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盡頭的酒店 第7話:天才攝影家
31
這人看上去有點面熟。
我忘記曾在哪裡見過他,直到他稱自己曾是個攝影家。
大學時代,我有個室友喜歡攝影,是首批購買單反的攝影愛好者之一。他每個月都會在學校報刊亭買幾本攝影類的雜誌,我閑得無聊拿來翻閱,其中一期有個專題,講的是千禧年後回國創作的文藝圈人士。這人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我記得沒錯,他在八十年代前往紐約攻讀攝影專業,典型的學院派出身,畢業以後環遊歐洲,拍下歐洲的鄉土人情,一度旅居德國,千禧年後回到北京,是北京草場地的開拓者之一。那個年代,恐怕沒什麼人知道草場地,就像再往前倒十年,也沒人知道造紙街一帶的藝術區一樣。
「我想回到那時候。」他說。
他穿了一身西裝,裡面黑色的圓領衫,頭髮有些凌亂,胡茬都快漫到嘴唇上,一說話就不由自主地皺起眉頭,額頭上的皺紋尤其明顯。總而言之,是個稍顯文藝范兒的中年人。
「草場地的第一場攝影展,就是我的影展。現在已經沒人知道了。」
他露出驕傲的神色,眼睛裡浸著一絲悲涼。
就算是偏見吧,我對這年齡的攝影師向來沒有好感。只要你在白天逛過三里屯,就能明白我的意思,那些挎著長焦鏡頭的中老年攝影師,只要看見稍有姿色的姑娘,就像蒼蠅一樣團團圍住,連招呼都不打,就咔咔一通亂拍。如果每一台相機都是一桿槍,那姑娘們就會像篩子一樣屍橫當場。你揪住一個上去理論,他反而一臉驚訝,似乎自己的行為理所應當,毫無道歉的理由。與此同時,其他攝影師見狀,立刻圍過來,繼續咔咔一通亂拍。倘若你真的發飆,他們就會一鬨而散,像游擊的黃牛一樣,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而這些人拍出的片子,多數都像從沒碰過姑娘似的。
我上下打量他,沒看見隨身的相機。
他說:「我有很多年沒拍片子了。」
說罷掏出手機,翻出相冊,給我一張張地看。這些照片構圖精妙,色彩率真,都是不錯的照片,但很難叫人過目不忘,唯獨最後一張。那是一張中國鄉村的人物群像,鄉民們坐在板凳上,面前是一位西裝革履的大人物,他一手握著話筒,另一手在空中揮舞。鄉民們激動不已,紛紛鼓掌。唯獨一個莊稼漢躲在角落裡,正襟危坐,雙手交叉在胸前,滿眼質疑的目光。照片的構圖與其說準確,不如說是巧合,那個貌不起眼的莊稼漢,很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造成強烈的視覺衝擊。
「這些照片當年都是獲過獎的。那時候拿出來,沒人不鼓掌稱讚。」
「最後這張給人印象最深。」我說。
「這張不是我拍的。」他拿回手機,瞪了我兩眼,眼睛裡躥出妒火與幽怨。
「不是你拍的?」
他斜睨著我,坐到吧台前,要我給他倒杯啤酒。
「是個被毀掉的青年才俊。」
32
他將杯里的啤酒一飲而盡,長長地吐出一口氣,說:「出國以前,我在攝影圈本來已經小有名氣。出國以後,整個人就像失重一樣。那年代出國的人基本上都有這種失重感,因為國內的文藝工作者被抬到一個很高的位置,一出國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是,有點接受不了。美國人也不傻,人家純粹是獵奇的心態,拿我們當成動物園裡的奇珍異獸,剛開始覺得新鮮,後來華人逐漸多了,也就不買賬了。有人混不下去,就灰頭土臉地回國了,如今還被當成英雄一樣崇拜。去他媽的,什麼玩意。」
我笑著問他,是誰灰頭土臉地回國,如今還被當成英雄一樣崇拜。
他反問我,你不看電視嗎?
「我那時候年輕,就憑一股狠勁,硬是咬牙挺了下來。在唐人街的餐廳洗盤子,給有錢人家的小孩當家教,這種事我都干過。那時候拍出的片子,底片直接寄回國內。後來情況好轉,我攢了一筆錢,去歐洲轉了一圈。那些年從沒覺得自己有什麼名氣,只有一個念頭,走到一個地方,拍照,再換一個地方,什麼也不多想。直到在路上撞見國內的攝影師,說我在國內火的不得了。我當時直犯懵,不明白為什麼,自己也沒意識到。他說,你回一趟國內就明白了。」
「那是二零零二年?」
「還沒到那時候。一來我將信將疑,二來當時還有個項目沒完成,必須留在柏林。直到項目完成,我才逐漸聯繫一些老朋友,回到國內。剛回國那年,順風順水。電視台、廣播台、媒體都爭搶著報道我,認識的、不認識的都想見我,請我吃飯。整整一年,我每個周末都下館子吃飯,多半都是西餐廳,從沒自己掏過錢。所有人都喜歡我。評論家把我擺到一個很高的位置,說我的片子——生動地捕捉到時代脈搏。」
他忽然冷笑:「現在想想這些話,鬼才信。所謂評論家,都是欺軟怕硬,吃殘羹冷飯的土狼罷了。」
「那位青年才俊,也是你的崇拜者之一?」
「嘿嘿。直到他出現,這種情況才逐漸改變。」
他把空酒杯擺在我面前。我又給他倒了一杯,聽他接著說:「我頭一回遇見他,就是在草場地。那時候大家都喜歡在這邊開工作室,」他朝藝術區的方向指了指,「他付不起房租,只好跑到更偏遠的地方。那時候我已經扶持了不少窮困的攝影師,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裡。這個年輕人沒野心也沒眼界,說能開一場影展自己就滿足了。我說這事簡單,就聯繫幾個朋友,給他辦了場影展。」
「可你剛才還說,沒把他放在眼裡。」
「我的意思是,沒拿他另眼相看。他拍的片子,還入不了我的法眼。」
「但是媒體和年輕一代喜歡?」
「都是外行看熱鬧,一群跟風的東西。玉不琢不成器,他的照片有靈氣,但尚需打磨歷練,離成名還早得很。可這幫外行愣是痴迷上了,美其名曰有故事感、樸實無華。」
「媒體向來很會包裝。」
「再樸實無華的人,也禁不住媒體的狂轟濫炸。這傢伙浮躁起來,變得目中無人,不知天高地厚。最可氣的是忘恩負義,竟然對媒體說沒關注過我,說我的風格和他相差太遠,雖然出國見過世面,可還是保守陳舊。你猜怎樣?這幫外行真被他忽悠了,那些屁都不懂的小孩子,我在他們眼裡居然成了笑柄。」他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沖我翻了個白眼,「你一輩子恐怕都沒體驗過那種感覺!從空中墜落到地上,遭人當面侮辱。」
他大概喝多了,把我當成那位年輕攝影師,斜著眼沖我說:「小屁孩,我治你還不容易!不就是一幫跟風的粉絲嗎?粉絲有什麼用?你要想在圈裡立足,就得有同行幫襯。你問問他們誰還肯幫你?」他得意地一笑,拍拍胸脯說:「一句話的事兒。」
說罷,他將酒杯重重地扣在桌上,顛三倒四走向大廳的沙發,撲倒在沙發上,像個死人一樣睡過去了。
33
他躺在沙發上,發出隱隱的鼾聲。
我關掉大堂的吊燈,只留一盞吧台前的小檯燈,然後坐在高腳椅上,拿出筆記本電腦,搜索那位年輕攝影師的資料。酒桶的龍頭滴滴答答,酒水落在高腳杯中。
舉辦影展的當年,年輕攝影師成為媒體眼中炙手可熱的寵兒,彷彿他就是攝影圈與外界溝通的橋樑。幾乎每個月都有關於他的報道,論壇里的帖子更是不計其數。從這位年輕攝影師接受採訪時的表現,我看到一條清晰的脈絡,看到他從一個害羞的年輕人,變得侃侃而談,隨後指點江山,成為掌握話語權的大咖。他的每次外拍、每個項目,都有媒體或粉絲全程跟隨,第一時間發布在網上。
也許,火得有點過頭了。
第二年,一條攝影圈的醜聞曝光,他深陷其中,在舉國上下的愚蠢聲討中,喪失掉所有的追隨者。醜聞的內容荒誕離奇,眾說紛紜,至今也沒有個準確的說法,任何一方都沒能拿出確鑿的證據,只有無盡的道德批判和無知偏見。我隱隱有一種感覺,這是命中注定,正所謂物極必反。
再後來,就沒有他的消息了。這位年輕有為的攝影師徹底消失在茫茫人海。
我合上電腦,從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在昏暗的燈下獨飲。也許是看電腦的時間太長,眼睛有些發酸,身體格外沉重。胸口盤根錯節,隱隱覺得應該走進這裡的,是那位青年才俊,而不是正睡在沙發上的混蛋。
34
他突然驚醒,從沙發上挺起身子,喘著粗氣,額頭冷汗直冒。與所有宿醉未醒的酒鬼一樣,愧疚與幻滅感浮上他的臉,皺紋似乎更深了。
「幾點了?」他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問我。
「這裡遊離在時間外,出門的話,你會回到昨天晚上。」
「該死,我忘了。」
「你的臉色很糟糕。」
「謝謝提醒,我整個人都很糟糕。」
「那位青年才俊,現在在哪兒?」
「你問這幹嘛?」他忽然一愣。
「好奇而已。當年的醜聞,是你在幕後謀劃吧?」
他死死地盯著我,表情變得猙獰起來:「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你毀掉了他,自己的地位也沒回來。這些年,再也拍不出讓自己滿意的東西了吧?」
他一臉嘲諷地看著我,突然哈哈大笑。
「你太高估我了。是我謀划了那起醜聞?哈哈哈,怎麼可能是我!我只是推波助瀾了一把。是那小屁孩自己作死,冒天下之大不韙,怨得了誰?棒打出頭鳥,嘿嘿,現在得這麼說:把自己推到風口浪尖,註定成為時代的犧牲品。」
他皺起眉頭,露出滿額的抬頭紋,說:「你真以為他是個天才?開玩笑,他不過是大眾愚蠢審美的化身,被捧上天然後狠狠摔在地下,最後被大眾活活折磨死。」
我接了杯水遞給他,看他仰脖大口喝下去,因為手腕顫抖,水灑了一身。
「他後來有再找過你嗎?」
「沒少找過我。」
他露出一副「真拿你沒轍」的表情,沖我翻個白眼,說:「有一次甚至哭著求我幫他。可那時候伸手,就等於跟所有同行作對。沒有展廳願意給他辦影展,沒有出版方願意印刷他的影集,好像他腦門上寫著四個字:人民公敵。比出名前活的還慘。」
「為了維持生計,他不得不到影樓去找工作,那時候還叫『照相館』。剛開始很不適應,經常和客戶發生糾紛。被老闆辭退以後,就來找我。我警告他,這是最後一次,然後偷偷給他介紹到一家照相館去,搞婚紗攝影和兒童寫真。照相館的老闆是我一位同學,典型的商人,對付客戶很有一套。你知道,那些人根本就不在乎照片的好壞,只想看見相紙里的人比自己更美,這樣就滿足了。他媽的,現在有那麼多人設計智能硬體,如果有人把《白雪公主》里的魔鏡設計出來,再配上自動美化功能,一定能發大財。用戶就是那些長得丑還愛好自拍,甚至上影樓拍寫真的女人。她們滿身贅肉、象腿、水桶腰,嘴裡塞滿零食,一刻不停地咀嚼,臉比豬還肥,到夏天渾身流汗,混合低劣化妝品和山寨香水的氣味,一提胖她就發飆,像河豚一樣氣鼓鼓的,恨不得濺出一地肥油,就是這樣的人,卻從來懶得去健身房鍛煉,仍然把自己當做青春期少女,滿腦子都是『我最美』的假象。還有那些腦滿腸肥的中年男人,眼神渾濁、雙下巴、挺著啤酒肚,假裝努力工作卻一副酒囊飯袋的模樣,整天大魚大肉,交杯換盞,美其名曰社交需要,不過是滿足自己毫無意義的虛榮心和存在感,把他們送上跑步機,簡直就像拖他們下地獄。」
說到後來,他吐沫橫飛手舞足蹈,眼睛裡閃爍出惡毒的凶光。我注視著他的臉,不光感受到撲面而來的惡意,還覺得有點噁心。
「人就是這樣。越丑的人,往往越在意別人對他們外貌的惡評。他們懶得善待自己的身體,卻對別人的評價格外敏感。忽略、麻痹、放縱、自我欺騙,隨著體重的上升,腦子裡的敏感詞庫也越來越大,好像有個雷達在他們的腦子裡,無時不刻偵查周圍潛在的嘲諷。」
「好像你接觸這類人不少。」
「只要別人知道你是個攝影師,就逃脫不了這樣的命運。」他自嘲式的笑了笑。
「給他介紹影樓的工作時,我以為那小屁孩和我一樣厭惡那幫人。等到兩年後,我從柏林回國再見到他,完全把我搞糊塗了。兩年時間,什麼樣的醜聞也都被人忘了,說真的,沒人在乎旁人是他媽什麼樣。他也該重新開始創作了。沒想到,我回國見那位老朋友的時候,看到他居然還在那裡,跟客人有說有笑。
「我忘不了那天的情景。他給一對母子分別拍寫真。那孩子也就三歲,走路都跌跌撞撞,他手攥相機蹲在地上,腦袋上戴倆兔耳朵,手腕掛著玩具,像幼兒園阿姨一樣,哄著孩子往鏡頭的方向看,嘴裡念念有詞,簡直給我噁心壞了。孩子照完輪到當媽的,那女人滿臉雀斑,顴骨高、塌鼻樑,下巴挺得像鞋拔子,他倒無所謂,和所有影棚里的時尚攝影師一樣,一邊照一邊誇,恨不得給她捧上天。
「自那以後,我就不想再見他了。時尚攝影師有的是,不缺他這一號。他逢年過節給我打電話,說想來拜會我,都被我回絕了。這人完全變成一個,怎麼說,影樓仔。而我呢,越來越搞不清國內的狀況。索性回到柏林,把相機丟在一邊,再也不談什麼攝影了。」
35
秋分那天,我和麗川到草場地看一場影展。這裡雖然已經成為北京最大的藝術聚落,但由於地處偏遠,訪客量遠不如造紙街一帶,那裡已經變成專供人們消遣的地方,囚滿創作者的動物園,創作的過程和猴子交配一樣被消費、被圍觀。秋風蕭瑟,吹得我倆睜不開眼睛,草場地一路門庭冷落,磚房在陽光照耀下顯出原形,看上去和剛建成的工地沒什麼區別。我本以為這場影展沒什麼人會來看,不料正趕上一批業內人士大舉觀摩,狹長的展廳里人滿為患,到處充斥著嘈雜的評論。
我有點後悔,像我這種無關人員,應該等到影展尾聲再去的。
影展的主角是一位看上去還不到二十五歲的年輕人,戴著厚厚的眼鏡,一副書獃子的打扮。他始終低著頭,一臉羞澀,旁人與他說話,也只是點頭微笑。臨走的時候,我站在門口凝視他,想起那位曇花一現的青年才俊。
那位攝影家始終沒回來,恐怕是決定留在那個時代了。
麗川在門外叫我,問我為什麼站在那裡發愣。我挽過她,一邊走,一邊給她講述那位青年才俊的故事。她聽完好像無動於衷,自言自語似地說:「搞藝術的人,自我感受統統都是廉價的,除了感動自己,什麼用都沒有。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惜一切,堅持創作。剩下的不值一提。」
麗川向來話不多,出口有時會傷人,多半是冷言冷語。
這件事,恐怕是觸動她了。
作者:豆瓣ID 離鹿
午夜寫作者。旅遊網站編輯。
昔日的搖滾樂手,以及半吊子攝影獅。咖啡因重度依賴者,目前沒有戒煙的打算。信奉自由意志,沒有偶像崇拜。◎ 聲明:本篇故事發布已取得作者授權
◎ 更多故事,請關注微信公眾號 「大故事家」dagushijia ,微博@dagushijia_ruuxee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