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刃而解第二期】本期主題:卷四!卷四考什麼?什麼時候開始準備?怎麼學

本周主題——卷四

卷四介紹

卷四考案例分析+論文,共150分。(司考前三卷是選擇題,150分一卷,單選50題,一分一題,多選和不定項50題,2分一題。)

一、卷四考哪些科目?

1、第1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20分,寫一篇400字左右的小論文,有案例素材。跟法律幾乎無關,是政治類型的考題。例如去年的考題:

一、(本題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以規範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材料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如果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利,那司法就沒有公信力,人民群眾也不會相信司法。法律本來應該具有定分止爭的功能,司法審判本來應該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這些功能就難以實現。(摘自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問題:

  根據以上材料,結合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總體要求,談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於推進嚴格司法的意義。

  答題要求:

1.無觀點或論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觀點正確,表述完整、準確;

3.總字數不得少於400字。

2、第2——7題,考6個案例:刑法、民法、刑訴、民訴、商法(公司法)、行政(包括行政訴訟),每個科目1題,22分,一般每個題5個小問左右。

二、(本題22分)

  趙某與錢某原本是好友,趙某受錢某之託,為錢某保管一幅名畫(價值800萬元)達三年之久。某日,錢某來趙某家取畫時,趙某要求錢某支付10萬元保管費,錢某不同意。趙某突然起了殺意,為使名畫不被錢某取回進而據為己有,用花瓶猛砸錢某的頭部,錢某頭部受重傷後昏倒,不省人事,趙某以為錢某已經死亡。剛好此時,趙某的朋友孫某來訪。趙某向孫某說「我攤上大事了」,要求孫某和自己一起將錢某的屍體埋在野外,孫某同意。

  二人一起將錢某抬至汽車的后座,由趙某開車,孫某坐在錢某身邊。開車期間,趙某不斷地說「真不該一時衝動」,「悔之晚矣」。其間,孫某感覺錢某身體動了一下,仔細察看,發現錢某並沒有死。但是,孫某未將此事告訴趙某。到野外後,趙某一人挖坑並將錢某埋入地下(致錢某窒息身亡),孫某一直站在旁邊沒做什麼,只是反覆催促趙某動作快一點。

  一個月後,孫某對趙某說:「你做了一件對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對不起朋友的事。你將那幅名畫給我,否則向公安機關揭發你的殺人罪行。」三日後,趙某將一幅贗品(價值8000元)交給孫某。孫某誤以為是真品,以600萬元的價格賣給李某。李某發現自己購買了贗品,向公安機關告發孫某,導致案發。

  問題:

1.關於趙某殺害錢某以便將名畫據為己有這一事實,可能存在哪幾種處理意見?各自的理由是什麼?

2.關於趙某以為錢某已經死亡,為毀滅罪證而將錢某活埋導致其窒息死亡這一事實,可能存在哪幾種主要處理意見?各自的理由是什麼?

3.孫某對錢某的死亡構成何罪(說明理由)?是成立間接正犯還是成立幫助犯(從犯)?

4.孫某向趙某索要名畫的行為構成何罪(說明理由)?關於法定刑的適用與犯罪形態的認定,可能存在哪幾種觀點?

5.孫某將贗品出賣給李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為什麼?

3、法理學論文

早一點的年份一般會考5個案例(不考商法)+法理學論文,但近幾年考6個案例,論文都是安排在最後一題的最後一問,結合部門法考,最愛考在行政法,其次是刑訴,例如去年的最後一題:

七、(本題24分)

  材料一(案情):孫某與村委會達成在該村采砂的協議,期限為5年。孫某向甲市乙縣國土資源局申請採礦許可,該局向孫某發放採礦許可證,載明採礦的有效期為2年,至2015年10月20日止。

2015年10月15日,乙縣國土資源局通知孫某,根據甲市國土資源局日前發布的《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采砂的規定》,採礦許可證到期後不再延續,被許可人應立即停止采砂行為,撤回採砂設施和設備。

  孫某以與村委會協議未到期、投資未收回為由繼續開採,並於2015年10月28日向乙縣國土資源局申請延續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該局通知其許可證已失效,無法續期。

2015年11月20日,乙縣國土資源局接到舉報,得知孫某仍在采砂,以孫某未經批准非法采砂,違反《礦產資源法》為由,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停止違法行為。孫某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通知書,一併請求對《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采砂的規定》進行審查。

  孫某為了解《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采砂的規定》內容,向甲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材料二: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問題:

(一)結合材料一回答以下問題:

1.《行政許可法》對被許可人申請延續行政許可有效期有何要求?行政許可機關接到申請後應如何處理?

2.孫某一併審查的請求是否符合要求?根據有關規定,原告在行政訴訟中提出一併請求審查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3.行政訴訟中,如法院經審查認為規範性文件不合法,應如何處理?

4.對《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的性質作出判斷,並簡要比較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措施的不同點。

(二)結合材料一和材料二作答(要求觀點明確,邏輯清晰、說理充分、文字通暢;總字數不得少於500字):

  談談政府信息公開的意義和作用,以及處理公開與不公開關係的看法。

【總結】

1、卷四沒有新的科目,都是前三卷要考察的科目,同理卷四也沒有新的知識點,知識點都是前面學過的!

2、不管是案例分析還是論文,卷四都是要寫字的!答案都要寫出來,不能選出來。

3、前三卷是塗卡,機器閱卷,卷四是人工閱卷,一般是中南、西北等政法院校各閱一些題。

卷四什麼時候開始準備?

1、沒學完卷四要考的科目的,不要開始卷四!

如果不懂這個科目的知識點,就不能開始卷四!卷四的知識點都是前面要學的,只是前面以選擇題的形式考,卷四要求你用文字分析,但知識點是一樣的!所以開始卷四一定要你學過,並且學懂了,做選擇題沒什麼問題,再開始!否則不僅沒效果,還耽誤你的時間!

2、最好學2輪再開始

一般一個科目一輪以後,知識點只是了解,並不是懂,需要你再多做做題,聽下專題講座的課,回顧好講義,甚至整體的第二輪,這樣才能從「了解」轉變為「懂」。

懂的基礎上,再開始練習卷四,練慣用文字表述,分析,表達,如果你連選擇題都做不對,都不懂,不能開始卷四,大部分考生一輪以後很多都比較模糊,複習好,完成二輪,知識點應該都能理解了,這時候開始卷四會好!

3、最晚什麼時候開始?

卷四考前肯定要每個科目至少寫2個題,所以最晚8月要開始練習,不管你進度再慢,卷四8月一定要寫一下,鍛煉時間,找找感覺,這樣卷四才比較穩。

一般建議:

進度快、時間多的,7月前已經結束卷四要考的科目的二輪的,7月初就開始練習,每天做1-2個案例題的,花1小時。

進度慢、時間少的,一直都沒結束卷四要考科目二輪的,8月再開始,前面一定要把知識點學了,理解了,再來練習卷四,否則卷四都不懂就無法練習(欲速則不達)

【注意】卷四論文可以創造自己的模板(不要用機構的模板),用標準的法言法語表述,用一些萬能的句子,開頭結尾。所以無論什麼基礎的,論文都放在8月去弄,前面不要浪費時間,具體我後面會有教學和範文,在此不贅述,以免耽誤大家,卷四先練習案例!所以後文說的都是卷四6個案例題的練習方法。

卷四怎麼學?怎麼練?

1、糾正思維:卷四不是學習,是練習表達,換句話說:卷四的知識點你都會,就看你怎麼表達。表達不同分數不同,而不是你會不會這個知識點。

例如,題目:甲租了乙的手機,又賣給不知情的丙,已經交付並且支付合理價格。問丙能夠取得物權?【此問4分】

A考生:能取得物權。得0.5分。

B考生:能,構成善意取得。得1-2分

C考生:能,因為丙不知道乙是租的,給了錢,也交付了,可以善意取得物權。得2-3分

D考生:能,因為手機所有權屬於甲,乙作為承租人無權處分該手機,丙是善意的相對人,並且支付合理價格,完成交付,可以依據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該手機的所有權。得3-4分

評價:上面4個考生結論都是正確的,但肯定是有分數差異的原因,對比後大家可以看得出來,法言法語+對案情的分析是得分的關鍵,結論正確只有0.5分,過程用法言法語分析得當有3分以上(哪怕結論錯誤,分析過程也是有分的)!

所以卷四階段,老師的授課不應該是講解這個案情是否是善意取得(這是前面卷二、卷三學習需要解決的問題),應該是告訴你,如果考這個概念,你需要用哪些法言法語,怎麼去分析!

很多老師講卷四,講完後考生還是不會寫,而且這些知識點考生都知道,聽課又浪費時間,所以再次強調:卷四是練習表達,不是學習知識點!

卷四練習方法

1、基礎好的法本

可以自己練習案例,沒必要聽卷四課耽誤時間,自己先寫,寫了對照標準答案,看看自己的表述和標準答案的差異,標準答案中的法言法語自己用了沒有,然後第二天自己不看答案,再寫一遍同樣的題,用昨天看標準答案的印象寫。你的法言法語只能比標準答案多,不能比標準答案少!

把卷四真題都做一遍後,把訴訟法可能考卷四的內容背一下,此時背的標準就要高一些,不僅僅是選擇題的標準,是要能默寫的標準。

具體哪些考點會考案例,各個機構和老師的書或者卷四講義都會總結,內部班的我後面會整理給大家,我郵寄的卷四講義也有總結。

【注意】

1、能考卷四的點都是重點,而且集中在固定的幾個章節,例如刑法卷四幾乎都是考:人身犯罪、財產犯罪、貪污賄賂,刑訴愛考特別程序和證據制度,一些很偏很細的不會考卷四,或者最多就一問,所以,不要把每個考點都當成會考卷四的背,但可能會考卷四的一定要背熟!

2、標準答案要找詳細點的,要有過程分析的,司法部有幾年公布的沒有過程分析,只有結論關鍵詞,那種是不行的!

2、非法本,或者基礎差的法本

你們練習卷四要經歷3個階段,學方法——多分析——練習概括能力。

具體而言:1、先聽一些卷四的課程(注意,要找教你怎麼寫的,不是教知識點的課!內部班的跟我的課。),2、自己寫,這時你需要用法言法語先把案情分析寫的全面一些,不要意圖達到標準答案的幹練標準,3、後面自己再把同樣的題寫幾次,盡量用法言法語把分析過程概括,濃縮一些

【試舉1例】案情:甲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個背影疑似仇人乙,於是拿出一把飛刀,對著乙的胸口飛過去,插入乙的心臟,事後發現,死者竟然是乙的哥哥丙。請評價甲的行為。

第一步的方法主要是:

分析案情小前提,用法言法語對照評價,給出結論。【具體卷四課老師會講授,我下周也會出課程詳細教學

第二步多分析:

一般基礎差的考生分析:甲故意殺人既遂(這樣只有個結論,只有0.5的辛苦分,弄錯了還可能沒分!)

所以需要你多用法言法語分析每一個案情(主觀、行為、情節等),先練習分析能力,多分析,後面才能把分析精鍊,概括,跳過這一步,基礎差的根本沒辦法弄卷四。

1、甲構成故意殺人既遂,因為甲拿出飛刀插入丙的心臟,屬於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危害到他人生命,還放任,並且已經丙的死亡就是甲飛刀行為導致的,具有因果關係,所以甲構成故意殺人既遂。2、甲把丙誤認為乙,屬於刑法上的認識錯誤中的對象錯誤,無論按照法定符合說還是具體符合說都認為甲成立故意殺人既遂。

第三步概括簡練:

甲構成故意殺人既遂,甲誤把丙當做乙,用飛刀致丙死亡,屬於對象錯誤,按照法定符合說或者具體符合說都能認定甲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既遂。

第一步的答案只有0.5分,第二步和第三的的答案都很是在3-4分的水平,第三步的答案更簡練,能夠做題節約時間,有些閱卷人也會給高一點的分,如果言法語缺乏或者漏點會扣分。

基礎差的先每個案情都分開分析,最後再慢慢練習過渡成一併概括分析,這樣才能提高。直接要求練習達到第三步,考生肯定會遺漏案情,導致考試丟分!

這周的問題解答

1.我想趕進度不做題只聽課,或者只看講義不做題,可以嗎?

不可以,講義是考點的概括和簡略,你直接看要不看不懂,要不有歧義,第一遍一定要跟課看,其次,不聽課直接做題會導致錯題很多,耽誤時間,你理解不了的基礎上記住選項是沒用的,司考考的很活,一定要理解,所以要聽課,聽課是最快的,一般收費課就在15小時左右,加速可以在12小時學完(刑法民法稍多),你12個小時過一遍這個科目知識點,已經很快了!不要自己去看,做題,弄些無用功,不要亂了陣腳!

但如果第第二輪,或者第三輪,可以不聽課,先做題,看講義,哪裡錯誤率高,不懂再去單獨聽下這個知識點的課即可。

2.我想只聽一個老師的課,這樣會不會不好?

不好,我建議每個科目學2個老師以上,如果刑法民法學的很不錯了,可以只學一個,但訴訟法和卷一必須學2個以上。

尤其複習的早的人,前面聽了課,懂了,時間久了知識點會陌生,很多東西會模糊,甚至看自己的筆記或者讀過的書都會有疑惑,此時聽第二遍課,能夠迅速喚起知識點,但最好聽第二老師,訴訟法、卷一這種記憶科目,沒有知識點的衝突,一個老師強調的肯定是不夠的,要聽2個老師以上互補,第二個老師一般開始有點不適應,但學完後提升會比重複學一個老師大。

當然,如果你的時間只能學一個老師,或者你學完這老師效果特別好(注意、不是好,是特別好!),都懂,做題都對,你也可以只學一個老師。

如果發現有些點一個老師沒講,聽了一個老師後正確率達不到百分之80,或者很多章節聽了一個老師還是不懂,這時候立刻換一個老師聽!

3.做題錯誤率太高、所學知識遺忘太快,感覺越來越慌,我應該怎麼辦?

首選,不要亂了陣腳,按照我的經驗,考試前,司考真題正確率如果在百分之80以上(前提是都理解,不是記住選項),那麼你過線就很穩了,甚至幾乎是上400的。【不信的可以去問問往年考過的考生,他們考前做分年真題能得幾分,你算算正確率是多少】

如果你這個科目的正確率在百分之50以上,那麼恭喜你,這個科目你已經幾乎成功了一半了。

現在距離考試還有80多天,應該每個科目至少還能聽1-2輪課,做1-2遍真題或者模擬題,這些弄完肯定能提升百分之10的正確率。

距離百分之80還差百分之20,這部分老師和課幫不了你太多,只能自己多背,把細節和易錯點背熟,這樣才能提升剩下的百分之20!

如果你這個科目只有百分之30、40,那麼就證明你學的不好,如果是訴訟法、卷一第一遍做題,那還好,因為這些記憶科目你聽完課沒背,正確率肯定不高,自己記得多去背。如果是理解科目,或者你做完題不知道為什麼錯,理解不了,這時候你需要換一個老師把這個科目再學下。

你所謂的正確率不高我不知道是多少,但我提醒大家,一定要區分對待,正確率還不錯的,需要穩住,然後多背!不能不管不顧,不然正確率會直線下降,正確率比較低的,記得再單獨去換一個老師聽下課,慢慢突破!

4.我之前沒有整理筆記,先是否還有必要整理筆記?能否直接在講義上勾畫、圈點?

現階段沒做筆記的,可以直接在薄講義上勾畫圈點加批註,沒必要單獨做,但是,總是錯的點要單獨寫出來背熟!

5.不斷耗時回顧學過的內容,導致進度滯後,感覺越學越慢

一定要養成回顧的習慣,回顧每天可能需要1小時,我建議在職的每天早起一小時背考點(尤其卷一訴訟法),這樣才能提升,單純的一遍一遍的聽歌做題,正確率會有瓶頸,一般就是百分之60左右就提升不上去了,一定要自己把易錯點背熟才能提升,所以一定要花時間回顧!

不要為了趕進度,而忽視回顧!

如果已經過完2輪的科目,回顧比學下一輪更重要!

在職的盡量早起1小時單獨背一下,這樣不耽誤其他時間和進度!

6.經常學完一課,由於時間的原因,就沒時間再管,導致後面想做題時候忘記知識點,沒法做題,要不要再重新聽課?

要,加速聽,以後聽課要集中聽完,然後立刻做題,不要斷很多天,會導致之前學的白學!如果是聽過的課,建議可以上下班路上或者吃法的時候聽一下回憶起來,回到家就開始做題。沒必要佔用整體的時間。

7.當前階段做什麼類型的真題?真題購買哪個版本哪個機構或哪個老師?老師的真題課要聽嗎?

如果能看懂真題解析就沒必要聽真題課,浪費時間!真題各個機構和老師都差不多,民法我建議買鍾秀勇的,刑法買徐光華的,沒有亂改真題答案,還批註了爭議觀點,其他任意。某個真題不懂,可以去app搜索下看看app的解析,有些疑難真題我附上了講解音頻,後面也會開放答疑功能。

8.做題速度太慢怎麼辦?怎樣做題更科學?

如果有考英語經歷的(例如4/6級),回憶下你當時的備考,如果你是讀一段,做一個題,然後去對答案,看解析,看翻譯,查單詞,細讀這一段,這樣會無比的慢!可能幾個小時也弄不完1個閱讀。你應該做完一整篇,不懂的單詞和句子圈起來,然後對答案,錯的題目看解析,最後把不懂的句子單詞查一下。這樣就很快!

司考也是一樣,如果你做一個題,對答案,再看看解析,翻書,會無比慢,別人2天做完的真題,你要做20天。所以你需要:多做幾個題,然後對答案,錯的看解析,對的不用看,然後做完一個章節的題,去讀讀講義,把剛才錯的點標記下,然後進行下一個章節。這樣會快很多!

有人會問:做對了不看解析,萬一是蒙對的呢?我有強迫症,我必須每個題都看解析!

答:一般真題要做2-3遍,如果一個題你連續蒙對3次,你是真的掌握了,不要懷疑自己,所以對的題,對的選項就不要去看解析了!否則你這樣考前一遍真題都做不完!

9.二輪複習後做題正確率仍不高(包括聽完課立刻做題正確率高,但過後就錯),希望得到提高的方法。

正確率上面問題說過了,不再贅述,聽完課正確率會較高,過後會下降,這是必然的,你只能通過多讀講義,來減少或者延緩這個趨勢,然後定期的再聽下課來提升。

建議把第二遍做題錯的點單獨標記好,背熟,因為這些就是你記憶薄弱點,而做題都對的就證明你掌握了,你的時間有限,平時多看這些易錯的,背熟,才能提高,一定要有在講義或筆記上標記記憶薄弱點的習慣。

10.對學習進度較慢的學員,第一輪是追求儘快趕上進度還是紮實穩過?

第一輪一定要快,不能慢,因為衝刺階段,一定不能再自己去啃那些厚厚的書了,都是直接聽課,做題,複習,再聽課。 慢只能說明你效率低,分心,沒有別的理由,課程的時間是固定的,你無法改變,你慢只能慢在做題和看書上,做題必須掐時間,法學這種文科的科目,讀完題一般立刻能出結果,會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想是想不出來的,還不如隨便選了,去看解析,這樣效率高!其次不要自己去讀書,啃書!如果哪裡不懂,做題再回顧下薄講義即可,有些地方還是不懂的,就圈起來,後面第二輪,聽課老師會講,不能耽誤整體的進度!

你先要把知識點過一遍,後面第二輪才能給你解決疑惑,才能安排每天背誦和記憶的時間,你再慢慢的來,一遍都弄不完,就不要想著過線了!

11.刑法分則和商法學不好怎麼辦?

商法重點突破公司和合夥,公司法和合夥不難,必須好好背。其他的小法你把真題掌握即可,不用擴充,實在不理解票據、保險那些可以找我去年講題的課來學下,但建議不用管。 然後商法的小法各個老師考前會有押題,真題考過的點掌握,押題背熟,公司合夥學號,足以應對商法,再花多的精力也是浪費。

刑法分則中財產犯罪要好好看看書,理解清楚,其次其他罪名沒學好一般是亂,覺得很雜,很多,不是理解不了,而是亂,記不住。

所以突破的方法在於標記出每個罪名的考點,然後多讀,熟悉,易錯的、易混淆的、陷阱等單獨抄出來背。建議把每個罪名的考點整理下關鍵詞,平時多看,例如非法拘禁:

1控制人質就既遂,2致人死亡結果加重,3暴力致人死亡轉化,4索要債務扣押他人定拘禁(不是搶劫)。就這樣把每個罪名的考點用簡化的詞,羅列出來,多看,刑法分則罪名熟悉了,就能提升!分則側重於記憶!如果沒有這個過程,看一遍書,聽一遍課,那麼多罪名還是會很亂!

12. 怎麼提高效率,看書的時候常常走神

建議站著看,遠離手機,或者就不要看書,直接聽課做題,這樣比較容易集中精力,因為你走神就說明你看書效率太低!不要浪費時間看書了,多聽課,多做題!

其次,有個半小時學習方法,你可以借鑒下,但需要自制力比較強,你聽課或者做題就弄半小時(調好鬧鐘),半小時到了,就玩3分鐘(也調好鬧鐘),這幾分鐘就玩或者放鬆,不學習,然後又繼續半小時,這樣能讓大腦休息下,聽課就不會分心了。否則長時間集中精力一定會疲倦、分心。

13. 現在背誦需要到什麼程度算合格呢?總是感覺背不住

能做對真題就行,司考的背其實就是多看,保證做題不錯就好,錯的單獨標記好,能背出來,其他知識點多看,多回顧,保證選擇題能選出來,不錯即可。

14. 最後到底是背誦筆記還是背誦講義呢?

書肯定是背不下來,筆記可以背下來,講義也可以,但全部科目加起來內容還是很多,所以建議把記憶薄弱點、重點、易錯點等單獨筆記出來單獨背這些(筆記的方式可以在薄講義上勾畫圈點,也可以單獨自己抄),這樣用自己的話寫過一遍,明確了易錯點,會提升很多記憶的效率。而其他考點,平時整體的讀幾遍講義,做題翻翻,聽課的時候跟著過一下就好。你記憶的重點是:易錯點、易遺忘的,易混淆的等,這些需要弄出來單獨背!

所以建議平時多背這些筆記,然後定期整體的讀幾遍講義。

本周問題匯總到這邊,大家有其他問題的可以留言,之前解答過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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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在下周出卷四前兩講課程和教大家做1-2個案例,到時候記得獲取,卷四方法很重要。

一般按照我的方法,多做幾個案例就沒問題!不要投入太多精力在卷四上!現階段多背訴訟法,後面多背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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