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添加方言俗語的姿勢

不知道其他城市怎麼樣,總之在我老家那淮河邊的三四線城市,打十多年前就開始有家長以孩子不會說方言土語、只能講普通話為標榜,風氣漫衍,如今不知道成什麼形態了。我那時還小,看不透裡面的世故人情,只知道遺憾:哎呀,可惜他/她以後讀《西遊記》就讀不出那麼多趣味來了。

《西遊記》中有相當一部分僅通行於江淮方言區的詞語,平常完全嘴上說說,字怎麼寫都迷糊,卻常常能在《西遊》的書頁中打個照面。這種感覺很是奇妙,每當出現一個詞,你就彷彿與這部作品有了更深的聯結,有了一種情侶間的私密互動。我揣測,張愛玲對純然以吳語寫作的《海上花列傳》推崇到無以復加,大概就出於類似的情愫。

舉些《西遊》的例子吧:

行者道:「伸過孤拐來,各打五棍見面,與老孫散散心。」

孤拐指的是腳踝骨。小時候與老人們相處多,老人身上痛,常常會提到身上各處關節骨頭,「孤拐」這樣奇怪別緻的稱呼令年幼的我記憶深刻。對行者面相的描述文字里也有「孤拐」一詞:

原來那猴子孤拐面,凹臉尖嘴。

這裡的「孤拐」是比喻義,大約是說行者凹臉頰、高顴骨,像腳踝骨那樣皮包著骨頭。

行者見了,將身又變,變作一個黃皮虼蚤。

「虼蚤」也就是跳蚤。「虼」字目前的注音是「gè」,實際在江淮方言里讀作短促的入聲。我覺得「跳蚤」不如「虼蚤」好,因為後者讀起來有勁,前者雖然字面有「跳」,可「跳」字的普通話讀音卻因雙韻母而綿綿軟軟,不足以表達該蟲蟲兩條強壯後腿帶來的驚人跳躍能力(虼蚤能跳350倍身長)。

桃子吃多了,也有些嘈人,又有些下墜。

這裡的「嘈」字在方言里讀作第二聲,「嘈人」指的是因吃多了某類食物(偏硬或偏涼)胃部產生的不適感。

《西遊記》流傳了許久,一直談不上什麼作者,因為本就是個說書人口中流傳來流傳去的話本。到了近現代,學術界才非要給他考據個作者出來;而書中有數量偏多的江淮方言詞正是論定作者為淮安吳承恩的一大證據。究竟是不是老吳編寫的且不去管它,但至少我從中獲知了一點,《西遊記》確實帶有顯著的江淮風味,我那種久別重逢的相遇感,不屬自作多情。

其他的話本、擬話本小說(包括戲曲)雖不大具備這種微妙的審美體驗,但相對於正統的詩文,普遍的一大魅力也仍舊在於語言資源的豐富、方言俗語雜糅其中的活色生香。想想看吧,詩詞從唐宋到明清,寫來寫去無非不過江南、東風、回首、闌干、明月、匆匆,難免膩味;同樣是表達憂愁苦悶況味,到曲家手中,才真有點新鮮樣貌,叫人歡喜:

【山坡羊】沒亂里春情難遣,驀地里懷人幽怨。則為俺生小嬋娟,揀名門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緣,把青春拋的遠!俺的睡情誰見?則索因循靦腆。想幽夢誰邊,和春光暗流轉?遷延,這衷懷那處言!淹煎,潑殘生,除問天!

採納讀者建議,附上白話翻譯先:

如此繚亂的春心,真難排遣。無意中出現的情懷,令人幽怨。因為俺生來美麗,父母就著意為我挑選名門中的佳偶,挑來又挑去。究竟要什麼樣的良緣啊,豈不是把我的青春都耽誤了。這樣睡思朦朧的嫵媚情態又有誰能見到呢?平常只能循規蹈矩,做出一副大家閨秀的靦腆樣子。不知道我會夢見什麼樣的人,同這美好的春光一起流逝消弭了。如此遷延度日,無處訴說衷情。煎熬的殘生何日是個盡頭啊?除非去問老天!

這是《牡丹亭》中有名的唱段,看多麼花樣迭出,有多少詩詞中難得一見的元素。

湯顯祖的寫作被譽為「深淺、濃淡、雅俗相間」,上段就有例子說明最後一點:兩個疊韻詞「遷延」和「淹煎」,前者是打《左傳》里就有的,十三經,雅到頂了;而「淹煎」則明以前典籍中未見記載,大約屬明代口語,湯顯祖和阮大鋮(另一位有名曲家)的作品裡都使用過,湯和阮一為贛東人,一為皖西人,地域極相近,「淹煎」可能就是該地區的方言詞,可謂極接地氣了。(有來自那裡的讀者旁友可以驗證一下)

前陣子聽了個國外的「文本細讀」網路公開課,其中詞源學的兩小節中提到莎士比亞《麥克白》中的一段:

Will all great Neptune』s ocean wash this blood

Clean from my hand? No; This my hand will rather

The multitudinous seas incarnadine,

Making the green one red.

大意:

大海中所有的水能夠洗凈我手上的血跡嗎

不,恐怕是我這一手的血

倒要把無垠的海水染作一片殷紅呢

絕大部分的英文單詞可以歸到兩個詞源,野蠻人的日耳曼語和高貴種族的拉丁語,比如red和incarnadine意思都是紅色,差別在於語源。我們乍看莎翁的這段詩彷彿有點啰嗦,行與行間重複,但其實是因為對英文這門語言還不足夠敏感;此段中multitudinous, incarnadine等詞屬於拉丁雅詞,blood, red等是日耳曼俗詞,作者是有意地交織使用,以造成兩個層次的英語競爭的意味,呈現更為豐富的美學效果。

正因為有以上諸般好處,作家們向來樂於在寫作中做一番雅俗的斟酌考量。雅俗的配比並不固定,因為讀者的偏好不固定,一種口味讀多了,就必然會膩,不願再看。比如我,至今看到北方鄉土氣息十足的作品還皺眉。受左派革命的意識形態影響,這幾十年來「雅」本來就遭到壓制,而北方是革命燎原地,北方方言又因與普通話親緣更近而在技術上更易於糅入,所以文學(乃至整個文藝)中的北方鄉土氣簡直充塞天地,欲避不能。有時作者根本是不是北方人,也可以寫成那副喪氣樣子!

寫農村不是非得加入方言俗語才行,張愛玲的《秧歌》與《赤地之戀》,寫的是土地上的人與事,但語言仍舊使用的是她慣常的歐化國語+話本小說「古白語」+紅樓文體。沒令人覺得失色,反而有種清新卓然之感。豆瓣第二屆徵文一等獎作品《姐姐》,同樣是以較好的語言策略,撣除了農村題材文學上的一層灰土,令人眼前一亮:

拖完稻草,我們回去洗澡,再到外家吃飯。夕陽顏色一點一點消散,漸漸寂靜的青藍洇上來,外公家一大一小兩張桌子都抬出來了,擺在門口場基上。男人們在大桌上喝酒,小孩們在小桌上吃飯,女人們坐不下,除了喝酒的,都捧了碗站著,時不時去搛一點菜。除了夏天菜園裡的菜以外,這一天好吃的有紅燒小公雞和煎尖頭魚,都是香得不得了的菜。姨夫們划拳,喝酒,三姨夫和五姨夫用一種促狹的語氣激爸爸喝酒。他很愛喝酒,雖然酒量不壞,也禁不住這樣的急酒,有時喝得醉了,便受人詬病。那些話因此使我難受,好像是受到欺負了一樣。雖然我愛從堂屋裡投出來的昏黃的光,外婆不聲不響做著事情,表兄弟們在門口追打著玩,一切都顯得熱鬧而歡喜的樣子。

有個朋友說過一句關於著裝風格的話,大意是洋妞穿旗袍效果往往驚艷,典型的亞洲臉反而不適合,穿了一定顯土,倒是要穿點時尚的小禮服才好看。拿這話套到文學裡,像大禹治水、嫦娥奔月這些神仙事,魯迅在《故事新編》裡頭就偏要把它們寫得世俗無比,down to earth,然後就精彩絕倫了;而真正的鄉村生活,則還是應該從語言策略上避開一些土味才相宜。沈從文寫鄉村的一些妙品、神品,比如《邊城》、《蕭蕭》,不正如此?

題材不同,語體也要隨之作靈活調整。能夠做靈活調整的前提是語言的素材庫足夠豐盛,夯不啷噹,應有盡有。像我老家那些小孩子就可惜了,不會說家鄉的土話,不僅閱讀時喪失了一些樂趣,將來有志於寫作,更會發現語言資源上缺失了一大塊。

但願有家長讀了這篇文章,及時修正了教育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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