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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我對慈善和公益的態度

今年夏天,我編了些宋儒語錄,印出來送給大家。有這想法,最早是因為經常去寺廟結緣佛教書籍,我想,儒家的東西也很好,可惜沒有這種流通機制,以至大眾對程顥、程頤、朱熹很隔膜。想歸想,一直覺得很遙遠,覺得非到發財沒有條件做。後來做了,是受了郭大路的刺激。

郭大路是做教育的。今年春天,她因為搞活動,去咖啡館租場地,場地沒租成,卻結緣了一本佛書。她覺得不錯,打算複印十來本送朋友,後來想,為什麼不多印點呢,跟朋友提起,朋友說這是好事,願意出錢助印,就印了1000本。

我很觸動。我想,自己老早想到沒做,人家卻做出來了。可能有跟人家比一比的心理吧,就也開始幹了。從編輯、校對、設計、印刷、郵寄,前後花了近三個月。不過,我沒敢讓別人助印,是自己花的錢。要接受助印,事情就複雜了。沒錢,就干點小事。萬一錢多,你是否能承受得住,是否有智慧安排好,是很大的問題。

有一天,在蘭州出差,郭大路把我拉到一個群里,說她平時工作,接觸到一些去邊遠山區支教的大學生,感覺他們欠缺經驗,需要輔導培訓,希望找些人給他們開開講座,問我是否願意。我就同意了。

後來事情的走向,慢慢和以前的設想不大一樣了。幾周後,郭大路找到我,說成立公益組織,需要八個發起人,需要在各自領域略有影響力,她覺得我比較合適,希望我擔任發起人之一。

雖然我並沒有什麼影響力,但人家找到我,也是對我的重視和認可,就答應了。等到填表時才開始有點疑慮,表格需要填寫的個人信息很詳細,還需要蓋工作單位的公章。

我想,這件事純粹是私人的事情,和單位並沒有關係。而且,我對她們的公益組織也不是很了解,她們在廣東,歸廣東省民政廳管,我在北京,有自己的工作,她們如何募集資金和利用,我並不清楚。我還諮詢了懂法律的朋友,朋友說,你可以信賴她,但組織的事情,牽涉到管理,不是一個人的事。我覺得有道理,就婉言辭謝了,也覺得先答應又反悔,很不好意思。

之後,偶爾看看她們的群,發現一直在聯繫各種鄉村小學,捐贈圖書之類的。她們的工作,不再是最初設想的幫助支教志願者,因為發現不好下手,改成在全國建立鄉村圖書角。

今天早上,郭大路微信找我,說想和知乎合作,開通公益的live講座,把講座收入用來籌建圖書角,問我如果有開通的可能,是否願意講一期。

我想說沒問題,但吸取了上次反悔的教訓,又多想了一下。一想,覺得還是有疑慮。

牽涉到公益的事情,都比較複雜。因為是在向大眾募化錢。

我之前在知乎開過兩次live,就是正常的live,收入歸我自己,怎麼花不需要解釋。但如果是公益,性質就不一樣了。

可能人家對你的講座一點興趣都沒有,只因為聽說你是做公益,就買了。人家花錢不是來買你的講座,是要捐錢來的。通過你的講座捐,你會收穫名聲,但也要承擔風險。——你得解釋清每一分錢的去向。這個看起來容易,實際上不容易。

知乎的live,不是講完錢馬上到賬,要過一星期。第一批到賬後,陸陸續續還有人買,什麼時候買,什麼時候有收入,雖然越往後越少,但它會綿延很長時間。最終收到多少錢,根本不清楚。你怎麼保證每一分錢都捐了呢?但凡有一分錢沒捐,你就不太乾淨。

而且,做一場live也不容易。從搜集材料、準備內容到正式講,都很耗費精力。講得不好,還有人罵你,說買虧了。

以上都不算啥,關鍵是,即便我把講座收入的每一分錢都捐到郭大路的公益組織,公益組織也把每一分錢都用到鄉村圖書角上,依然會有網友存在疑問:你們之間有沒有什麼利益瓜葛?你難道一點提成都沒有?你是不是借著公益的名字來圈錢,好讓大家買你的講座?就算錢都捐了,你也得到了名聲,難道不是營銷?

是的,永遠沒辦法消除這些質疑。別說做公益,就算平時寫文章,也有人說你蹭熱點,並沒有談熱點,而是由熱點聊到別的事,說你強行蹭熱點。文章沒人看,說你寫得垃圾。文章看的人多,說你營銷。

一直以來,都是這樣。

我挺佩服郭大路的勇氣。她不介意被誤解,被質疑。我是不敢擔這些風險的。我也知道公益好,自己為什麼不做呢?很多事情說不清。尤其是牽涉到分工協作的時候,你的人品好,有保證,但具體到參與事情的每一個人如何操作,有時候保證不了。

我跟郭大路說,如果是知乎官方出面弄個公益live,保證收到的錢不經主講人的手,也不經你們的手,我就可以考慮,不沾錢,事情就好說清,一旦沾錢,就不好說清。不過,那種情況下,知乎願不願意跟你們合作也是問題,肯定有很多組織想搭上知乎這樣的平台。我當然不懷疑你們是發心為大眾做事,但別人還是會覺得你們是為了宣傳自己。

這種質疑,沒有辦法解開。

星雲法師經常講:說我有錢,是對我的傷害。我們去佛光山看,佛光山確實非常有錢。不過佛光山的錢,是十方信眾的錢,不是哪個人的錢。佛光山每個角落,都密密麻麻寫滿了功德主的名字。

我想,佛光山之所以能募化到那麼多錢,也跟僧團的身份有關。管理這些錢的人,連肉都不能吃,衣服只穿僧衣,平常一舉一動都有僧團看著,再花能花到哪裡去呢。不為大眾還能為誰呢。

不過,確實有很多搞慈善的人,究竟幫助了多少人不清楚,自己卻越來越有錢。做公益之前,一套房子都沒有,做了兩三年公益,在北京買了好幾套房子。

這就不夠有說服力。雖然佛教也講,布施是福德之源。但你不太好解釋自己的財富是如何增長的。關鍵是,人家看了會覺得,做公益是發財的捷徑,既收穫名,又收穫利。很多人就一窩蜂來了,你並不知道他是沖著幫助別人來的,還是沖著自己發財來的。

小時候,有次語文考試,作文題目是加入少先隊申請書,我寫:為了共產主義事業,也為了個人的未來發展,我自願申請加入中國少先隊。

同桌得了30分,我得了15分,不解,問她,她說,不能寫「為了個人的發展」。我想,這不是教人睜著眼說瞎話嗎?

實際上,自利利他是合一的。一切利他的事情中,都包含著自利。只是,出於自利的發心,去做利他的事情,往往會比較糟糕,很難真正起到利他的效果。

雖然我讚歎郭大路的發心,但對她的部分想法,我也不盡肯同。比如,她希望一年之內,在全國建3000個圖書角,籌集500萬資金,購買18到20萬本書。

我從前也覺得,既然是幫助別人,肯定幫助的人越多越好,幫助的事越大越好。現在,不太這麼覺得了。籌集的資金,是從大眾中來的,最終還到大眾中去。是自己在幫助大眾呢,還是大眾在幫助大眾呢?是大眾在幫助大眾。自己只是大眾中的一員。

做公益也許不該預設目標。講自己的組織「幫助了2000萬兒童」,難免有自大貪功之嫌。就算是企業,捐出利潤幫助大眾,也是「回報社會」。企業的利潤,也是從大眾中來的呀。誰生下來的時候,都是一分錢不帶來到世界上,沒有眾生,就沒有自己。自己吃的一粥一飯,無不是從眾生中來。自己幫助眾生,也只是隨分隨緣地扮演一個中間角色而已。

要給公益設定目標,設定任務量,就接近生意了。善心是沒有限量的。幫助兩個人的善心,就比幫助兩千萬人少嗎?說「我要幫助10億人」這種話,不也是一種自我膨脹嗎。於理,利他的發心固當堅持;於事,還是要隨分隨力地做。

要甘於做個不起眼的人。甘於在不起眼中幫助人。幫助了人,也沒有誰知道,也不需要誰記得,自己也不覺得幫過別人什麼,無非是在平凡的生命中履行本分而已。沒有多餘的叨擾,安安靜靜地生活,不也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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