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一起讀《紅樓夢》:關於閱讀習慣的思考

最近,女友在讀《紅樓夢》,為了有得聊,我也跟著她一起讀。不過,我很快就發現了一個問題:我遠遠跟不上她的進度,比如我讀到第十二章的時候,她已經讀到二十幾章了。因為,我們有著不一樣的閱讀習慣,她說讀《紅樓夢》,就真的只讀《紅樓夢》,而我則是有許多沒讀完的書,每次完全憑興緻或精力選擇一本來讀。

這是兩種典型的閱讀習慣,我非常欽佩的一位清華哲學系同學,曾經跟我提起過曾國藩讀史書的時候,非常有毅力,能夠堅持每天讀十頁。曾國藩在修身十二法中還講過讀書的習慣:讀書不二,一書未點完,不看他書。東翻西閱,徒務外為人,每日以十頁為率。

回想起來,我在中學和本科的時候,都是讀完一本書,再讀另一本的。然而,我並不是因為像曾國藩那樣有毅力,而是因為當時主要讀小說,很容易欲罷不能。這樣就形成了一種習慣,即使讀一些其他類型的書,也能做到「讀書不二」。

但是,這樣可能就會有問題,比如我高二的時候讀盧梭的《懺悔錄》就比較「痛苦」,因為盧梭這本自傳比較長,而我又沒有那麼喜歡,卻花了很多時間「堅持」看完了。在《巫士的穿越》中,塔夏莎講述過一段相似的經歷:

「塔夏莎,你不會為樂趣而閱讀嗎?」

「不幸的是,我也只為了知識而閱讀。」我說。

我告訴克萊拉,我的閱讀樂趣在小學時就夭折了。我父親的一個朋友擁有一家書籍經銷公司,他習慣把一箱箱已絕版的書送給我父親。我父親會審查它們,把文學性的書給我,說我必須在學校的功課之外閱讀它們。我總是以為他要我讀每一個字。尤有甚者,我以為我必須讀完一本後,才能再讀下一本。後來我才很驚訝地發現,有些人讀書是同時讀好幾本,根據他們的心情喜好而隨意選擇。

大家讀書無非幾種原因:有人為了樂趣,有人為了知識,還有人為了求智慧。今天早上收到一位朋友的信,他說覺得我讀書像在鑽井,而他讀書則更像跑步。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覺得我讀書比較費勁,而他更多是樂趣和享受。

他的觀察很有意思,確實如此,我現在讀書更多是所謂的求智慧,所以,會讀得比較慢、思考得比較多,可能別人看起來就比較費勁。

希米在《讓「死」活下去》中,描述過史鐵生讀書的習慣,恰恰是我期望的一種境界:

你說為什麼寫作,就是為了不自殺。你真的自殺過,真的因為寫作而活下來,你的結論和加繆一模一樣——那時候你還沒有讀過加繆呢。你就是因為這樣想啊想,使勁地想,才把好多問題真正想透了,真的是融會貫通,像你這樣的傻人總是用傻勁。我曾經嘲笑你看書慢,好幾次,我發現你在前一頁書邊上寫的話,正好是作者下一頁寫出的,我說你幹嘛不往下看,結論就在下面,幹嘛停下來自己想,非這樣事倍功半——其實那恰恰是事半功倍,那些由親歷悟出的,那些經歷了苦苦的思索悟出的,融在血液里,不光更豐富更有力,而且還會生長,成為經久的營養。你知道這才是傻子最聰明的地方,傻子就是這樣超過聰明人的。

不過,也不能說我讀書就感受不到樂趣,有所感悟時也是會非常快樂的。而且,我有時候也會單純因為樂趣讀書,特別是拿到一些期待已久的書(比如昆德拉的《慶祝無意義》,希米的《讓「死」活下去》),我甚至會一口氣讀完。但是,因為太喜歡了,我又會不斷重讀,以至對這些書的細節都非常熟悉(以及它們跟其他書的關係),這就又會給人特別鑽研的感覺。

南懷瑾老師講到讀書的時候,提到過「善讀者玩索而有得焉」,深得我心:

孔子講研究《易經》「玩索而有得」,用玩的啊!這裡「索」就是探討。我認為孔子用「玩索」這個詞用得好極了!真的噢!讀書要輕鬆,真正的學問要輕鬆,不要像你們那麼認真緊張。

我是從小愛讀書,這是一輩子的習慣。我讀書有一個經驗,不同種類的很多書都擺在桌上,這邊是佛經啊,或者很嚴肅的書,那邊是小說啊,其他亂七八糟的也有。讀到某個地方讀不通了,想半天想不通,我就丟開,抓起一本小說來看看,或者像詩啊詞啊來念一念,過了一會轉過頭來再看,原來是這個道理啊,就讀懂了。這就是讀書玩索。

史鐵生在《誠實與善思》中,還有一段關於閱讀的思考:

讀書也是一樣,不要多,要誠實;不在乎多,在乎善思。孩提之時,多被教導說,要養成愛讀書的好習慣;近老之時才知,若非善思,這習慣實在也算不得太好。讀而不思,自然省得出去惹事,卻容易養成夸夸其談的毛病,說了一大片話而後不知所云。國人似乎更看重滿腹經書,但有奇思異想,卻多搖頭——對未知之物寧可認其沒有,對不懂之事總好斥為胡說。現在思想開放,常聽人笑某些「知識分子」是「知道分子』;雖褒貶明確,卻似乎位置顛倒。「道可道,非常道」,「君子之財,取之有道」,「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讀書所求莫過知「道」。而知也知之,識也識之,偏不入道者,真是「白瞎了你這個人兒」。

所以,如果讀書能夠感受到強烈的樂趣(像我女友讀《紅樓夢》),不妨像曾國藩說的那樣「讀書不二」。但是,如果是為了知識或智慧,也許同時讀多本書更好一些。這樣更能夠不時停下來、跳出來思考,而且也有利於消化和回顧。

在《朝霞》的前言中,尼采表達了對讀者的期待,不妨作為這篇文章的結尾:

這篇前言是一篇遲到的前言,但並沒有遲到太多——畢竟,五年或六年又算什麼?一本這樣的書,一個這樣的問題,是不能速成急就的;無論如何,我們二者——我以及我的書——都是lento(慢板)之友。

語言學是一門讓人尊敬的藝術,要求其崇拜者最重要的:走到一邊,閑下來,靜下來和慢下來——它是詞的金器製作術和金器鑒賞術,需要小心翼翼和一絲不苟地工作;如果不能緩慢地取得什麼東西,它就不能取得任何東西。

但也正因為如此,它在今天比在任何其他時候都更為不可或缺;在一個「工作」的時代,在一個匆忙、瑣碎和讓人喘不過氣來的時代,在一個想要一下子「幹掉一件事情」、幹掉每一本新的和舊的著作的時代,這樣一種藝術對我們來說不啻沙漠中的清泉,甘美異常。——這種藝術並不在任何事情上立竿見影,但它教我們以好的閱讀,即,緩慢地、深入地、有保留和小心地,帶著各種敞開大門的隱秘思想,以靈敏的手指和眼睛,閱讀——我耐心的朋友,本書需要的只是完美的讀者和語言學家:跟我學習好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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