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寫作者,你會讀書嗎?
這是簡友壹默瞭然邀請我的一次線上講座。
講座主題是:作為寫作者,你會讀書嗎?
我一般不接受邀請,是因為,我覺得自己不夠格。但是分享一下讀書與寫作的個人經驗,我還是挺樂意的。畢竟我讀寫十年多,結合諸多大師如海明威、卡佛、巴別爾、福樓拜等等的經驗,還是有點乾貨可聊的。
下面把我的講座內容貼出來,與大家分享。
1.
讀者讀書,為樂趣,為消遣,為感悟人生,為提高生活志趣,皆可。但是作為寫作者,你讀書有一個重要的目的,是為了學習和借鑒。學習大家的寫作手法和技巧,學習他們的文筆和架構故事第能力,學習他們怎麼觀察和描摹世界。
那麼,讀什麼書?怎麼讀才能學到我們想學的?我以為,從寫作者出發,讀書要讀出三重境界。
2.
第一重,字詞的精確性。
讀書的時候,要注意作家們的用詞,尤其是名詞和動詞。越精確,越好。如果你不知道哪些詞更為精確,就要學。怎麼學?讀書。
任何一種語言,都有大詞和小詞之分。
比如,杯子是大詞;馬克杯、高腳杯、玻璃杯、塑料杯、一次性紙杯這些是小詞。很顯然,小詞比大詞更為精確。不同的杯子會對應不同的場合甚至是拿杯子的人的身份。用一個合適的小詞,你的文筆就是一次精進。
再舉一個動詞的例子。打,是大詞。捶、擂、敲、抽、鑿、掐等,這些是小詞。你要根據你文中的情景,選取一個合適的小詞。
小詞比大詞有魅力。舉個例子,孔乙己拿錢買酒時,魯迅用了一個動詞,是「排」,把「銅錢一字排開」,「把錢放那」和「把錢一字排開」,你們品咂一下,哪個好。
除了動詞和名詞,對於形容詞和副詞我要多說兩句。一定要警惕形容詞和副詞,能少用盡量少用,如果非要用,那就用一個。特彆強調,某某人說,直接說就好。不要在「說」前,加「他高興地說」或「傷心地說」、「氣急敗壞地說」等等。因為你的對話一定是要展示說話者的情緒的,加副詞純粹是多此一舉。
這個道理,巴別爾、海明威、卡佛、斯蒂芬·金、勞倫斯·布洛克都說過。
明白動詞和名詞的重要,形容詞和副詞的贅肉效應後,讀書時,你就要分外關注作者是如何應用這些辭彙的。
3.
第二重,敘述的精確性。
談完字詞,就要聊句子。
句子指向的是敘述。比如,描述一個咖啡館,一條街道,一座城市,一個世界。你用什麼順序;用什麼節奏;用什麼語言;都是學問。
談及順序,我拿《包法利夫人》舉例,在第二部第一章里,福樓拜描寫一個鎮子時,先寫遠景,一片谷地;一條河穿過谷地,然後福樓拜順著這條河由遠及近,寫了河兩岸的場景。直到河流盡頭,就是作者眼前的世界。寫完自然景觀,接著他寫到這個鎮子的人文信息、歷史發展等。一個鎮子的模樣,一下子就勾勒出來了。
在《包法利夫人》中,你仔細看福樓拜的敘述手法,他總是有一定的順序,從遠到近,或從上到下。
至於節奏,就是長句子和短句子的排列組合。節奏快就是短句子多;節奏慢就是長句多;你要根據你的敘述者決定你文章的節奏。
我讀過的節奏最好的小說是雷蒙德·錢德勒的《漫長的告別》,這部小說也是村上春樹最喜歡的之一。他還親自寫了兩萬多字的序鄭重推薦。小說中,寫到動作時,總是乾淨利落,節奏很快;寫到作者情緒低迷或是陷入思考時,長句子就出來了。這部小說的學問很大,村上春樹學了十幾年。推薦給你們。
順序和節奏,只是技術層面的。
聊完字詞和句子,這些其實都沒有觸及寫作的實質,用個俗詞,那就是沒觸及到寫作的「靈魂」。接下來,聊聊「靈魂」。
4.
第三重,敘述的靈魂。
我現在讀書,主要目的就是追求「靈魂」。
先舉一個余華經常舉的例子。「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多看我兩眼?」這句話出自魯迅的《狂人日記》。這句話是小說中的「我」,也就是「狂人」說出來的。說白了,就是一神經病說的。如果要你用一句話來表現一個人的神經病,你會怎麼寫?想一想,然後再看看魯迅是怎麼寫一個人的神經病的: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多看了我兩眼? 一個人,覺得一隻狗狗多看了他兩眼。你說神經不神經!
這就是魯迅的牛逼之處。排除掉課本里宣傳的魯迅的政治意義,帶著文學眼光,重讀魯迅是很有必要的。
魯迅的這個例子,寫的是「神經病」。如果要你寫一個人的無聊,一個人的傷心,一個人的痛苦,一個人對苦難襲來的承受,一個人對親人突然離世過後的反應,等等,你怎麼寫。這些才是寫作的實質。也是寫作不能為攝影、電影、繪畫等代替的關鍵。
比如,說到親人離世。好多人會寫大哭一場。這是最平庸也最不負責任的寫法。在路內的小說《慈悲》中,寫到「主人公水生的老婆去世」時,開始時,水生和他女兒沒哭,只是辦了葬禮,把屍體火化。等過了一段時間,水生有一天突然對他女兒說,家裡的中藥味兒淡了,我才覺得你媽真的不在了。然後就大哭,痛哭,哭到不能自已。水生的老婆常年服用中藥,家裡肯定會有一股中藥味兒。人死了,葯聽了,味兒要變淡還需要一種時間。等到味兒沒了,水生反應過來,人沒了,是真的沒了,他才開始哭。這是路內的高明之處。
說到這兒,讓我想到了一個人,竹林七賢之一的阮籍。他母親去世,他的第一反應,不是哭,而是蒸了一頭豬,喝了兩斗酒。等到與遺體告別時,他突然大哭不止,吐血三升,身體一下子就垮掉了。
再比如,《包法利夫人》。福樓拜寫愛瑪對婚姻生活的期待落了空,陷入無聊時,寫了這麼一段話:
「教堂里的人出來了。農婦腳蹬上過蠟的木鞋,農夫身穿簇新的長罩衣,孩子們光著頭蹦蹦跳跳地走在裡頭,大家都在回家去。只有五六個男人,每回總是那幾個,留在客棧門口玩翻瓶塞遊戲,一直玩到夜裡。」
這段話用的是愛瑪的視角,寫她所看到的景象。「每回總是那幾個」和「一直玩到夜裡」,你想想,她是有多無聊,才會每天盯著窗戶看外面的人玩,從早上玩到晚上;而且,每次玩的都是那麼幾個人。
像福樓拜這樣的高手,一邊寫愛瑪的無聊,一邊就寫到愛瑪的期待。如果她不期待著什麼,不會整天盯著那扇窗戶,向外望。同時,還有一層隱喻,她深陷婚姻枷鎖,想要掙脫,渴望浪漫。
福樓拜寫愛瑪的心動,寫她的美麗,寫她的興奮,寫她的絕望,都是非常經典的。所以我本人,目前為止,最喜歡的小說就是《包法利夫人》,因為它可以教會我有關寫作的一切。
所以,寫作者讀書的時候,就要看別人怎麼用字用詞,怎麼敘述,用什麼節奏,最重要的是,看他們寫怎麼生活的真實。怎麼寫一個人的頹廢,傷心,痛苦,忍耐,暴躁,怎麼寫死亡、寫慾望。等等吧。
以上,大概就是我今天要講的。讀書要讀出這三層境界。
另:5.
接下來,想給大家推薦一些書。
長篇小說,周克希翻譯的《包法利夫人》;村上春樹作序推薦的《漫長的告別》;
短篇小說,白先勇的《台北人》,塞林格的《九故事》,巴別爾的《紅色騎兵軍》;
散文作品:野夫的《鄉關何處》。
讀什麼書,怎麼讀書:余華的《溫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阿丁的《職業撒謊者的供述》,比目魚的《刻小說的人》。
關於寫作技巧方面的:創意寫作書系;羅伯特·麥基的《故事》;斯蒂芬·金的《寫作這回事》;布洛克的《布洛克的小說學堂》。其實一部《包法利夫人》就什麼都有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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