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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學習哲學史?

這是一篇隨筆,由頭是昨晚在課上聽導師宣布的一個消息,法國著名學者、笛卡爾研究專家讓-瑪麗·貝薩德(Jean-Marie Beyssade)教授於2016年10月1日辭世,享年84歲。作為Guéroult之後法國笛卡爾研究的代表性人物,他的著作幾乎影響了整整一代學者,而他和他的夫人米歇爾(Michelle Beyssade)也是笛卡爾研究界神鵰俠侶一般的人物了。在嚴肅的追憶了貝薩德教授的生平以及今年6月份和他見最後一面的場景後,導師突然話鋒一轉,說:「對你們這些研究哲學史的學生來說,這可能並不是一件壞事,因為這意味著他不會再出新的書作為我們的參考文獻了。」(這個冷笑話比今天巴黎的氣溫還低,快把我們凍僵了。)

(插圖1. 貝薩德教授的代表作《沿著次序的笛卡爾》,一本有趣的笛卡爾哲學入門作品,推薦學法語的同學閱讀)(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回家的路上,在感嘆學界又失巨擘之後,我突然想要寫一些東西,說說我為什麼要研究哲學史。因為作為效果歷史的構成要素,研究者本身也在不斷地構成新的哲學史,以至於我們都將成為或已成為了其中的一部分。在這個意義上,哲學史本身就像我們的日常生活一樣,十分自然,無需反思就可以領會。但是,對於這個世界上組成學術共同體的一部分人來說,哲學史似乎變成了一個對象,有的人主動或被動地試圖疏離它,而有的人卻將它對象化而「研究它」。當我問,我為什麼要研究哲學史時,毋寧問這樣一個問題,哲學史研究到底是什麼?

我有一個哥們在美國某知名哲學系讀心靈哲學,當我跟他提到我的方向是early modern philosophy的時候,他第一個反應是「你是研究弗雷格還是羅素啊?」在收穫了我的白眼後,他才感嘆道,「笛卡爾啊,這是哲學史。」

這不由使我想到了一個故事,Guéroult(看過我專欄前幾篇文章的讀者可能對這個名字有印象,總之就是一人之力扭轉某個領域研究狀況的大牛)在1970年去加拿大的渥太華大學哲學系做過一個演講,名字叫做La méthode en histoire de la philosophie(哲學史的方法),在演講的一開始,他就說道,「我也不是謙虛,我一個法國人,怎麼就跑到加拿大來講哲學史的方法呢?」當然他有沒有說「另請高明」我不知道,不過看看現在北美哲學系的景象,似乎只有說法語的魁北克(比如麥吉爾)還保留著一點對哲學史的敬意吧(笑)。

Guéroult的這篇演講,可能會給我們一些關於「哲學史研究什麼」的啟示,他說目前的哲學史研究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哲學的橫向史(lhistoire horizontale),一種是哲學的縱向史(lhistoire verticale)。所謂橫向,說是哲學研究毋寧說是歷史研究,反正無論哲學家的歷史背景、學術環境還是社會整體都被看做是研究的素材,他們將哲學史研究看做一種思想史甚至是文化的研究,從而忽略了哲學最重要的「問題意識」。這種研究的結果是忘記了自己作為哲學研究者本身的指向所在,那就是哲學理論的內容。所謂縱向,就是把每一個哲學家的思想看做一種「獨白式」的創作,他們不但關心哲學家的文本,而且更關心哲學家的「原筆原意」,甚至「微言大義」。聯繫到七十年代在美國的某位哲學大家,我們不禁聯想到了某個著名的研究理論。

Guéroult說,雖說這兩種研究方式各有缺陷,但這兩者都是不可或缺的。橫向史的研究是把哲學家的著作看做一個時代里的著作,換言之,哲學本身也具有它的歷史性,哲學不是獨立於時代的。而強調哲學的歷史性使我們得到很多更加清晰的認識,使我們不至於脫離了時代的語言去討論哲學文本。同時,這也暗示了我們每種理論的繼承與批判者也是在不斷用自己時代的語言去繼承和批判這種理論的。縱向史則強調哲學作品的原創性,尤其是哲學家的理論與論證的有效性,這種論證的有效,不僅僅是形式上的有效,而在於對於哲學家理論目的的辯護是否有效。當我們閱讀哲學作品時,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作品,而是哲學家本身。這給我們的啟示是,一種文本分析,是立足於哲學家的論證的文本分析,而非簡單的邏輯分析,或是自己臆想的分析。

(插圖2. 2009年度的《笛卡爾通訊》,開篇是介紹笛卡爾一封未發表的信的重新發現和研究,這是當年笛卡爾學界的一件大事。)(自己從電子書截圖,版權所有,禁止盜圖)

時隔40多年,Guéroult的說法依然能讓我們會心一笑,因為這確實說中了大部分哲學史研究的現狀,不只是當代哲學史研究的代表性方面,更大的程度上是對研究誤區方面的一語中的。甚至當前某些冠名為「哲學史研究」的論文,其偏差仍然不出四十年前的學者所預料,坦白的說,當我讀到這篇演講的時候,也瞬間有了一種「我終於知道我看的那麼多不靠譜論文是怎麼回事」的感覺。

無獨有偶,我在北大讀書的時候,也聽一位老師講過中國人研究哲學史的兩種方法,這兩種方法說起來通俗易懂,且頗有中國特色。一種可以叫做「讀經」法,因著我們有著上千年的讀經傳統,所以當初看西方哲學著作時,人們總是難免帶了某種傳統的習慣,把某一種哲學理論視為圭臬,把某一個哲學家奉為聖賢。其實這種傾向不只在中國有,在全世界都頗有市場。這種做派,用Guéroult在演講中的一句話評價就是,「哲學史不是墓地,讓我們僅僅心懷敬仰」。

另一種也是國際慣例,可以叫做「挖寶」法,既然哲學史不是讓我們來敬仰的,那就各取所需吧。看哪個哲學家對我有用,看哪種理論可以治病,大膽拿來就是。用一種通用的學術語言來說,就是「XX理論對解決當代XX問題有著啟發意義」。所以,重點在啟發,至於它說了什麼,這並不是「我們問題的著眼點」。聯繫Guéroult的比喻,用我自己的話來評價,這與其說是「挖寶」,不如說是「盜墓」更為恰當吧。

那麼,在這個夜裡,我捫心自問,我為什麼要學習哲學史呢?哲學史之所以開在哲學系而不是歷史系,是因為它始終是哲學研究。就我個人而言,無論是橫向的哲學史還是縱向的哲學史,向我們展示的都是某種理論的「先驗條件」,而對於一個理論,我們總是希望對其進行「先驗論證」。如果我們不可能知道哲學家到底想了什麼,我們至少可以知道哲學家到底說的是什麼。如同知乎流傳的名言「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我關心的實在比不上志向遠大的哲學家,我只是一個關心「是什麼」的哲學工作者而已。然後呢,即使是盜墓,也要分清是漢墓還是唐墓,有沒有粽子,東西是真是假啊,否則把出土的肛塞當成磨牙棒來咀嚼,豈不是很鬱悶?當然,出於我腦洞大開的一貫信念,既然我們身處於現代歷史之中,那麼現代哲學的語言是不是還可以在現代社會言說呢?如果可以,到底在何種程度上可以,它又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改變呢?我了解並相信,不僅我自己,還有許許多多國內國外的師長同仁,也抱有這樣一種樸素的信念。歸根結底,也許就是這種信念讓我們還堅持在哲學史這塊已經將自己化為歷史的田園之中吧。

參考資料:Martial Guéroult,? La méthode en histoire de la philosophie ? ,Philosophiques, vol. 1, n° 1, 1974, p.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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