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仲基和宋慧喬——弔橋效應下的愛情能走多遠?

宋仲基和宋慧喬即將十月大婚的消息讓大家又開始關注因戲生情的明星們。

熒屏CP因戲生情成為現實夫妻的不要太多:鄧超&孫儷、劉詩詩&吳奇隆、高圓圓&趙又廷、楊冪&劉愷威、蔡少芬&張晉、馬伊俐&文章、佟麗婭&陳思誠……

但同時也有很多頻繁因戲生情,結一段又離一段的,或者出軌的,比如董潔&潘粵明因《紅磨坊》生情結婚,後董潔又因為《相愛十年》與王大治生情,與潘粵明離婚。

更有文章和馬伊琍事件,他們因《奮鬥》生情,文章又在《裸婚時代》與姚笛生情,導致出軌。

為什麼演員這麼容易在戲劇產生愛情?

一般一個劇組從搭建到殺青少則三四個月,多則一年兩年,而且是在非常封閉的環境中,密室效應下,俊男靚女產生感情很正常。

但因為拍戲時間短,或者人物關係簡單,所以一旦跳出這個環境,他們就很容易發現對方的缺點,所以演員閃戀閃婚閃離的情況也很多。

這種困於相同情景,有共同目標的特定狀況,在心理學裡有一個名詞,叫弔橋效應。

所謂弔橋效應,是指當一個人提心弔膽過弔橋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如果這個時候,碰巧遇見一個異性,就會錯把心跳加快理解為對方使自己心動,誤以為眼前出現的這個異性就是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故而對對方滋生出愛情的情愫。

就像演員在演戲的時候,因為劇中人物的相愛,兩人擁抱接吻互訴衷腸,或者共同經歷困境、彼此在戲中互為依靠,而分不清戲內戲外,不自覺給對方籠罩上一層光芒,以為那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心理學家阿瑟·阿倫,做過很多實驗,證實了危險或刺激性的情境可以促進彼此的感情。

但這種效應是短暫的,一旦脫離這個情景,暴露在真實的情景下,如果彼此之間無法完成心理學家莫斯特因(Murstein)的「SVR理論」中的愛情三個階段,那麼就很容易在戲後迅速分開,或者即使結婚了,最後也導致離婚、出軌等情況。

莫斯特因的「SVR理論」認為兩人從認識到結婚,分為三個階段:

S stimulus階段(刺激階段): 受到對方外表、行為、性格等刺激;

V value階段(價值階段): 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相似,彼此的吸引力建構在相似的價值觀和信念上,並且建立感情上的依附,這個階段對感情順利發展很重要;

R role階段(角色階段): 分配角色、相互補充,個體能否扮演好在此關係中對方所要求的角色,是彼此建立承諾的關鍵。

莫斯特因認為,角色互補,比角色相似的兩個人更適合做夫妻。

不匹配的愛情關係角色會造成婚姻危機,許多婚姻就是在這樣的變化中走到了盡頭。

無獨有偶,心理學家羅伯特?斯騰伯格也提到過愛情三角理論,他認為愛情由三部分構成: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和承諾(commitment)。

其中,激情是是愛情的情感成分,指情緒上的著迷,主要包括情感和性慾;親密是愛情的動機成分,指心理上喜歡的感覺,主要包括聯結感、緊密感和喜愛;承諾是愛情的認知成分,指心裡或口頭的預期,主要指決定與另一個人建立長期關係。

兩位心理學家同時認為,愛情最初都產生於激情,是刺激造成了迷戀,就象弔橋效應,完全由情緒構建而成的。

如果一個人所有的感情經歷只停留在第一部分,那麼TA基本就會陷入各種閃式戀愛或者婚姻中,縱觀張雨綺的花邊新聞,她兩次閃婚、各種閃戀,似乎就是最好的驗證。

而一段感情僅僅限於激情或者說弔橋效應中,那麼它能走多遠,是可以預見的。

通過以上兩位心理學家的研究,我們可以發現,想要獲得幸福的婚姻,必須至少達到三點,歸納起來就是:

1、 在特殊環境下,比如弔橋效應中,受到對方外表、行為、性格等情緒影響,在激情中產生好感。

2、 進一步接觸,發現彼此的價值觀相似,並從內心產生喜歡和依戀,而不再在乎對方的外在形象,建立更親密的關係。

3、 親密關係建立後,發現對方能夠成功地扮演好在此關係中的角色,也是自己期望獲得的角色,雙方性格互為所需,相互承諾,最後結為夫妻。

不得而知,宋仲基和宋慧喬的愛情是僅僅停留在弔橋效應還是經歷了價值觀和性格的磨合後決定結婚的,總之祝福他們。

而對於普通人來說,想要獲得和諧的婚姻,這三個階段是必須經歷的,如果在戀愛階段發現對方與自己價值觀不符合,一定要放棄,千萬不要勉強;如果因為對方無法給予你想要的角色,比如你希望對方,成熟、包容,像父親,而他幼稚,依賴,像兒子,那麼你一定要考慮清楚。

當初因為弔橋效應產生的激情,但如果經歷了後面兩個階段的了解,進入婚姻的,一般婚姻基礎比較牢固。

所有盲目進入婚姻的人,都會被婚姻狠狠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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