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和夏娃應該被趕出伊甸園嗎?畢竟上帝只是要求不能吃善惡樹的果子,但並沒有解釋,這樣無理的要求有遵從的必要麼?


順服是基督徒很重要的品質,尤其是對神的話~而且神的大能無法測度,所行之事我們凡人豈可妄自揣測?!我們卑微如塵土,神造我們已是天大恩賜,如何能不遵從祂的話?

按世俗的觀點做個不太形象的類比,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哪能評論父母對他的決定是不是合理?不過我們應當存那樣的盼望,那就是神是那麼愛我們,每一條誡命都是為了我們好,如圖世界上的父母對小孩子一樣~


我不知道寫問題的這一位你多大年紀,但我認為可能相當年輕,因為你若是站在父母的角度,大概就很容易理解你自己提的問題。不妨想想,父母叮囑小孩不能摸電門、不能玩火還有諸如此類上百種禁令的時候,是解釋清楚了嗎?是無理的要求嗎?依你看小孩子有必要遵從嗎?還是不遵從比較好呢?


上帝是主。主的話是真理,怎麼會有不合理的呢。要從這個層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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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實質來說,對這唯一一條禁令,上帝並非沒有解釋:

耶和華 神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是那知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時候,你必要死。」(創世記2:16~17「中文新譯本」)

吃的時候,必要死,這已經是精確得不能再精確的解釋了。

  這就如同俗語所說鐵燒紅了不要摸。我們當然可以去摸摸看為什麼人說鐵燒紅了不能摸,但我們必要承擔自己這魯莽行為的代價。

  那麼,亞當和夏娃因為違背禁令吃了分別善惡果,就當承擔自己犯罪的代價:

罪的工價乃是死。

  如今我們看到,因為人類犯罪,靈性生命確已死亡,無數人並不相信自己有靈有魂,也不承認自己有罪,甚至認為自己選擇吃分別善惡果是自由意志的好處,卻因此遠離了自己起初的地位——神的朋友、神的家人。

  法律的各樣規定當然有其後果,無論殺人的、偷盜的、作假見證的、枉屈正直的……都有相應的處罰,而這各種處罰量刑,就是解釋:

違法的行為必要受法律制裁。

這便是最簡單的因為……所以……」——因為殺人是罪,必要受刑,所以不能殺人;那麼,因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必定死,所以不能吃。同理,因為這人殺人了,所以他被判刑了;因為亞當和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所以他們死了。

  也就是說,不是上帝流放他們讓他們死,而是不管他們流放不流放,他們都要死,因為他們吃了不應當吃的果子。

  法律條文、禁令的特點就是,它實質就是個事實陳述,它本身就自身的解釋。

  所以,不能吃分別善惡果,是因為吃了就會死,就象鐵燒紅了不能摸,因為燒紅了的鐵會嚴重燙傷我們的手。

「吃的時候,你必要死」,這就是 神對整件事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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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樹其實是the tree of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evil是遠離上帝,vice versa。上帝不讓亞當夏娃吃這棵樹上的果子是因為他們可以吃永生樹的果子從而得到永生,而上帝不希望亞當夏娃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遠離上帝並且得以永生——永遠離開上帝。伊甸園這章很有歧義,需要做exegesis。


我打算寫一下我的看法,並揭露蛇的險惡用心。首先,上帝的話是沒錯的,吃了善惡果,就一定會死去(但不是立刻死去);其次,如果之後再吃了長生果,不出意外也確實可以永生。但是,蛇聽到了上帝對人說:園子里任何樹上的都可以吃,只有那棵知道善惡的樹上的不能吃,因為你吃的那天就要死。並且知道上帝非常寵愛人。於是它打算引誘人吃善惡果,然後讓上帝來做一道選擇題:是選擇對人的愛,從而讓人類吃長生果,以重新獲得永生,還是選擇自己的公與義,言出必行,實踐自己的承諾,即吃的人必須死亡。如果上帝選擇了前者,蛇就有理由質疑和挑戰上帝的公信力和權威性。而選擇後者,上帝就必須放棄對人的愛,聽任他們死亡。結果上帝選擇了後者,而且為了實現承諾,不得不阻止人接近長生樹。另外,我估計亞當和夏娃後來也發覺自己被蛇耍了,所以沒有繼續去吃長生樹的果實,而且故意避開上帝。可以想像,如果他們真吃了長生果樹,那上帝很可能不得不上演「諸葛亮揮淚斬馬謖」的悲劇了。


2:15 The Lord God took the man and put him in the garden of Eden to till it and keep it.

2:16 And the Lord God commanded the man, 「You may freely eat of every tree of the garden;

2:17 but of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you shall not eat, for in the day that you eat of it you shall die.」

神說園子里任何樹上的都可以吃,只有那棵知道善惡的樹上的不能吃,因為你吃的那天就要死。

3:4 But the serpent said to the woman, 「You will not die;

3:5 for God knows that when you eat of it your eyes will be opened, and you will be like God,

knowing good and evil.」

蛇對女人說:「你不會死,因為神知道當你吃了你的眼睛就會打開,你就會像神,知道善惡。

亞當和夏娃死了嗎?沒有。所以僅從結果來看蛇說對了,神說錯了。至於神是預料錯了,還是故意說錯,還是後來改主意了,我們不得而知。也有人解釋,這裡的死並不是表面意義的死,而是「靈性」的死,所以神並沒說錯。我覺得這個解釋可以接受。

3:22 Then the Lord God said, 「See, the man has become like one of us, knowing good and

evil; and now, he might reach out his hand and take also from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and live

forever」—

3:23 therefore the Lord God sent him forth from the garden of Eden, to till the ground from which he was taken.

3:24 He drove out the man; and at the east of the garden of Eden he placed the cherubim, and a sword flaming and turning to guard the way to the tree of life.

神說:「看,這個人已經變得像我們中的一個,知道善惡;現在,他可能又會伸手到生命之樹上,吃,並活到永遠」。 因此,神把他從伊甸園送出,到大地上。神在伊甸園東放置了基路伯,和一把燃燒的劍來守衛通向生命之樹的路。

所以這樣看,神是擔心人吃生命之樹獲得永生,所以要把他們趕走。但是有一個矛盾是,之前神說過除了知善惡樹,其他樹上的都可以吃。所以,有一種可能神覺得他們不知善惡的時候太蠢了,不會知道去吃生命之樹的果實。神有這個信心,那個諾言不至於被違反。另一種可能是神改主意了,因為人不聽話。不過從文字語氣上,我感覺神之前就不想讓人碰生命之樹的。

以上引用的經文(英語)來自於NRSV譯本。


雖然《創世記》里說

神把亞當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園,

但事實的真相是:

他們離開睡眠,進入了造物界。

由於對其自性的無知,

亞當從睡眠狀態中進入造物界。

由於無知,

亞當被知識樹上的禁果

極大地吸引,雖然他先是猶豫了一下。

禁果含有善惡知識,對立的兩面;

它含有意識,對意識和無意識的知識。

蛇代表著幻相,

而幻相,雖然非真實,卻令人信服。

幻相自身毫無實質,

但是,無卻易受它的影響,

幻相就是說服夏娃去誘惑亞當

或刺激媧坤氏去要孩子的蛇。

知識樹上的果子

代表著通過誘惑(夏娃的引誘力)來製造慾望的東西。

伊甸園即神的超越超越狀態,

亦即潛在於本初之前的

一切(亞當、夏娃和蛇)的原始狀態。

對果子的品嘗引起慾望

亞當也因而進入造物界;

他越吃,就越想認識自己。

品嘗果子給了亞當善惡知識,

這意味著他知道了

有意識與無意識之間的區別;他想要有意識(以便知道)。

亞當的這個欲知慾望

被稱作原始衝動(Lahar):「我是誰?」

如果沒有那個蛇,

亞當就不會獲得意識

(那個蛇在印度教里叫做Shesh Nag)。

亞當從樂園裡被放逐,象徵著「衝動」的力量,

整個造物界的運動力量;

那個力量叫做pasara——擴展,

它不斷地擴展開來——運動著。

亞當進入造物界的目的

是為了親證他是誰,

但離開慾望,他就做不到;

那個慾望叫做「業相」。

從那個原始的「欲知願望」里

產生了無數的慾望,業相,

它們構成了造物界中萬人萬物的虛假意識。

起初,亞當和夏娃赤身裸體,

這表示他們無業相,但沒有業相,

就不會有意識的發展。

夏娃渴望亞當,亞當渴望知識之果。

沒有「欲知」的渴望,亞當就不能證悟自己——

果子乃是其「欲知」的起因。

他吃了果子,感到業相的掌控,從而渴望更多。

而要認識大我,則需要時間——

漫長的進化、轉世和內化過程。

亞當的猶豫,即慾望衝動在海洋里的騷動,

它發生在任何的顯現之前。

在希伯來和基督教傳統中,

這個故事被說成是

亞當吃了禁果之後,被一個暴怒的神逐出了樂園;

但它的意義卻丟失了。


說幾個另外的觀點大家參考,卡巴拉生命樹,不是物質,另外,我個人覺得人吃了或者說獲得這分別善惡的東西後,在積極的方面就是有能禁止住自己的提升了,負面的就是不能禁止自己的墮落了。罪就在你分別善惡後卻選擇惡,而神卻是善。那果子帶來的是挑戰,提升,還有失敗品


人類因為違反了神的誡命,而有了罪,有罪的人不配在伊甸園裡面,因為神的居所是聖潔的,所以人類必須離開。


我覺得聖經里的《伊甸園》是一個寓意,只要當下悟道了,你就在伊甸園。

上帝不許人類吃的是分辨善惡的善惡果, 這其實就是分別心, 也叫「私心」。 上帝其實是告誡人類:你們不要有私心,有私心你們就會死去。


第一,園子的所有權不是亞當的,所以他只擁有不完全的使用權


如果你認為沒有解釋為什麼就是無理的話...

法律上說,不能殺人,不能放火,不能偷盜,不能賄賂,不能這個,不能那個。話說,法律解釋了為什麼不能嗎?同理,這樣無理的要求有遵從的必要嗎?


有一次哲學老師提到,上帝的"禁令」雖然在,人卻依然去打破,明知故犯,從另一方面折射出啟蒙的影子(不知我自己這樣表述是否準確)。也就是說,人不再只是服從、沒有自己去選擇的意識和自由。跨越禁區和非禁區之間的界限,擺脫禁令的束縛,某種意義上正是自由的顯現。同時,這種行為也是對知識的探索。從無腦地服從到自覺地揭露發掘真相,需要的正是康德所說的人運用自己理性的勇氣。vernunft、aufklaerung從這個意思上說惡的東西。。。。。。是上帝要禁止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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