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妮絲:「你什麼都不是,只是一盒撲克!」|城與邦

編譯|玉宣

簡介|輔仁大學哲學系研究生

興趣|方法的詮釋學、政治與法律

譯者志

  本文譯自Dennis Knepp的「You』re nothing but a Pack of Cards!」: Alice doesnt Have a Social Contract」,收錄在Blackwell出版社於2010年出版的論文集《《愛麗絲夢遊仙境》與哲學》(The Philosophy of Alice in Wonderland),這本論文集收錄了許多詼諧有趣的文章,非常推薦給喜歡愛麗絲的讀者。《愛麗絲夢遊仙境》一直是哲學或比較文學的熱門題材,也是流行文化常見的素材。

  在這篇文章,作者從社會契約論的角度來看「愛麗絲是否有正當理由以武犯禁」,他認為假如我們以霍布斯或洛克的觀點認真看待這個問題,顯然,答案是有正當理由的。當然,愛麗絲的故事仍有許多有趣的例子,可以提供我們思考政治問題,例如最後大審中的國王與法庭,不禁讓我們想到富勒(Lon Fuller)的雷克斯王。

  在這次推送中,〔〕的文字是譯者為求語意通順所添,並刪去了〈少年Dodgson的古典學教育〉一節,而〈為何紅心王后必須大吼大叫〉一節則刪去部分文字,並以〔??刪去??〕表示。另外,感謝石爍先生對譯文的指正。

前言

  愛麗絲最終脫離了仙境(Wonderland)那時,在長到「超過一英里高」後(以紅心國王的話),她攻擊了這最荒唐的法庭的成員。[1]通常攻擊法庭的成員是有錯的,但愛麗絲的情況是怎樣都正常。愛麗絲是完全正確地去攻擊這些想讓她受傷的撲克牌。

  這不只是角色的瘋狂演員。這不僅是不公正的判決。這還更多於此。法治(rule of law)的基本觀念(idea)不適用於愛麗絲。她不是他們世界的一員。在仙境中她沒有一個社會契約。

  「社會契約」是一個回答「為何我要服從法律?」(Why should I obey the law?)或「為什麼我們有法律?」(Why do we even have laws?)的政治哲學理論。社會契約是對服從法律的默示同意(implicit agreement)。它是默示的,因為我們並沒有大聲說出,「我承諾服從法律。」這是未被說出的。我們只是假定它。

  在一個如我們的自由社會,你基本上擁有三個選擇。你可以離開。你可以試著去改變法律。或你既不如此做也不默示地同意服從法律。這就是社會契約。

  這個觀念追朔到古代雅典的蘇格拉底(469-399 BCE)的審判。[2]儘管認為陪審團在審判開始前便開始反對他,蘇格拉底接受了有罪的判決——以腐化青年的控訴——及其恐怖的罰則:死亡。但為何如此?因為他同意以他們的法規(rules)生活,即使沒有明確地如此說出。他在那出生,在那被撫育成人,在那受教育,在那受到保護。他甚至在保衛雅典的軍隊中奮戰過。他不曾離開、他不曾試著改變法律。簡言之,蘇格拉底與雅典做了一個社會契約——遵從他們法律的默示同意,不論結果如何。

  但這並不適用於愛麗絲。她不是在仙境出生;她是不在那被撫育成人或在那受教育。況且她不是個自願搬入的移民——她如字面般地掉進這地方!在一個自由社會中的三個選項(離開、改變現狀或默示地同意服從),愛麗絲是拼了命地試圖離開。她並沒有一個服從的默示同意,所以她沒有一個社會契約。她有權用暴力對抗法庭。

  Lewis Carroll會知道蘇格拉底的審判與死亡。他是一位正式受過教育的英國人。

▲「愛麗絲」童話漫畫

言論自由的悖論烈士

  乖離且有恃無恐的(weird and defiant)蘇格拉底是遍及歷史上的哲學家與異議人士(dissidents)的英雄。蘇格拉底自身並未寫下什麼。他述而不作。他頻繁地在雅典agora上閑晃。這個希臘詞通常譯為「市場」(marketplace),但這可能會聽起來像他在雜貨店耗了一天。最好是認為蘇格拉底在城鎮廣場。

  美國有些古老的小城鎮(二戰前發展的城鎮)仍有一座城鎮廣場。所有重要的事都發生在那兒。那兒就是他們的公眾聚會(像是7月4號的煙火大會)。[3]這兒是獲得最好的八卦的地方。這兒在周六早上你能發現農人的市集。這兒是車展舉辦的地方。這兒是遊行開始處。這是聯繫生活於你的城鎮的地方。

  古雅典人珍視聯繫。他們發明了對所有公民(不僅是有錢人!)開放的參與式民主,而那些不參與的人則被稱為idios[4]或「私人」。在這充滿活力與希望的地方,乖僻的蘇格拉底與每一個人聊天和爭辯。他自視其有使富裕的雅典人去探究關於德行與靈魂本質的信念的神聖使命。

  但蘇格拉底是這開放與鼓勵的民主之產物的同時,他也是民主的尖銳批評者。蘇格拉底讚賞封閉且不寬容的敵對城邦,斯巴達。當他質問人們的良善(goodness)、勇氣或正義時,他們的回答總是矛盾的或模糊的。蘇格拉底總是能夠發現一些使他們的信念看起來不夠充分的例子或情況。這真是不出意料之外。即至今日,大多數人試圖去成為一個好人,即使他們不能定義在每一個可以想像得到的情況下成為好人的意涵為何。

  這是倫理學中一個偏愛的例子的變數。倫理學是哲學的一部分,涉及研究善(goodness)與相關的價值術語。我們總說「誠實是最好的行動方針。」而且我老婆和我教我們的孩子要總是說實話(the truth)。這很明顯,好人就該說實話。現在假設紅心王后上了我的邏輯課程而且不及格了。這毫不意外,因為Carroll的人物都愉快地不合邏輯。無論如何,假設這位生氣的紅心王后(帶著一隊武裝的撲克牌士兵)按著我的門鈴。我老婆,珍,應鈴。王后要求我看看她邏輯課的不及格分數。珍看著一隊武裝的撲克牌士兵,並且她知道王后會砍任何惹怒他的人的頭的習慣。珍會怎麼做?她知道一個好人應該會說實話,但她也知道謊言會保護我。為何成為好人導致了錯誤的答案?有可能有時候做正確的事而不是一個好人嗎?當個好人意味著什麼?

  我不知道答案。倫理學是困難的工作。在古雅典,人們對定義基礎的哲學觀念的嘗試總失敗於蘇格拉底的消極性辯證法的監察之下。I. F. Stone(1907-1989)寫道:「對蘇格拉底來說,假如你不能用不變的全面理解(comprehensiveness)來定義某物,那麼你真的不知道這是什麼。」[5]如果雅典人不知道是良善的、是有勇氣的或是正義的意味什麼,那麼他們不該經營城邦。蘇格拉底是反對民主的,偏愛以一個知道良善、勇氣與正義的正確定義的仁治的專制政權(benign dictatorship)代之。

  雖然蘇格拉底自己只是侃侃而談,某些他的崇拜者卻付出行動、助力於民主的一時推翻。正因為此還有更多其他的事,年過七旬的蘇格拉底被控訴不信神和腐化青年,認定有罪,處以鴆毒(deep by poisoning)。他是民主諷刺的早期受害者,這在自由社會中人應當是自由地去公開地批評自由社會。蘇格拉底矛盾地竟成為言論自由的烈士與言論自由的敵人。[6]

  有人可能認為蘇格拉底會公開地譴責法庭與其法律,但他並沒有這麼做。他接受了判決。他擁抱他的將臨的死亡厄運(doom)。後來他的朋友克里托試圖助他逃獄。在柏拉圖的《克里托》中老哲學家說服我們他應該留下。蘇格拉底向克里托解釋道由於他不曾試圖離開,且他不曾試圖改變法律,不論結果如何,他必須留下來並服從。他與雅典有社會契約。因為他有服從法律的義務(obligation),他不會逃獄。他會遵守法庭的判決。

▲《愛麗絲》中的「撲克人」

為何紅心王后必須大吼大叫

  其他正式受過教育的英國人,像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曾讀過蘇格拉底之審判與死亡。實際上,霍布斯在他1651年的傑作《利維坦》中寫過蘇格拉底的社會契約理論的復甦。[7]霍布斯是年輕於莎士比亞(Shakespeare,1564-1616)的一代,而且看過發行於1611年的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Bible)。霍布斯用偉大國王詹姆士式的英文寫作哲學,而且我喜歡讀他的書。

  霍布斯的第一本書是修昔狄底斯(Thucydides)的《伯羅奔尼薩戰爭史》的翻譯。修昔狄底斯是我們在西元前五世紀希臘的黃金時代時雅典與斯巴達的殘酷鬥爭的見證者。那是蘇格拉底的時代。像Carroll,霍布斯是一位在經典中受教育的英國人。

  在《利維坦》中,霍布斯認為必須要有一個殘酷且至高的君王,他恫嚇人民去遵循社會契約。基本上,如果沒有被抓的恐懼,人民會無時不刻地違反法律。所以違反法律的懲罰之恐懼使人們遵循法律與維持社會契約。假如你違背了社會契約,那麼你就不在法律的保障,而在大自然的暴力世界。因為他們自己走離了社會法律的保障的外圍,至高的君主能使用任何手段去對抗違法者(lawbreakers)。

  這就是紅心王后。她的第一幕是什麼?黑桃二、黑桃五、黑桃七都被發現在樹上畫了玫瑰。[8]他們試圖去矇騙她。沒人矇騙王后!這是顛覆。反叛分子必須儘速公開處理。「砍了他們的頭!」不法分子就像必須要被割掉的腫瘤。更重要的是,其他撲克牌必須被恫嚇到。他們必須看到傾覆王后的後果,如此他們永不永不永遠不會想去傾覆王后。法律與秩序必須用暴力的展現來建立。誠如霍布斯寫道:「沒有劍的契約,不過是言語而已,而且沒有力量去保護所有每一個人。」[9]

  別為對那些被恫嚇到的撲克牌感到抱歉。托馬斯?霍布斯和紅心王后會爭論說這是他們的好。他們需要屬於一盒牌。我的意思是,真的,黑桃二、黑桃五或黑桃七全部每一張自己都是沒有價值的。假如你玩撲克,他們作為同花順或其他牌型的一部分會是有用的。但這僅僅在有更多的撲克牌時。撲克牌與其他的撲克牌聚在一起獲得價值——以作為一整付牌的一部分。單一張的、孤獨的撲克牌是完全沒有價值的。

  霍布斯寫道社會契約保障外的孤獨生活是比可怕更為糟糕。你不可以相信任何人。大自然就是不停的鬥爭。

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存在任何產業;因為其處物產是不確定的;而因此沒有未經耕作的土地;沒有航運,也沒有海運進口商品的使用;沒有寬敞舒適的屋舍;移動和卸下。需花費很多力氣的東西的工具;沒有地文的知識;沒有歷史的記述;沒有藝術;沒有文學;沒有社會;而最糟糕的是無盡的恐懼和暴死的危險,人的一生孤獨、貧困、卑賤、粗鄙和短暫。[10]

  霍布斯認為,人們必須放棄他們的自然自由去共同生存於一個社會,而我們需要一位殘酷地暴力且專制的君王,他會恫嚇每一個人服從社會的社會契約。撲克牌們需要紅心王后。她應該大聲喊出她的執行命令,如此所有人聽到並被恫嚇得順從。一個安靜且不公開的命令不會被執行。他的尖叫恫嚇了撲克牌們,並且維持了牌組的完整。在社會契約的保障之外是大自然的暴力。她必須大叫「砍了他們的頭!」這是為了他們的利益。這保持了他們的安全。

  一些真正的領導人認為暴力壓迫是社會的必要。〔??刪去??〕。許多殘酷的暴君恫嚇人民,據說是為了他們自身的利益。紅心王后行如諷刺,是因為這有真實的例子嘲諷!

▲愛麗絲的審判

這有更好的方法嗎?王后嚇我!

  是的。有的。

  我們會民主地用投票(voting)選出我們的領導人,通過分散權威至三個政府部門(執行權、立法與司法)限制他們的權力,然後假如他們變成了瘋癲的狂妄之徒,就趕走這些無賴(bums)。

  這就是《政府論》(1689)的基本觀念,由另一位正式受過教育的英國人: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寫下。[11]洛克接受霍布斯的基本想法,即我們必須維繫在一起去自我保護,我們需要一個執行社會契約的中央權威。但他補充說,一個合法的政府必須在權力與統治(rule)上以被統治者的同意(consent of the governed)來限制。個人是有價值的。個人有著不受政府剝奪的權利。唉!這使得一切有所不同。

  約翰?洛克的書大大影響了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rfferson,1743-1826)與《獨立宣言》(1776)。脫離英王喬治三世(King George III)並和喬治?華盛頓總統(President George Washington)同在!在美國我們沒有國王。沒有神授的世襲君王。沒有專制的獨裁者。沒有恐怖統治。我們有一個權力有限且任期短的總統。

  美國的自由派和保守派都使用洛克的社會契約理論。哈佛的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1921-2002)在他1971版的《正義論》使用了社會契約理論。[12]羅爾斯讓我們想像,在不知我們在社會中是如何的情況下制定社會契約。他認為,假如我們不知道我們是富是窮,我們將會同意去最大化社會中最低限度富裕的福樂安康(wellbeing),以防萬一原來〔弱勢〕就是我們。基本上羅爾斯是辯護林登?約翰遜(Lyndon Johnson)總統的大社會(Great Society)《抗貧宣戰》(War on Poverty)。[13]

  反過來說,當共和黨人在1995年12月8日接管眾議院時,他們有意地稱他們的計劃為《與美國有約》(Contract with America)。[14]他們對社會契約的理解使他們得出這樣的結論,林登?約翰遜總統的大社會《抗貧宣戰》扼殺了個人的主動性又用高額的稅款懲罰成功人士。作為眾議院的議長,紐特?金里奇(Newt Gingrich)首先使用立法部門阻撓柯林頓(Clinton)總統。柯林頓的雙言巧語(doublespeak)趕上了他關於他和白宮實習生莫妮卡?萊溫斯基(Monica Lewinsky)的關係,[15]所以共和黨人使用了法院系統。

  法庭!那是我們開始的地方。這是我們離開愛麗絲的地方。好的,如此法院系統是對強力(the powerful)的核查(check)——這是洛克政治哲學基礎的一部分。這是必要的。但我寫道愛麗絲在攻擊法庭上是有正當理由的(justified)。這不會破壞法院制止強力的能力嗎?

▲「愛麗絲」形象為主的勸說標語

細看愛麗絲的審判

  紅心國王與紅心王后的法庭不是一個對強力的核查。它是靠強力來運作!所以這完全不像洛克的權力分立。這更加像霍布斯的恫嚇王權(reign)。

  愛麗絲不在審判上。紅心騎士(Knave)才是。愛麗絲是位證人。她更像克里托——嘗試讓老哲學逃獄失敗地的蘇格拉底的朋友。蘇格拉底引入社會契約來解釋他為何接受判決。但紅心騎士則不如此。

  反而,紅心騎士依法地(rightfully)抗議。更進一步證據被呈上:發給某人的紙條(因為這明顯不可能是給沒有人的!)。白兔說這不像騎士的筆跡。國王解釋說騎士模仿了其他人的筆跡。騎士抗議:「我沒有寫這字條,而且他們不能證明我寫過:這結尾沒有署名。」[16]國王宣道這是一份確切的證據,因為一個誠實的人會在他的紙條上署名。

  愛麗絲給出了正確的分析:「這不能證明什麼!」[17]在挑戰了國王關於紙條的內容後,白兔讀了他們的廢話(nonsense verses)和國王提供的一個甚至更加沒有意義的詮釋。陪審團隨後被告知(「大約當天的第20次」[18])去度思判決。但是王后想先判刑。那時愛麗絲不同意判刑先於判決,王后最後吼她:「砍了她的頭!」[19]當時愛麗絲用「你什麼都不是,只是一盒撲克!」拒絕整個法庭。[20]當撲克牌士兵攻擊時,她正當地自我防衛。

  這不是洛克作為核查強力的法庭。王后是霍布斯的殘酷獨裁者,而且用斬首的威脅恫嚇士兵屈服。

  在霍布斯的體系里,暴力的限制僅存於法律的限制內。除之外,什麼都能幹。愛麗絲不是他們世界的一員。一如她自身是超過一英里高的利維坦,愛麗絲處在他們的社會契約外。她不是一整副牌的一部分。在社會契約論外是大自然,那兒沒有暴力的限制。愛麗絲是正確地用她所能做的手段去自我防衛。如果她不這樣做,她的一生會是「卑賤、粗鄙且短暫」。

注釋

  1. 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1865. 關於這篇文章,我使用The Annotated Alice: 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 and Through the Looking-Glass, by Lewis Carroll, with an introduction and notes by Martin Gardner (New York: Bramhall House, 1960).紅心國王在第八章〈愛麗絲的證據〉第156頁稱呼愛麗絲「超過一英里高」。

  2. 柏拉圖(西元前428~328年)是關於我們對蘇格拉底的審判與死亡的大多數知識的的主要作者——特別是他的《歐蒂弗羅》、《申辯》、《克里托》和《費多》。關於影響重大的蘇格拉底的一生與審判,我的論述是用I. F. Stone』s The Trial of Socrates (New York: Doubleday, 1989).

  3. 譯註:7月4日是美國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用以紀念1776年大陸會議通過的《獨立宣言》,通常會有煙火、遊行等活動,也是美國國慶日。

  4. 譯註:古希臘文,idios是指個人的(own)、與他人不同的(distinct)。

  5. Stone, The Trial of Socrates, 68. That』s the opening line of the appropriately titled chapter 6: 「A Wild Goose Chase: The Socratic Search for Truth.」

  6. I. F. Stone主張,蘇格拉底會有一個言論自由的辯論,因為畢竟他只會說話。但他並不這麼做,因為他不相信言論自由。See Stone, The Trial of Socrates, chapter. 15: 「How Socrates Easily Might Have Won Acquittal.」

  7.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1651. A good version is edited by Richard Tuck for Cambridge Texts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New York: The Press Syndica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1996).

  8. Carroll, Annotated Alice, 105-110. 我希望他開了個笑話,鏟子撲克牌(Spade cards)是園丁。

  9. Hobbes, Leviathan, 117.

  10. Ibid., 89. 「continuall feare」(無盡的恐懼)和「poore」(貧困)是霍布斯1651年的拼法。

  11.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1689. A good version is edited by Peter Laslett for Cambridge Texts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12.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13. 譯註:大社會(Great Society)是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在1964-1965提出的新政方案,主要目標在於弭平社會貧窮和種族不公正。《抗貧宣戰》(War on Poverty)是約翰遜於1964提出的法案,是「大社會」計劃的一部分,約翰遜認為通過擴大教育和醫療的支出,可以減緩美國高達19%的貧困率。

  14. Contract with America: The Bold Plan by Rep. Newt Gingrich, Rep. Dick Armey, and the House Republicans to Change the Nation, eds. Ed Gillespie and Bob Schellha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4).

  15. 譯註:即1998年爆發的萊溫斯基醜聞(Lewinsky scandal)。雙言巧語指的是柯林頓指稱口交不是性行為,因此他倆並無性關係。他說他只是被動地接受萊溫斯基的口交服務,雙方沒有陰道交、沒有互動,因此不存在性關係。

  16. Carroll, Annotated Alice, 157.

  17. Ibid.

  18. Ibid., 161.

  19. Ibid.

  20.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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