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的朋友,借錢也要辦抵押
看到很多朋友都在說借錢的事,有親戚間的、有朋友間的、有同學間的,也有同事間的。
無一例外,都因為借錢,而出現矛盾,甚至毀掉了友誼、親情,看後不禁唏噓......
關於借錢,有很多原則,比如 說"要救急不就窮",有 說「自己的小家才是根本」,筆者覺得都很好。
今天我也有感而發,補上一條原則:不管誰找你借錢,都得有抵押或者約束,能夠在賴賬時,進行威懾!
談談去年發生在筆者身上的事:
一個要好的朋友A,做生意投入很多,但應收款遲遲收不回來,所以需要資金周轉。借過很多朋友的錢,都還沒還,我是最後幾個沒借過的,可以說是他的最後希望了。
找到我,說需要5萬,臨時周轉一下,把項目結束,客戶就付款了。
我一聽,這個生意我是知道的,錢如果很快結了,還款能力不成問題,關係也挺好,相信他的為人,就借出去了。
但我要求籤借款合同,借款時間3個月,還有違約的時候的懲罰條款,也寫上。
A都欣然同意,簽了合同,我把5萬給了他。
然後快到3個月了,我提醒他還款。
A說,好的,周一就還。
到了周一,一天沒動靜,想想可能有急事,也不好意思催。
到了周二,還沒動靜,電話過去了。A說在出差,回來就還。
又過來兩天沒聲音了。
到期那天,繼續電話,我說你要上心點啊,過期就沒意思了。
A說,好好好。
下午說還款了,讓我等待到賬。
等了半天,沒有啊,晚上電話過去,A說,打款時名字寫錯了,被退回來了,改天再打款。
然後到了第二天,電話過去,A說不行了,賬戶被其他債主申請法院凍結了。
到這時,我還是相信A的,那我說就等等吧,你去先讓對方撤訴,再還款。
又過了一周,催問下,A說撤訴成功了。
那我說,趕緊還了吧,已經超過期限了。
然後,再電話過去,沒人接,失聯了.....
實在沒辦法,打他老婆電話,老婆說,他的事她管不了,一堆人跟他要債,你們要起訴、要砍手,都隨便,沒法弄了.....
汗......
後來與另外一朋友聊天,說他也借給A2萬,連個字據都沒有,更難弄。
這朋友說,我們還是太善良了,以前借錢別人就被坑過,但遇到A可憐兮兮的來借,還是又借了。
這就是借錢,惹出來的事,估計這朋友肯定沒得做了,即使把錢還我,我也不認這個朋友了。
點評:
1、如果當時讓他把車子做了抵押,事情就簡單多了。
現在回想下,A求著我借錢時,肯定是願意來抵押車子的。如果車子在我手,麥浪就不用費心費力,去討債了。主動權在我手。車子7成新,走程序賣掉,10萬總是有的。
2、即使沒車子抵押,那也要有其他的擔保人,或者拿值錢的東西放到我這裡。
說白了,就是要有個可以威懾的東西。比如房產證、比如珠寶首飾、比如父母親的擔保等等。
3、借錢前,詳細收集對方的所有信息,以備萬一。
沒什麼抹不開的面子,前面工作做得越細,後面反而關係維護的更好。
我們也要學學專業的風控方法,對借錢的朋友、親戚、同事,詳細了解一些信息:
-有幾套房,具體地址是什麼?
-夫妻分別在哪個單位工作,工作單位的地址是什麼?
-借款者的父母在哪裡,具體的住址是什麼?
-車子的車牌多少,歸屬誰的名下?
-孩子在哪上學,學校的班級、位置在哪裡?
-借的錢用來付給誰,對方的聯繫方式等是多少?
有了這些信息,至少就不怕對方失聯,找不到人。能找得到人,就有辦法。
儘管經歷這些,筆者還是相信好人有好報,惡人必有惡報,會繼續幫助該幫助的人,但是更講究方法,考慮更充分。
那些老賴,看似佔了便宜,但是人格已毀,信用已毀,在這世上,也就成了獨夫,難成什麼大事,也不見得會過的幸福。
一點點悲催事,與諸位分享,對諸位寶友算是個小小的提醒。
熟歸熟,原則不能丟!
文/金元寶社區 風吹麥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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