照面,母親都主動開啟傢具相關話題,引出我新學的技能,讓我表演。

對這種場合,我是極難為情的。為難之處,一是有些羞恥之心,二是覺得這種技能還不夠純熟。但是大人們興趣十足,他們說,來一段吧,不要害羞,有什麼大不了的云云。

我總手足無措,試圖逃跑,卻不知道逃到哪裡,試圖轉化話題,但是他們根本不關心我說什麼,只要看我表演。我就像《肖申克的救贖》里的安迪一樣,總想從「姐妹們」手中掙脫,有時成功,掃了他們的興;有時失敗,只能忍受。

時隔多年,每每想起那些場景,縱然我把它當作童年的一段趣事,還是禁不住手心出汗。

他們從來沒有問過,我本人想不想表演。

等我自己有孩子以後,我對父母有了更多的理解。當你看著孩子長大,看到她在成長中獲得一個個新的技能,你會不由得感到驚喜和驕傲。從孩子學會拍手,學會說話,學會算算術,學會寫字等等,父母情不自禁地讓孩子展示,一是出於驕傲,二是帶有訓練的目的。

從一個過來人來看,我希望孩子「臉皮厚一點」,能當眾說話、表演,我也覺得有必要去訓練她。這麼做也有實際的好處——孩子入學要面試,有的孩子又唱又跳,自然吸引更多的目光。

但是我一直抑制自己讓孩子表演的慾望,並阻止我的家人這麼做。讓她做一件令她感到羞恥和難堪的事,帶來的傷害遠比「鍛煉」的好處更大。

當我回憶起小時候被逼唱歌、跳舞的場景,那種無所遁形的窘迫,讓我對成人的世界充滿厭惡。在這個時刻,我會覺得甚至連我最親的人都好像背叛了我,拋棄了我。為了不再讓自己被逼表演,我乾脆把自己裝扮的更加木訥和無知,好讓大人們認為我一無是處,對我失去興趣。

我不逼孩子去表演的另一個原因是,以我和身邊人的經歷來看,幼年的表現與成年後的表現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固然有些人從小就善於表現和表達,成年後也保持了這樣的特色,但是我看到,更多人是在環境顯著變化後,個性隨之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我的高中同學,高一沉默不語,高二文理分班後突然變得侃侃而談。

我的大學同學,頭兩年很不合群,孤家寡人,讓人無法親近,實習一趟回來性格變得非常開朗。

就我自己來說,直到工作前,我都是一個「膽小」的人,當眾說話會出虛汗、腿軟。工作中需要我一個人主持會議、活動,硬著頭皮抱著豁出去的心態搞了幾次,再也沒有怯場。等我換了一份工作以後,一次我參加行業活動,大家互相介紹,氣氛冷淡,我乾脆說,我給大家唱首歌吧,氣氛馬上活躍起來。

或許有一點表演慾望的人可以越早獲得一些機會。我也希望孩子能展現一些東西。但是這必然是建立在她自願的基礎上的。

我想,一個願意表現的人是有自信的,自信的建立不一定要通過逼迫的方式,至少在我們有其他選擇的時候。相反,如果她對自己沒有足夠的信心,在我的逼迫下出了丑,對她自信的建立可能起到反作用。

還有一點自私的想法是,我希望我能夠獲得孩子的信任,這種信任絕對不是在我的逼迫下可以建立的。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我對強迫她表演的人也非常反感,且不說這些人是出於什麼動機,鼓勵的或是取樂的。

如果她願意表演,歡迎你做她的觀眾。如果她不願意表演,就尊重她的意見。

我希望她會在這樣的環境中,懂得尊重別人意願的重要性。至於將來,我相信隨著環境的不斷變化,她會找到適合自己的表現方式。

說到底,這麼早急著鍛煉孩子的「演出能力」,也沒什麼必要。

至於那些只是為了圖個樂,讓她唱個歌跳個舞的,我不介意她大聲地說一句:滾!——如果她願意的話。

=完=

本文素材由 想和孩子一起吹吹風釣釣魚的 >火炙三紋魚<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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