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錢權利不是問題,貪著才是!

1

搞文的人都清高,這是很多人的看法。

想想好像是。不少讀書人自以為胸有點墨,便自視甚高。

但也有因此而墮入誤區的,那就是以為讀書人就一定要安貧樂道,最好視金錢如糞土,否則就不符合文人的身份。

這樣的認知有一定的原因:歷史上確實有不少文人雖能妙筆生花,卻難解囊中羞澀,才導致讀書人就是窮人甚至「一定要是」窮人的說法。

更可悲的是,不僅旁人看來如此,連不少文人自己都被這種認知同化了,造成心理扭曲,又窮又酸又擰巴。

追求錢權利丟人嗎?

當然不。

追求錢權利與做好人,與善良相悖嗎?

當然不。

2

富貴、權柄重不重要?

孔子這個大聖人就認為很重要。

他當上魯國高官後,人們看他的眼光就變了。

他感慨地說:自從季孫氏送給我優厚的俸祿後,朋友們更加親近了;自從南宮頃叔送給我馬車後,我的仁道更容易施行了。所以,一個人堅持的道,遇上時機才會受到重視,有了權勢然後才能推行。沒有這兩個人的賞賜,我的學說幾乎成了廢物。

在《論語?述而》中,就記載了孔子說過的一句話: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意即:假使財富可以強求,即使拿著馬鞭替人家趕大車也願意。當然,這話也說了,若不能強求,就從心所好,即遵從自己的原則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孟子對財利問題也有自己的原則。

有一次,一個叫陳臻的人問他,為什麼齊王送他一百鎰金卻不接受,宋君送他七十鎰金卻接受了,薛君送他五十鎰金也接受了。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孟子回道:在宋國時,我要遠行,需要路費,他說送我一點路費是合乎禮的,我為什麼不接受?有薛地時,我對安全有擔心,他說我需要防身用品,送我一點錢買兵器,這也是符合禮的,我為什麼不接受?至於在齊國,就沒有送錢給我的理由。沒有理由而贈送,這是收買我啊!哪有君子可以用錢收買的呢?

只要合理合法,恪守原則,誰都應該有追求錢、權、利的權利,也應該大膽地去追求錢、權、利。

3

生於不丹的知名藏傳佛教導師宗薩欽哲仁/波/切,是當今世界公認最創新、最具創意的年輕一代藏傳佛教導師之一。

他兼上師和導演於一身,曾任貝托魯奇電影《Little Buddha》顧問,並編寫和執導過兩部佛教主題的電影——《高山上的世界盃》和《旅行者與魔法師》。

除了拍電影,他還寫書,如《正見》,如《人間是劇場》等都是很受市場歡迎的作品。

近日,借著他的最新劇情長片《嘿瑪嘿瑪》在上海電影節上映的契機,新京報還對宗薩仁波切進行了一次專訪。

在專訪中,他從電影聊到文學,從心理學聊到佛學。

——佛教只對一件事感興趣,就是洞見真理。擺脫慾望並不是佛教的終極目標,佛教的終極目標是獲得對真理的證悟。如果慾望是你洞見真理的障礙,那麼,是的你需要放棄慾望;如果慾望並不構成障礙,那就沒有關係。處理慾望和情緒的過程,也是引導你洞見真理的過程。

——我的朋友當中有些是世俗意義上的名人,我從來沒有告訴他們要放棄名利和金錢,我總是鼓勵他們要有抱負,要更加有名。

——佛教跟世俗生活並不衝突,世俗生活從來不是問題,對它的執著才是問題。假如你有1000公斤的黃金,但你並不執著於它,那沒有任何問題;假如你有一塊餅乾,但你的注意力都在如何守住它、不失去它,那即使只是一塊餅乾,也是個很大的問題。因為你太執著。

而當中的實例就是,李連杰是虔誠的佛教徒,曾多次想退出演藝圈,但是宗薩欽哲就勸他說:「你要利用你的身份,來度化更多的人。」

可見,世俗追求不是問題,貪著才是問題。

何謂貪著?

錢權利上的不擇手段,導致自掘墳墓;

感情上的意氣苛求,導致相害相殺;

愛乾淨愛到有了潔癖,影響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為了追求物質生活沒日沒夜地工作,影響身體健康,甚至導致不幸;

……

這些都是貪著。

追求與貪著的區別,是前者不傷害別人也不傷害自己;而後者,要就傷害別人,要就傷害自己。

4

我佩服王陽明。

20歲,他第一次參加鄉試,順利中了舉人。

22歲,第一次考進士,沒有中舉。

25歲,再次參加科舉,還是落第。狀元父親王華開導他:「此次不中,下次努力就能中了」。

王陽明卻笑,「你們以不登第為恥,我以不登第卻為之懊惱為恥」。

才25歲的年紀,就能做到不等第,不為恥;倘若為不等第而懊惱,方為恥。

何其豁達!

之後,王陽明歷經跌宕一生,從得罪權宦,驚險逃命,到龍場悟道,蕩平頑賊;淡然平定寧王叛亂,得新皇賞識宣講「心學」,更臨危受命總督兩廣,斷藤平叛……而在這期間,他都不被世事所擾。

功績顯赫自不必說,而在臨終之際,弟子問他有何遺言,他說:「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對於功名,敢於追求,但從不苛求;

身處俗世,隨緣而動,但從不攀援;

這就是王陽明的境界。

5

錢、權、利……等其實都是中性的,並無好壞之分,看你的選擇與運用罷了。

你用得好,它就是工具——例如做官,你可以依託權力利益百姓,同樣可以濫用職權傷害百姓。

所以,不要讓淡泊名利,淪為自己消極懶惰和欲求不得的借口。對錢、權、利,如果真的想要,大可勇敢地敞開懷抱,讓它到碗里來。

一個人倘若真把金錢當作糞土倒也罷了,怕的只是「求不到」而來的言不由衷,甚至是自欺欺人。

自欺欺人從心理學上講很不好,因為它是扭曲的。

而且,「追求錢權利不好」的認定一旦內化到潛意識,會讓你離它們越來越遠——原因很簡單,因為你在排斥它。而潛意識裡的排斥會造成超意識上的「心想事成」:錢權利與你無緣。

至於什麼是超意識,以後有機會再講。

總之,對於錢權利,要敢於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去謀劃,去追求,這樣一來,你獲得的越多,能用於「自利利他」的資源也越多,這於人於己都是好事一樁,何樂而不為呢?

我是悟恩(公號kokyo98),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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