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為什麼我們會依戀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之前買恆大的球票去看比賽的經歷里,有兩次的內容如下:

第一次我是搶到了球票,位置很棒,一百來塊的價格也不算貴,是那賽季恆大的主場首戰(最後恆大還絕殺了哼)。當時有人出價兩百多問我球票賣不賣,我發了一個尼克楊頭像給他;

第二次我沒搶到球票,因為那場是恆大在天河對陣國安,雖然官網升價了但依然很難買到票。然後我去各路找黃牛票,出價基本上都是票價的兩倍左右,但各渠道均以無票銷售告終。

當時我只是覺得這些都是日常事件,並沒有仔細去想這兩件事的原因以及關聯。

艾瑞里在《怪誕行為學》定義了一個「宜家效應」:我們對自己的物品會產生虛擬所有權,同時自己的行為會給所有權增添自豪感。我決定畫個圖來示意一下(圖標素材來自網路):

以上面買球票的事件為例,買票者和賣票者看待交易的角度其實不一樣:

買票者認為:球票 = 一場球賽

賣票者認為:球票 = 一場球賽 + 和朋友歡聚 + 一場短暫旅行 + 為主隊歡呼雀躍 + …

也就是說,賣票者通常會將自己的情感,以及跟票相關的一些事情對自己所帶來的意義,都添加到票價中去衡量。

圖中的小紅會覺得:「哇我如果把票賣了,我不僅僅失去了看比賽的機會,還沒有了各種和朋友一起嗨的機會了!那這張票必須得賊貴才行!」

除了球票以外,人們在出售其它東西時也會有這種狀況,特別是所出售的東西曾經給自己帶來很多情感。比如賣房,人們在還未找中介時就會回憶起曾經在這個房子里經歷的種種,於是價格可能會被賣家定得稍高一些。

《怪誕行為學》裡面還提及一點:

還有種怪癖,是我們總是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會失去什麼,而不是會得到什麼。

還是用剛剛的球票作為例子,我們在賣票時只會想我們將失去看比賽的機會、和朋友聚會的機會等等等等,但不會去想我們能用賣票得來的錢去買什麼。

也許我們可以拿賣票的錢給心儀女生買個漂亮禮物,然後成功勾搭,比跟那幫基友去胡吃海喝有意義多了!(大霧)

總結來講,其實就是買家和賣家雙方看到同一件事物時立場不同,角度不同。買家通常著眼於現在,即買到之後能夠立刻獲得什麼;而賣家可能會著眼於回憶,賣掉之後我會失去什麼。

這時候可以回歸到遊戲,解釋一些促銷手段的原因。

有些運營活動賣道具時,是先讓給玩家試用一段時間,然後再收費。

比如《夢想小鎮》里有個商人功能,新手期過後不久就會以一個極低的價格賣給玩家用三天到一周,玩家在有這個商人的情況下,可以很輕鬆地完成任務素材的收集。而試用期過後,玩家已然習慣於之前的體驗,即遊戲通過賦予玩家體驗來形成玩家的習慣。

此時,被打破體驗的玩家只能通過原價付費來重新回到之前的體驗。

不過相比於遊戲,各大在線上商城對這招的運用則要熟練得多。我們在網上看到的「30天包退」、「7天無條件更換」等等,其實也運用到「宜家效應」。舉書中的例子來說:

當我們拿不定主意是否買一套新沙發,「30天不滿意全額退款」的促銷讓我們立即買回家裡試用。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能認識不到,一旦沙發到了家裡,我們的觀念就會發生改變,我們會把沙發當成「我們自己的沙發」,把退款當做是一種損失

至此,我們套路庫又可以喜加一。

如果我們在生活中有機會直面這些套路,解決方法簡單也困難:拋開個人情感因素,盡量客觀地去評價一樣事物,如果能有標準的評價體系則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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