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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喜歡火箭隊?

紐約皇后區,是紐約五大區裡面最大的,美國獨立戰爭期間,這裡曾經在一些戰役中發揮過作用,所以,這裡的人都帶有點血性,知道戰鬥是一件怎麼樣的事。

小個子就是在皇后區出生的。

一個從洛克公園走出來的小個子,188公分,球打得怎麼說呢?飄逸靈動,輕巧遊走,在場上的一系列花哨動作,像極了那些街球場已經被傳頌千萬遍的人物,紐約皇后區的大神們。

他日復一日的訓練,為了能在場上練出自己的風格。天道酬勤,他的表現打動了最火的街球賽之一「And 1 Mix Tape 巡迴賽」觀眾們。

招牌動作讓人印象深刻:右手運球,一個神龍擺尾,球像溜溜球那樣跑出去兜了一圈,又回到手裡,對方伸手準備搶斷,結果球奇蹟般的從小個子的肩膀滑過,閃到另一側,一個大幅度的迷惑動作,對方被晃過,小個子衝進內線扣籃。

現場DJ大喊「這傢伙不得了,他是球場上跳躍的靈魂!」

小個子洋洋得意,繼續在場上揮灑青春。在弗雷斯諾加州州立大學畢業後,他決定去NBA試試,讓更多人知道,靈魂究竟是怎麼跳動的。

他被雄鹿選中,打了3個賽季,每場上個10分鐘左右,表現機會不太多,他街球的那一套,在NBA好像行不通。

於是他到了猛龍,然後又去了熱火。

他的街球風格繼續我行我素,但有時也行不通,你知道的,正規比賽不容許你做太多不必要的動作。

他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我們常說的「多動症」,所以他在場上總是表現的過於亢奮,場下也是,不太安分,幾位教練都不太需要這樣的球員。

然後是2005年,他被交易到了休斯頓,繼續表演。

他是——拉夫·阿爾斯通

另一個小個子,還比阿爾斯通矮5公分,就叫他矮個子吧。

矮個子的強項是三分,在NCAA打球時,他就拿過三分大賽的冠軍,迅疾,兇猛,突破如風,三分如雨。

進入NBA前的最後一年,他在大學可以拿到18+4+4的數據,還能拿到1.4次搶斷,三分命中率超過4成。

他的血液里流淌著的運動,不只有籃球,還有別的天賦。

跑步,闖進過青年奧運會,橄欖球,他的初中學校甚至把他球衣退役了,保齡球,可能是最好的NBA球員之一(比保羅差一點)。

他在大學學的是政治,固有印象中的一本嚴肅,口若懸河的感覺,跟他的長相似乎不太匹配,他看起來太像個安靜的孩子了。

這麼安靜的男孩,從小也有個很安靜的朋友,羅伊,以後的「黃曼巴」。

後來他倆一個去了開拓者,一個來到了火箭。

對了,這個安靜的矮個子叫——阿隆·布魯克斯

有一個傢伙,如果你跟他迎面相撞,看到他的臉,你可能會想說,這人可能是某個黑社會的老大。

痞氣,眼神冷酷,滿臉橫肉,似乎要把對方一眼看透整個吞下。

這跟他的小時候經歷有關,他在貧民窟長大,那片區域基本上就是「吸毒,槍戰的溫床」。

他在9歲時,第一次碰球,被一個俱樂部的教練向中,人生開始發生轉變。

進入高中後,他還是個小個子,將將160公分,常常在防守高大的對手面前不知所措。好在他以前「每天6小時」的訓練夠刻苦,將他的技術打磨的像玉一樣順合流暢,他的進攻成了他待在場上的最好的本錢。

接下來,他經歷母親癌症去世,沒錢讀好的大學,開始轉運,是在幸運進入馬里蘭大學後,帶領學校殺人全美16強。n再然後,就是進入NBA,榜眼,被灰熊選中,待不慣溫哥華,他被交易到了休斯頓,飛天遁地,無所不能。

若干年後,他被交易,轉了一圈,再次回到休斯頓,夢開始的地方,只是步履緩慢,動作不如往昔。

他叫史蒂夫·弗朗西斯。

布宜諾斯,是阿根廷最大的城市,風景秀麗,被稱為「南美洲的巴黎」。

一位濃眉大眼的小孩,隨他運動員老爸,從小在這裡跟籃球度過童年。

順理成章的,長大後他開始在當地的費羅西部鐵路俱樂部青年隊打球,並在96年成為正式的職業球員。

5年後,他有機會參加NBA選秀,卻因為一些原因退出,回到家鄉,在第二年幫當時的俱樂部得到聯賽冠軍,還在9年後成為西班牙聯賽的MVP。

他的掃把頭,也成為場上的焦點,動作行雲流水,籃下常常把對方晃暈。大概是看他是在表現的太好,不來NBA太可惜了,火箭隊大筆一揮,將他的交易權從馬刺那裡摳了過來。

從此,掃把頭小子開始了「大齡NBA新秀」征程。

他是路易斯·斯科拉。

這個人的名字,如果不仔細聽,念得不標準,會變成「失敗者」。n他的經歷則正好相反,算是挺成功的。

大學的時候,剛開始就是一個沒太多人注意的飲水機管理員。結果隨著賽季進行,他的衝勁,場上判斷力,下狠手搶斷,被教練看在眼裡,於是出場時間水漲船高。

他從來就不是個「嗜血的得分手」,大一最高不過19分,大二場均8分。但是他可以有別的方法去幫助球隊,他常常在比賽中得到近10次助攻,然後再利用瘦小如風的敏捷性,偷下5、6個板,對了,他的三分足夠可靠。

他的最「血性」的幾場比賽,是05年和德隆一起在半決賽打出20:5的高潮,逆轉闖進決賽,然後再在決賽中一人砍下21分。n接下來,他被火箭首輪末尾選中,進入NBA。

常常用三分球幫助火箭在關鍵時候取勝。

他的名字是盧瑟·海德

剛剛說的弗蘭西斯,嚴格來說只是長得凶,脾氣不算爆。

下面這位,實打實的暴脾氣。

98年就進NBA了,被活塞選中,大概效力了.......5分鐘,一場沒上,迅速被交易到了開拓者,開始NBA之路。

場上的他,憑藉大屁股和遊走亂竄的本事,在同位置對位中基本不處於下風。

他的最愛是煎蛋卷和火雞肉,身體的厚脂肪層有時候在他卡位時起到了很好的緩衝作用。

罵警察,打架,場上球風火爆,場下生活混亂,後來還到中國走了一圈,當然那是後話。

被交易到灰熊,然後是國王,接著,來到了火箭。

他是亂戰高手,邦奇·威爾斯

有一個老將,身體素質並不太好,身高、速度都很吃虧。

但也不能怪他,高二才開始正式接觸籃球,算是起步很晚了。在那之前,他的兼職是救生員,所以,游泳練就的良好耐力也使他在以後的球場上,最後時刻總是「賴在」場上。

來到火箭的那一年,他已經34歲了,隊里的老大哥。(當然,接下來那位可能更老,至少從長相上來說)

他在火箭每場打卡下班,20分鐘9分。

他是鮑比·傑克遜。

接下來這位,年紀無從猜測。

他的蓋帽能力和卡位意識,聯盟頂尖。

連NBA歷史上最強的中鋒奧尼爾都對他充滿敬意,然後...........繼續蹂躪他。

他實在太老了,當然,這不能怪他,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年齡,在他遙遠的家鄉剛果,年齡本來就是一件不用太在意的事。

他天資聰穎,會說大概5種語言和好幾種方言,他的球場標誌性動作成為裁判「默許」的特例,只有他能做,其他人如果做了,不好意思,技術犯規送你一個。

還有他可能是NBA最好相處的人了。

順便一提,他的名字有49個字母,中文翻譯過來是「迪肯貝·穆托姆博·穆坡倫多·穆坎巴·讓-雅克·瓦穆托姆博」。

中國球迷還是習慣叫他「穆大叔」。

出生於美國密歇根州的白凈小伙,其實是黑人。

他的性格十分像我們知道的那個格蘭特希爾,即彬彬有禮,一舉一動都讓你覺得「這傢伙是紳士,地地道道的。」

12歲那年,他已經是一個球齡8年的小靚仔了,然後氣人的是,他還吹得一手瀟洒飄逸的小號,在他待的那個城市,伯明翰,一年一度的小號演奏會上他坐頭把交椅。

他的球技和音樂一樣優秀,高中就已經全美聞名,大家提到他會說「一個完美的團隊球員」。於是,崇尚團隊籃球的杜克大學,把他招至門下。

大學四年,全國閃光,特別是大四那年的揭幕戰,他一口氣扔進了9個三分,對方彷彿感到這個傢伙如果放開手去得分,3個人也拉不住。

完成他的宗教學學位後,進入NBA,先是灰熊,然後火箭用兩個還不錯的球員去換他過來,增強外線,其中一個就是前幾天簽馬刺的蓋伊。

對了,他的名字是肖恩巴蒂爾。

與威爾斯差不多,又一個矮內線來到火箭隊。

矮內線在進入NBA前,膝蓋受過重創,所以NBA各隊對他也不抱太大希望。

一個可能是玻璃人的矮個內線?

放到現在,可能這傢伙就要去發展聯盟打球了,不過當時好在火箭隊的那個胖子經理覺得「這傢伙也許我們能用,他的膝蓋還好嘛」,於是就把他招致麾下,成為板凳席上的得分手。

不負眾望,他在火箭隊特別高效,賽季投籃命中率超過60%,中距離殺手。

他得感謝那個胖子吧。

胖子叫莫雷,矮內線是卡爾·蘭德里

一個純白人,韋德大學時候的學弟。

父親就是高中籃球教練,所以白人從小也是跟籃球寸步不離。他知道,自己的身體素質打籃球,可能不是特別適合撞來撞去,於是他把所有時間都花在打磨投籃上。

高中就可以憑藉接球投籃、移動急停拿下20+的得分,大學時變本加厲,大一就場均接近7個三分,射到對面覺得「這傢伙無論出現在哪,都不得不派一個人死死盯著他。

2006年,進入火箭,從此火箭的外線有了自己的優勢,一個極其穩定的點,關鍵時候的火力點。

這個白人叫史蒂夫·諾瓦克。

又一個矮個內線(怎麼這個隊就不能來點高的嗎...),臉上總是掛著靦腆的笑,彷彿對手都要被他的微笑融化。

但是在場上,他的噸位足以讓那些比他高一個頭的中鋒叫苦連天,根本頂不動他。

靦腆男的高中大學,一路輝煌,出勤率也奇高,他連續110場首發也平了肯塔基大學的歷史記錄。

來到火箭隊後,他是當仁不讓的中鋒替補,每每那個球隊大高個陷入麻煩,靦腆男就會披掛上陣,讓對面見識見識內線鋼炮威力,以抒發他當初落選的鬱憤。

靦腆男是查克·海耶斯。

最後兩個,一個睡眼惺忪,一個憨厚大個。

惺忪男媽媽生下他的時候,還是個高中生,這在美國,也是妥妥的早戀了,還早育。

惺忪男從小身體素質就倍好,棒球和籃球,他都能排進所在學校前三。

他在高中的時候,頭兩年並沒受到重用,教練覺得「這個瘦高個估計受不了這麼高強度的比賽」,於是他憤然轉校,來到了一個基督學校。

在那他決定報復蔑視他的那些人,咬著牙把學校實力帶到了全美第二,自己也被評為「全美最佳球員」。

高中畢業後進入NBA,一度成為NBA第一人的候選人,也許在許多球迷眼中,他的得分手段,爆發力,瀟洒干拔,早就已經和第一人畫上了等號。

小他一歲的大高個,比他晚5年才進NBA。

大高個9歲開始接受稍微正規點的訓練,14歲就進了市青年隊,17歲國家青年隊,順帶拐了個以後的媳婦,18歲國家隊。

一步一個腳印,大高個往自己的目標邁進。

進入NBA,他成了一個國家的希望,也代表亞洲的籃球高度。

惺忪男和大高個應該想不到,他們在休斯敦所做的,會讓聯盟都震驚。

麥迪和姚明,可能是歷史上最好的組合之一,如果,他們都健康的話。

看看這支隊,一個失意的街球手,一個矮個子,一個黑老大,加上來自布宜諾斯的掃把頭,一個名字念起來像「失敗者」的後衛,一個暴脾氣,一個老將,和一個不知道自己幾歲的傢伙,一個紳士,一個矮內線,一個射術高超的白人,一個靦腆男,一個看起來永遠睡不醒的惺忪男和表情木訥的大高個。

聚在一起,在2008年1月30日到3月17日,為我們創造了聯盟神跡之一的22連勝

愛上這支火箭隊,也許你是從那開始,也許,從2002年大高個進入NBA,就已經開始了。

說了這麼多,其實你應該也發現了。

我們看球,從來就不是喜歡籃球。

我們是喜歡打籃球的人,一個個鮮活的人,不放棄的人,憋著勁咬著牙也要拿下勝利的人。

我們自己練球,其實也不是喜歡籃球,歸根結底,是喜歡上那個,曾經默默努力,一個人在場上投籃、上籃、撿球的自己。

感謝籃球,感謝火箭隊,感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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