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江歌,也為了其他的留學生
我本來不想聊這個事兒的,但是... 我真的怕你們看到那些「希望不是中國人乾的,祈禱祈福點蠟燭」的文章之後影響了自己的智商。別人我就不管了,只為了這個公眾號的小天使讀者們能夠從這件事中學到一些教訓,我還是來寫一寫。
1. 案件經過和細節
案件發生於東京都中野區中野6丁目,離新宿只有三站地的距離。這地方就是普普通通的住宅區,因為交通方便,所以留學生租住在這一地區的人口也不少。
事件發生的地點是江歌和室友同住的公寓,從外面看起來,是這種沒有大堂和大門,從外面可以走到每間屋子門口的開放式公寓。
每次看到這種公寓,我都會覺得住在裡面非常沒有安全感:因為走廊是完全暴露在外面的,所以如果被什麼人盯上了的話(例如跟蹤狂),對方只要在外面偷偷觀察,就可以完全掌握你的行蹤。11月3日0點15分,警方接到一名女性報案,說門外有一名可疑男性在按門鈴。於是警方前往該地點查看。事後查明,報案女性是與江歌住在同一間公寓里的女性室友,劉鑫。
關於劉鑫,我們並不能找到太多有用的資料。但根據江歌母親的描述,劉鑫有一名中國籍前男友,大約在一年前分手後兩人仍有不少糾葛,所以關係非常緊張。因為同住的緣故,所以江歌也就自然而然被牽扯到了劉鑫和其前男友的糾紛之中。女孩子你懂的,就是一起吐個槽安慰一下什麼的。
但是在3日的0點之前,江歌接到劉鑫的電話,要她去車站接她回家。這裡出現了一個隱藏的信息:劉鑫應該是知道——至少是覺察到——在回家的路上會遇到麻煩。
於是江歌出門去接劉鑫,接到她的時候應該恰好是2日夜裡0點左右,那時江歌還在跟母親進行語音通話,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媽媽,我到中野站了,這會兒和劉鑫會合,一起回家。」
在江歌和劉鑫回家,以及江歌被害之間的事情,目前我們還無法知道事件的全貌,但從案件目前收到的一些細節來推測,事件的流程應該是這樣的:
a. 江歌和劉鑫平安到家,但此時尾隨或者暗中蹲守的男性便來到她們門前,按響門鈴。
b. 江歌和劉鑫一同報案。
c. 江歌和劉鑫開門,與該男性在樓道里用中文發生了爭吵(根據鄰居描述)
根據鄰居的回憶,當時站在門前的男性瘦高,與兩名女孩子在門口便吵了起來。男子要進屋,但被兩名女孩阻止,隨後兩人一人從屋裡關上門,另一個人在門口仍然在跟男子爭論的樣子。
d. 樓道里有打鬥和撞擊的聲音,之後江歌用日語大聲說:「警察呼ぶよ(我要叫警察了)」
e. 隨後警察到達現場,江歌倒在地上,流了一地血。身邊站著一個男人。
f. 男性逃走。江歌被送往醫院,因失血過多死亡。
2. 殺人手法可以告訴我們什麼?
從殺人手法和案件細節來看,其實我們基本可以推測出一些基本的信息:
第一,根據江歌母親描述「來到日本第一時間去警署看到了我親愛的女兒,身上喉嚨多處刀槍,躺在太平間已不是我昔日活潑可愛的女兒了,撕心裂肺的痛不知該怎麼說」。
有著多處刀傷,而且遍布面積較大的時候,這往往是作案人處於激動情緒之下,用刀亂扎亂捅的結果。所以這個作案人應該不是什麼「連環殺人狂」,甚至根本不是慣犯。
第二,該作案人在警方來到現場的時候還沒有離去,排除警方特別神速的情況(警察到達現場要求在5分鐘之內,但是這個速度吧...),作案人的反應明顯是「懵逼狀態」。這反映出作案人心理準備不足,所以很可能是他打算拿刀出來嚇唬嚇唬江歌,但在爭執中因為某些原因被突然激怒,才衝動殺人。
第三,江歌在樓道里和這名男子爭論時使用的是漢語,這給嫌疑人是中國人的說法增加了很大的可信度。另外,江歌用日語喊「要報警」的做法,很可能是在讓鄰居聽到,從而對嫌疑人起到震懾作用。
如果對方是日本的殺人狂的話,我們先不談是否會在門口發生爭執——殺人狂的殺人手法相當嫻熟,而且從我介紹的很多殺人案中大家可以明白,暴力犯罪的慣犯都會選擇進入屋中作案,從而最大限度減少被目擊的可能性。所以從這點來說,我們可以再次排除殺人狂的作案可能性。
第四,從江歌報警後開門的事情來看,對方必然是江歌所認識的人。如果是個陌生人在門口按門鈴甚至搖動門把的話,有哪個女孩敢去開門呢?
第五,江歌的傷口基本集中在身體的右側,致命傷的脖子上的幾處刀傷,都在脖子的右邊。
從我和很多在日本留過學的朋友們的經驗來看,中國留學生能夠接觸到的人基本是以下幾類:
a. 學校同學/老師
b. 各種場合認識的同胞
c. 工作/打工關係認識的日本人
d. 鄰居
儘管網上有一些傳言,說這兩個女孩子招惹到了黑社會等等,但說實話,這基本不太可能。即便是借了高利貸,黑社會來要帳,也絕對不會把人扎死在門口... 太不專業了。
從以上四點我們可以簡單推測一下,殺害江歌的人很可能是一名中國人,並且對江歌和室友的住址非常熟悉,江歌也認識他。他帶著小刀的目的應該是進行恐嚇,至少不是一個習慣用刀的人。
江歌的傷口集中在身體右側,這其實並不是說明兇手是個左撇子。事實上正相反,因為一般人在遭遇被人用刀刺傷時,往往會用手去抵擋。所以一旦兇手從正面刺向江歌,她的胳膊和手上會有更多的傷口。江歌脖子右側和身體上右側的傷口,應當是兇手在扭打時從背後控制住江歌,然後右手攥住刀子向下戳刺導致。這樣的用刀方法,儘管是小刀,因為發力不受阻礙,所以能夠造成的傷口也會較深,較為致命。
綜上所述,聯繫到江歌室友劉鑫之前的電話,兇手應當是跟劉鑫更熟悉的一名中國男性,並且與江歌認識。
是不是劉鑫的前男友?這個就要看劉鑫的自白了。可惜到目前為止,她的證詞還沒有公布。
鄰居大媽也在聽到江歌的喊叫後報了警。她在採訪中說:「江歌是個很努力的女孩子,學習很好,考上了碩士研究生。是個踏實的好孩子。」
另外,據鄰居反映,11月2日下午4點20分左右,也就是案件發生前8小時,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曾經來過江歌的公寓門前,敲門後沒有反應,於是在用紙寫下什麼後便離去了。
3. 警方為什麼沒有抓住兇手?
一般接到這樣類似於騷擾的報案(劉鑫和江歌在報案時說有人按門鈴),警方往往只會出動1-2名警員前往現場。由於公寓樓道開放的緣故,作案人可以很快發現警察的到來。這就給他提供了充分的逃走時間。
另外,由於現場的建築物結構較為複雜,一方面不利於警方拉警戒線進行搜捕,另一方面也給作案人逃走路徑的確定帶來了困難。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名作案人的行兇手段看起來符合衝動型犯罪,所以應當未給自己逃走進行太多的準備。
當晚作案時間大致為12:20分左右,如果該男子跑步逃往中野車站,但趕往東京方向的末班車為12:30分,向西方向的列車末班車為1:08分,所以無法斷定該男子向哪個方向逃走,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只能之後通過車站附近的攝像頭和警犬來確定男子行蹤。
如果該男子並未搭乘電車,而是選擇步行/摩托車/開車逃跑的話,那麼確定該男子行蹤的方式將更加複雜。日本曾經有過一個案例,一名少年在用棒球棍打死親生母親之後,騎自行車從岡山出發,一直逃到了秋田才被人發現,自行車逃跑距離超過1000公里,用時16天。
而我現在在寫的另一篇殺人事件,兇手乾脆逃到了北海道,然後投湖自殺。4. 10天之前的另一起中國女性被殺案
然而就在這起事件的10天以前,在日本中部的愛知縣,有另一名中國女性也遭到了殺害。
10月23日晚上6點20分,在愛知縣春日井市的一棟公寓樓的樓道里,來自中國的企業研修生,32歲的陳冲被發現倒在2層的樓道里。警察到達現場的時候,直接拘捕了站在陳冲身體旁邊的,手持剪刀的男性。陳冲在被送往醫院一小時後因失血過多死亡。
陳冲是當地一家服裝工廠的研修生,來日本不足半年時間。而被逮捕的男性,與她在同一間工廠工作,名叫曹恒生,28歲。現場發現的作案兇器為15厘米長的一把縫紉剪刀,致命傷為脖子、腹部的多處刺傷,導致失血過多而死。嫌疑人曹恒生的手部也有多處傷痕,為與被害人扭打導致。目前作案動機不明,但據同工廠的同事表示,很可能與感情糾葛有關。
兩件事情的相似性,直觀地來看,就是作案地點的選擇,被害人致命傷的狀況,以及作案人沒有第一時間逃走。而這三個特點,都直接表現出作案人對作案本身缺乏的規劃性,對殺人沒有預期,也並未準備合適的作案工具。
5. 如果案犯被抓住了會怎樣?
因為中國與日本尚未簽訂犯罪引渡條約,因此該案犯在日本被逮捕的話,會依據日本審判程序進行審判。而如果他逃回國內的話,會依據中國法律進行審判。
在日本被捕的話,如果該案犯申明並未有主動的殺害意圖,而是在爭執中將江歌失手/衝動殺害的話,很可能會以傷害致死的罪名被提起公訴,基本上不會被判死刑。
逃回國內的話,面臨死刑的可能性其實較高。但如果衝動犯罪得到法庭承認的話,應該也不會處以死刑。
這話我說在前面,儘管目前媒體和輿論都給予此事高度的重視,但該案犯的下場很可能不是死刑。單純從保命的角度來說,向日本警方自首可能才是最理智的方法。
當然也有可能,該案犯在作案後自覺毫無逃離線會,畏罪自殺。當然,如果這名案犯對日本刑法不熟悉的話。
至於可憐的江歌的母親,不知道她想看到的是作案者「以命償命」,還是希望他受到法律的審判,給江歌的被害一個說法呢?這是非常讓人痛苦的一個選擇。
6. 那些在國外被殺的留學生
2012年4月11日凌晨,距南加州大學校園西門外4公里左右的雷蒙德大街上,吳穎和同班一位男同學瞿銘被不明身份的歹徒槍殺。
2013年9月27日,次永飛強行闖入前女友黃夢晨租住的公寓,將黃的室友鎖在浴室內,而後將黃刺死。黃來自中國南京,遇害前在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藝術系讀博士。次永飛也是該校學生,在數學系讀博。此前,二人曾經談過戀愛。
2014年9月17日,美國艾奧瓦州警方接報警稱,中國籍女大學生邵某失蹤。美國警方接警後開展調查,於9月26日晚發現邵某被害。經美國警方偵查,發現邵某的男友李向南(浙江省溫州市人,留美大學生)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李向南作案後已逃回中國。
2014年7月24日,24歲的紀欣然在凌晨回宿舍的路上遭遇5人搶劫,頭部受重傷,掙扎回公寓後死亡。
...
圖我就不放了,看著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這麼死去,實在令人不快。在國外的留學生,有遭遇搶劫被殺的,有不幸喪命於事故的。然而因為死於同胞間爭執的案例,卻真的讓人不知說什麼好。
談個朋友而已,有必要弄死人家嗎?
7. 最後的話
我是不忍心寫下這些話的,因為太偏激太容易被罵。但是我還是要寫:
身在國外,「防火,防盜,防同胞」。
不得不說,我們有些在國外長期生活的同胞,做的事情真的非常令人不齒。單單說我個人的例子,2009年在巴黎的時候,我的Thinkpad R60(就是那款散熱器噪音猶如飛機起飛般的機型)主板壞了,於是我就在當地華人社區網站上找了一家修電腦的店鋪。去的時候店主可熱情了,聊東聊西,答應我一周就能取。一周之後,我去店裡拿機器,店主收了錢給我包好。我想開機試試,發現電池沒電,店主說店裡也沒充電器,只好作罷。等我回家充了電,機器還是不能啟動,覺得不對的我就把電腦拆開看了一下... CPU、內存條都被摘走了,主板還是我那塊壞掉的主板... 再去店裡的時候店主用某地方言推三阻四還威脅我說我詐騙...
那可是我準備論文、考試、留下了無數調查和整理之後的資料的電腦啊!在我第四次去到那家店,威脅說如果不給我硬碟,我畢不了業就會起訴他們的時候,店主才不知道從哪裡摸出了那塊硬碟,跟我說:
「給你修電腦的人跑路了,我們只找到了這個。」
鬼才信你,修電腦的人就是你好嗎?
從我自身經歷來談,其實很多去國外的人,都會沒來由地對同胞們有一種「天生的」信任感。尤其是初來乍到的時候,我們總會去想那些前輩們會不會給我們更多的幫助。然而尷尬的是,我們剛剛去的時候,會被那些「老前輩」騙;等我們變成了「老前輩」,新來的人又會擔心被我們騙...
這事兒我覺得無解。你們覺得呢?
對徐靜波那篇《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被殺之謎》,我覺得這人聖母心簡直爆棚了...
這事兒還能有期望?我不護短,幹了丟人現眼的事兒就應該拿出來說,讓那些人知道我們對他們的唾棄和鄙視——即使他們是同胞又如何?「本應該相互幫助相互關愛」不假,但是假借著「相互關愛」的名義,假借著「幫助同胞」的名義,甚至是假借著「愛國」的名義,干著那些沒頭腦沒底線沒公德沒人性的事情的人,他們除了坑害同胞、抹黑祖國,還有別的本事嗎?
日本人之間一直對中國人有個看法,是這麼說的:
「在日本,我們認為騙人的人是不對的。但是在中國,反而是被騙的人是不對的。他們覺得被騙的人都是活該,是自己腦筋不好使。」
抱歉我不是這種價值觀的人,而且我不喜歡總要提防別人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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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給在海外奮鬥的小朋友們提個醒,這幾條一定要做到,關鍵時候能保命:
1. 早報警,保平安。
2. 絕對不開門,誰來也不開。
3. 記得讓可靠的人知道自己的行蹤,前提是這個人可靠。
4. 出了事兒,先保證自己的安全,再去幫助別人。
5. 兜里別老揣個刀子。一是嚇不住人,二是容易傷到自己,三是衝動起來控制不住自己,四是碰上警察就遣返
6. 冷靜對待,別刺激別人,也別束手就擒,找機會逃命才是正路。
7. 不行就分。碰上有病的前男朋友就報警,哪怕是現任也報警。
多喝熱水我就不說了,有些國家沒熱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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