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們就「穿衣問題」都瞎說了什麼大實話
「女士在穿衣服上花的時間 …」弗吉尼亞·伍爾夫說,」他們可以學習希臘語了。」但說出這些話的伍爾夫,也挺喜歡打扮的。
不過請注意,這不是一篇教你穿衣打扮的文章——畢竟你不能指望女作家教你啊(她們通常連自己的生活都打理不好)
PS:沒有任何一個穿搭 Tips 是靠譜的,這裡也不存在什麼學問,相信我,關於女人今天想穿什麼的問題,它是一門玄學。
①
弗朗索瓦·薩岡
凌亂系短髮+黑色系or海魂衫vs西裝褲
這個放出「脫衣」厥詞的人,自己卻像個男孩子——黑毛衣搭西褲是她最經典的裝扮,她那種雌雄一體的小男孩風格比誰都早,稱得上是 60 年代時尚 icon。
最右:就算是在華服筵席中,她也是一堆金燦燦中最酷的那個
人們把她的一生稱作「傳奇」,她卻把自己總結為「我是一場持續性的事故」。
她並不柔美,不像杜拉斯自帶柔光,也不像其他法國偶像迷離剛硬,她是另一種法國寶貝:像一個小男孩,眉弓古怪地彎陷,眼神直勾勾、帶些嘲弄地瞪著你。
1953年的一天,18歲的薩岡對女友說,我要寫一本書,然後買一輛雪豹。很快,她就出版了《你好、憂愁》,書中,一個少女,大肆地談論她的性行為和作惡多端,成為橫掃法國文壇的奇作。
有人統計過,她在成名的前十年賺了五個億,二十齣頭的她,有名、有錢、漂亮。
短髮凌亂,咬著蘋果,在街角讀報,多麼地「風情帥」!
許多人批評她享樂主義的生活方式,但沒有人可以否認她的天賦,薩岡的書觸動了文化的神經,卻恰恰描述了二戰後法國人在迷惘中衝撞的生活狀態。
她最喜歡穿的品牌,是Jean Louis Scherrer
這個晚景凄涼,經歷破產、監禁,老死在寄居的朋友家的「小男孩」,從來都不認為女人最大的成就是成熟、安穩。
她熱愛「性感」,她的性感的方式就是一輩子與秩序做鬥爭。
她說,我從來就沒有憂愁。
②
西蒙娜·德·波伏瓦
盤頭VS絲巾+套裝/寬大的外套
這位曾被評為文學史上最會穿的15位作家之首的女人,入選理由是:她穿著定製的外套、系印花絲巾,比任何人都好看。
但不是每個人都很服氣——文學評論家 Francine Gray 將她的打扮描繪成一種病態的解放氣息,聽起來像即使她穿雙最舒服的鞋子也怪丑的。
左:少女時期的波伏娃在馬賽
她最為國人矚目的還是她和薩特之間的「開放式關係」,曾經有女學生寫自傳披露:對於自己班上的年輕姑娘,波伏娃總是自己先嘗一口,然後送到薩特的床上。
沒有人能估量這段關係最終導致了什麼——直至老年,波伏娃在回憶錄中也承認:「我試圖在這種關係中得到滿足,但我在其中從未感到過自在。」
誠然,波伏娃是不性感的。她的大衣總是大得不合身,把她襯得矮胖,有點性冷淡的女強人感——站在薩特和他們的年輕漂亮的情人中間,顯出一種禁慾般的窘迫。
不過,波伏瓦幾乎從不為外表的事情感到煩惱。作為一位「徒步旅行的icon」,她曾經搭個披肩,穿著破爛的衣服穿過馬賽的山丘。
她的這副包頭髮髻的頭型也延續了很多年——「即使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很久以後,她還這樣,而那個時候的巴黎婦女早就已經重新有錢好好捯飭頭髮了。」她的傳記作者這樣描述她。
她是終身不婚不育的踐行者,這個執拗的女人為「一個獨身女人最終能活成什麼樣子」提供了一種不錯的想像
③
艾德琳·弗吉尼亞·伍爾芙
freestyle 的挽發、印花內搭+素色外套 or 素色內搭+印花披肩
她的經典「女作家式」打扮影響了無數人:頭髮鬆鬆垮垮挽到後面,外套半披著,如果再叼根煙,就更有那個意思了。(仔細回憶一下你在微博上看見的文藝女青年......)
對於伍爾夫來說,衣服可以作為自我建構的手段,作為文化抵抗的指征,也是考慮自我與另一方之間邊界的手段。
她是當之無愧的知識分子:少數在小說界和評論界都享有勝名的女性。更突出的,是她在意識流文學上開創性的表現,並被譽為二十世紀現代主義與女性主義的先鋒。
她的家境也好得不得了:她的父親是出身劍橋的一位著名的文學評論家、學者,這意味著伍爾夫是在維多利亞時代的文學環境下影響下被撫養長大的。不過,她的童年似乎並不太開心:
· 13歲時,她的母親去世。
· 接著,其他三名家庭成員先後死亡。
· 年幼的她在兩個同母異父的兄弟手中遭受了性虐待。(許多人認為這個事件該為她後來的性冷淡和無性戀負責)
在她的十幾歲的時候,她開始痛苦,此後她的一生都陷入了困境:經常伴隨著幻覺和躁鬱症。59歲的時候,她用石頭填滿了口袋,走進Ouse河自殺。
儘管沒有像她的兄弟一樣接受很好的教育,她還是很早地就開始撰寫論文和評論。
在她生活的那個維多利亞時代和愛德華時期,歐洲婦女的著裝依然比較繁複、規矩多(想像一下唐頓莊園)。她不愛時髦,卻又穿出另一種「時髦」。儘管對穿衣服不太「在行」,她卻在「怎麼穿」上津津樂道個不停:
曾有人從她的作品中編撰出她的購物喜好,當做建議刊登在生活雜誌上:
要勇敢
1920年代的時裝編輯 Madge Garland首次見到伍爾夫時,被嚇壞了,她回憶說,作家在她的頭上戴著一個「上升的廢紙簍」。 這不是第一次伍爾夫的時尚品味被嫌棄了。但她就是對風格探索懷有勃勃興趣:最初,接近不同的商店對她來說還是令人生畏的,但是,在渡過了那些恐懼以後, 「這些大商店現在就像仙女的宮殿,」她快樂地在她的日記里寫道。質量,而不是數量對她來說,雖然很多設計師品牌的衣服買不起,但把錢節省下來攢好久偶爾買一件也是不錯的。「我現在每年要去買三件衣服哦。」她在1926年向姐姐寫道。(......)對所有的可能性開放「(逛街的時候)頭腦變成了一個糯米板子,牛津街在其上像個永恆滾動的帶子一樣卷著那些變化不停的景點、聲音和運動「。總而言之,她鼓勵大家逛街的時候盡量不要做太多規劃,隨著街道流動就可以了。」如果你錯過了今年的打折季,不要害怕,流行趨勢這個東西,去了又回,像潮水一樣可以預測。
左:妮可基德曼在《時時刻刻》中飾演的伍爾夫 右:以伍爾夫的穿搭為靈感拍攝的大片
④
瓊?狄迪恩
Oversize毛衣+長裙 or寬鬆長裙
聊會穿衣服的女作家,不敢漏掉瓊?狄迪恩。她是她這一代比較重要的作家。有人認為狄迪恩和安迪·沃霍爾一起,在精神上,塑造了當代的洛杉磯。
年輕時的文壇美人
她不僅可以在文學中深入探索混亂的政治現實和她自己困惑痛苦的生活,還可以在80歲時出現在Céline的廣告中,戴著超大的太陽鏡,看起來像一個傳說。
這些年流行的Normcore、「極簡穿搭」這些詞,都跟她無關,
她八百年前就這麼穿了。
50年代末的美國女人們還在對長手套,小禮帽和細腰大裙擺唯命是從,DIOR new look正流行,她卻獨樹一幟——純色T,剪裁利落的連身裙為人所知。
她的寫作是從時尚雜誌開始的。這個出生於加利福尼亞姑娘,在大四的時候,憑藉在《Vogue》贊助的寫作比賽的驚艷表現,拿到了去雜誌社在紐約辦公室工作的機會。也在那裡,認識了她一生的伴侶鄧恩。
我們傳統上很難認為一個時尚雜誌記者能掌握嚴肅文學——她做到了,同時穿得很漂亮。
之前的女權主義者們奮力在女人身上脫下的「被物化的衣服」,在她這裡遇到了阻礙:狄迪恩花了她一輩子來質疑這個問題——她把在男權世界下,女性那些渺小,柔弱和害羞等不利因素都變成了優勢,並且重新提供關於優雅、關於體面的追求的回答。
她的文字鼓舞了好幾代美國女人的精神和思想。
她愛衣服,並毫不掩飾。
一件襯衫從來不只是狄迪恩工作的襯衫。它是一個象徵,一個信息,一個生命的標誌。在她的小說「它 它 它」中,白色反覆出現:Maria對她的懷孕感到不高興,於是穿著白色的縐紗睡衣來聚會,睡在用白色床單製成的床上,希望在睡覺中流產。
衣服可以作為狄迪恩小說中人物調查的方式,承載人物記憶的主要支柱。她認為,衣服能夠提供一些人們無法確定的存在——在《藍夜》中,狄迪恩動情地寫著被丈夫和女兒死亡的身體提醒包圍的痛苦:他的鞋子,她的衣服——
是的,你沒有看錯。
2003年,她的丈夫因心臟病趨勢。
一年後,女兒也因病去世。
兩年內失去兩個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對她打擊很大。但最可怕的陰影在於, 有人說她的女兒死於精神疾病和酗酒。也就是說,狄迪恩所有引以為傲的自由和感性有可能都成為這個女兒災難的來源:雙相情感、邊緣型人格障礙……這個總是走著生活方式的最前衛處的女人,人生卻從此停在了這裡。
但她的寫作並沒有停。
她已經83歲了。如今的她隻身一人住在紐約東71街的一套公寓里,依然每日讀書寫作,衣著簡潔。畢竟她這樣說過,「一個地方永遠屬於那個聲稱在這裡生活最艱難的人,記住它最為人痴迷、從自己手中扭曲,被塑造,被渲染的樣子,然後如此徹底地愛著它,以自己的形象,來重塑。」
⑤
扎迪·史密斯
亮眼的頭巾+深膚色+印花or彩色裙
這個混血女性,是當代英國最具影響力的作家之一。在文學之外,她還是時裝雜誌的常客。許多人稱她有張「埃及王后奈費爾提蒂般的臉龐」。VOGUE 雜誌將 Zadie 定義為時尚 ICON。
為《T》、《Gentle Woman》等雜誌拍攝大片的Zadie
移居美國的她,如今與她的丈夫,詩人、小說家 Nick 家中的派對上,經常聚集著當今英美文化圈最重要的人物。
鮮艷的頭巾、厚厚的眼鏡與印花襯衫的古怪組合,反而營造了一股子神秘兮兮又淵博的味道。
除此之外,她還曾是位歌手。圖中,是她在某雜誌舉辦的年度人物晚宴上獻唱。
很時髦,很大膽?
但她過去卻不是這個樣子的。
她不承認自己時裝的icon說法。她說,自己是一個書獃子而已。
2013年以前的她只想住在圖書館,「每天穿著麻袋一樣的衣服就好。」她媽媽曾經抱怨她,總把一些很貴的東西穿出廉價感。
這位憑藉處女作《白牙》一舉成名的女性,父親為英國白人,母親有牙買加黑人血統,因此她的書寫常常涉及種族題材。
一個倫敦長大(受一定歧視),既不是白人,又不是黑人的女孩,會有什麼樣的困惑?
年輕時候的 Zadie
當她第一次前往母親的出生地牙買加,她感到不適應,「我不希望自己是那個地方的人」,但多年後她再次前往西非,卻發現西非人把她當做白人。「他們也並不希望我是那裡的人。」
「成長為人,意味著要找到同類,並找到你在他們當中的位置。」記者 Jeffrey 這樣寫道。「對於扎迪這樣擁有兩種血統的人,這個過程並不輕鬆。」
直到她後來有一次去了義大利,注意到一些精美的織物和裙子之後,才對「這種形式的美」有所改變。「我想,好吧,我也可以喜歡上這些在我年輕時候從來沒有注意過的東西。」
一副帶有牙買加血液的頭巾、鮮艷的裙子,由外在打扮入手,似乎終於使得她將兩種血液平和地混合在了一起。在這個轉型之後,扎迪就被時尚圈盯上了。
如今,出現在重要場合的扎迪,總會用極具牙買加風情的服飾和配飾展示她的文化根源。就像她2016年的「Met Gala」:一件合身又閃耀的 Delpozo(左圖)
年紀變大的她,也開始彌補起失去的時間:「我過去花了二三十年在黑暗的房間里寫作。」但是,年滿40歲,她開始改變:「今年我要穿件誇張的外套,去參加爬梯!我要喝醉!」
人一輩子都在找尋身份認同的路途上,在這種不安和猶疑中,扎迪以一個牙買加頭巾在某種程度上似乎實現了與自我的和解。
著裝打扮這個東西,
不僅在女性的個性身份標識中起著作用,它也是女性在自我認識路途上的重要工具。
你考慮好要改變自己的穿搭風格了嗎?
在評論里說說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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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整理編輯:楚楚
參考資料:西蒙娜·德·波伏瓦,《第二性》
艾德琳·弗吉尼亞·伍爾芙,《一間自己的房間》
Zadie Smith,《白牙》
Derek Ryan & Stella Bolaki,Contradictory Woolf (2012)
Virginia Woolf, Fashion and Literary Modernity,(2009)
Being and Frumpiness (2010)
Emily Witt,"A Six-Day Walk Through the Alps, Inspired by Simone de Beauvoir",The New York Times Style Magazine
Anna Foster, 「The Intergenerational Feminist Divide」 ,Odyssey
Maria Alvarez,"Woolf in chic clothing",The Guardian
Lili Anolik ,"How Joan Didion the Writer Became Joan Didion the Legend",Vanity Fair
Claire Luchette,"Why Joan Didion Writes 『So Much』 About Clothes",Racked
Adrienne LaFrance,"Slouching Towards Bendel』s",The Atlantic
Thea Hawlin, 「Virginia Woolfs Shopping Tips」, AnOther
Marjon Carlos,"Why Zadie Smith Is a Serious Style Icon"—Even If She Won』t Admit It,VOGUE時尚網_潮流領袖,時尚寶典 | 國際權威時尚媒體《VOGUE服飾與美容》雜誌官網
Jeffrey Eugenides,The Pieces of Zadie Smith,The New York Times Styl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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