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上帝是不存在的?


這個問題很複雜,我試答之。

現在我先回顧下歷史當中論證上帝存在的方案,實際上說明了上帝存在,也就說明了上帝是否可以不存在。

我們必須首先區分的是,哲學與神學這兩個領域。簡而言之,哲學在基督教看來是人類理性的成就,神學則是源於神的啟示。在神學上,不存在論證上帝的問題,上帝必然是存在的,否則神學將沒有意義。因此只有從哲學上論證上帝存在才是有意義的。也就是說,哲學在此要給上帝一個明確的定義,一個我們能認識到的「定義過的上帝」。

那麼,哲學上是怎樣論證上帝的呢?我們先可以暫先放棄「上帝」這個辭彙,改用另外一些辭彙。那就是「世界的開端」,「第一因」,「世界的創造者」,「世界的終極目標」諸如此類。

在中世紀哲學中(現代哲學未必這麼看,別的宗教哲學未必這麼看),根據因果鏈——環環相扣的道理,我們可以追溯到一個最初的原因(當然你可以說沒有第一因,世界可以向前無限追溯,這種問題就太複雜了,先不贅述了)。萬物都來自這個第一因。類似的論證還有萬物都朝向同一個最終極的目標運動(結果因)等等。具體可以參見阿奎那的「五路」學說。

然後假如你承認世界是有第一因等等,那麼這才有第二個問題。這個第一因(哲學上的「上帝」)是否可以等同於神學中、或者聖經中的上帝?在此刻才是要進入神學領域。從哲學跨入神學的過程是一個信仰的過程。我們都可以說有第一因存在。至於第一因是不是基督徒的上帝,那麼就仁者見仁(信仰者可以如此主張),智者見智了(不信者可以進行反對)。

需要注意的是,基督教神學在這上面主張的是上帝同時具有兩種特性——啟示和隱匿。因此第一因不能完全等同於上帝,基督教神學認為上帝超越在這第一因之上。因為這個第一因仍舊是在人的理性之中的定義,而神學的上帝超越人類理性的,超越哲學論證的(當然他同時也必然符合理性的論證)。

回到起點,因此想要論證上帝是否存在,其實這論題意義不大。因為論證是屬於人類理性的領域,是屬於哲學的領域。你可以論證第一因等等,但是實際上假如你堅持不認為基督教中的上帝就是那個第一因,只能說明你不接受基督教信仰,但是你無法對基督教信仰中的內容進行否定。因為在此,信仰的內容是不能用理性進行判斷的,是超越理性的(理性只能認知到第一因)。


天主教神學生想發言:大家別再在這兒想著怎麼證明上帝存在還是不存在了。洗洗睡吧。因為上帝存在或不存在是證明不出來的!著名天主教神學大師Thomas dAquino (1225-1274)都沒能證明出來,最後只是推論出上帝是存在的......

有限度的人的理智怎麼容得下或參得透無限的上帝呢?(讀奧古斯丁的著作你就會明白的)


本渣不講怎麼證明「上帝不存在」,只為大家提供幾條反駁「上帝存在」證明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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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休謨的反駁

休謨作為懷疑論者,認為上帝的存在既不能被證實,也不能被證偽。從「觀念不能超出經驗」的原則出發,我們關於上帝的觀念都是缺乏經驗基礎的,因此,對上帝存在與否就不能下任何判斷。休謨根據經驗論的原則,對傳統理性神學中上帝存在的各種證明進行了批判。

首先,反駁宇宙論證明。休謨認為托馬斯·阿奎那的宇宙論證明的本質,是從經驗結果反推其超驗原因,因此是以「必然性的因果觀念」為根本的。在休謨看來,因果觀念之間的恆常聯繫只是「習慣性的聯想」,本身並不包含可以直接為我們經驗到的必然性,而且,我們也無法直接經驗到上帝就是這個第一因。因此,這個證明是不成立的。

其次,反駁「神跡」證明。休謨認為我們從未直接經驗到「神跡」,並且它違反自然法則,而自然法則乃是經驗所確立、所證實的法則,因而該證明不成立。

最後,反駁目的論證明(宇宙設計論、自然神論證明)。休謨認為,這種證明運用類比的方法,從自然物與人造物的相似出發,根據」人造物有其製造者「這一經驗事實,推論出」自然物也有其作者即上帝「,很明顯犯了「不當類比」的錯誤。從經驗論原則出發,我們對所謂上帝造物是沒有任何直接經驗可以作為觀念的根據的。因此,這種證明也是不成立的。

總的來說,休謨所得的結論是:在知識論層面上,我們不能對上帝做任何判斷。休謨的反駁並不是要顛覆宗教信仰,而是以極端經驗論為手段,拒斥各種理性神學的證明,從而將宗教信仰的根基建立在個人良知和情感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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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德的反駁

康德並不排斥上帝理念,相反,他認為上帝理念對於知識論的范導作用是非常明顯的。康德批判的對象只是傳統形而上學中對知性範疇的超驗誤用,這使得理性神學所獲得的上帝的知識只能是「先驗幻相」。因此,他要把上帝從知識論中清除出去

康德分析和批判了各種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他認為安瑟爾謨的本體論證明是其餘一切證明的基礎。該證明的本質是從上帝概念直接推論出上帝實存。康德指出,這種證明的錯誤就在於混淆了判斷的邏輯必然性事物的現實必然性」。所謂「判斷的邏輯必然性」是一種分析性的必然性,即從主詞中可以分析出謂詞。而「事物的現實必然性」不僅需要這種邏輯聯繫,還需要一種「綜合」,即經驗直觀的依據。我們可以從上帝概念中分析出「上帝存在(是)」,但這種「存在(是)」僅僅是一個邏輯系詞,是對上帝觀念某性質的描述,但安瑟爾謨卻將其偷換成在時空中「實存」。對於這種「實存」,我們並沒有任何經驗直觀的依據,因此該證明是不成立的。

在康德那裡,以「存在」(實存)來規定「上帝」即是一種誤用,因為「存在」作為「量的範疇」,屬於知性範疇的一種,而知性範疇恰恰是不能運用到超驗理念上的。因此,說「上帝存在(實存)」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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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費爾巴哈的反駁

費爾巴哈從唯物主義的角度,指出上帝並不是實在的存在。上帝是人的本質的異化。也就是說,人把自己的本質對象化為一個獨立於人的精神實體,從內部分離出來,並無限擴展。這個分離物與人相對立,反過來束縛人、限制人、統治人,成為人的異己力量。異化為上帝的本質,在費爾巴哈看來,不是個人的本質,而是人類的類本質。要克服這種異化,就要揭露宗教之虛偽,指出上帝的本質乃是人的精神的創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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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弗雷格與羅素的反駁

弗雷格、羅素二者都是從語言分析哲學的角度上對「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進行批判和反駁的。

弗雷格從語言邏輯上區分了對象與概念。對象指個體事物,概念是含有空位的函數表達式。如「蘇格拉底是哲學家」中,「蘇格拉底」是對象,「( )是哲學家」是概念。概念可以分為兩類:一階概念,即在語句中充當謂詞的部分,如「( )是哲學家」;二階概念,即語句中的量詞,如「存在( )」。對象、一階概念、二階概念之間的關係是:對象處在一階概念之下,一階概念處在二階概念之下,即,一階概念只能規定對象,二階概念只能規定一階概念,而對象與二階概念之間則不存在邏輯關係。

因此,「上帝存在」這句話本身就是不成立的:(1)這句話中,「上帝」是對象,「( )存在」是二階概念。因此,說「上帝存在」,即把對象填進二階概念中,這是不符合語言的邏輯結構的;(2)如果這句話符合邏輯結構,那麼「上帝」便不再是一個實存的「對象」,而是一個擁有無限性質的概念,這也就無法得出上帝的現實存在。總之,本體論證明是無效的。

羅素的思路與弗雷格基本一致。羅素也認為,存在不是個體的性質,因而不能修飾個體對象,只能修飾命題函項。這裡的命題函項與弗雷格的一階概念大體是相同的,羅素也將其稱作「摹狀詞」。在摹狀詞理論中,存在被表述為一種命題函項的可滿足性。那麼,「上帝存在」轉化為邏輯語言便是:(存在x)(x具有性質p1、p2、p3、p4、p5、p6、p7、p8…)這便是「上帝」的摹狀詞,表明「上帝」在這裡只是一個具有無限性質的命題函項。本體論證明的錯誤便是:(1)將「存在」視作「性質p」之一,但實際上「存在」是量詞;(2)現實中也並不能找到一個滿足該命題函項的個體,該命題函項的滿足需要經驗。所以,如此斷定上帝存在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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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的童鞋也可看一下:

西方哲學史上對上帝存在的證明有哪幾種? - Pascal 的回答

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有哪些? - Pascal 的回答

安瑟倫的上帝存在證明與笛卡兒的證明有什麽不同? - Pascal 的回答


出自《銀河系漫遊指南》:

「我拒絕證明我存在。」上帝說,「因為證據就以為著否定了信仰,而否定了信仰我什麼也不是。」「可是,」凡人說,「巴別魚泄露了秘密,不是嗎?它不可能是偶然進化而來的。它恰恰證明了你的存在。因為,按照你自己的邏輯,你並不存在。證明完畢。」「噢,天啊。」上帝說,「我可沒想到這一點。」然後就在一陣邏輯的煙霧中消失了。

「噢,這很簡單。」凡人說。於是又開始證明黑就是白。最後在下一個人行橫道被撞死了。


大一的西方哲學史,大二的西方哲學原著,我們無數次企圖論證上帝與靈魂的不存在。

可是到最後,我們發現了什麼?

不是邏輯上無法證偽不可知的問題。

而是,若然沒有上帝不死,沒有靈魂不滅,文明是沒有意義的。

你有讀過理想國嗎?

柏拉圖追問正義本身是什麼。

追問正義為何比不正義好。

若不正義能使人的利益獲得更大,我們為何要選擇正義而非不正義呢?

必須從自身出發去論證,不假外求。

如果不承認靈魂有好壞的狀態,良知、道德、正義這種人之所以為人最高貴的東西,是毫無意義的。


我是理科生,上個學期剛剛上過復旦莫偉民老師的《第一哲學沉思集》,水平很淺,比不上文科生什麼的,所以就從我的理解談談,如有謬誤還望指正。

之前的回答有提到一個非常常見的證明,就是「上帝無法創造一塊他搬不起來的石頭。」所以,上帝不是萬能的,所以萬能的上帝不存在。


這個證明方法的問題在於,「上帝是萬能的」這已經對上帝的能力做了一個假定:「萬能」,在這個前提下,創造一個上帝不能舉起來的石頭,這個描述本身就是矛盾的,因為既然已經假定了上帝萬能,「上帝不能舉起來的石頭」這個描述卻又潛在地假設了上帝不是萬能的,二者邏輯上就相互矛盾,就好比「畫一個方的圓」一樣矛盾。

課堂上我們剛好討論過這個問題:上帝是否存在。但是越討論我們越發現,在討論中,對概念的定義非常非常的重要,由於這門課是通識教育選修課,有各種專業的學生,這方面的水平也是參差不齊,所以經常陷入雞同鴨講的情況,看上去討論得很熱烈,但是其實都是在自己定義的框架下看待別人的觀點。

首先,要在這裡定義這個上帝到底是什麼上帝,是神學中的上帝,還是笛卡爾所說的理性的上帝,還是什麼別的東西

還有,什麼是存在?是物質實體,還是可以不以物質而存在的實體?如果是後者,這樣的實體又是什麼?

這裡貼一段我在《第一哲學沉思集》討論課中的發言稿,是從物理上證明全知的物質的上帝不存在的,基礎是量子力學理論,我不是學物理的,相關知識全部來源於科幻小說和大學物理課,如果有錯還望指正:

首先假定存在一個以物質的形式存在的全知上帝。然而量子物理告訴我們,處於「疊加態」的微觀粒子的狀態是不確定的。根據海森堡的不確定性原理:ΔxΔp≈h,即任何位置測量會造成無法避免的動量不確定值[1]。例如,原子核周圍的電子可以同時位於幾個不同的地點,直到被觀測的時候,才在某處出現。如果存在一個全知的以物質形式存在的上帝,那麼他在知道某個電子的位置的時候,也必然通過了某種物質手段進行觀察(例如光子),但是這樣的觀察必然會影響這個電子的動量,因而不能同時準確地知道位置和動量。這樣,這個上帝就不是全知的了,這就誘發了矛盾。所以如果存在一個全知的上帝,那它一定不是物質的。由唯物主義觀點,既然這個上帝不是物質的,那麼它也就不包含任何物質的特性,無法與任何物質發生聯繫,這樣的上帝跟不存在沒有什麼區別。而如果以別的什麼主義來看,這樣的上帝或許可以稱作是靈魂、思維、意志……但是他肯定不是物質的,這樣他就存在局限性——因為物質世界遵循著自己的一套規律。

[1] 「這解釋時常會被曲解,在概念上,似乎這攪擾是可以避免的,因為粒子的量子態可以同時擁有明確的位置和明確的動量,問題是現今最先進實驗儀器仍舊無法製備出這些量子態。但是,這概念並不正確,同時具有明確位置與明確動量的量子態並不存在,不能歸咎於實驗儀器。另外,在量子測量里,測量必定會造成攪擾,這觀察者效應是無可避免的──可以更準確地測量位置,但動量必遭遇更大的攪擾;可以更準確地測量動量,但位置必遭遇更大的攪擾。」——維基百科「不確定性原理」條目


你只需要知道對待「神」一類的命題,存在著可知論、不可知論兩大類情感認知的傾向。

以可知論而言,「神」要麼是一定有,要麼是一定沒有。

這個「一定」就成了信仰的標誌之一,所以你應該明白無神論本身因何也會被認為是一種信仰。

以不可知論而言,神的存在既然是不可知的,那麼它可以導出的認知態度更複雜多樣。


上帝存在啊~

只不過不是以我們認為的形式

上帝是什麼?

上帝是人類對一切未知事物與未知力量的具象化,上帝就是我們能力所觸及的宇宙的邊界,現在我們所在否認的是千年前人類所認識的邊界,而不是未知本身

上帝在當下只作為一個符號存在,我們在這個社會中已經很難遇到那種讓自己措手不及的未知事物了,但當你遇到,你會明白為什麼我們需要上帝,為什麼上帝要有人的形象,我們面對深邃的宇宙,是需要一點敬畏的

既然上帝就是無窮的未知,那麼我們也就無法證明他的不存在,他只是在變化而已


上帝不存在的本體論證明

1、世界的創造是能夠想像的最為不可思議的成就;

2、一個成就的價值取決於被創造物的內在品質,和其創造者的能力;

3、創造者的能力越低,或不足越多,其成就越讓人印象深刻;

4、對於一個創造者來說,最為強大的不足就是不存在;

5、因此,如果我們假設,宇宙是一個存在的創造者的產物,我們就能夠想像一個更加偉大的存在,亦即這樣一個存在,它創造萬物,本身卻不存在。

6、因此,相比於一個不可能被設想的偉大存在,一個存在的上帝,就不可能是一種更偉大的存在,因為一個更強大的,更不可置信的存在者就是一個不存在的上帝;

因此:

7『上帝不存在。

——道格拉斯·加斯金(Douglas Gasking)

其實最好的證明還是:

噗哈哈哈哈,你認真的嗎?哈哈哈哈哈哈哈


上個周末我在YouTube上聽了一場關於上帝是否存在的辯論(英文錄音: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nGAazNCfdY ,文字記錄:http://justinholcomb.com/wp-content/uploads/2015/02/Bahnsen-Stein_Transcript.pdf ),感覺真是高手過招,武功超強。這是30多年前的一場經典辯論,辯論的一方是Gordon Stein(斯泰因)博士,他是一位無神論學者、心理學家、世俗人文主義者;另一方是Greg Bahnsen(幫森)博士,他是基督教神學家、護教學教授,曾在RTS(改革宗神學院)任教。

斯泰因否認上帝存在,用的是典型的無神論的論證,也就是我們可能熟悉、在中文網上很常見的批判基督教的進路。總之就是說基督教不合理性、邏輯,違背科學,甚至跟一般人的倫理道德觀念相抵觸。他反駁了歷史上基督徒用過的一些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又用神跡的不合科學否定聖經的正確性;再用邪惡的存在質疑基督徒所相信的全能和全善的上帝……

而幫森為基督教信仰辯護,或者說「護教」,卻是用了跟很多我們熟悉的證明上帝存在的方法很不一樣的論證。他沒有用現代科學的新發現來論證宇宙背後有設計者、創造者,也沒有用聖經預言的實現或者耶穌的神跡和復活等等的真實性來論證聖經的真確……而是反過來挑戰無神論的世界觀,指出無神論的世界觀或哲學本身不能為理性、邏輯、科學和道德提供堅實可靠的根基,並且論證只有在基督徒所相信的上帝是真實存在的前提下,理性、科學和道德才有意義,才成為可能。

這樣的論證初聽起來似乎很難讓無神論者信服,但細想其實是很有道理的。因為基督徒相信的上帝——也就是新舊約聖經所啟示的上帝,是有位格而超越的絕對真理。而從無神論的信仰前提出發,宇宙萬物,包括人類,都只是來自偶然、巧合、隨機、經過億萬年進化達成的物質過程。這樣的沒有位格的進化過程並不能為理性、科學和道德提供保證。理性和科學要有意義及可能,必須建立在宇宙和人類背後存在超驗、永恆不變、普適、均一的邏輯律和自然律的基礎上。這些律是不證自明、絕對而有位格的。而道德標準要有意義和可能,也必須預設善和邪惡真實存在,並且它們之間有絕對的分界,以及道德律是客觀存在的。所以在更深層的意義上,這些預設與基督教信仰的有神論或上帝觀更一致,而跟無神論的世界觀相衝突。

當然這不是說無神論者都不講邏輯、違背理性、不尊重科學及不講道德。因為基督徒知道上帝有「普遍恩典」。無神論者當然也有很多是講道理、尊重科學、有道德的人。但是當一個無神論者這麼做的時候,其實他已經站在基督教信仰的預設之上了。我們可以說他是暗中「借用」了基督教信仰的預設或前提。就像一個竭力否認空氣存在的人,在跟相信空氣存在的人辯論的時候,還是在呼吸空氣。他能夠振振有辭的跟人辯論,是建立在空氣是真實存在的前提上的。

因此神學家Cornelius Van Til(范泰爾)比喻說,無神論者否認、批判上帝,就像一個小小孩用小手去打爸爸的臉。他能夠打到爸爸的臉,是因為爸爸把他抱起來了,他才夠得到。假如沒有上帝,理性、科學和道德都沒有終極的意義。正如斯泰因在辯論中所說,對無神論者來說,道德律和自然律都只是經過大多數人感知、驗證、被大多數人承認的約定俗成(convention),是人自己建構的東西。因此無神論者如果要用理性、科學和道德來反對上帝,從預設的角度說,他自身就會失去立足之地。無神論者不可避免地會在更深層的根基上自相矛盾、自我拆台。

(《范泰爾的護教學》,幫森著)

幫森用的這個為基督教信仰辯護的方法,在神學、護教學上叫做「預設護教」,這種論證也被稱為「關於上帝存在的超驗論證(Transcendental Argument)」。積極倡導預設護教的神學家包括范泰爾、克拉克(Gordon Clark)、幫森和弗雷姆(John Frame)等。其他在護教、佈道、寫作中應用預設護教法的基督教學者和牧師包括凱波爾(Abraham Kuyper) 、魯益師(C. S. Lewis)、薛華(Francis Shaeffer)、扎卡利亞斯(Ravi Zacharias)和凱勒(Timothy Keller)等。很多基督徒,包括我自己,在跟反對基督教的人對話時,也會多多少少、自覺或不自覺地使用這種護教的方法。但倡導預設護教的人很多時候都只是停留在理論上,很少有人有意識地用在實踐當中。幫森跟斯泰因的這場辯論,是為數很少的一個直接、直白的把預設護教用在辯論中的例子,也因此被視為是經典範例。

相對於傳統的「拿出證據來」的「證據護教」法,預設護教法有一些顯著的優點。 預設護教很清醒地意識到關於上帝並沒有絕對中立的數據或證據。世上所有的信仰,所有的世界觀、價值觀、哲學體系,最終都是建在某些預設上,而那些預設本身是不能被證明的。出於不同的預設,即使對相同的數據和證據,我們可能有不同的解釋。基督徒護教必須先了解對方的預設,並在預設的層面回應反對基督教的理由。

預設護教並不反對理性和科學,但對理性主義和科學主義有足夠的反思和批判。基督徒相信,背離上帝的人,其罪性是「全然敗壞」的,包括理性也是墮落的。所以很多時候並不是上帝沒有顯明他存在的證據,而是人會壓抑真理。罪的後果也包括認識論的領域。

科學和歷史等方面的證據仍然有其意義,但基督徒也應該認識到它們的有限。一些傳統的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一方面是受了理性主義的影響,另一方面也可能真有邏輯、理性上的漏洞和缺陷。預設護教直指對方更深層的預設,也能避免一些護教者在邏輯、理性上的錯誤和缺陷。預設護教法可以廣范應用在很多領域,如科學與信仰,邪惡的問題,等等。而且這種方法不但適用於現代的科學主義、理性主義,也適用於今天的後現代主義。

所以,儘管「超驗論證」對非基督徒朋友來說可能一時難以接受,而預設護教的方法對基督徒來說也可能有太多哲學思辨的味道,難以理解和掌握,但如果基督徒在護教時能夠有意識的了解、反思對方的預設,我相信對傳福音是有幫助的。因為護教的任務就是要攻破人心中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5)。護教不只是被動防守,也應該有主動進攻。對非基督徒慕道朋友,我也希望這樣的基於世界觀的論證能夠幫助他們認識到無神論的問題,掃除他們尋求真理的道路上的一些理性上的障礙。


那麼多上帝,你說的是哪一個? (下邊的是複製的,其實我也不懂,所以可恥的匿了)

  ——普羅提諾的與太一結合的上帝……

  ——諾斯替的救世主上帝……

  ——猶太教的三個上帝……

  ——海德歌爾的最高存在者的上帝……

  ——愛留根納的一切之上的上帝……

  ——胡戈的超越三位一體的上帝……

  ——休謨的外在世界的上帝……

  ——亞雷斯塔的神秘學上帝……

  ——康托爾無限真全集的上帝

  ——羅素的第一因上帝……

  ——奧古斯丁的信仰的上帝……

  ——阿奎那五個存在暗示的上帝……

  ——馬丁路德的救贖的上帝……

  ——德爾圖良的荒謬上帝……

  ——原始佛教以空為假名的上帝……

  ——道家的不可為之名的上帝……

  ——柏拉圖學派超越邏各斯的理念上帝……

  ——康德的超認識的上帝……

  ——哥德爾的肯定性質的上帝……

  ——萊布尼茨的上帝……

  ——蒯因的一切邏輯命題的不證自明的上帝……

  ——培根的人的上帝……

  ——笛卡爾的自我上帝……

  ——胡塞爾現象學的上帝……

  ——維特根斯坦的不可知的上帝……

  ——奧康那被剃刀剔除的上帝……

  ——斯多亞學派們的上帝……

  ——犬儒學派們的上帝……

  ——維也納小組的上帝……

  ——畢達哥斯拉斯的數學上帝……

  ——尼採的已經僵冷死亡的上帝……

  ——黑格爾現實存在的總和的上帝……

  ——牛頓那給出了第一推動力的上帝……

  ——愛因斯坦那知識來源的上帝……

  ——霍金那被排擠到宇宙之外的上帝……

  ——量子力學的奇點上帝……

  ——超弦理論里創造了宇宙學常數的上帝……

  ——數學的上帝……

  ——科哲的上帝……

  ——倫理學的上帝……

  ——美學的上帝……

  ——邏輯學的上帝……

  ——唯實論和唯名論的上帝……

  ——唯理論和經驗論的上帝……

  ——經院神學家們的全能上帝……

  ——自然的上帝……

  ——傳統的上帝,新時代的上帝……


非常非常簡單。所有的讀聖經的信徒都有共識:聖經是上帝默示的,完全正確的。

只要100%肯定證明聖經上有任何一條是謊話,就可以證明上帝不存在。

「100%肯定」是需要嚴謹的工作,外國有個人做到了,寫了本書,叫《鐵證待判》


不僅上帝,任何事物的客觀存在或不存在,都無法證實或證不實。

因為,任何「證」都是主觀的。

曾與人討論過「客觀存在」,轉帖如下

人們經常說「要客觀,不要主觀」。

  有的更聲稱「這是客觀的」(其實就是在說「我是客觀的」)

  然而,真的有什麼「客觀」嗎?有可能達到「客觀」嗎?

  既然是觀,必有觀者,觀察者,觀測者,實驗者……,如何客觀?

  做實驗時有很可能是因為有實驗者在,不做實驗時還有沒有呢?無從得知。

  (現代物理髮展到量子物理就已經發現無法忽略觀測者的存在了)

  只要你足夠理智就應該明白一個實驗哪怕重複了億萬次,也無法肯定下一次一定就是同樣的結果。

  我們怎麼能肯定地知道在自性、覺照、覺知……之外是什麼不是什麼,或有什麼沒有什麼?

  (儀器不過就是感官的延伸,永遠都有儀器達不到的地方)

  因此只能訴諸信仰。

  有的信物質的客觀存在,有的信上帝或真主的客觀存在,有的信佛菩薩的客觀存在,有的信外星高靈……

  所有的信仰都是盲目的(包括盲目地不信),實際上我們永遠也無法證實(同樣也無法證不實)

  因為一切證實(實驗或修證或瀕死經驗或其他神秘經驗等等等等)都是主觀的。

  我們永遠也無法理智地肯定自己的信仰是對的。

  有趣的是,我們也永遠無法說自己一定是錯的。

  也許真有上帝阿拉,阿彌陀佛,或客觀規律,也未可知。

  我沒有要大家放棄自己的信仰的意思。我並不喜歡只有理智沒有感情的人。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明白自己只能主觀無法客觀。

  站在各自的立場上,有不同觀點是很正常的事。

  (樓主也是有立場的。樓主的立場就是沒有立場。樓主對這個立場也是很堅持的)

  用不著過於感情用事,還沒看仔細對方在說什麼,就使勁地噴。

  我們沒必要統一思想。各訴己見,互相補充,互相啟發,更能接近真相或真理。

  估計我這些話很可能是白說了。人都願意自己代表的就是真理,不耐煩看不同的意見。

  包括樓主,也是一樣,頂多也就是多一點自知之明而已。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對的,發表的都是個人的主觀意見。

  而說「這是客觀的」的朋友是最主觀的,已經到了一點意識不到自己的主觀的程度了。

即便有神,也不過是另一種生命而已。

  生命即覺,覺即生命

  所有的生命都是一樣的,平等的

  好比同樣的電視機,不因放映《昆蟲總動員》而小或低級

  也不因放映《星際穿越》而大或高級


-怎麼證明永動機不存在?

~ 它不服從能量守恆定律。

-上帝也不服從能量守恆定律,他也不存在。

~ 這個……唔……上帝不需要遵守能量守恆定律。

-那他遵守什麼定律?你回答我這個,我就給你證明他存不存在。

~ 上帝不需要遵守科學定律,也不需要遵守邏輯定律……看來,他不遵守任何定律,他就是存在。

-WTF!這還讓我證個毛啊!


意念能控制物質的最直接的證據是來自你的身上,畢竟你的肉體還是你控制的。。。你身上所有的原子都來自於宇宙大爆炸的時刻,如果那個時刻有一個控制一切的上帝,那麼他應該也在你身上,那麼問題來了,你是上帝么?


證明不了。

這就如同,「證明上帝為何存在」一樣。都是不可能被證明的。

上帝的「存在」與「不存在」都無法被證明。如果,被證明了,上帝也就不是上帝了。

因而,對於基督徒來說,「信」才是根基。

對於非基督徒來說,他們也證明不了「上帝的存在」,只是不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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