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來演出?先把手裡的票賣掉!

筆者閑暇時候愛好街舞,雖然是個半調子菜鳥,平日對練習也充滿了熱情。就像簡書上這麼多愛舞文弄墨的人,沒有哪個不想把自己的文字發給大家看的,學舞蹈的人也一樣,不論水平如何,沒有哪個不想在舞台上一展身手的。筆者也嘗試著參加了幾次小型演出過一過癮,通過這個過程卻發現,在日本存在著一個普遍而奇特現象,即參演人員的門票配額制度。

參演人員的門票配額制(ノルマ制)

顧名思義,門票的配額制即將門票按一定數額分配下去,無論實際賣出多少,也會被強制回收相應的金額,而承擔門票配額的一般是演出方以及企劃方。這樣的制度保障了即使沒有太多宣傳的小型演出也能順利開展,但同時又存在很大弊端:完不成門票配額的情況下,演員們不得不自掏腰包買單。

到底配額多少錢的門票?

筆者在澀谷和新宿之類的地方參加過幾次稍微大規模一點兒的livehouse和showcase,均為可以容納500人以上的場地。報名費大約3000到10000日元,門票每張在3000到5000日元,筆者作為最底層的演員,門票配額數量一般在4到8張。再加上額外花費的服裝費,排練場地費,參加一次演出下來的總費用有時高達5~7萬日元,快夠單身人士付一個月房租了。這樣的負擔對筆者來說也不小,所以即使有演出機會,筆者以及身邊的朋友也並不是每一次都會積极參加。

這種制度以樂隊或舞蹈的livehouse演出最為典型,同時在芭蕾,話劇,合唱團,樂團,傳統的日本舞,單口相聲等表演領域也都普遍存在。在日本,說到有某個演出機會的同時,一定會附上「門票配額XX張」的條件。甚至在赫赫有名的寶冢歌劇院,傳說如果想要不斷晉陞出演更重要的角色,除了實力之外,能賣掉多少門票也是一個重要指標,完不成公演門票配額任務的演員有可能被殘酷地辭退。筆者不過是把跳舞當愛好,偶爾去參加演出體驗一把罷了。對於真正以表演事業求生存的人們來講,長期負擔門票配額卻是個大問題。底層演員的配額數量是最少的,隨著演員地位的提升,配額數量也不斷翻倍,幾百張都是常有的事,這意味著一次就要好幾十萬日元的花費。而且越是重要的大規模的演出,門票配額的金額越大。

只在日本特有?

其他國家很少採用這種門票配額制度,比如按照中國大陸的默認行規,收入由場地方和樂隊方三七分,歐美常常以酒水收入做為很大的收益來源。日本為什麼會發展成以門票配額制度為主呢?通常的解釋是,日本地方狹小,沒有大量販賣酒水的條件,場地器材照明等費用基本都來源於門票收益,而萬一無法保證觀眾數量,註定是虧本,所以只能依靠在前期就預售給演員足夠數額的門票來保證演出的順利舉辦。livehouse的門票也經常包含飲料券,但往往需要再添一兩百日元才夠在吧台買到一杯遠遠不值其價格的摻水可樂,而觀眾往往抱著「不買豈不浪費了飲料券」的心態都會去買一杯。livehouse依靠門票配額制度保證了安定的資金,避免了虧損的風險,從而能夠持續地為演員們提供表演的場所和機會,在這方面該制度確實有存在的意義。但是livehouse依靠演員賣票,演員依靠賣票獲得參加演出的機會,這種惡性循環在沒有發展出其他有效收益方式的條件下是很難終止的。其他表演形式也都通過這種方式來維持穩定的收益,不得不說已經是日本不成文的規定了。

門票賣給誰?

演員們為了得到演出機會,首先不得不自掏腰包買下配額的門票,下一步只能靠個人想辦法嘗試回收資金,盡量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那麼究竟可以賣給誰?

賣給親友—— 親友人數有限,剛開始還能厚著臉皮請求表示一下支持,到後來就不好意思每次都麻煩親友支持了吧?

網上打折拍賣——即使損失一部分也認了,能賣一點錢是一點!問題是,如果不是什麼火爆的演出,能有多少人買呢?若真是火爆的演出,也不至於在網上打折拍賣了。

送給親友——對回收資金徹底不抱幻想了,只求別浪費了自己花的錢!可是免費請親友來看,人家也不一定感興趣。明明是自己辛苦練習的一次才藝展示,變得好像不得不低三下氣懇求別人大駕光臨來捧場,太憋屈了。

總而言之,自掏腰包的占絕大多數。

那麼是不是熬出頭後就沒有這個苦惱了?並不然。漸漸有點名氣了,配額會更多,依然要想方設法動用自己的各種人際關係來賣票,比如粉絲團,業務上往來的人。除非有朝一日真正功成名就,再多的配額也不愁賣不出去,或者成了四處受邀請的大牌,演出場場爆滿,一票難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哪些危害?

最明顯的危害當然是打擊演員的積極性。這個制度設下了一道金錢門檻,使得那些出身寒門的子弟限於錢袋子的窘迫,只能停留在小規模的演出層面,遲遲得不到發展,甚至被迫放棄演藝事業,最終只有那些家底殷實的人才有能力長期留在圈子裡。賣不出門票,實力再強也無處施展;只要賣得出門票,誰都可以來演出嗎?這種怪現象嚴重限制了新人的成長和藝術發展的範圍。

另一方面,livehouse表面上負責了演出的宣傳,實際上卻是演員們在承擔賣票的任務,livehouse反而對招攬顧客的生意沒有實質上的責任了,反正無論如何都可以保證收入。這麼一來,livehouse本質上的顧客並不是來看演出的觀眾,而是演員們。原本應該以表演為中心的演員們卻被加上這種額外的壓力,livehouse的角色和意義也令人匪夷所思起來。

況且,那些出於面子上過不去而被演員們請來的觀眾,並不一定對演出本身感興趣,台上演員自演自嗨,台下的觀眾等到該看的人上了台,拍兩張照片完成任務,就默默地躲角落去了,或者乾脆離開,整個live的現場效果反而達不到最好。

一場好的演出取決於方方面面,但其中最重要的無疑是表演本身的水準。目前中國大陸的livehouse也日益增多,正規化的卻並沒有多少家,各種模式都還在探索階段。在商業文化氛圍中,藝術的生存之道並不純粹,但是如何有效維持運作,使得藝術能夠盡量排除雜念回歸其本身,筆者相信這個問題非常值得探討。

本文完全是一個業餘愛好者結合自身經歷的一點淺薄的看法,業內人士請留情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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