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見 | 大創意要守住用戶認知的中位
去年有Agency邀我去分享,溝通過要講的提綱之後,去之前又臨時加了條:「請老師結合策略談談對創意的理解吧……」「不敢不敢……」好傢夥,我尋思這一來可是增加了難度,「創意」是營銷中最難講的題目了吧,你一開始說,就開始變,就開始錯,它總是需要因時因事因人而異。就像水無常形一樣,創意也沒有一定之規。
我揣測或許正是出於類似原因,就連許多世界級大師對「創意」也是諱莫如深,三緘其口的。比如,大衛·奧格威在《奧格威談廣告》一書中就曾這樣寫道:
「功課可以從今天一直做到永遠,但同時,沒有發現大創意就永遠無法贏得聲望和財富。只有大創意能吸引消費者的注意,讓他們購買產品。除非你的廣告來自一個大創意,否則就如同夜晚航行的船隻無人知曉。
我懷疑100個廣告里都找不出一個大創意。人們說我是最多產的創意者之一,但在漫長的職業文案生涯里,我做的大創意不到20個,如果它們稱得上大創意的話。大創意是在無意識中產生的,這是藝術界、科學界和廣告界的真理。我們必須善於激發靈感,否則創意就會散亂無序。有意識地廣泛吸收信息,然後無拘無束地放鬆自己進行思考,通過散步、洗個熱水澡或喝點葡萄酒來幫助自己放鬆。突然,靈感如電話線在瞬間接通,大創意從腦子裡迸發出來了。
我的搭檔埃斯蒂·斯托厄爾提意見說我為Pepperidge Farm麵包寫的文案雖然非常完整,但缺乏想像力。當晚我夢到兩匹馬拉著一輛麵包房的馬車在鄉間小道上一路小跑。27年後的今天,這輛馬車依然奔跑在Pepperidge廣告中的小道上。
……只有能沿用30年的創意才稱得上是大創意。」
然而,讀完這段話,再把這本書從前到後翻上幾遍,你也找不到奧老爺子對「什麼是大創意」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真是耐人尋味的現象。
在信息速朽的移動時代,我想我們倒是不必太糾結於 「能沿用30年才是大創意」的創作原則,想想客戶或老闆能對你的創意保持3天熱情就該謝天謝地了吧。
然而「30原則」終究不妨礙我們透過數字,去理解奧格威想傳遞的思想。從SDi的視角看,我想最根本的或許還在於,品牌要在自己的「表達」範疇中摸索出一條「訊息」,它可以是一個短句、一個形象、一個圖景或者一個意象。重要的是這條訊息能夠在相當長的時間跨度內,非常恆定的將品牌所代表的價值植根在消費者心中,發揮薪盡火傳的作用(薪:產品、品類;火:品牌價值與價值觀)。
類似於蘋果的「Think Different」或者Johnnie Walker的「KEEP WALKING」(短句), 李奧貝納為萬寶路創造的牛仔(形象),以及原研哉為MUJI設計的,傳達「空的包容性」理念的地平線廣告(意象),在我看來都是很了不起的大創意。剛才我們談到,創意是屬於品牌「表達」範疇的東西,意味著如果你有一個超棒的idea,可是找不出一個適宜的媒介來呈現的話,那就成不了大創意。另一方面,如果要問大創意「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我想它的源頭一定是品牌的價值發現,而終點則是品牌的認知構建。大家都明白的這些道理,我們要如何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呢?
這其中或許有3點值得注意:
1、注意平衡用戶認知的「左右」
SDi是一種以「認知」為中心的營銷觀。我們認為營銷的所有問題都需要考慮用戶「認知」,當然也包括創意。
當我們進行創意時,容易出現兩種走極端的情況,極端的左腦(邏輯)和極端的右腦(感情)思維方式,都是不可取的。我觀察到,那些能夠引發討論和保持較高記憶留存度的廣告,總是能同時作用於用戶的左、右腦。
換句話說,創意需要守在用戶認知的「中位」。
比如,「我們的精神角落」非常好地貼合了豆瓣的核心價值——一個用戶精神世界的「烏托邦」,每個人心底的「小秘密」,然而這是一個相對理性,比較邏輯化的表達,因此廣告中使用了一系列風格化的圖景和音樂,略顯晦澀的文案獨白,這些部分帶來的是對「精神角落」更豐富的感性認知。
與此相反的,如果萬寶路的廣告始終就只有牛仔、牛仔、和牛仔,篝火邊的、樹林里的、大河畔的(感性認知),而缺少「男人的世界」這樣一個可以貫穿始終,與之匹配的短句(理性認知),那麼這個大創意的影響力想必也會打折。
從用戶的完整認知來看,如果理性與感性組織得好,其實就是在一個創意內部做到了針對用戶不同感知緯度的「重複」,就像一首歌讓你印象深刻,可能是旋律好聽,也可能是歌詞精妙,更有可能的是兩者相似、相通的意境疊加起來創造出的整體效應。
2、注意平衡用戶認知的「深淺」
當然這在本質上反映了我們無差別的需求共性:當看到一個產品,先關注它的實用性;時間久些,又會很自然地更在意它與我們的情感聯繫和帶來的精神價值。
基於此我們認為好創意必然是「人本」的,意味著在用戶認知的深淺上,也需要守住「中位」。任何將「功能價值」與「精神價值」認知做分割處理的廣告都很難成為大創意。
比如,Keep的「自律給我自由」從文案修辭角度來說,針對用戶的心智特徵做到了有「矛盾點」和「故事性」,是做得很好的地方;除此之外,廣告輸出的訊息也不偏不倚,既不會讓人聯想不到APP的實際功用(移動健身),也絕非呆板的產品說教,而是讓人感知到一種情緒上的激勵,感知到品牌創造的情感、精神價值,進而可以對自己的生活態度、生活方式進行思考。
3、注意平衡用戶認知的「寬窄」
關於創意最容易被大家忽視的,或許是接下來要談到的這第三點。
如果說平衡用戶認知的「左右」和「深淺」是同一緯度的問題,都是從「單個用戶」的角度去思考創意;那麼,平衡用戶認知的「寬窄」就應屬於另一緯度,在上圖中我把它繪製成垂直於前兩者的一條直線,意思是當我們進行創意時,除了要考慮「個體認知」,還必須考慮「群體認知」。通俗說就是對「創意要針對怎樣的一個人群?這個人群應該有多寬?多大一個範圍?」進行思考。
同樣,我們認為針對的人群既不能過寬也不能過窄,理想位置仍然是「中位」。
在這裡尤其需要強調一下的是,在行業中過去被大家普遍接受的「精準營銷」理念,其實給我們帶來的危害不小。
我並非完全排斥「精準營銷」,但我們也必須看到這種觀念扼殺了很多大創意!
由於精準營銷是完全「消費者」導向的,當品牌過於強調這一點,就容易眼睛裡只有「目標人群」;而一旦我們對這種思維方式習以為常,就很難保不將品牌推向一個小眾的怪圈,導致持續吸引用戶,進而擴大市場份額的「機能衰退」;更遑論品牌對誰才是自己真正消費者的問題,直到今天也始終處於一個非常膚淺的理解水平。
B to B企業的這類困擾尤盛,就拿營銷行業自身的情況來說吧,由於過於強調要精準地把產品或服務推向客戶,於是我們周圍到處都充斥著「真正智能」、「超強覆蓋」、「專業領先」、「精準觸達」、「有效溝通」、「品效合一」這類既無特點,也不感性,更不包含情感價值的,冰冷、枯燥、不具有價值普世性的「行話」。
在這方面我們會發現一個完全相反的例子是微信公眾號的Slogan——「再小的個體,也有自己的品牌。」 沒有用任何專業術語,卻能夠最大程度地激發品牌的價值聯想。
究其原因,我的個人理解是,只有傳遞的價值訊息具有一定的「普世性」才能引發共鳴;而在營銷的世界裡,共鳴勝於雄辯。
回過頭來我們再看,無論是蘋果的「Think different」還是尊尼獲加的「KEEP WALKING」,這樣的表達都會更接近於一種「普世價值」,卻又不會達到像「歡樂」「善良」「不作惡」那樣完全普世的程度,從而求得「心智顯著性」與「認知普遍性」的大體平衡,守住中位。
換言之,當耐克說「Running is a Gift」,當MINI談論「創造力」,當Keep說「自律給我自由」,當微信說「再小的個體,也有自己的品牌」的時候,創意的對象並不只是那些會買耐克鞋,開MINI車,下Keep應用,開微信公眾號的「目標消費者」,而是品牌在試圖溝通一條足夠「寬」的價值訊息,同時又要避免因其過於「普世」,而導致用戶失去對其產品功能價值的聯想。
因此,與其說是這些品牌精準地定位了目標消費者,倒不如說是他們在通過創意,將越來越廣的人群也集納到自己的市場之中,從而令品牌變成了一個能持續吸附用戶的「發光體」更為準確。
類似案例的反覆出現,總會讓我想起消費者行為學領域的前輩——Michael R.Solomon的一句話:
「把消費者當人看,而不僅僅是消費者這一身份。」
這或許很值得成為我們的一條創意準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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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i ——創新用戶價值與創建用戶認知;用自己的方式,讓世界微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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