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巴胺」做主,購物中心讓人慾罷不能的「魔鬼誘惑」

時尚到底離我們多遠?我們常常說到這個詞,但似乎又不著邊際。

哲學家發現,我們總會不假思索地使用出一個詞語,用於我們日常的表達,但對詞語背後的明確含義其實非常含混而逃避談論。就像我們使用「時尚」太過熟練了,以至於它就像一個具體的物質存在,不需要經過思維的轉折即能脫口。

那麼,什麼是時尚?

小睿轉述一位時尚領域專業人士的解讀:

「時尚」是一個比較通用的術語,主要是指代各個行業風格變化的一種系統趨勢,所以建築、設計、美食、妝發甚至學術等領域都能使用這個詞。而「時裝」指的就是衣著服裝這個特定的領域。時尚包涵了時裝,這就是這兩個詞的主要區別。

仔細想想,當我們在談論的時候常常分不清「時尚」與「時裝」的區別,是等同?還是時裝包含於時尚之中?因為在英文里,只需要用一個辭彙表達,就是「fashion」。

服裝是時尚的物質基礎,然而時尚本身卻是一個文件性質上的意義體系。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每個人都要通過自己的外觀來表達我們是什麼人。可見這一切的前提是:時尚是在人的選擇下發生的,穿衣的「方法」在變化,且這個變化的周期是持續而快速的。在時尚領域有這樣的概念:變化著的時尚是社會系統變遷的縮影,屬於現代的概念。甚至可以說它的本質就是西方社會的現代性。

那麼又是誰在影響著時尚?其實就基於很簡單的兩個社會因素,一是社會盛行時的被特別關注的階級人群的價值觀念;二是男性與女性在這個觀念中的佔有地位。除此之外,還有那些超越常人,衝破時間和地域概念的特殊而偉大的人群所產出的可以上升為藝術的理念。

「只有金錢和權力是不足以獲得社會地位的:必須要讓眾人目睹它。問題的關鍵在於展示出一個人所擁有的社會地位,比如通過炫耀性消費。我們試圖超過與我們在一個社會階層中的人們,我們也試圖達到比我們社會階層更高的人們的層次,方法就是模仿他們。換句話說,有兩個可行的原則,在我們自己的階層中向內展示自己的與眾不同,對高階層的則亦步亦趨地刻意模仿。」

時尚,實際上是一種變遷

時尚是隨著時代和社會改變的,但又走在這改變之前,我們暫且以服裝的時尚作為代表。

1858年,英國人Charles Frederick Worth在一位瑞典富商的資助下,在巴黎開設了一家服裝店。與之前意義不同的是,這家店既銷售服裝又銷售設計的服裝紙樣,並且為每件裙子都縫上了服裝店的標籤——「Worth&Bobergh」。

這個今天看起來太過正常的舉動其實是一個劃時代的關鍵行為。在這個小小的標籤之前,只存在「裁縫」的概念,而出現了「Worth」之後,世界就誕生了「服裝設計師」這個職業。同時,他聰明地推出了系列服裝,僱傭年輕女孩穿著最新的裙裝在客戶面前展示,舉辦了歷史上第一個由真人展示的服裝發布會,就由此推動了模特職業的誕生。

到了歷史上的1907年,是時尚一個變革的關鍵,來源於社會環境和人們思維方式的轉變。視線再聚集到西方,1907年的歐洲充斥著自由的因子,這個時代下的中產階級用文藝革新了生活和休閑的方式。誕生了許多的藝術家,他們在城市中播撒著新興的理念,影響著時髦的女性需要新的姿態來展現活力。時裝就像新思維的物質落地,將抽象的氛圍變成了具體的印花、衣料和剪裁被表達。

在發展成熟的當代社會,時尚被認為是文化產業,包含著工業、經濟、文化、美學的活動結果,由面料商、設計師團隊、時尚買手、服裝廠商和零售商,在時間和空間相互影響的作用下而形成的複雜產物。而人們在購買的過程中事實上是擁有「抽象產品」的概念,是作為商品之前的文化產物,並非物質含義。流動中的時尚就是製造著新的文化理念,如同法國思想家羅蘭?巴特說:「每一個新的時尚就是一份對繼承的拒絕書,就是對先前時尚壓迫的一種顛覆。」

時尚與消費

任何事物都具有價值,而價值的體現在於和他人的對比。我們知道,當事物具有稀缺性的時候,它才具有了更高的價值,他人沒有的而我擁有,對比在於此。那麼在製造過程中,創造出事物的稀缺性就成為定義價值的關鍵,在這個過程中排除他人而擁有「符號」的價值。

這符號的價值已經超越了物質的本身價值。而商品已經被轉變為符號,其中就包含著衡量消費的標準。人們購買的是商品的文化概念,是「抽象的產品」,由此看出商品已經被符號所操控。這一點區分了最初人們對於消費的定義,那個時候消費作為一種手段存在,而如今,消費變成了生活的目的。

那麼時尚就是生產有效的符號,創造出持續增長的速率,產出的每一種事物從擴散到過量多餘,由少數人去影響大多數人,在這個節點上馬上投入新事物的創造。運作中的現代商業,制勝點在不在於滿足消費者現有的需求,而是不斷創新出令消費者渴望的新需求,這其實就是時尚。

山本耀司曾說過他總是受到醜陋的事物的啟發,進而去反射。關於時尚他也說過:「時尚既是商業也是創造力,這點永遠不會變。時尚是商業,所以這是你(創造時尚)必須助跑的機體。」真正致力於用時尚觀察社會,發出聲音的義大利版《VOGUE》前任主編Franca Sozzani在生前曾對時尚領域說:「你參與創造的,比你自身更為偉大。」

我們常在各種宣傳中見到「全民時尚」這樣的詞語,但其實這僅是煽動性的廣告而非事實。時尚是審美和品味上不斷創新的影響力,是一小部分特殊人群引領的法則,雖然這聽來殘酷又勢利,可也是帶動商業不停轉動的輪軸。

真正的時尚永遠推動著文化、社會和商業的進步。

(RET睿意德商業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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