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我們懂得愛,就像小時候那樣
但願我懂得愛,就像小時候那樣前兩天和蘭蘭姐聊天,談到當下愛情觀的浮躁。感情似乎變成了一場博弈,我為你付出一點,你要愛我一點,否則我就會掂量一下,再繼續付出是不是值得。
年輕的時候,有時間和資本追求沒有結果的愛情。而年紀大了,就要功利了,畢竟要衡量力量,和合適的結伴過日子。
現在的社會就這樣,大多數人認為的愛情,其實遵守等價交換原則,現在價值和潛在價值的總和,是不是對等。不遵守這樣的原則,就有點另類了。
《紅與黑》里的瑪蒂爾德,才不管於連是不是真的愛她,反正她就是要宣告說自己愛於連,簡直是上流世界的一股清流。最後於連死了,瑪蒂爾德抱著他的頭顱,像一個女戰士。她更勇敢更有抱負,更像個男人。
當愛情故事看,瑪蒂爾德就是個笑話,犧牲那麼多,結果男人還是不愛她。但人家瑪蒂爾德才不在乎,老娘高興就好……
想起高一的時候,喜歡隔壁班一個男孩子,他個子不高,只有165的樣子,家境也不太好,在貧困生補助能看到他的名字。可在我眼裡,他成績好,長相干凈,聲音溫柔……在我心中就是矮馬王子,每天放學抄起書包就往外跑就為了跟他坐一班車,下課就跑到他們班後門去看他,運動會還偷偷拍了他的照片洗出來給他……真是干盡了花季少女欲說還休的青春偶像劇腦補情節,痴心妄想發夢要嫁給他。
雖然周圍的同學閨蜜都表示我和他非常不合適:「你瞎了……」
誰在乎呢,我就是宇宙超級無敵小公舉啊。我喜歡誰就是喜歡咯,又不是你們要跟他過一輩子,是吧。
那時候的我瀟洒地甩頭:姐不在乎,而現在,卻頗有越長大越孤單之感。感覺現代人的每一場戀愛,都是一場博弈。牌力的角逐,鬥智斗勇斗心態,都快成了競技,簡直都要失去愛情這個詞本身的意義。愛,本來就是感性的,沒有理智的,現在的人們,卻要用許多外在的物質標準去約束框架它,越來越多的人感慨自己不懂愛,在這樣的環境下,怎麼可能懂得愛呢。
時常為自己感到悲涼,被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所同化,背離最初的心意,卻再也回不去了。更悲哀的是,回不去的,更是被社會風氣影響的大多數人,以至於哪怕我自己偶爾腦袋一抽想要回歸本我(追求純粹的快樂,不被所謂評判標準綁架)都做不到。
想起小時候,反而是喜歡誰就心無旁騖,雖然那時候的「喜歡」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喜歡,但是那種純粹的感覺,卻十分美好。
三毛在《大鬍子與我》里寫道:
結婚以前大鬍子問過我一句很奇怪的話:「你要一個賺多少錢的丈夫?」
我說:「看得不順眼的話,千萬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億萬富翁也嫁。」
「說來說去,你總想嫁有錢的。」
「也有例外的時候。」我嘆了口氣。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問。
「那隻要吃得飽的錢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問:「你吃得多嗎?」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後還可以少吃點。」
就這幾句對話,我就成了大鬍子荷西的太太。
三毛一生浪漫自由,天真無邪,所以她能擁有至臻至純的愛情,這不是她的幸運,而是她爭取到的。她值得這樣一份刻骨銘心的愛情。
願我們也能在塵世中不迷失本心,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別說年少不懂愛情,羅密歐和朱麗葉相愛的時候,不也才十幾歲嗎?
但願我們懂得愛,就像小時候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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