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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不是兒童了,卻搶著過兒童節的,是為什麼

每年兒童節,都有不是兒童的人搶著過。

何以如此呢?賣萌,扮嫩,湊熱鬧?可能兼而有之。

但這麼想,有點簡單了。

多少有一些,歡騰底下藏著的後悔。譬如豬八戒一口吃了人蔘果,沒嘗出滋味來,請大師兄再去弄一個,好細嚼慢咽,悟空說吃了一個已是大有福緣,哪裡有第二個?

——童年就是人蔘果,過去了,知道是好的了,卻沒法子細嚼慢咽了。

想想小時候,其實過兒童節,也沒什麼好。

我小時候,兒童節與日常也無甚區別:學校不會放假,校長會做個演講。因為天氣已經入夏,演講很長,有小同學會被曬到流鼻血。入了六月改夏時制,小學有時會強制睡午覺。下午如果課不多,會有一個亂糟糟的聯歡會。大家在聯歡會上時常分心旁騖,因為擔心放學晚,而且還有作業。六一節,有些用心的爸爸媽媽會在家裡安排一桌好吃的,或者買些水果和小禮物。大概是我貪心了點,但我所知道的,大多數同學都認為,這麼多虛話,還是放假實惠一點……

如果把2017年的我扔回到那時,我會覺得上課不那麼麻煩,有午覺睡真是舒服,那個聯歡會也亂糟糟得可愛。能被爸媽寵溺著,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節日,誠哉是好。但這自然不可能:任何事都是回頭看,才覺得美好。

我一直說,長大了其實比孩童時期好,好得多。

小時候可以過兒童節時,希望自己長大。現在想,不再是兒童了,意味著:身體機能增長。思維能力強化。有可能去做更多的事了。許多事不成年是無法體驗的。比如開車、飲酒、看限制級電影、性愛。也包括扛起小時候扛不動的椅子,一口氣上六樓。

可以工作。可以經濟獨立。可以脫離父母的監護。可以四處遨遊。可以選擇做任何事來刺激多巴胺分泌以獲取快感。人是只有長大成熟後,才能體驗許多完整的快感的,包括各種權利,也包括上面提到的性愛。

當然也有不好處。比如,不再是兒童了,人會面臨一些直白的競爭,一些不讓人愉快的真相。但那跟長大成人無關。那些玩意一直存在,只是此前,父母和社會對孩子的共同認知,在保護著你,或者因為你懵懂未知。

很少人樂意真的回去過兩三歲時的生活——被父母禁錮在搖籃或床上,吃口味單調的飲食,按時被哄睡覺。這種日子,成年人是過不慣的。

許多人覺得兒童時好,一是父母保護得好,沒讓他們直接接觸這世界。二是世界給面子,不為難小孩。三是——說直白一點——懵懂天真。

巴爾扎克《歐也妮-葛朗台》里一句話:世上沒有哪一種幸福,不是靠天真無知而來的。

殘忍了點,但是事實。

羅大佑著名的《童年》出專輯時,他28歲了。那句著名的歌詞:「黑板上老師的粉筆,還在拚命嘰嘰喳喳寫個不停。等待著下課等待著放學,等待遊戲的童年。」歌詞清越動人,但經歷過的人都知道,身處那個教室,豈止不開心,還很焦心哩!——「怎麼還不下課?又拖堂!」

記憶如大海,走遠了回頭看,怎麼都美麗動人。身處其中驚濤駭浪,就未必了。兒童時期的煩惱少,但樂趣也少,自由也並不多。最重要的是,哪怕身處幸福之中,通常也感受不到。

所以想回去過童年,包括著一點愧悔(小時候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一點記憶美化(人只會記得童年最美好的部分,比如玩具、五彩的糖果、周末看的動畫片、其樂融融的關愛、野外郊遊時把玩各色蟲子與植物、躺在草地上看天、第一次學會騎車、世上一切的新鮮事,而忘掉爭執、疼痛、無休無止的作業、沒買到的玩具、沒看到結尾終身遺憾的連環畫,之類),一點什麼都想要的貪:以成年人的認知,回去重新過自己有點遺憾的童年,「這一次,我一定會過好一點……」

還有一種心思,是這樣的。

成年生活意味著更多權利但更多責任。兒童生活意味著更少權利(連晚睡都不許),但更少責任(比如許多孩子只要考慮學習就好)。想回去過兒童節,想回去兒童時代,也就是,願意讓渡一點權利,但是,別讓自己那麼累了。

如上所述,童年並不比成年更快樂,只是更少煩憂。

不是兒童節有多美好,只是成年生活太累人了。

而時間與童年又如人蔘果,一次性過去不會讓你嘗滋味,少年時,卻通常意識不到這一點。

於是,大家都是,通過類似於「我也要過兒童節」的話,跟時間和成年生活撒個無能為力的嬌而已——在成年生活里志得意滿,童年也毫無遺憾的人,並不太會想回去過兒童節呢。多少是有煩惱,有什麼未盡的遺憾,才想回去補一下的。

只是生在這世上,每個人都不容易——兒童許多不知道這一點,這才是成年人真羨慕他們的地方。

那,所以大家兒童節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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