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技術大革新:IMFCH將成第五代最新模式?

隨著時代與科技的進步,全球金融交易技術也在不斷革新換代。在外匯領域,想必很少有人不知道所謂的DD或NDD模式,這些模式又細分為其他的交易模式,運用於外匯等不同領域,承載著交易訂單執行的重大使命。當然,不同的模式也意味著他們在訂單執行或其他方面存在很大不同。

可以肯定,幾乎所有交易模式都發源於證券或期貨市場,像Market Maker、STP或ECN等技術,最早均在證券領域運營,之後拿到外匯領域加以運用。然而,新一代的IMFCH模式,是否會成為最初運用在外匯等交易領域的最新模式呢?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 第一代交易模式:Market Maker

可以說,做市商(Market Maker)是承擔訂單風險的流動性提供商。做市商不斷進行買賣報價來吸引客戶訂單,如果收到了買方訂單,那麼做市商就賣出自己持有的匹配訂單,或者尋找其它相抵消的訂單。

做市商模式最初運用在證券、期貨等行業。做市商最常見的類型就是經紀商,它們向投資者提供買賣解決方案,保證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在證券行業,做市商也可以是單個的中間人,但是證券買賣流量非常大,因此幾乎所有做市商都是大型機構。

做市商常持有大量的證券,以便完成金融市場上的訂單量。這些訂單的買賣在數秒間就能完成。做市商通常站在投資者交易訂單的對立面,如果投資者要賣出,那麼做市商就買入,直到滿足所有賣家的交易。相反,如果投資者要買入,那麼做市商就不斷賣出來保證訂單的完成。因此,做市商是保證金融市場供求平衡的重要力量。

做市商持有資產的風險自然會從其它地方得到補償。做市商從賣方買入、和從賣方賣出,它們從中收取點差費用。每一筆訂單的點差費用都不會很高,但是由於交易量非常大,每一天累計起來的點差就相當可觀了。這也是做市商盈利的主要來源。

如今,在外匯行業,一提到做市商,投資者似乎「聞虎色變」,認為做市商是不好的經紀商,一系列負面的詞語浮現在腦海:對賭、欺騙。。。顯然,至今投資者對做市商還存在很深的誤解,這不得不說跟市場的宣傳有關。

事實上,能夠充當做市商的往往是大型金融機構,具備充足的資金實力和資質信譽,方能在外匯市場充當做市商的角色。對於上述提及的「對賭」、「欺騙」等不好的評價,往往發生在不法經紀商身上。

  • 第二代交易模式:STP

直通處理模式(STP)最早是經紀商用來加速訂單處理流程,它使交易過程實現了自動化,而無需手動輸入信息或者出現人工干預。

最早STP是在上世紀90年代由英國的James Karat引入到股票市場的自動化執行模式。此前通過手動填寫的交易訂單以紅色代表賣出,藍色代表買入,他發現這種過程常常出現錯誤,而接到訂單的交易員也容易混淆訂單指令。此外,一個訂單參與的人數眾多,數據輸入、審核等時間被拉長,容易導致訂單執行延誤。

在STP模式中,信息被自動填入後直接在買方和賣方之間傳遞,這些信息在交易的整個流程,從買賣方發出交易申請到最終訂單結算和報告,都沒有人工參與,因而避免了人為失誤和操作延誤的問題。

以往一場交易從執行到結算通常需要T+3個工作日,而在STP模式下,這個時間縮短為T+1甚至當天完成結算。美國不少行業人士認為STP最理想的是實現數分鐘甚至數秒結算,以最大程度的避免結算風險。

不過,目前STP本身的主要目的依然是促進更高效的交易流程。除此之外,STP的作用主要有能減少訂單處理環節、降低結算風險、節省運營成本。

在外匯交易領域,很多外匯經紀商都標榜自己是STP外匯公司,其實他們也是告訴你:在對待客戶交易訂單的時候,我們會很以公正的方式去處理,不會有人為的干預。

  • 第三代交易模式:ECN

相對於STP而言,ECN本身不是一種訂單處理行為,它是一個訂單撮合環境的稱謂。同樣,ECN環境下,所有訂單的成交沒有人為的干預。

電子通訊網路(ECN)是一種匹配買賣訂單的自動化系統,它向不同的市場參與者展現最佳買賣報價,並自動化匹配和執行交易。它連接起主要經紀商和獨立交易者,使他們能夠直接進行交易,無需中間人的參與。交易雙方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直接而便捷的達成交易。

在美國,ECNs需要在證監會(SEC)註冊成為另類交易系統(ATS)。ECN向每一筆交易收取費用。ECN消除了交易中的第三方,允許訂單全部或者部分執行。通過ECNs執行的訂單通常都是限價單。

ECNs接受自動交易和高速執行等,它的使用並不限於交易所交易時間。ECNs也分為服務機構投資者和零售投資者兩種類型。它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費用,客戶可以完全看到其訂單記錄,而且它在交易所時間之外也能提供訂單匹配服務。

一些不同類型的ECNs包括Instinet、SelectNet和NYSE Arca。Instinet是最先於1969年出現的ECN,當時主要用於小型經紀商之間的機構交易。

  • 第四代交易模式:MTF

多邊交易設施(MTF)是一種加速多個參與方交易的系統。MTF提供了一個場所,讓合格的合約買賣方聚集起來,互相撮合交易、尤其是不出現在交易所的金融工具。MTFs通常是有資質的市場運營方或大型投行來負責運營。交易者提交電子訂單,然後由MTFs匹配軟體引擎撮合買賣方。

MTF的定義首次出現在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令(MiFID)中。MiFID認為,MTF指的是一種特別的、非交易所的金融交易場所。實際上,MTFs主要是歐洲地區的概念,美國的另一個稱呼是另類交易系統。這個場所的參與方既有投行,也有零售投資者。可以說,MTFs是傳統交易所的替代,它建立在電腦系統上,將買家和賣家按照一定規則聚集起來。MTFs對可交易金融工具的限制較少,因此在MTFs出現的更多是稀有資產。

MTF在提供的資產類別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外匯也成為其中重要的一種。我們可以舉例LMAX Exchange,該交易所受到英國FCA的監管,它通過其MTF向交易者提供外匯、貴金屬CFD等交易服務。

在外匯交易中,MTFs的盈利模式並非向平台用戶收費,因此與交易者之間沒有利益衝突。STP和ECN類型的外匯經紀商將訂單直接傳遞到流動性提供商,也有效避免了這種利益衝突。MTFs的透明度要求高,也向交易者提供市場深度數據,因此是很多交易者青睞的執行模式。

  • 第五代將是IMFCH交易模式?

最近,由中央財經大學牽頭、將於4月9日在該大學學術禮堂舉行的「金融科技變革與新型交易清算機制」研討會將重點討論「IMFCH交易模式」。

IMFCH模式(Integrable Multilateral Financial Clearing House Model),多邊金融清算中心模式,是一種基於絕對平等狀態下的多元集成系統,在金融體系中發揮基礎「集成核心(Integrable Core)」的作用。

集成核心是由無數小核心(銀行、交易所、流動性供應商、券商、機構、基金、避險企業、自營企業、零售個人投資者)聚集而成的規模不同的,形成不同的交易核。這些交易核在小範圍清算後,進入再一輪的清算,直至最後在市場上得到消化或完結。

據悉,每一個交易核都包含了交易通道、交易策略、交易風控單元,實現了交易運行的極速及穩態化,作為MTF之上的第五代交易模式,簡化了產業鏈,重新布局了參與者的利潤比例。

此外,IMFCH這一模式能夠讓全球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處於平等透明的環境下,並實現訂單交易池高速對接。同時,所有市場參與者在清算通道內採取靈活多變的調整方式,形成自主切換執行機制。還能自定義不同層級的風控措施,對風險水平進行預測和控制,最大限度控制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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