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叫真正的「照顧好自己」?
Stereotype的中文翻譯是「刻板印象」。來自各方的對於中國人的刻板印象有很多,褒貶不一;而其中有一條讓我很憂慮,因為它很真實也很可怕——那就是「喜歡息事寧人」。
作為留學生,隻身遠赴海外求學,在遇到很多特殊情況時,由於身邊缺少父母親朋的支持,又本著「報喜不報憂」的心態,經常希望能走一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路,而這樣的選擇,往往帶來的後果卻更加嚴重且後患無窮。
本文將基於以下三種留學生身邊較為常見的adverse situation(不利情況)展開討論——什麼才叫真正地在海外「照顧好自己」。
1. 對家暴要「零容忍」
並不一定是結了婚以後被施加以身體上的暴力才叫「家暴」(本文暫不討論精神上和性方面的施暴),如今很多留學生都接受與自己的戀人同居的觀念,並且在海外生活時,有相當一部分戀愛中的學生們最終都會選擇住在一起;在這樣的情境中,任何肢體上的暴力舉動,都屬於家暴行為。在國內,遺憾的是很多情況下,「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根深蒂固,很多人羞於曝光自己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暴力行徑——這樣的縱容導致了施暴者變本加厲,不知悔改,從而進一步加深了受害者收到的傷害;另一方面,許多立法層面上和後續協助過程中的不完善,也讓受害者不敢輕易向外界求助。而在諸如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經過長期的發展和改進,已經形成了一套全面且立體的保護家暴受害者的體系;一旦接到求助信號,警方會首先確保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法院根據警方的彙報也會即刻簽發限制施暴者靠近受害者的法令,再之後,如果受害者無處可去,社區組織會對他/她進行接納,保障她能享受作為一個人的所有基本權益。所以,如果留學生在海外遭遇家暴,不要姑息,更不要輕易相信反覆家暴者事後的悔改之詞,這個時候,只要有機會求助,就應該果斷髮出信號——無論是打電話報警,還是攔住正在執勤巡邏的警官,在人身安全暫時沒有受到威脅的時候,一定要抓住機會,儘早逃出施暴者的魔爪。我突然想到我的一位好友的經歷:她曾經在男友的施暴中痛苦地度過了三年,直到男友有了新歡拋棄了她之後,她才和我們講出事件的真相。而阻礙她求助的理由無外乎以上提及的兩點——覺得丟臉,加上男友每次施暴後都會跪下來乞求她的原諒。我聽完的時候,既瞠目結舌也心痛不已,又覺得氣憤,又感到悲哀。
2. 交通事故中的冷靜處理
留學生買車的數量正在逐年上升,一是北美的公共交通普遍捉急,二是在這裡考一個駕照相對來說較國內更容易,加之馬路上的司機們互相之間的禮讓程度較高,讓許多本來在國內不太敢開車的同學們也開始選擇駕車出行。開車技巧上或許遵循熟能生巧的規律,然而在交通事故的處理上,很多人就要生疏得多——但要指出的是,當遇到事故時,「以前沒碰到過」並不能作為一個堂而皇之的借口;每個司機,在上路的第一天,心理就必須(注意,不是「應該」)有數——該如何妥善處理交通事故,而不是遇到了以後不知所措,耽擱了很多取證的時機,同時也不安全。首先,我們先來複習一下政府發放的司機手冊中,對於交通事故的處理都有哪些建議(以加拿大安大略省為例,另註:以下為大致步驟,具體內容仍應仔細參照安省車管部門官網上的內容):
· 緊急路邊停車,打雙閃,如果車上有別的具備行為能力的朋友,請他/她負責警示其他正在靠近的司機繞行,若無,則儘可能找其他辦法設置警示標識。
· (如果有人受傷,或者現場包括車在內的財產損失超過$2000,本條才必須)打電話報警,請求警方和醫護人員的支援。在警方和醫護人員到來之前,一定要守在傷員周邊,若有人持有急救執照此時可以簡單施救,若無,則按照常識對傷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如,提供毯子保持體溫)。
· 和其他車主交換(假設本人即車主)車主姓名、住址、車牌號碼和車險信息。
· 在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相機或手機記錄下現場情況。
· 如果現場有目擊者,獲取目擊者的聯繫方式。
· (如果有拖車介入,記下拖車的車輛信息,以及問清受損車輛會被拖至何處)
· 如果決定走保險,在以上步驟均完成後打電話向保險公司彙報情況。
當車輛受損較輕(但已經超出免賠額)時,很多同學忌憚於接下來保險的漲幅,通常會想要尋求私了——即便很多時候主要責任並不在自己身上。然而我根據自己以及身邊很多開車的朋友的經歷來說,對於新手而言,私了基本上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個下下策:
· 很多時候,剛開車沒多久的留學生對自己車輛的受損評估不準確,對事後修復的成本也沒有一個靠譜的概念,導致在要價時沒有底氣,處於不利位置。
· 就算在國外已經呆了兩三年,但對於老移民和其他土生土長的本地居民來說,留學生們還是屬於初來乍到的一個群體,很多人在處理這些事故時明顯讓對方覺得缺乏經驗;情緒平和一些就顯得弱勢,情緒激動一些又容易被對方抓住把柄,遭到惡意壓價。
· 尤其是在一些對方酒駕或其他責任明顯的情況下,對方的開價或者對你的索賠答應得很乾脆很可能只是緩兵之計,第二天就翻臉不認人了。而在事發當場,若決定私了,又很難簽訂一個具有很強法律效力和執行能力的協議。我繼續以我身邊發生的故事為例,只是這次的壞人是我認識的一位居加數十年的老移民——一天他深夜酒駕回家追尾了一輛留學生的奧迪,導致對方整個車尾嚴重變形,他下車看了一眼,發現奧迪車主是一個很壯碩的男生,酒醒了一半,當即靈機一動——先和該男生交換了信息,安撫對方說願意高價私了,趁男生放鬆警惕並回到車裡拿手機準備保存他的號碼時,立馬跑回車上一溜煙跑了。當第二天警方根據留學生提供的信息追查到他時,他拒不承認酒駕的事實,反而倒打一耙,指認該留學生有過激舉動導致他覺得自己人生受到了威脅;由於警察沒有其他證據,只得對他進行了口頭警告,其他處罰不了了之,事故的責任也變成了五五開。
· 在車禍的處理中,千萬不要輕易道歉和表達類似於「I』mnfine」的意思,前者在沒有其他證據和目擊者的情況下會對責任認定產生影響,至於後者——很多情況下腦損傷患者當場是無法感知自己的傷情的。總而言之,在交流中首先保持冷靜,其次只交換必要的信息,並用草圖和文字記錄下事故情況,其他無關的內容不要作過多闡述,耐心等待警方的到達。
· 重要的事情再說一遍,除了刮蹭這樣不會傷及車體結構的事故可以考慮協商處理外,遇到事故的留學生們還是應該盡量選擇讓警方來進行責任認定——即使心知肚明是自己的責任,也不要寄希望於通過私了省錢——原因同樣是對事故損失的評估有可能失准,避免對方獅子大張口以及如果處理不善,後續還會有更多未知的麻煩。
3. 關於校園中的歧視
大部分北美院校的教授們都是和藹可親的,他們在與學生的交流過程中,能讓你充分感受到平等與尊重,言語中透出許多人文關懷。然而,這樣良好的溝通氛圍並不絕對(也不可能絕對),近年來,許多北美高校的留學生都反映自己受到了來自教授們不同程度上的歧視:
· 單純因為對中國人或中國的偏見:很多西方人對中國的政治制度不夠了解,對中國的主權主張也持有不同意見,他們認為我們伸張的主權是在把自己的認知強加於他人頭上(卻忽略了他們這麼做亦然)。除了「agree to disagree」的普通民眾,我們在留學的過程中還會遭遇很多更激進的人,他們把不同意見上升到了鄙視、歧視的高度,認為中國人都是可悲和卑微的,有些為人師表者甚至會在課堂上當眾表達這種不齒。近日,我們公司之前的一位實習生就與我談到了他在夏季學期上政治科學選修課時的遭遇——那節課,教授帶領大家討論「南海問題」,輪到他發言時,他冷靜地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並羅列了一些歷史事實用以佐證,卻被教授嗤之以鼻,教授諷刺地冷笑說道」You Chinese people never change.」 (你們中國人就那樣兒),這番酸酸的評論引起了一陣笑聲,更有好事者喝起了彩;他很生氣,然而並未失去理智。課後,他帶著幾位願意為他作證的同學向學校的學術委員會提交了正式抗議的文書,認為該教授對中國相關的政治問題持有不同意見雖無可厚非,然而其輕蔑的態度和措辭仍然有失風度,屬於偏頗之論,這樣的情況也許在喧鬧的酒吧中還算合理,但絕不應該出現在一個純粹進行學術交流的場所。洋洋洒洒上千詞的理性陳述與分析,終於換來第二周的課堂上,教授當眾的道歉(大可不必擔心教授報復給低分,如果出現和學生水平不符的成績,這位同學仍然可以提交自己平時的論文等作品給校方要求進行再次審議;而一旦發現教授有徇私的嫌疑,將對其教學生涯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通常來說,教授不會選擇冒這個險)。誠然,這個事件得到了妥善的處置(至少從我們的角度來說),然而類似的事情每天都在不同的角落發生著,其中大多數情況要麼是留學生選擇了沉默,要麼是最後被校方和教授和稀泥、打馬虎眼後不了了之。於是有人不經就要問了,那我們還抗議嗎?抗議了如果時常得不到道歉,還有意義嗎?我對這個問題只有一字回答:有。為什麼?因為無論結果如何,我們要發出自己的聲音,習慣於沉默,終會被劃歸於軟弱,這必定是一個惡性循環。
· 當部分中國學生在一些以往中國學生不易拿好成績的科目中表現優異,教授會認為是該部分學生作弊的成果;即對中國學生能力的不信任:同上;即使最終沒有得到應得的成績(但只要堅持維護自己的智力成果和立場,據理力爭,荒謬的作弊論斷一定能被推翻),我們還是要表明自己是一個有態度,有立場,有決心的學子,遇到不公待遇決不妥協——其實在更深層次上,這種抗爭甚至與國籍和民族都無關,而是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在我看來,無所謂是「少年強則國強」抑或「國強則少年強」,兩者是相輔相成,在兩個不同層面上進行的:在國際上,國家發聲維護領土主權,在生活中,個人發聲捍衛個人權益,as simple as that。
結語:
寫了這麼多,其實覆蓋面還是很小,還有很多話題沒有涉及到;在此,我想用另一個我們總會聽到的,和「中國人」這個概念息息相關的定語,那就是「堂堂正正」來收尾——畢竟萬變不離其宗,真誠、勇敢和光明磊落,是為數不多我最堅信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品質之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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