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做學術
我來美國讀書的時候讀的是管理學這門社會科學,然而我並不知道什麼是「社會科學。」
我也不知道我即將開始一段怎樣的生活,能不能讀完,讀完了之後要幹嘛。我並不是不關心,我只是不知道答案。我當時來的時候,據說跟很多中國留學生一樣,抱著一個極度浪漫的想法:要趁還年輕出去看看!!(理直氣壯-)
開學一星期後,我傻眼了,因為我發現我同學是用行李箱拉著每一周的reading去上課的—--因為老師留的reading實在太多太沉,書包已不適合作為承載工具。我發現有一種叫syllabus 的東西,每一門課上發一份,上面列著整個學期每星期要讀的十幾篇論文外加三四章教科書,而每一周把要上的三門課加起來光是閱讀就要有幾百頁的任務,更不要提每周都要寫的responsenpaper。我也發現老師居然不怎麼講課的,天啊,課堂反倒是由學生來組織,這一門課就我們五個博士生來回討論,老師開口講話的時間不到三分之一,n而習慣於上課乖乖聽講了十幾年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發表觀點。我還發現我一周三門課基本要花至少50個小時才應付作業,然而我還有額外20小時的TA加RA的工作必須做滿。於是我認識到我完全想錯了,對於「出去看看」這個目標,我確實達成了「出去」,n然而壓根兒沒有時間「看看」,五年的讀博士生涯,幾乎全天都在拚命讀paper,寫paper, 上課,做RA,做TA,讀paper,n寫paper…
在國內的時候我不知為何被植入了一個觀念:中國人是最勤勞刻苦的,美帝等西方國家的人民養尊處優慣了,並不知道什麼是努力學習。然而事實是我的美國同學一個比一個刻苦。上課一個個努力回答問題還問老師很多問題也就算了,下課了也全都呆在學生的辦公室看書寫作業,而他們可不是一時興起三分鐘熱血,在我讀博士的五年里,我的三個fullntime的同屆美國博士同學每天都至少呆在辦公室學習八個小時以上,每一天啊,還不算去上課和做助研助教的時候。不僅如此,人家基礎也極為牢固,即便是數理統計也樣樣精通(誰騙我說美國人數學不好的?!),而且,最可氣的是他們還一個比一個精力旺盛,上課下課都看不出來累,天天嘻嘻哈哈的,抱著個可樂或者一個咖啡杯,前一天學到多晚第二天一早都又坐在那裡看書了。。努力程度簡直是Blow!nMy! Mind!
第三年開始,我有幸加入了導師的科研團隊,研究美國森林火災的防止和協作管理。這個大項目的總目標是減少美國消防員每年的死傷數量—--我第一次聽說也很震驚—--我以為做科研就是為了發表文章再發表更多的文章從而完成學校壓下來的任務,評職稱評教授。可是在美國,社會科學類的科研成果是真的可以跟實踐及時掛鉤的,也就是學術科研是真的可以用來指導實踐。我的導師做完了這個項目多次到全國的火災管理協會和地方的火災營救組織去分享和做講座,及時的把研究發現的結果通報給實踐中的工作人員。而這些practitioner又積極的反饋和與科研人員溝通更多實踐中的困惑和需求,從而真正做到research和practice的相互促進。所以當我在開組會的時候聽見老闆有板有眼自豪的說,「感謝大家的努力,我們的研究會讓美國今年少喪失10條生命。。」,忽然覺得有能力做研究真好。
時常被美國科研者的嚴謹精神所打動,一個project,從頭到位每一步的認真設計,一絲不苟的保存和backup數據, 處理過程步步用心步步謹慎規矩,讓學術過程本身熠熠生輝,讓你作為他們中的一員感覺無比驕傲和榮耀。這又讓我想起在美國人身上經常能看到的自信,堅定,中氣十足—這其實都跟他們認真做事的態度有很大關係。心中有真氣,做事有規矩,自然有定力不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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