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人就是矯情?錯,矯情是天賦人權!
我有個朋友,典型的文藝青年。寫了好些年的小說,在《萌芽》上發表過幾篇。他寫作很隨意,靈感來了,下筆如飛;沒有靈感,大半天也擠不出一個字來。有段時間,他陷入了困境:寫不出東西。
我跟他說,你多讀點書,每晚寫500字,形成習慣,就不那麼依賴於靈感。他沒有照做,但內心的寫作慾望,腫脹如鼓。慾望得不到宣洩,痛苦如蟻噬。於是,他走上了漫長的尋找靈感之路。
整天泡在咖啡館裡,試圖在氤氳的香氣里,捕捉稍縱即逝的靈感;整天喝得酩酊大醉,追隨偉大詩人的腳步,試圖讓文采臨幸自己的腦袋;煙,從來不離手,尼古丁的苦味里,彷彿隱藏著偉大的詩意。
這樣的生活,他過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我倆碰面,問他:小說寫得怎樣了?
他說,在想。頓了頓,他繼續說,一直以來,我這個人都有很強的儀式感。
我明白他的意思,所謂的「儀式感」,就是通過各種行為,來強調或向他人傳達自己的獨特的身份。文藝青年的儀式感,是在咖啡館小坐,是在小酒館裡月旦春秋,是在煙霧繚繞中臧否人物,是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是扯開嗓子唱著「姑娘、姑娘」……這些行為,組裝在一起,即使沒有寫多少文字,大伙兒也會自動把他歸類於文藝青年。
通過儀式來完成身份的認同,是常見的事情。香港黑幫電影中,愣頭青要是想加入幫派,得先拜關帝爺、喝雞血、歃血為盟。一套完整儀式下來,才會被納入群體中。同理,林沖想在梁山落草,就得向王倫繳納投名狀。投名狀,就是要取人性命——犯罪了,就真正地成為同類人,成為性命相托的好兄弟。
儀式有大小之分。幫派入會,這是小儀式,大儀式是孔子所說的「禮」。禮從哪裡來?是從祭拜天地的儀式里來。祭天地、祭祖先、敬鬼神等儀式里,往往蘊含著社會準則和權力法則。
古代能溝通天地的是巫覡——他們代替上天行駛權力,擁有極高的權威。早期部落的頭領,幾乎都是這類人。只不過,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巫覡的權力逐漸旁落。祭拜中的儀式和禁忌,逐漸發展成「禮」。所以,簡單地說,「禮」就是社會運行的規則,就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規矩。
政治家尤其需要儀式。因為,通過對儀式的強調可以完成對秩序的重整。劉邦奪得天下之後,天天跟好哥們吃肉喝酒,生活快樂無邊。但這對一個帝國的運轉,是沒有任何好處。相反,這種行為會造成政令不通。於是,劉邦就採納蕭何的建議,哥們關係再好,在朝上也得跪拜,得按規矩來,得明確君臣的身份。
同樣的例子,還出自於《聖經》。從《出埃及記》至《申命記》里,潔凈律、無酵節、約櫃、聖物、聖餐……事無巨細,記錄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而且許多規定,還前後重複——文字幾乎是一致的。
《聖經》為什麼不斷重申同樣的戒律呢?答案是在強調儀式。這些上帝的戒律,是摩西重整秩序的手段。《利未記》里,祭司亞倫之子因違背上帝的命令,塑造偶像,冒犯了耶和華,於是亞倫的兩名兒子被燒死。背後的故事,細細品讀,其實是摩西與亞倫進行過一段慘烈的權力鬥爭。n亞倫失敗,他的兩名兒子,受到了懲罰。摩西為了重整秩序與權力,選擇另起會幕,再次重申了一遍上帝的戒律。在盛大的儀式之中,完成政治結構的調整,穩固統治。
對於個人來說,儀式是身份認同的必經程序;對於政治而言,儀式是重構秩序的手段。所以,在廣袤的社會裡,有的人循規蹈矩,這是對既定秩序和規則的遵守,是服膺於既定的儀式之中;有的人離經叛道,這是對既定的秩序的反叛,想要以新的儀式來構建新權威。
法國人魯維洛瓦寫過一本書,叫做《禮貌史》,講得就是法國大革命之後,禮貌禮儀的變遷史。日常生活里的稱呼的些許變更,其實昭示著國家政治結構的深刻變化。大革命之前,「先生」是常見的稱呼。大革命來了,這個稱呼頓時成為了資產階級腐朽的象徵,取而代之的是象徵著人人生而平等的「公民」。
話回到我的文青朋友身上。在繁縟的文藝青年儀式之中,他並沒有寫出新作品,反而沉溺在「愛與憂傷」的情緒之中。他把寫作搞砸了,把戀愛搞砸了,把工作搞砸了。
不過,他最終醒悟過來,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虛假的「儀式」,是「賤人就是矯情」——他遁入空門,成為僧人。
(標題原為《人為什麼需要儀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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