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擬規定網路支付限額5000,對我們理財有何影響?
社區一位達人的解讀,分享給各位。
這幾天陸續看了很多分析《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的文章,有分析的很專業的,也有沒看懂就瞎扯淡的,我好好消化了一番,將自己的理解,分享給諸位。
在寫的時候,也參考了社區里Haifeng136的精彩解讀,以及江夏世家的專業文章分享。
可能有些地方不對,還請大家批評指正啊!
一、總體的觀點
這個徵求意見,有些媒體有些過於解讀,其實對普通老百姓,影響沒有說的那麼大。當然不方便的地方多少會有一些,比如開通支付賬戶,就可能需要提交更多的資料或者手續增加。
國家出這個政策,主要目的,一是出於安全考慮,二是維護銀行在整個體系中的不可動搖的地位(避免第三方支付搶了銀行的活去干,比如變現的吸收存款)。
但總的來,我們還是可以該幹嘛幹嘛!
二、原來的支付賬戶需要補充驗證資料了
我們用的支付寶、微信支付,包括金元寶的新浪支付,都是第三方支付賬戶,按照最新規定,需要增加驗證的方式。大部分驗證工作應該是第三方支付按照央媽的要求,會自動做掉;極少的部分,需要我們提交。
現在也不好說要提交什麼證明,到時看吧,比如戶口本?也可能都不需要我們做。
三、盡量不要充值到支付寶或者理財通賬戶
這次限額5000,特指用賬戶餘額付款買東西,比如支付寶賬戶。這個賬戶,是個虛擬的賬戶,與銀行賬戶不同。存在裡面的錢,本質上就存在了支付寶所屬公司的銀行賬戶。
央媽擔心這麼多錢存在一個公司賬戶里不安全,比如萬一這個公司倒閉了或者捲款跑了,那裡面的錢就是沒了?
因此,出台的支付限額規定,就是鼓勵大家不要把錢放在這些支付賬戶,用的時候,選擇快捷支付或者網銀支付,就不受這個限制了。
這裡做個說明:
1、充值餘額寶,或者充值金元寶的存錢罐,其實是不受這個規定限制的;因為本質上,我們是用快捷支付買了基金。
2、估計以後,很多P2P網站,搞的先充值,再購買,就行不通了。那種充值,其實就是充值到虛擬賬戶,本質上錢是進了該公司銀行賬戶,所以很多問題平台,都是把這裡面的錢挪用了。
央媽這個政策出來,就把這個漏洞給堵上了!
四、P2P的託管方,會變成銀行
銀行進行P2P的資金託管,我認為是大勢所趨了。
但這有個誤區,銀行託管並不等於第三方支付就退出了,只是在具體的分工上和賬戶設立上,做了變更。
天天看到P2P的新聞,有些人估計都沒玩過P2P,就在那裡瞎起鬨,真的是無語。
根據我收集的信息,接下來,第三方支付都會與銀行合作,把原先的P2P資金託管賬戶,全部分別開立在銀行,由銀行託管。
但購買理財產品,還是照樣用支付寶、理財通、新浪支付等等;我們投資者是感覺不到變化的。
這其實是好事,資金由銀行保存,可以減少投資者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五、直接進行支付寶轉賬麻煩了
這個轉賬,還是特指用支付寶進行轉賬;而且是指安全級別較低的消費賬戶。
如果未來,我們通過了更多的安全驗證,把賬戶升級成綜合賬戶,其實還是可以用支付寶轉賬的。
還有一點麥浪不確定的是,如果使用支付寶的快捷支付轉賬,是不是受限制?
這點看官們可以補充下。
總之,央媽的語言文字實在是太深奧、晦澀,普通老百姓真不容易看懂,所以被人一誇大,就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平心而論,對我們投資者來說,還是有很多幫助的,賬戶資金更安全、加速劣質的P2P理財淘汰等等。
希望最終的法規出來,能夠在賬戶開立和驗證上進行簡化,不要我讓我已經有賬戶的,還要去提交什麼證明材料,那就坑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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