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欠餉而死的巡撫——糧餉、官兵和流寇
崇禎十七年的朝賀,滿朝大臣們一個都沒來。
認真說起來,大臣們在正月朝賀這種重大典禮時失朝到這種地步,確實非常奇怪,很叫人匪夷所思。滿朝大臣們居然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不來,即使連續鳴鐘也不見一人至,不知道是他們隔夜吃喝太多腐敗太過,還是全然沒把給皇上朝賀當回事兒,又或者是人人以為別人都會去,缺自己一個也不打緊,於是大家全都沒來。
總之,不管這事到底是怎麼著,一個大臣都不到實在有點太沒道理。
而崇禎皇帝,卻又是中國歷史上公認的一位極勤政的皇帝。和他父親哥哥不同,崇禎對黨爭和宦官、大臣專權都極為反感,所以事事親力親為,可謂勤奮努力之至。
雖然如此,可在他手上,朝中的黨爭卻還是和前朝一樣劇烈,並無太大好轉。尤其是崇禎朝末年的朝綱,大約是歷史上最壞的,好比元旦朝賀、祭拜祖廟如此重要的重大典禮,臣子們敢於一個不到的,印象中在中國歷史上似乎尚無先例。
我不知道當時的崇禎心裡在想什麼,但我可以肯定他絕不會覺得好過,是否大怒則不得而知,惱火想來必定是有的,蓋因崇禎的脾氣一向不怎麼好。
譬如崇禎十二年(公元1639)三月,他就以失地之罪,一次斬殺了薊鎮總監鄧希詔、分監孫茂霖,順天巡撫陳祖苞、保定巡撫張其平、山東巡撫顏繼祖,薊鎮總兵吳國俊、陳國威,援剿總兵祖寬、李重鎮等三十六名官員。
再後來的日子裡,他又開大明三百年來未有之先例,九五之尊的天子帶著年幼的皇子們在殿堂上親自主持審問,並且主持行刑,以夾棍斷了朝官的雙腿,當頭棒打廷臣,行刑人一棍下去,朝官紗帽立時綻裂。
崇禎做了十七年皇帝,一共殺了兩個首輔大臣,撤換了五十個內閣大學士。
另外還撤換了十四個兵部尚書,而且這被撤掉的十四位,還都是正經八百的兵部尚書,僅僅只加兵部尚書銜的還沒計算在內。這十四人里,其中有九個被治了重罪:斬首者一人,治死者一人,自殺三人,下獄兩人,革職查辦兩人。
刑部尚書,前後撤換了十七人。
處死或被逼自殺的督師、總督,包括袁崇煥在內合計有十一人,如薊遼總督劉策,漕運總督楊一鵬,督師熊文燦,陝西三邊總督鄭崇儉,薊州總督范志完、趙光抃等。
各地巡撫被斬殺的十一人、未來得及問罪先行自殺者一人:「終崇禎世,巡撫被戮者十有一人:薊鎮王應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養沖,登萊孫元化,大同張翼明,順天陳祖苞,保定張其平,山東顏繼祖,四川邵捷春,永平馬成名,順天潘永圖,而河南李仙風被逮自縊,不與焉。」(1)
不過有的時候,崇禎的脾氣又是出奇的好,對事關朝廷綱紀和皇帝臉面的事,也能不了了之。譬如崇禎十六年元旦朝賀,準時到場就只有兩個臣子,而崇禎十七年,更是連一個臣子都沒到,但這兩次他居然都沒動手嚴懲什麼人。
崇禎十六年元旦那天到的兩位大臣,其中一個是前面說過的那位姓名不詳的勛戚,另一位則是當時崇禎面前的大紅人,鼎鼎大名的首輔大臣、內閣大學士周延儒。
周延儒在此事後,只婉轉兜了幾句圓場話,就把崇禎皇帝的怒火平息了下去,此事竟就此不了了之。
單以此論,就可知這周延儒絕非泛泛之輩。
周延儒字玉繩,宜興人氏。從記載看,此人確實是個聰明人,而且不但很會讀書考試,還容貌出眾,善體上意。《明史》的《奸臣傳》記曰:「萬曆四十一年會試、殿試皆第一。授修撰,年甫二十餘。美麗自喜,……庄烈帝即位,召為禮部右侍郎。延儒性警敏,善伺意指。」金庸先生則在《袁崇煥評傳》中這樣說道:「周延儒之奸,主要是崇禎性格的反映。但『逢主之惡』當然也就是奸。這個人和袁崇煥恰是兩個極端。袁崇煥考進士考了許多次才取,相貌相當不漂亮,性格則是十分的鯁直剛強。」
這個周延儒說起來,其能力在崇禎一朝的大臣中是出色的。以我看,崇禎首輔之中真正有能力也能幹事的,只有一個半人,楊嗣昌是實實在在地算一個,而周延儒雖在楊嗣昌之下,但實事也做了不少,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他手上去掉了大明朝鼎鼎大名的錦衣衛的緝事之權,因此錦衣衛的權利一落千丈再不復當年之威殺。所以他最少可以算半個。
但此人於《明史》內名列《奸臣傳》,又的確也沒冤枉他。蓋因其人雖然能力不錯辦了不少實事,但壞事也做了不少,可以算是個奸臣,最起碼也是個佞臣,不過這佞臣自然是奸的,不會是好的忠的。
周延儒的發跡,一是由於他聰明伶俐善於揣摩崇禎的心思,另一方面,則和明朝末期幾位皇帝喜歡攢私房錢這個莫名其妙的癖好有著莫大的關係。
明朝的幾個皇帝,在對待錢財的態度上,都有些匪夷所思。按說一個人做了皇帝之後,最看不上眼的只怕就是錢了。因為他錢再多也沒用,既沒什麼可以買的,也沒什麼物事是皇上要不到的。可明神宗,也就是赫赫有名的萬曆皇帝,他不這樣。他特別喜歡攢私房錢。除此之外,這位皇上還另有一個更莫名其妙的行事風格,那就是不願意見人。
萬曆做皇帝時只有十歲,那時的兩宮太后都很信任名臣張居正。張居正雖然是個極其能幹的忠臣,但他不象中國歷史上很多忠臣那樣,到處得罪人,而且也不能算得是傳統概念上的清官,還很善於權衡人事關係,公關手段相當不錯。譬如當時權力極大的司禮太監馮保就和他關係極好,再加上兩宮太后對他信任有加,所以內廷不但不會給他掣肘,還一直是他的後盾。
在他當政的萬曆元年到十年期間,大約是明朝最富強的時期。對外,有名將李成梁、戚繼光等人,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幾乎次次大敗,最後只好和明朝達成協議,通過和明朝進行邊市貿易來獲取錢財,不再入關搶掠。而日後明軍出兵朝鮮,打敗了入侵朝鮮的豐臣秀吉部隊,也是依仗這一時期的政治軍事積累。對內,則治理黃河、淮河,清理農田面積,大興郵政交通等等,一時間國家糧倉的儲備糧可支十年以上,財政收入甚至一度達到支出後的盈餘,都可超過以往一年國家所需的財政開支。
可惜好景不長,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張居正去世。
萬曆大約自小就被張居正這個老師逼得狠了,十分怕張居正。這好不容易等張居正死了,頓覺得再無人可制自己,於是開始大肆報復。這第一件事,就是先追奪了老師張居正的官位,抄了張居正的家,又將其家屬充軍流放,更將其長子逼得自殺。再之後,萬曆就開始了其無窮無盡的斂財歷程,然後就是幾十年隱居深宮不見大臣。
萬曆在不見外廷大臣期間,對所有和他私房錢無關的奏章也一概不搭理,以至於大明朝的官吏缺了一半而無法任命。關於這些情況,史家所言就不多說了,論著汗牛充棟,就是小說家金庸先生在他的歷史雜文《袁崇煥評傳》里,亦有如是說:
神宗所加的稅不收入國庫,而是收入自己的私人庫房,稱為「內庫」。他加緊徵收商稅,那是本來有的,除了書籍與農具免稅之外,一切商品交易都收稅百分之三。他另外又發明了一種「礦稅」。大批沒有受過教育、因殘廢而心理上多多少少不正常的太監,作為皇帝的私人徵稅代表,四面八方的出去收礦稅。只要「礦稅使」認為甚麼地方可以開礦,就要地產的所有人交礦稅。這些太監無惡不作,隨帶太批流氓惡棍,到處敲詐勒索,亂指人家的祖宗墳墓、住宅、商店、作坊、田地,說地下有礦藏,要交礦稅。結果天下騷動,激起了數不盡的民變。這些御用徵稅的太監權力既大,自然就強橫不法,往往擅殺和拷打文武官吏。有一個太監高淮奉旨去遼東征礦稅、商稅,搜括了士民的財物數十萬兩,逮捕了不肯繳稅的秀才數十人,打死指揮,誣陷總兵官犯法。神宗很懶,甚麼奏章都不理會,但只要是和礦稅有關的,御用稅監呈報上來,他立刻批准。搜括的規模之大實是駭人聽聞。在萬曆初年張居正當國之時,全年歲入是四百萬兩左右,皇宮的費用每年有定額一百二十萬兩,已幾占歲入的三分之一。可是單在萬曆二十七年的五天之內,就搜括了礦稅商稅二百萬兩。這還是繳入皇帝內庫的數目,太監和隨從吞沒的錢財,又比這數字大得多。據當時吏部尚書李戴的估計,繳入內庫的只十分之一、太監剋扣的是十分之二、隨從瓜分的是十分之三、流氓棍徒乘機向良民勒索的是十分之四。
……
在他二十八歲那年,大學士王家屏就上奏章說:一年之間,臣只見到天顏兩次,偶然提出一些建議,也和別的官員的奏章一樣,皇上完全不理。……到萬曆四十二年,首輔葉向高奏稱:六部尚書中,現在只剩下一部有尚書了,全國的巡撫、巡按御史、各府州縣的知事已缺了一半以上。……萬曆四十三年十一月,御史翟鳳羽中的奏章中說:皇上不見廷臣,已有二十五年了。
金庸先生這兩段,除「大批沒有受過教育、因殘廢而心理上多多少少不正常的太監」一句似打擊面太大或可商榷外,其他所言甚是。
清朝撰《明史》的作者們,則在《神宗本紀》中說:「故論考謂:明之亡實亡於神宗。」
而清高宗乾隆在其所撰的《明長陵神功聖德碑》中,也這樣說道:「明之亡非亡於流寇,而亡於神宗之荒唐,及天啟時閹宦之專橫,大臣志在祿位金錢,百官專務鑽營阿諛。及思宗即位,逆閹雖誅,而天下之勢,已如河決不可復塞,魚爛不可復收矣。而又苛察太甚,人懷自免之心。小民疾苦而無告,故相聚為盜,闖賊乘之,而明社遂屋。」
這兩說所言,都基本符合後世史家的公論,即明之亡,始於萬曆之手。
萬曆此人甚好錢,有人說乃因他母親是農民之女,受他母親影響所致。這似乎有些牽強。因為後來的崇禎皇帝雖然沒什麼寒門背景,而且還很勤政,可不知道為什麼,他也很吝嗇皇家私房錢,也就是內庫中的內帑。不過他和萬曆有一點是不一樣的,那就是他不象萬曆那樣幾乎一毛不拔,可他對動用內帑還是非常敏感,這也許和他對自己的形象極其看重,死要面子有關。
崇禎在除去魏忠賢后,朝中是暫時沒什麼大事端了,民間也還算好,後來殺進北京的闖王李自成,這個時候還領著大明朝的薪水,是大明朝的公務員,正在給大明官吏和家眷們充當保鏢和信差。大明朝此刻最大的威脅,乃是來自北方的邊患,也就是萬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以「七大恨」之名對明宣戰的女真族努爾哈赤的後金勢力。
於是,崇禎元年(公元1628年)冬,崇禎起用了遼東舊帥孫承宗的愛將袁崇煥,授以督師之名,命其出鎮遼東。
袁崇煥一到遼東,就面對著一個莫大無比的爛攤子,因為此刻大明的遼東軍團已經缺餉四月之久了。
先是,遼東巡撫畢自肅屢屢上奏請餉,但戶部一直未有回復,到了寧遠、錦州邊兵軍嘩興起,才依仗當地軍政部門的儲備發出了大約兩萬軍餉,而庫房已立告磬盡。之後又由畢自肅等人出面,向當地商戶告貸借了五萬銀子來充當軍餉,可依然還是短缺不足。
據一些書如《明季北略》記載,最後畢自肅無奈之下只得走入空房,上書謝罪後自縊身亡。不過這個說法有點不確實,《明實錄》中他兄長畢自嚴的疏奏里說其曾經想自殺,但不成,而後來這次軍嘩中其他人都被救治過來了,惟獨他不治身亡。因此畢自肅應該是被毆打或者自殺的傷太重而死,而不是自縊身亡。
堂堂一名遼東巡撫,竟因無錢發軍餉要去向當地商戶借錢發軍餉,最後更因此而死,堪稱古今奇聞。應該說,這位巡撫大人有相當的職業操守,他既沒有諉過推搪,也沒有無動於衷,他有盡職之心,可卻真的拿不出解決方案,於是,在他的面前也就只剩下了自殺這條路。
這兩次因缺糧餉而釀成的遼東軍嘩,很快就被袁督師暫時平息了下去,但士兵們的軍餉卻依然沒發足。而北京戶部的官員又一再地說目前外庫缺錢,需要相當一段時間才能陸續籌措完畢。
於是,袁督師上書請崇禎暫且借用皇帝內庫的私房錢——內帑,先發軍餉救急,以平息缺餉軍嘩。
然而崇禎卻對這個建議相當抵觸,心中極不情願,勃然道:「將兵者果能待部屬如家人父子,兵卒自不敢叛、不忍叛;不敢叛者畏其威,不忍叛者懷其德,如何有鼓噪之事?」(2)
這話聽著叫人覺得崇禎有點卸磨殺驢的意思。敢情你知道軍嘩已經平息,就不情願給軍餉了?不過,如果只僅僅不太情願也還罷了,聽這話里話外的意思,崇禎似乎認為只要將領去安撫安撫,那些士兵們就可以不要軍餉去打仗了,所以遼東部隊缺餉嘩變,是袁督師以及遼東將帥們未能待部屬如家人父子一般才有此事。
這就不免刻薄了。
其實在此事的處置上,袁督師為了不得罪戶部而委曲求全,已然有些枉殺無辜。當時他為平息軍嘩,放過了兩名為首官員,斬殺了十六名從犯。其實說起來那些軍人只是綁縛上官索要被拖欠了四個月的糧餉而已,並無造反的意思,所以書曰「嘩」而不載「變」,蓋因其時確實嘩而未變也。為此,袁崇煥頗為時人所詬病,如後來計六奇就於其所著的《明季北略》中《寧遠軍嘩》一條下作評曰:
(畢)自肅奏請,而戶部不發,則罪不在自肅,而在戶部明矣!至崇煥斬其黨,而宥首惡,顛倒如此,安得不啟奸人之心乎?宜不越三月,有錦州之嘩也。
在這裡順便插一句閑話,那些因缺餉鬧事受處分的軍官中,其中一位便是日後鼎鼎大名、勢傾江南的左良玉。此刻,他還只是個小小的都司。
在崇禎說那些話的時候,前面所說的那位周延儒此刻正好在場,他不愧有「性警敏,善伺意指」之名,馬上就猜到了崇禎是什麼心思,這根小荷於是憑此露了尖尖角,開始在朝臣里一枝獨秀起來。
《明史》記他當時揣摩崇禎心思,「獨進曰:『關門昔防敵,今且防兵。寧遠嘩,餉之,錦州嘩,復餉之,各邊且效尤。』帝曰:『卿謂何如?』延儒曰:『事迫,不得不發。但當求經久之策。』帝頷之,降旨責群臣。居數日,復召問,延儒曰:『餉莫如粟,山海粟不缺,缺銀耳。何故嘩?嘩必有隱情,安知非驕弁構煽以脅崇煥邪?』帝方疑邊將要挾,聞延儒言,大說,由此屬意延儒」。
以此君臣二人言之,邊鎮官兵只要有飯吃就可以賣命去打仗了,周大臣子說「安知非驕弁構煽以脅崇煥邪?」,崇禎皇上復懷疑「邊將要挾」,此已然荒謬之極,然君臣二人並不滿足於此就此罷手。
周延儒畢竟是飽學的才子,二十來歲就在大明朝的兩試中都得了第一的堂堂會元、狀元,胸中錦繡文章不少,故而他當時曾用了「羅雀掘鼠」的典故,道:「軍士要挾,不止為少餉,畢竟別有隱情:古人羅雀掘鼠,軍心不變,今各兵止少他折色,未嘗少他月餉,如何輒動鼓噪,此其中必有原故。」(3)
「羅雀掘鼠」典出唐朝忠臣張巡在睢陽被安祿山亂軍圍困時。當時張巡部隊缺糧,有段時間只能靠抓麻雀捕老鼠來充饑,到最後城裡什麼吃的都沒了,人也都打完了,終於全軍戰死,張巡被害,全城守軍無一人降。
只是這「羅雀掘鼠」實乃當時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可崇禎卻居然大以為然,周延儒的「羅雀掘鼠四字,深契聖心」,當下竟欣然點頭道:「正如此說。古人尚有羅雀掘鼠的,今日缺餉,豈遂至此?!」(4)
說老實話,部隊的將士是在為大明朝和崇禎皇帝賣命,這軍餉原本就是朝廷應該發的。這位皇上好象一點都不明白,這些人是在為他守江山。照這君臣二人的說法,朝廷似乎不但不用發軍餉,還可以要明軍將士們餓著肚子去抓鳥捉老鼠來充饑,然後繼續為皇帝和朝廷去打仗。
再者,這周延儒的詭辯實在出色之至,「今各兵止少他折色,未嘗少他月餉」,這是說朝廷只是欠銀,並沒少士兵的吃飯糧草,所以沒什麼可以鼓噪的,因此鼓噪,其中必然有問題,這矛頭便隱隱指向了大批的邊軍將帥們。誰知道這崇禎竟也大以為然,以為此話「深契聖心」,當真是焉有是理。這皇上、大臣們對戰地一線部隊的欠餉問題尚且如此態度,那麼對其他地方守衛部隊的態度也可想而知了。
崇禎,或者說大明朝皇上和一部分大臣的這種態度,事實上正是引發明末農民起義,且起義屢鎮屢起的重要原因之一。
既然皇上和大臣們都不覺得不發餉銀有什麼問題,可以要士兵們自己去挖老鼠充饑,那麼也就難怪大明朝的官兵要靠搶劫民家而賴以為生了。崇禎朝剿滅農民起義最有經驗也最有戰績的兩位大臣之一盧象升,對這個問題總結得最為精闢,他在奏章中曾這樣說道:「請餉未敷,兵將從賊而為寇,是八年來所請之兵皆賊黨,所用之餉皆盜糧也。」(5)
原本西北、西南的農民軍,主要是由無組織無訓練的饑民、流民組成,基本沒有什麼軍事素質可言。但隨著崇禎中期以後大股明軍的加入,尤其是大批中下級基層軍官的加入,使得他們的軍事素質大為提高,原來屢戰屢敗的不少「流寇」,一下變成了和明軍一樣有鮮明軍事結構和具備標準軍事訓練水準的部隊,故而極為難治。再加上各種其他原因的促成,最終一發不可收拾而顛覆了大明朝。這個問題涉及面很廣也比較複雜,故在此僅舉一端而已。
然而「兵將從賊而為寇」,使得明季官兵之害尤甚於「流寇」。官兵們轉而為「寇」搶劫百姓,而「流寇」們卻打出「剿兵安民」的旗號去爭取民心,頓時官匪殊難分清,整個情況已經顛三倒四,這也是一大奇觀,實在很叫人哭笑不得。如此情形之下,大明朝又焉能不亡。
崇禎、周延儒君臣兩人的這些言論,讀來著實讓人無話可說,惟有為捨生忘死抗擊清軍的袁督師和遼東將士們不但吃不飽、無錢養家,還因討要拖欠軍餉被指責的際遇心酸而已。
在後來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讓袁督師含冤九泉的罪狀中,又有繼續說袁督師勾引清軍犯北京,乃是企圖挾持朝廷以邀功邀錢這一條。而主其事者溫體仁,當時與周延儒為一黨:「溫體仁訐謙益,延儒助之。帝遂發怒,黜謙益」,又有:「初,帝殺袁崇煥,事牽錢龍錫,論死。體仁與延儒、永光主之,將興大獄,梁廷棟不敢任而止」(6)。當時的兵部職方司郎中余大成在《剖肝錄》中這樣記道:「輔臣溫體仁,毛文龍鄉人也,銜煥殺文龍,每思有以報之。適樞臣梁廷棟曾與煥共事於遼,亦有私隙。二人從中持其事,煥由是得罪。時有[中]官,在圍城之中,思旦夕解圍。咎煥不即戰。而中官勛戚有庄店邱墓在城外者,痛其蹂躪。咸謂煥玩兵養敵。流言日布,加以叛逆。」
可見袁督師下獄,固然禍起於清之離間計,但最後勘查九個半月竟依然不能洗冤,乃至以身殉國,實是先因了崇禎好面子死不認錯,之下則是因周、溫等人與錢龍錫等的權利之爭、黨爭,另外還有一干朝臣、太監因私產被清軍所毀等小小私事而遷怒於袁督師之故。數端並發,於是大明朝對清軍戰事的最後幾根中流砥柱之一,就此夭折。
近代梁啟超推袁督師為「明季第一重要人物」,他在《袁督師傳》中說:「故袁督師一日不去,則滿洲萬不能得志於中國」,康有為則在《袁督師遺集序》中說:「天下才臣名將多矣,讒死亦至伙,而惻惻於人心,震惕於敵國,非止以一身之生死系一姓之存亡,實以一身之生命關中國之全局,……假若間不行而能盡其才,明或不亡。」
袁督師之死,崇禎先受敵方離間,過後事實已明但依然拒不認錯,以袁督師之死來維護自己的皇帝臉面,當負首責;主其事者溫體仁、梁廷棟自然也一樣罪無可逃,而周延儒雖然後來也曾上疏救袁督師,但其實是惺惺作態權衡之策,並無真想救他的意思,不過是擺個架子以免遭忌,二則其時他正開始與溫體仁等輩爭權奪利,故以此為器用耳,他當然是難辭其咎的。
不過待得後來,這周延儒自己竟一樣死在了清軍犯京這事上,而罪名之一居然也是「受賄縱敵」,這可真有點天道循環、報應不爽的意思了。
註:
折色:明代賦稅中,將原定徵收的標的物稱「本色」,如改徵其他標的物或貨幣,則稱「折色」。明初時,本色專指米麥,折色範圍則較廣,《明史·食貨志》:「雲南以金、銀、貝、布、漆、丹砂、水銀代秋租,於是謂米麥為本色,而諸折納稅糧者謂之折色。」
明中葉以後,賦稅折納銀兩的現象較多,這種折征銀兩一般就稱為「折銀」或「折色銀」,亦稱「輕齎」。周延儒之意,是說朝廷只是欠發士兵月餉銀兩,但沒有減少他們糧食。其實欠餉便是欠餉,關糧食底事,周說實為無理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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