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所三號案:午夜中的獵殺者—五芒星殺手
罪惡就是黑暗,罪的結局也是黑暗。
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洛杉磯,有一位潛伏於黑夜中,習慣於以各種方法入室殺人、強姦甚至奸屍,肢解,搶奪財物為主要手法的連環殺手,他喜歡偷偷在深夜潛入別人的家中,然後把成年的男性射殺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強姦、殺害再肢解,在完事後則下他的標誌——一個倒轉的五角星,在牆上、在鏡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
他叫理查德·雷瓦·拉米雷斯,被人們稱為「五芒星殺手」、「暗夜漫步者」。
逆五芒星,在基督教內意思是把人的精神指向下,即地獄;
而且逆五芒星亦代表撒旦,正如撒旦教聖經的封面:
所以,拉米雷斯也被稱為「撒旦的門徒」:
罪案記錄壹:1984年案
註:本部分為從原資料自譯,人名等或有所不妥,歡迎指出,本人對比後發現關於本案的國內網路資料很多信息並不可靠,不要輕信輕傳!
關於理查德拉米雷斯到底殺了多少人,洛杉磯警局也沒有搞清楚,拉米雷斯本人可能都忘記了,最後的有據判決數是13項謀殺罪名成立,其實絕對不止,本人把有據記錄的14起整理出來(有一起案件兩人同時倖存了下來),如下:
A案:4月10日夜,入室殺人,9歲華裔,梁美珊(Mei Linda Leung),先奸後殺。
B案:6月28日夜,入室殺人,79歲,珍妮·文科(Jennie Vincow),亂刀刺死,割喉,奸屍,財物損失。
關鍵詞:暴力入室、非和平入室、姦殺、圖財、受害人年齡無針對性
雙案個人分析結果:暫時不具備併案邏輯。
罪案記錄貳:1985年案
C案:3月17日夜,入室殺人,兩個死者分別是安吉拉·巴里奧斯和她的室友達利,前者逃脫,後者被槍殺。
細節:
3月17日夜,安吉拉下班回到自己家中,在車庫中停好車,出車庫後發現一個身穿黑袍、頭戴藍色帽子的高瘦男人從暗處衝到她的面前,用槍頂在她額頭上,隨後趁其不備,安吉拉想要逃跑,兇手立即開槍,這個子彈居然打在了他的車鑰匙上,歹徒隨後又開了數槍,但安吉拉仍然跑入了車庫,兇手如果跑進去行兇,完全是瓮中捉鱉,但是他沒有去,兇手從容的將槍插回腰間,跟沒事人一樣走開了。
而室友達利卻沒有那麼幸運了,安吉拉回家時發現她已經被槍殺在廚房中,房裡的錢財被洗劫一空。
兇手是先入室殺掉達利後,洗劫完錢財後,對停車的安吉拉再次行兇的。
同一夜,華裔女性余彩蓮被兇手從座車裡拖出來連開數槍,送醫急救途中身亡,年僅30歲。
D案:3月27日夜,入室殺人,一對60多歲的老夫婦,被槍殺,老婦人身中8槍(有死後開槍的行為),老主人被一槍斃命,老婦人的屍體被肢解,眼睛被挖後放置於珠寶盒裡。
E案:5月14日夜,入室殺人,男主人比爾62歲,女主人莉蓮56歲,男主人被一槍斃命,女主人被強姦殺害,隨後肢解。
F案:5月29日夜,入室殺人,哥哥梅布爾被鎚子砸死,妹妹內蒂朗被電擊至休克(電擊棍)後強姦,隨後被捅死。
他用內蒂朗的口紅畫了一個逆五芒星在她的大腿上,以及兩間卧室的牆上。
G案:7月2日夜,入室殺人,獨居老人瑪麗.路易斯,被用刀捅死,肢解。
H案:7月5日夜,入室殺人,16歲的惠特尼被用槍打死,他35歲母親馬德雷被電話繩勒死,死前經歷了暴力毆打和虐待,現場有血跡寫成的逆五芒星。
I案:7月7日夜,入室殺人,28歲女子喬伊斯,被暴力毆打強姦後槍殺,現場有血跡寫成的逆五芒星標記。
J案:7月20日夜,入室殺人,45歲的女主人萊拉和49歲的男主人馬克森被沖入房間的兇手先砍傷,後槍殺,萊拉被肢解,現場有血跡寫成的逆五芒星標記。
K案:8月5日夜,入室欲圖殺人,27歲的女主人克里斯和35歲的男主人狄德雷,兩人發現異常後趕緊逃跑,兇手連開幾槍沒有打中,這對夫婦得以逃脫。
L案:8月8日夜,入室殺人,男主人伊萊亞斯被一槍爆頭,兇手把這對夫婦的孩子綁在一側,接著女主人被毆打強姦,最終得以倖存。
M案:8月18日夜,入室殺人,66歲男主人彼得被一槍爆頭,62歲女主人芭芭拉被毆打和強姦後,兇手用棒球棒捶打其頭部致死。
現場有口紅塗寫成的逆五芒星標記。
N案:8月21日夜,入室殺人,39歲的男主人納隆和8歲的孩子被雙雙爆頭,女主人被強姦毆打,最後捅死。
關鍵詞:延續並強化了1984年的作案手法
個人分析結果:
?案件具備串並條件,屬於系列入室殺人案;
?兇手屬於偏無組織連環殺手
——無預謀:兇手挑選受害人年齡範圍從兒童到老人不定而隨機,殺人手法沒有預謀性,很多時候甚至用現場工具殺人。
——犯罪現場隨機且凌亂,低下的現場處理能力和反偵察能力:兇手的現場選擇是凌晨在行走過程中隨機選擇的,沒有事先的計劃,每次犯罪後都會留下大量證據,不清理現場,很多現場很凌亂,物證也很多,比如I案現場:
比如L案現場:
其它現場物證遺留狀況舉例:
A案:血足跡、精液;
B案:指紋、精液、血足跡;
C案:帶有兇手指紋的槍支(兇手偷來的)、血足跡;
E案:指紋、精液、兇手本人的襯衫;
。。。。。。。
?兇手社會地位低,生活窘迫,受教育程度不高
——兇手幾乎每次入室殺人後,都會對受害人屋內進行「搜查」,尋找財物和值錢的物品。
——一般來說,受教育程度高的偏有組織連環殺手入室手法是先利用花言巧語或者偽裝職業騙取受害人的信任入室,但是本案兇手入室的方法清一色是各種翻窗或者翻牆入室,受害人的房屋也多為獨棟或者低層(容易進入)。
案件資料來源(部分):
- Buchanan, Paul (May 15, 2017). "How a16-Year-Old Boy Brought Down L.A.』s Most Notorious Serial Killer". Los Angeles (magazine). Retrieved May 26, 2015.
- Bruno, Anthony. "The Night Stalker: Serial Killer Richard Ramirez ( "I Love Satan")". Crime Library. Turner Entertainment Networks, Inc. Retrieved June 16, 2012.
- Deutsch, Linda; Don Thompson (July 7, 2013). "Calif. serial killer Richard Ramirez dies". The Big Story. The Associated Press. Retrieved 2013-06-07.
- Barnes, Ed (March 22, 2010). "In California, Killers Sit on Symbolic Death Row for Decades, Costing Billions". Fox News.
- Chen, Edwin (August 3, 1988). "Night Stalker Prosecutor Tells of Death Threat". Los Angeles Times. Retrieved 2007-09-17.
罪案記錄叄:案件後續
兇手被捕經過:
1985年8月29日傍晚,拉米雷斯正在洛杉磯的郊外,試圖把一個女人拉出車外,卻被她的丈夫跑來反擊阻止,接著一部分看過警方所發連環兇手肖像的圍觀群眾認出這就是那個「暗夜漫步者」,最後拉米雷斯慘被人們痛毆一頓,方才交到警方手上。
法庭判決
1989年9月20日,洛杉磯市法院作出裁判:拉米雷斯43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盜竊、強姦、雞姦……以及13項謀殺罪;他被判處死刑。
——面對重刑,絲毫沒有悔意,蔑視法律:
「死刑?好可怕呢!想嚇死我嗎?人終歸一死。各位迪士尼樂園見!」
「你們不了解我,你們也不想這麼做,你們更沒有這個能力。我超越了你們的認知,我的行為超越了神聖和邪惡的範疇。我不相信所謂的文明社會的偽善、道學的教條。我不想看到法庭上的說謊者、滿懷仇恨的人、殺手、騙子和懦弱的偏執狂——這些地球上的蠕蟲,每人都有自己的標準。你們的想法讓我噁心,偽善的人們。我們因為某種原因都可以被犧牲,沒人知道是因為什麼公開的或者是秘密的政策。世界上所有的政府都會以國家的或者是上帝的名義殺死你……我要報復!魔鬼隱藏在我們每個人心中。」「死,嚇不倒我,我會下地獄,跟撒旦在一起。」
比較可惜的是,雖然這個惡魔的門徒如此視死如歸,但由於死刑犯還有一道請求赦免的必經程序,拉米雷斯被幸運地轉移到加州的「活死人監獄」——Saint-Quentin監獄,Saint-Quentin監獄是加州唯一一個對男性執行死刑的監獄,每年執行死刑的名額有限制,被判處死刑的犯人需要排隊等待執行。
——這才叫做真正的等死,而且很多死刑犯還沒有等到執行死刑就死了。
——罪惡最終歸於黑暗,2013年6月7日,拉米雷斯因為肝功能衰竭而死亡。
全案犯罪心理簡要分析
?犯罪人類型:
典型偏無組織型反社會人格障礙連環殺手
?系列案件定性:
以強姦(或奸屍)分屍作為內在發泄的基本手段,圖財為附加行為,以純粹的尋求殺戮慾望作為根本動機的系列殺人案。
求財的目的,更多的是為了吸食毒品。
——「我喜歡黑夜殺人的感覺,那很刺激,也很有挑戰性,我喜歡這樣做!—理查德·雷瓦·拉米雷斯」
這就是屬於連環殺手的獨特標記:殺戮慾望。
?簡單分析:
Ⅰ.真正的犯罪動機實質上來自「憤怒」,而憤怒的根源是來源於兩個部分:
ⅰ反社會人格障礙(ASPD):
從對法律規則的蔑視以及童年的品行障礙兩個方面判斷。
—— 「He often hit people when he was a child,and steal other peoples things— Carlo 2005」(他小時候經常打人,偷別人家的東西—)
——「He is a disobedient student and often plays truant—Katherine 2001」(他是個不聽話的學生,常常逃學)
事實上,拉米雷斯是一個從小就是個很善於偽裝的孩子,在很多對他不是很了解的人口中他是一個乖孩子,但是只有對他很熟悉的老師,鄰居才知道他經常違反規則,打架鬥毆撒謊,小偷小摸,甚至9歲那年有過一次縱火的行為。
而這樣的品行障礙沒有得到很好的矯正,到成年後拉米雷斯已經形成了比較嚴重的反社會人格障礙,表現在他成年後由於吸毒和偷竊等行為入獄過很多次。
嚴重的反社會人格,如果來一點畸形的慾望,會出現怎麼樣的心理化學反應呢?
ⅱ對於女性的極度仇視和蔑視
如果你仔細看過我整理的犯罪檔案,你可以看出拉米雷斯對於受害人的年齡並不在意,而對於性別不同的受害人,死法是不一樣的,於是有這樣一種基本的規律:
——男主人通常被一槍斃命,女主人通常會被虐待毆打,強姦後才被殺死,而且有的案件即使拉米雷斯帶了槍,他也寧可用刀把女性活活一刀刀捅死,最後甚至還要將其肢解。
這不符合犯罪學的簡行邏輯,要知道肢解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而拉米雷斯冒著暴露更多證據的風險干著這樣費時費力的事情,恐怕原因只有一個:
這其實和現場留下逆五芒星一樣,是他非做不可一種標記行為。
所謂犯罪標記,是指犯罪人為滿足心理上或情感方面的需要而實施的特殊行為,是一種犯罪人進行的多餘行為,是幫其自己做的,具有一定連續性。
這樣針對女性受害者的標記行為,代表的只有對女性的極度厭惡。
強姦奸屍和虐待,也不是因為他是性慾倒錯人格體,而是這些行為是他發泄對女性的控制欲、報復欲的途徑。
Ⅱ信仰型犯罪心理
所謂信仰犯罪,即基於對政治、宗教的錯誤認識或反社會信仰引起的犯罪。
信仰,是對某種主義、思想、宗教或迷信的極度信服和尊重,並以此作為信念來支配行動。
對於拉米雷斯來說,撒旦和惡魔,就是他內在的畸形信仰
據案發後他本人供述,在他完成謀殺之後,他會在被害人的房間里播放他最喜愛的「AC/DC」樂隊的唱片,並且一邊吃東西一邊不緊不慢地在四周圍塗繪撒旦的標誌。
從拉米雷斯魔爪下僥倖生還的被害人克里斯說,拉米雷斯逼迫她發誓熱愛撒旦,克里斯是少數未被拉米雷斯殘酷虐殺的被害人。
即便在法庭上接受審判拉米雷斯仍高呼:「撒旦萬歲!」
這種信仰型犯罪心理的真正根源,在於滿足自己的慾望,貪慾、佔有慾,殺欲。
Ⅲ黑暗而血腥的童年經歷和大腦損傷
除了各種違反規則的行為外,一些可以對孩子心理造成巨大傷害的事情也發生在了拉米雷斯的身上:
拉米雷斯有一個所謂的「偶像」,是他的堂哥Mike,一位越南戰爭的退役兵,他教會了拉米雷斯吸毒,每天給他講述各種戰爭的血腥場景和經歷,一次家庭聚會後,Mike當著拉米雷斯的面將自己的妻子一槍殺死,鮮血濺得拉米雷斯一臉都是,這是一個童年經歷的縮影,而這些血腥經歷,正是連環殺手形成的「必要添加劑」。
另外,其實很多連環殺手有一個共同點:
——他們中的很多頭部曾經受過傷,而一旦個體大腦的額葉區域受到傷害,個體會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感受恐懼的能力(大腦額葉皮層區的杏仁核對人的恐懼情緒有重要作用)。
比如:連環殺手菲爾加里多,小時候從哥哥的摩托車上摔下,進行了腦部手術,最後雖然蘇醒,卻產生了性暴力幻想,最終成為一名性暴力連環殺手。
其實在所有連環殺手中,大約1/3的個體經歷過各種大腦損傷。
對於拉米雷斯,他11歲時被一個掉落的鐵桶砸暈過去,經過很長時間的住院治療才醒過來,這是否給他的大腦帶來了實質性損傷,我各人持認可觀點。
Ⅳ對女性的憤怒來自何處?
對母親的「恨」是其根源
——拉米雷斯的父母是墨西哥移民,他是家裡最小的孩子,拉米雷斯的父親非常寵愛他,是一個很慈祥的工人,但是他的母親是一個非常暴虐的人,對六個孩子都非常粗蠻,對於吸毒的拉米雷斯,更是多次用暴力來加以教育,而且他的母親最終在拉米雷斯16歲那年獨自離去,這些,都是拉米雷斯對女性產生厭惡情緒的原始根源。
而對於連環殺手,就算是一點點厭惡情緒,也會在內在畸形的犯罪心理結構支持下變得無比可怕的,更別說虐待拋棄等行為。
?犯罪心理成分總結
嚴重的反社會人格障礙和長期發展的對於女性的厭惡感在信仰型犯罪心理結構支持下形成極度憤怒根源,通過殺戮得以釋放,形成了拉米雷斯這個典型偏無組織型反社會人格障礙連環殺手。
其它分析細節,慢慢補充。
畢。
下一案預告:綠河殺手——加里里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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