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隨著 Airbnb 和專車服務等產品的出現,未來「個人所有權」的概念會不會越來越不重要了?

看到這個報道:【報告】中國大城市中將有1/3的人放棄私家車

也覺得現在人們對於專車服務接受程度還挺高的。

而 Airbnb 的高管也曾經說過未來會越來越淡化 ownership 的概念。

不知道從經濟學的專業角度來看,這樣的發展是否是一個趨勢?


邏輯完全反了。這類商業模式做的事情是:從你口袋裡掏出錢來購買車或者房屋的一部分在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這恰恰是產權明晰,人們都有產權意識的環境下才會發生的事情。出售服務的人對車/房這些資本品的所有權是很重要的。


1. 法律上而言,即便共享,是你的仍然是你的

2. 經濟上而言,專車服務是排他性的,是稀缺品,你用了我就不能用,要競爭(付費); 專車價格是隨需求浮動的

3. 政治上而言,即便是非排他性的toll good,仍然是私有財產

4. 高斯定律告訴我們,交易建基於私有產權的確立

結論: 私有財產的概念不會淡化,反而隨著共享經濟的普及而深化。因為只有保證私有財產的安全和他人的認可,才能進一步共享。


我以為多數回答誤解了題主的意思。

在未來,產品和服務的界限會逐漸模糊;現實和虛擬的界限也會同樣模糊。

前者的實現是建立在後者實現的基礎之上的。

未來人類可能無需具有某種實體的產品,僅需購買服務,就可在公共基礎實體設備上獲得超越現在的便利生活。

舉例,無需購買手機,撥打電話會有一虛擬屏幕自動浮現眼前。

在這個意義上,私人所有權這個概念會逐漸淡出人的視野,這說法如不討喜,不如說所有的概念發生了變化。從最初的所有權必須建立在有體物上,到如今知識產權的存在,再到未來何為有體物都需要重新定義。未來的社會的產權結構,可能會變成全民共有基礎實體設施(也可能少數公司壟斷佔有),公民私有虛擬服務。

在未來,當今意義的所有和佔有行為越來越少,這個意義上說私人所有權會淡出人類視野也未嘗不可。


很顯然是的。

買車的最終目的還是使用,那麼隨著專車市場的進一步開放,相對使用權來說,擁有車輛所有權的成本(包括車輛保險、維修費用以及停車位費用等)相對會升高,那麼即使我不用買車就能滿足使用的需求,那麼為什麼要買車呢?換一句話來說就是,我為什麼要佔用車輛的所有權呢?

再舉個例子:雖然我們不具有地鐵的所有權,但是並不妨礙我們使用它。而地鐵就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的一種形式。

簡單寫一下,贊同的點個贊先。


打車公司所有的汽車都會逐步替換成公司自有,為了使用體驗更好,為了賺更多錢

假設無人駕駛成熟了

滴滴買了10萬輛無人駕駛汽車

因為相對當前狀況無人汽車沒有駕駛員的人力成本

同樣,因為沒有駕駛員,無人汽車的接單線路可以極盡優化

叫車成本大幅下降,並且準時性等其它服務,保障更加到位

感覺絕大部分出行需求都可以不用自己買車了


所謂「共享經濟」,就是窮人已經窮的不能再窮了,沒有利用價值了,再把他們最後一點財產拿出來共享一下


接私活怎麼就成了搞共產了呢?


1、經濟上來說是絕對的趨勢。第一,Airbnb、Uber屬於共享經濟產品,而共享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客觀條件就是P2P網路,這種網路形式使得Airbnb等的供需關係變得大量而穩定。可以說,Airbnb等是緊密綁定著互聯網技術一起發展的。第二,Airbnb、Uber的想法一直就是好想法,例如Uber是來自「搭順風車」的概念,是具有歷史上的合理性與可行性的。綜上兩點,既有一個現成的想法,又有實現該想法的可能性,這類產品出現是必然的,以後也會有更多的、類似的相關產品出現。為什麼目前Airbnb和Uber最先崛起?是因為房產和汽車是人們普遍最有價值的兩種資產。

2、而對資產的Ownership(所有權)的法律意義絕不會因為這個趨勢而淡化很肯定的,因為所有權概念是資本主義的根本原則和顯著特徵,不會改變。但是,Airbnb和法律的衝突點卻在於所有權擁有者對於資產的自由控制程度上,比如美國紐約州最近通過MDL法案:如果一套公寓住著三戶或三戶家庭以上,那麼某戶人家不可以短租其寓所少於30天。

3、題主提及的「所有權概念淡化」,可能是所有權的目的與價值在共享經濟中的轉化。即:過去一個人去擁有一件東西可以代表其財富、購買力、地位、社會價值等,現在這個人可以將這件東西在自己不需要時短期租借予他人使用,這就加入了共享、環保等價值,使得原有所有權的概念加入了新的元素。

4、區別於法律概念,經濟上有「競爭性」、「排他性」的概念。「競爭性」、「排他性」並有的是「私人物品」,如一個人的私人汽車,但是Airbnb、Uber的興起使得這台私人汽車定義轉變,成為了一種具有「非排他性」又有「競爭性「的物品。


是使用權越來越不重要吧,資源過剩。所有權還是蠻重要的吧,這是個基礎。


經濟學上看,所有權的相對淡化是有可能的,如果有足夠的技術和制度條件保證所有參與者的投資獲得應有的收益,不同層次類型的收益權在參與者之間能明確劃分,即使沒有「所有權」也沒關係。

實際上權利分層的現象古已有之,例如中國古代農地產權就有比較複雜的分層現象,比如田底權和田面權各有其主,某個層次的權利流轉不影響其他層次權利的持有,流轉形式有胎借、抵押、典、租佃、活賣和絕賣等。複雜流轉往往有正式的契約,有縣衙鄉紳和村規民俗等技術條件和制度基礎。中國古代很多時候是有強烈的契約精神的。

不過所有權一直以來是重要的,因為在技術和制度環境約束下,簽訂一個完全契約是成本高昂的,在Oliver Hart 等人看來,所有權規定的是契約所沒有規定到的「剩餘權利」,也就是說事前契約沒規定到的內容都應該聽所有者的,也是他們獲得剩餘收益。在投資激勵因為契約的不完全性不可避免受到某些損失時,所有權保護投資重要一方的收益。

專車服務的交易是建立在契約基礎之上的,這些誰應該獲得什麼樣的收益、怎麼用車之類的「特定權利」通過契約的方式規定好了,從而與所有權本身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但這並不是說所有權可以不保留了,在未來某個先前沒有考慮到的情境下,所有者擁有專車控制權和收益權。當然,提供專車服務的並不僅僅是專車本身,如果服務中介做出的投資更重要,而中介與專車原所有者因為運營中的各種不確定性屢屢鬧矛盾遭受損失,這時若沒有融資約束,中介應該自己擁有專車所有權。 @小土豆 的答案提到了專車公司已經開始擁有專車所有權,並僱傭司機進行服務。

不過Airbnb 的高管所表達的未必是以上意思,可能僅指所有者和使用者分離。可是,如果無法簽訂一個完善的契約,用著別人的車也總不如用自己的舒坦,讓別人給你車接車送也總不如自己開隨心所欲,優質的專車服務應該著力解決這種問題,才能真正代替私家車,真正淡化專車所有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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