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盆友(本人男)出資30萬本人出資十萬共同購置了一套房產。?

可是他堅持房產證只寫我的名字而不寫他的名字,將來如果分手的話他還能要求分割這套房子嗎?

還有,他全款給我買了輛車子,寫的也是我的名字,但是一直是他在開,將來分手了他還能要回去嗎?


如果,我是說如果你們分手了,請一定要把他介紹給我!


建議你寫一份協議,保障他的權利。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像鄧布利多一樣,提前寫好遺囑。

我的房產會留在愛人名下,電子產品全贈給一個喜歡鼓搗機械的哥們兒,我的琴和各類DIY物品會贈給要好的姐們兒。

珍惜每一個愛你的人,他們才是這世界上可遇不可求的最寶貴的財富。


目前·現在·right now·此時此刻

天朝的婚姻法還只調整異性戀··

so·你萌和房子君的關係現在只是普通的民事法律關係··用的是我萌的物權法君~

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寫共有人的話·只寫了題主的話·------房子君是你的個人財產

如果有寫共有人的話·辣么-----房子君是你萌共有的··按份共有or共同共有

接下來插播簡單粗暴版共有關係的法律姿勢普及~~

按份共有是個啥?大家出了多少錢對這個房子君就有多少的比例。

共同共有呢?不管出多少,大家都一樣,一半一半·公平分配。

如果題主couple沒有約定對房子君的共有形式的話,鑒於你倆又不可能有家庭or婚姻關係,所以默認為按份共有。

產權證上如果木有題主男票的名字,那題主可以考慮再和他寫一份共有的協議。

覺悟那麼高的男人··即使以後不在一起了··也別辜負他現在對你的好··要做一朵天天向上·人美心甜的honey~

我果然不適合情感路線。

看完要贊我·律品君需要愛·!

堅定不移的法條君參上!~~~

《物權法》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九十三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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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出資較多,還只寫了你一個人的名字,那點讓你吃虧了?還在一起就在想這種事情,我告訴你,如果是我的話,分手後,我會按照市價把相應的房款還給他。我的自尊我的感情,比一棟房子值錢多了。


我只是覺得提出這個問題就挺對不起他對你的信任的。


魚找魚一點不假。


居然不是釣魚貼


不能


這麼好的男朋友,你居然還在想這種問題……別想了,放著我來!


其實只要他能證明他出資30萬,雖然房子歸你,但是你還是要返還30萬的。


你們又結不了婚。。。將來如果真的分手的話他完全就是路人甲了。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屬於你的個人財產。(所以說國內對同性戀群體的這些法律幾乎空白啊喂)

不過這樣的好男人為什麼想著分手啊哦湊,不要給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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