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簡歐洲史》:從宗教、朝代、政體、語言角度為你捋順一遍
·這本書的作用就像一本宏編巨著的「概述」一樣。「歐洲史」涉及的東西這麼龐大,肯定不可能幾小時講得完。作者從幾個不同主題切入,每個主題都從頭把歐洲史過一遍,所以總共幫你過好幾遍。就像讀高三一樣,六遍過後,你一定會對歐洲史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
----------------------------宗教----------------------------
古希臘文明有很多成就領先世界。
例如數學、幾何、物理(阿基米德量皇冠的故事大家都記得),他們對人類最大的貢獻是總結出一個道理:世間所有的科學的答案,都應該簡單,符合邏輯,能以數學表達。這條信念直到2千年後的牛頓和愛因斯坦等等大物理學家,都仍在使用,它幫助人類攻克很多科學難題。
·為什麼古希臘人有這項技能,而其他民族沒有?直到現在人類好像也不能解釋。就像你解釋不了為什麼民·主政體會先出現在歐洲,金字塔會出現在埃及,火藥造紙術會先出現在中國一樣。我個人理解成,或許真的就像玩帝國時代一樣,每個種族都有先天天賦,(你理解成上帝賜予的也行)。那為什麼這個種族擁有這項技能,那個種族擁有另一項技能?同樣解釋不了。
·希臘·羅馬的神與猶太·基督教的神有很大的不同。
猶太·基督這一脈,大家都知道只信唯一的神,他的話就是真理。
而希臘·羅馬這一脈,則是多神的,而神也經常干敗壞道德的事,例如宙斯就經常為了泡妞變成各種動物。所以神話故事更像寓言,用來警醒世人,而非要號召人來信仰些什麼。
·基督教的鼻祖猶太教,約束和戒律極其繁複而又嚴格,而且只有猶太人能信,這樣不利於普及和傳播。耶穌把這些戒律簡化,使之能更易的普及到猶太人以外的國際和種族中去。
個人認為這個套路,和「秦朝法度嚴苛,劉邦上台後,簡化法律,與民休息」這種中國朝代更迭用過N次的套路並無區別,都是使更多人得到實惠和好處,所以自然能獲取更多民眾的支持。
後來馬丁路德又用了一次同樣的手段,再次簡化基督教。
耶穌是把基督教從「只有猶太人可以信,而且戒律非常苛刻」,改進成「非猶太人也可以信,而且不用守那些嚴苛戒律」。
馬丁路德則是從「聖經只有教會的人看得懂,你平頭百姓不許看」改進成「是個人都可以看,並且可以自行去思考,理解」。
作者認為,如果基督教沒有得到簡化,時至今日很可能就已經成為一個非常小眾的宗教,在人類社會中無足輕重,甚至已經失傳了。
·今天我們普遍印象是,羅馬人迫害基督教,沒收聖經,查封教會等。
但事實是,羅馬帝國當時是很包容的,允許你信仰不同宗教,但你需要對皇帝敬拜,而且手段也很簡單,就類似於今天你要升國旗唱國歌一樣。
但當時,基督教徒拒絕這麼做,所以才會被當做邪教般壓制。
·但公元313年,羅馬出了一個「罷黜百家,獨尊基督」,將其立為國教的君士坦丁大帝。
·之後幾百年,基教會已經越發龐大,擁有自己完整的組織結構,涉及普通國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集會,娛樂,婚姻,葬禮,甚至稅收等等。
羅馬帝國滅亡後,教會也倖存了下來,以致在之後的歷史中,無論什麼帝國崛起,教會都能扮演一個平起平坐的角色,儼然兩個政府。
而且,貴族階級在歐洲一致活躍,(就如同中國的分封制一樣,只不過中國的分封並不佔據主流,郡縣制才是大多時期的主流),再加上有教會這個第二政府,以致於一旦有暴力帝王出現,貴族和教會很容易聯手與之制衡,久而久之,使得歐洲形成一種「並非所有東西都歸國王擁有」的意識,與中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識明顯不同。
每次新的皇帝上台,或與教會暫時聯盟,又或者有比較強勢的帝王,不容卧榻旁有人酣睡的,則站起來試圖和教會硬剛,總之互有交鋒,但從來沒一方取得過徹底勝利。
有一個皇帝,亨利四世就比較剛,直接跟教會說「以後主教人選都由朕來安排,教皇你一邊去」
這就有點太天真,不懂得潛規則。結果教皇開除了皇帝的教籍。
要知道那還是10世紀,人民還是比較愚昧的。一個沒教籍的皇帝,不能參加彌撒,也得不到教會所有的生老病死等服務,在人民眼裡這皇帝還有何威信可言?
發現自己太天真的亨利穿著一身平民裝束,在風雪中跪了3天求見教皇,求原諒(這真是比勾踐更卧薪嘗膽),最終教皇原諒了他,恢復他的教籍。
皇帝和教廷最常爭奪的肥肉,就是地區主教的任命。兩邊都想安排自己的心腹去,為此就得反覆拉鋸,鬥來鬥去。 而各地區的主教和貴族(即地頭蛇們)也是牆頭草,看哪邊開出的加碼更合理(例如收稅更少),就倒向哪邊,久而久之,歐洲就被割裂成一個個的小國家,很難整合成一個大一統的大國。
--------------------------文藝復興----------------------------------簡單來理解,文藝復興就是歐洲版的百花齊放。打破了近千年的「罷黜百家獨尊基督」,反觀古希臘時期(類似中國之於前秦時期)的科學藝術成就,認為最美好的東西都在古典時期已經擁有了,中世紀這1千年被基督耽誤、暫停了,偏離了正道。文藝復興算從科學和藝術角度推翻中世紀教會統治的話,那麼馬丁路德的則是從宗教角度本身來推翻教會。
中世紀的教會就如同現在年輕人擠破頭想進的500強,公務員一樣,進去就是鐵飯碗。但民眾卻對這樣的壟斷獨裁,社會固化十分厭惡(對比下,好像如今21世紀的年輕人和政府之間,也是這個套路)馬丁路德的年代,普通人不準讀聖經,只有教會才有「最終解釋權」,你不爭取入黨,哦不,入教,一則你競爭不到鐵飯碗,二則死後還不能升天堂。這一次,貴族們選擇了和馬丁路德連橫,對抗教會,因為經過千年的腐敗,教會已經變成了盤剝人民,聚斂錢財的那個角色。天主教(舊教)和新教就這樣互相殺伐了百餘年後,發現誰也滅不了誰,於是達成長期的停戰協定,逐漸走向共存。在此之前,人們普遍認為世界也就是這樣了,上帝早就規劃好一切,光靠人類的頭腦是不可能有所謂「進步」,「探索到新事物」這回事的。隨著牛頓,日心說等新的真相日漸流傳,教會不斷被打臉,不斷被迫承認科學家們才是對的,使社會逐漸形成一種「科學,理性才是世界的中心」的思潮。啟蒙運動就是這種思潮的代表事件。啟蒙運動匯總出的百科全書,光是「用字母來排序詞條」這一行為,就已經在當時算是離經叛道了,竟敢不把宗教有關的詞條放頂置。且百科全書中對很多聖經的故事以科學的角度提出質疑,例如諾亞方舟這一詞條,作者提問:諾亞方舟能把每個物種都裝一對,那到底有多大呢?這麼大只需要4個人操控,這些人有什麼能力呢?是不是每種動物都有單獨的空間呢,否則獅子就會把羊吃掉了呀?諾亞方舟又是如何給動物們提供飲食,保證生存呢?透過這些看似疑問句,實則詰問句的形式,引導人們開始使用理性來思考一切,以代替宗教。--------------------------------朝代更替-------------------
西羅馬帝國於公元476年滅亡。·並不是像中國式的,「都城被攻破,皇帝梅山上吊,朝代滅亡」式的故事情節,而是遭到「胡虜」——日耳曼蠻族的逐漸蠶食,使得羅馬帝國最後沒剩多少能統治的土地。·日耳曼在當時是指揮破壞和掠奪的蠻族,毫無治國能力可言,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請羅馬人來當他們的CEO——皇帝,直到一位日耳曼將軍——Odoacer的出現,但他也只自稱義大利國王,而把皇冠和黃袍送還給人在君士坦丁堡的羅馬國王。有點像項羽一樣的,目光只有自己那塊小天地。·由日耳曼民族統治的地區,彷彿都遺傳這種「眼光只在自己那塊小天地」的,部落式的風格,以至於小國林立,更迭快速,很難有一個大一統的國際出現在歐洲大陸。英國原屬於凱爾特人的地盤,5世紀被盎格魯、薩克遜等日耳曼民族跨海入侵,全面征服,又形成一個日耳曼國家。伊斯蘭自穆罕默德後,形成一個強大的阿拉伯帝國,攻陷了中東、埃及、北非、西班牙等,一直打到法蘭西帝國才被攔了下來。阿拉伯人善於學習吸收被征服的文明的精華,把希臘人的學術著作都保存了下來。·9世紀,老家在挪威丹麥等地的維京人,由於擅長海戰,又縱橫掠奪了歐洲近2個世紀。當時由於伊斯蘭全面佔據地中海,導致歐洲國家們幾乎不怎麼使用海上技術,技能點太落後,導致海戰打不過維京人。又過了一兩百年,維京人逐漸在侵佔的地方(愛爾蘭,法國北部,俄國一部)開枝散葉,慢慢融入了。十字軍東征,主要目的是想把穆斯林打回老家去,但形勢始終不太順利。收復西班牙打了400多年,想搶回耶路撒冷,打了n次都不成功。
`東羅馬帝國於1453年滅亡,被土耳其人攻下了君士坦丁堡。這塊地方改弦更張成為奧斯曼帝國,信的是伊斯蘭教。----------------政體------------------在古希臘,所有生於雅典的男性公民都擁有投票權,這是直接民主的雛形。但也有很多偉人對直接民主提出異議,他們認為並不是所有人都具有理性的思考的能力,更多是像摳腳大漢,廣場大媽這種的公民,他們是衝動,非理性的,所以國家不能交由這些人去決定命運,所以「代議制民主」比直接民主更好。羅馬時期,所有公民都要打仗,且武器裝備自備,所以有錢人的家庭出得起更貴的裝備,他們就是一等兵,投票權就比五等兵要多。這就逐漸形成精英政治。前面說過,歐洲一直以來形成的都是類似中國分封制一樣的「貴族為社會中堅,國王和貴族類似於結盟關係」這樣的模式。其實在中國歷史中我們也曾見到過,就是蒙古和滿清初期,八旗子弟,蒙古草原各部落這樣的結構。忽必烈和努爾哈赤想領兵出征,必須先在內部的會議中先與各旗(各部落)談好條件,怎麼分戰利品,手下的子弟兵才能心甘情願出去打仗。日耳曼人的社會結構也類似上述,所以帝國的皇帝們光是與貴族搞好關係,維繫帝國的完整性就很費力(類似老蔣時代),把權力傳給下一代倒成了十分困難,或者說次要的事情,而不像中國的朝代那樣,動不動就傳個十幾代。因為這樣的社會結構,三級議會逐漸形成,分別是教會、貴族、平民這三級。羅曼(拉丁)語系,主要有法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
拉丁文通過詞尾的變化,無需像in、of、on這種介詞來幫助表達意思。如「公元」這個詞,拉丁文為anno domini,而且詞語排列順序都不重要;但翻譯成英文要6個詞語:in the year of the lord,詞的順序還不能亂套。所以拉丁文更言簡意賅,類似我們的文言文的地位。拉丁語系通常在西歐的南方通用。日耳曼語系,則通行於西歐的北方。中、東歐地區,如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等,則通行斯拉夫語系。下圖為「啤酒」一詞:「熊」一詞: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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