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語的格現象(其一)

這篇文章的起因是前些日子看到的兩個問題。

其中一個筆者已作答的問題是:日語中的「鰻魚句」是什麼? - 切斯特的回答 - 知乎。問題下不止一位答主提出,「うなぎ文」是和「ハ/ガ」的區別、也就是「主題/主語」的區別直接相關的。也有答主認為,「うなぎ文」里是必須用「ハ」的。但其實這兩種觀點都不正確。

另一個問題是蒙某位朋友的邀請:日語句子組成的結構是什麼? - 日語語法 - 知乎,不過筆者掃了一眼下面的回答,覺得槽點頗多難以下筆,就沒有作答。

這兩個問題的回答里,多數答主都多少用到了一些語言學中的概念,這些概念均已被引入日語教學多年。包括這些答主在內的不少中高級學習者雖然對它們並不陌生(因為總能在語法書或者 Wikipedia 上看到),但並沒有很好地理解其內核,往往把它們和無關的語言現象聯繫起來。另一方面,這些概念並非一家之言,而是不同學者在各自的研究立場使用的,它們並不一定互相兼容,甚至可能是相悖的。外語教學一般採用傳統語法(traditional grammar)框架,而在這個框架下解釋不了的語言現象,教學者/教材編撰者多會選擇一種簡明的語言學(linguistics)解釋——這樣結果上不同體系的概念就被納入到了同一個系統中。從語言學的視點來看,這樣的一個系統是不自洽的,不「科學」的。

這就是本文(以及接下來的幾篇文章)想要解決的問題。針對已經對初級階段接受到的各種語法知識產生疑惑的中高級學習者,筆者將從語言學的角度來梳理日語單句的結構、格助詞、語義角色、主題/主語、「うなぎ文」的定義及特徵等內容,給大家整理出一個自洽的知識框架。本系列的知識點,都將以 Q&A 的形式展現出來。第一篇文章,我們先來聊一聊單句的結構。


1. 日語句子的基本結構是「主 + 謂」嗎?

日語單句基本都符合「主 + 謂」結構。但這裡「主語」和「謂語」(日語稱「主語」「述語」)的定義,以及它們在句子里的「地位」,在傳統語法和語言學裡是有區別的。

傳統語法視主語為句子的核心成分,而謂語是補足主語的其他成分的統稱。而在語言學的多數理論中,句子的核心成分是謂語,通常以動詞的形式出現;而除了一些去掉也不會影響句子大體意思的副詞性成分以外,其他的 NP(名詞性成分)、PP(介詞性成分)等則是補足這個謂語動詞的成分。(在日語里 NP 和 PP 往往沒有區別,因為 NP 通常有助詞跟隨。)

以「私がアイスをいっぱい食べた」這個句子為例。在傳統語法里這個單句會被分析為「私が|アイスをいっぱい食べた」2 個部分,分別是主語和謂語。而在語言學裡,它一般會被分析為「私が|アイスを|いっぱい|食べた」4 個部分,分別是補語、補語、附加語和謂語。這裡的「私が」有時也沿用傳統語法的稱呼,稱為主語。


1.1. 什麼是「補語」?

就像上面說的,語言學中句子的核心是謂語,除了副詞性成分以外都可以視為補足動詞的成分,所以叫做「補語」(complement)。

但「補語」是一個相當模糊的統稱,所以在區分不同的 NP 時我們還需要一些更加精確的術語。

  • 日語里的 NP 通常都有助詞跟隨,我們稱之為「格助詞」(case particle)。我們可以簡單地用該格助詞來稱呼這個 NP。比如在「私が日本酒を飲む」這個句子里,「私(が)」可以稱為「ガ格 NP」,「日本酒(を)」稱為「ヲ格 NP」。
  • 另外,我們還有一組主要在跨語言研究中使用的術語。在這組來源於拉丁語的術語中,日語「ガ格」對應的格被稱為「主格」(nominative case),「ヲ格」對應的格被稱為「対格」(accusative case)。此外還有「ニ格」對應的「與格」(dative case)、「ノ格」對應的「屬格」(genitive case)等。主格之外的格還可以統稱為「斜格」(oblique case)。
  • 上面兩類術語主要關注 NP 的表面形態,而下面要介紹的術語更靠近 NP 的實際意義一些——「」(argument)。「項」的定義雖然和「補語」近似,但它的所指範圍更狹窄一些,只指那些「義務性」的、必須的成分。比如在 I drink sake at home every night 這個例子里,像 Isake 這樣的參與者,就稱為謂語動詞 drink 的「項」,他們是這個事件最重要的參與者;而 home 雖然也是 NP,但它是由 at 伴隨出現的,是副詞性成分,並不是在「項」。而在日語中,幾乎每個 NP 都有格助詞伴隨,所以在日語研究中一般籠統地把它們都稱為「項」(和原本的定義多少有出入)。比如「私が居酒屋で日本酒を飲む」這個例子里,「私」「居酒屋」「日本酒」都是「飲む」的「項」。但是!「居酒屋」並不是這個事件的必須參與者(「喝」這個行為里,去掉「喝的地方」並不影響表述,但去掉了「喝的人」和「喝的東西」就不成立了),所以它並不是「必須項」。而「私」「日本酒」這樣的「必須項」,我們把它們分別稱作「外項」和「內項」。1.3. 里會有更詳細的解說。

1.2. 所以「主語」和「賓語」就是已經被淘汰了的說法咯?

也不盡然。在日語這類「形態格」(表面上的格)非常明顯的語言里,「主語」、「賓語」依然是很方便的術語。在日本語言學界中,一般「主語」就等同於「ガ格」或者「主格」的 NP,而「目的語」就等同於「ヲ格」或者「対格」的 NP,這是一個約定俗成的做法。(但也存在例外,今後會說到。)


1.3. 在 1.1. 的例句里「外項」和「內項」對應的 NP 不就是「主語」和「賓語」嗎?何必多此一舉,又發明一對術語呢?

在 1.1. 的例句里,「外項」和「內項」對應的 NP 正好是我們一般所說的「主語」和「賓語」,是因為這個句子里的動詞「飲む」是一個他動詞(transitive verb)。從 1.2. 也可以明白,「主語」「賓語」其實和「ガ格」「ヲ格」一樣,反映的只是 NP 的表面形態。而這些 NP 在深層所承擔的功能,並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明晰。

  • 在「私が日本酒を飲む」這個例子里,「私」是引發「飲む」行為的一方,而「日本酒」是直接受到「飲む」行為影響的物體。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把「私」承擔的(意義上的)角色稱為「動作主」(agent),「日本酒」的角色稱為「対象」(patient)。而「外項」和「內項」,其實就是指一個動詞的「動作主」和「対象」分別對應的 NP。在這個例子里,「外項=動作主」由ガ格標示,而「內項=対象」由ヲ格標示。這時「外項」正好對應我們一般所說的主語,而「內項」正好對應我們一般所說的賓語。
  • 在「スマホが壊れる」這個例子里,「壊れる」這個行為(更準確地說是「變化」)並不存在明確的發起方,也就是說不存在「外項=動作主」。而「スマホ」是(在不明外力的影響下)承受了「壊れる」這個變化的一方,也就是「內項=対象」。和上一個例子不同,這個例子中「內項」由ガ格標示。這時我們一般所說的主語反而對應的是「內項」。
  • 在「彼に日本語がわかる」這個例子里,「わかる」這個行為(更準確地說是「能力」)是由「彼」持有的,也就是說「彼」是「外項=動作主」。而「日本語」是「わかる」這個能力直接作用的事物,也就是「內項=対象」。和前兩個例子都不同,這個例子里「外項」由ニ格標示,而「內項」由ガ格標示。

通過上面 3 個例子,我們得以一窺 NP 的外在形態(格助詞)和內在意義(動作主/対象/…)的不一致性。


2. 日語有類似「主 + 系 + 表」的結構嗎?

先說結論,有。

但我們先要澄清一下「表語」的定義。我們可以從它的英語原詞 predicative 發現它和「謂語」(predicate)其實是同源的。所以這是一個很糟糕的譯詞——它完全沒有反映出這兩者間的聯繫。日語的譯詞則清楚明了:predicate 是「述語」,而 predicative 是「敘述的な」。也就是說 predicative 其實是指某個成分起到了和 predicate 一樣的「敘述性」的作用,而不是對某種特殊成分的稱呼。

既然」表語「其實和」謂語「區別不大,那」主 + 表 + 系「其實也就是」主 + 謂 + 系「。這個結構和」主 + 謂「結構的區別就在於謂語的性質不同——」主 + 謂 + 系「結構需要一個特殊的」系詞「(copula)來將主語和謂語連接在一起,謂語才能體現出「敘述性」的作用。在日語中這個系詞就是「だ」;而這種需要系詞的存在才能 behave predicatively 的謂語就是名詞形容動詞

  • 鯨は哺乳類だ。(名詞句)
  • 洋子は元気だ。(形容動詞句)

而動詞和形容詞在作謂語時並不需要「だ」的存在;如果不得不用「だ」來體現斷定、解釋、說明等語氣,就需要在動詞性成分和形容詞性成分後加上「の/ん」將它們轉化成名詞性成分。

  • 私、いっぱい食べたんだ。
  • これ、とっても美味しいんだ。

從這個現象我們也可以看出,雖然從學校文法的詞性分類來看,形容詞和形容動詞的關聯度很高,但其實從它們實際的句法特徵來看,形容詞和動詞的性質更為接近,形容動詞和名詞的性質更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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