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行業的100種死法(二十一)

《遊戲行業的普遍錯覺(續)》

上一篇寫完,有點不過癮。有些內容都寫進去就太長了,再來一個番外篇。

上次寫的是根據「遊戲體驗無法傳達」為基礎設計的一套公司運行規則,今天來通過對話的形式寫一寫為什麼這麼設計

你這套規則是以盈利為目的,和那些山寨坑錢的手游頁游公司有什麼區別?

提出這種意見的同學,我可以大膽預測是一名家用機遊戲玩家,或者是資深的PC單機遊戲玩家。首先可以說的是,我本人也是一名資深的遊戲玩家,而且我還有自信,玩過的遊戲比99%的人都多。而且在真正進入這個行業之前,我也認為國外的遊戲就是上等高級,國內做的這些遊戲都是坑錢的垃圾。

但是今天我要說的是,所有你們認為那些上等高級的NB神作,也都是「以盈利為核心目的」的國內的頁游手游縱有萬般的不是,以「掙錢」為目的也沒什麼錯。絕大多數玩家能玩到的遊戲都是商業遊戲,商業遊戲的邏輯非常簡單,能掙錢就能繼續做下去,出二代,三代資料片,遊戲公司有盈利才能繼續生存。遊戲賣的不好,就不可能有續作,賠了錢,遊戲公司就要倒閉,製作人員全部回家喝西北風。

每隔一段時間就能在知乎上看到類似的月X問題,「國外的遊戲做的那麼NB那麼好玩,國內什麼時候能做出這樣的作品?你們難道就只會做一些坑錢的頁游手游嗎?……」會提出這種想法的人,明顯就是外行。他們列舉的例子都是家用機遊戲,國內有家用機遊戲廠商嗎?有家用機遊戲的市場嗎?家用機可以公開發售是哪年的事?steam正式進入中國大陸是哪年的事?你用PS4上成本上億的遊戲和國內這些做給安卓手機的遊戲比有什麼意義呢?

大家可以去玩玩國外廠商做的手游,一樣的「坑錢」,吃相一樣的難看。而且你們以為家用機遊戲就不想做氪金嗎?不想多掙點錢嗎?PS3上的JOJO,一個格鬥遊戲,加了體力限制,還加了氪金要素,結果怎麼樣呢?玩家一片痛罵,瞬間值崩。不是國外廠商道德高尚不做坑錢的氪金遊戲,而是在家用機上敢這麼瞎玩的人都掛掉了。

項目運作以盈利為目標,大家就都去做山寨換皮遊戲了。

這個問題也算是老生常談了。打個比方,這就好比你看100個人去炒股,1個掙了大錢剩下99個都跳樓了,然後你說「炒股這麼掙錢,有了錢大家肯定都去炒股了」。說這個話的人,我理解要麼是想忽悠投資人,要麼就是真不懂,要麼就是自己騙自己,智商有問題。對於遊戲公司來說,立項的時候說要做山寨換皮,跟做原創項目,兩者之間風險沒什麼區別。

作為一個策劃,我聽過無數人跟我說過同一句話,「這麼設計比較穩妥」。我相信很多策劃同行也都聽到過這話。」穩妥個P啊!」什麼叫穩妥?無非就是「別人這麼做的掙了錢了,所以我們也要這麼做。」這個世界就是如此,無論有多少人因此死掉,下一次還是會有人相信照著成功人士的路子走,也一樣能成功。

以盈利為指標評價策劃,跟其他公司有什麼區別?

首先咱們要搞清楚一個概念。項目如果盈利了,這些已經刨除掉員工工資和應得的項目分紅之外的部分,是公司的錢,不是策劃的錢。假設這個公司我佔100%的股份,那這些盈利就都是我的錢。我大可以拿這些錢去買車買房做投資做公益泡妹子,別人是管不著的。現在我作為老闆,或者說公司願意把這部分錢拿出來讓策劃「想做什麼做什麼」,說實話我不覺得作為一個策劃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我本人也算是見識過不少遊戲公司了,可以很負責任的說,在我所知範圍內,絕對沒有一個公司對入職的策劃做出過這種承諾「滿足了一定條件後,你可以想做任何你喜歡的遊戲」。

有這麼多的策劃,聽誰的不聽誰的?誰的方案好誰的方案不好?誰的方案成功幾率更大,誰的方案不靠譜?既然我認定「沒人有能力做出這種決策」,那誰的貢獻大,就聽誰的,誰能給公司帶來的盈利多,就可以調動更多的資源,就是顯而易見最公平的處理辦法。為什麼你能調動的資源數額是盈利的50%?很簡單,因為公司認為任何項目成功和失敗的幾率都是50%。

有一個有趣的事實就是,幾乎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有一個共同的想法:

「我有一個絕妙的遊戲點子。」

「我有一個絕妙的遊戲點子。」

「我有一個絕妙的遊戲點子。」

我甚至都覺得,這已經可以加進人生的n大錯覺之一了。

以此為基礎可以衍生出各種推論:

「我的點子這麼好老闆你居然不覺得好玩,一定是因為你外行沒玩過遊戲」

「我提的遊戲創意這麼好你們這幫遊戲策劃居然不支持我?」

「我的創意如此的精妙,做出來肯定月入千萬,你居然要求我先把項目成本掙出來才能做?」

懂行的決策者可以分辨創意的好壞,無法分辨是因為方法不對。

對於這種意見,我想舉個例子來說明。

從幾千年前,人類就發現「權利會帶來貪污腐敗的問題」

很多人都對這個問題提出過解決方案。

比如有些人認為,人有了權利會貪污,是因為當權者的道德水平不夠高。道德水平高了就不會貪腐了。那麼怎麼提高道德水平呢?看書。看幾本我寫的書,甚至考試也考這些書的內容,人們的普遍道德水平就高了,問題就解決了。

比如還有些人認為,這個問題是因為貪腐的成本太低,如果一旦抓住貪污的人就槍斃,抓一個殺一個,自然就不會有人再貪污了。

另外一些人認為,貪污是因為擁有最高權力的人能力不夠,如果擁有最高權力的人「把事情都做對」,貪腐問題就不會出現了。

有些人認為,既然人有了權力就一定會貪污腐敗,這是人的天性,不要去考慮怎麼改變這種天性。在設計制度和遊戲規則的時候,就假定所有當權者有了機會一定會貪污來設計。比如什麼三權分立啊,什麼媒體監督啊,什麼司法獨立啊,什麼換屆啊,一股腦都給他加上。

個人比較喜歡最後一種方法。


推薦閱讀:

遊戲行業的100種死法(五十五)
遊戲行業的100種死法(一)
跟巴菲特吃了一頓飯後,他幹了這些事
遊戲行業的100種死法(八)
遊戲行業的100種死法(九)

TAG:游戏 | 游戏公司 | 游戏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