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爾干最後一彈——有關宗教
今天我們主要來看看塗爾干在宗教問題上是怎麼說的,這對於我們日後理解中國的民間宗教形態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科學與宗教的對立?
這個問題是常見的對於宗教的誤解。我們總是把宗教和科學擺在互不相容的位置上,並且莫名地認為「科學進一步,宗教就退一步。」這樣的觀點純粹是把宗教的意義看作是解釋世界的一種方式,而塗爾干也是反對這種看法的:「宗教是否與科學一致,或者說,是否有另一種專門屬於宗教的思維方式與科學認識同時存在。然而信徒們——那些過著宗教生活並直接對構成這種生活的內容有感性認識的人,他們對這種看法持反對意見,認為它不符合他們的日常實際情況。他們覺得,宗教的真正職能並不是讓我們思考,不是為了豐富我們的知識,也不是為了在那些我們從科學中得到的表象里加上一些完全屬於另外一個來源和另外一種性質的表象,而是為了讓我們去行動,幫助我們生活。」這是在幫助我們用另一種視角來看問題,如果我們暫且放下「科學主宰當今世界」的思維模式來看待科學與宗教之間的關係,或許我們就還有商談的餘地。如果你偏要這麼想,那麼當今世界依舊有很多人願意信仰某種宗教,這是無法解釋的。
二、社會學關心宗教的哪些方面?
宗教如何聚集起眾多信徒,踐行某種價值體系?如果我們將某一套宗教信仰的內部進行劃分的話,似乎可以分成:觀念和儀式。觀念可可以包括宗教體系中的世界觀、教義等,儀式可以包括信徒聚集起來進行禮拜、祈禱等活動。而社會學更加聚焦於後者。在塗爾干看來,這種集體性的宗教活動,恰恰是宗教的主要組成部分,在這些活動中,信徒被某一宗教的共同目標團結在一起,形成一種集體意識。這裡又出現了集體意識概念,我前面說過這個概念對塗爾干來說非常重要,貫穿了他的每一部著作。如果說前期的作品如《社會分工論》主要講集體意識是如何限制個人的,那麼後期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就是來看集體意識如何滲透到個人頭腦中,使個人形成某種觀念,並再加強集體的團結。
而塗爾幹將宗教的儀式分為兩種:積極的和消極的。積極的包括祭祀、紀念儀式等;消極的包括苦行、哀悼儀式等。雖然表面形式不同,但本質一樣,都是群體性質的聚集活動,在這些活動中,用塗爾乾的話來說:「任何一個真正實踐某種宗教活動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正是這些禮儀使得人們感到有時歡樂,有時平靜,有時安詳,有時興奮。」可以說,宗教儀式對於一個宗教群體就是具有社會整合作用。當個人身處集體的活動中,尤其是這種活動帶有「神聖」的色彩,某種對宗教的皈依感和對集體的歸屬感就產生了。
三、宗教起源於?
有了上述對集體意識的再明確,我們來看看塗爾干對於宗教起源的看法。塗爾干認為研究宗教起源,就要尋找一種最簡單的宗教形態,所以他分析了澳大利亞阿蘭達(Arunta)部落圖騰信仰。雖然是圖騰這一具象化的宗教象徵,但是塗爾干認為圖騰對於這個原始部落的作用不在於「關於動物、人或者圖像的宗教,而是一種匿名的和非人格的力量的宗教。」這種非人格的抽象力量其實就是塗爾干所強調的集體意識。所以任何神,實質上都不過是統治人的社會力量的化身。所以宗教意識產生的根源是社會環境,所謂「神」不過是社會力量的象徵。
有關「宗教」這個領域的問題是在深奧又龐雜,我在沒有過多認識前還是不要多談、亂談了。當然,塗爾幹將宗教等同於集體意識,再後來還是招來了宗教學界和社會學界很多人的質疑,宗教這麼一個複雜的東西能否簡單地歸為某一種因素的作用?(這種分法叫做「化約論」)。但是不管怎麼說,塗爾干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新的看待宗教的視角,宗教在功能上確實有集體意識的作用,而並非我們所想的那麼一無是處。
在這裡給大家推薦一本書,是楊慶堃的《中國社會中的宗教》,也許讀完它,能多少解決很多人心中的疑惑:中國到底有宗教嗎?如果有,那它到底是什麼?如果沒有,那中國人當中的民間宗教又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中國自古以來就發展不起來一套類似於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等的完善的宗教體系?
有關塗爾乾的介紹在這裡就告一段落了,感覺累到要吐血……
下一期我想先為大家介紹馬克思,希望能讓大家重新正視馬克思。
參考書目:
〔1〕埃米爾·塗爾干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侯均生主編 《西方社會學理論教程》第三版 南開大學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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