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王曉佳和stf約飯一事?
僅僅用單薄的一句「這是stf啊」就可以解決嗎?
真是戲多,小偶像在某些人眼中連男性看都不能看一眼,不然就是「失格」,問題是,小偶像只是小偶像,又不是修女,即使是修女也沒這麼嚴格。你們只是粉絲,又不是人家爸媽,管的太寬了吧,別怪村外人覺得我河粉絲都是猥瑣宅男,這形象的樹立,你們得背個大鍋。
絕了,這個問題我以為天草已經解釋清楚了,還有人知乎開貼?
還問「僅僅是一句這是stf啊就可以解決嗎?」
幾個意思?難道你還要求人家拿出和絲芭的勞動合同給你證明?
飯偶像都飯出魔障來了?意思是小偶像連和同事約飯的權利都沒了?
法律上有句話說得好,誰主張,誰舉證。
你主張王曉佳SL,並舉證照片。
王曉佳回應,這是stf同事,沒有SL。
接下來,既然你覺得這句話太單薄,那麻煩你拿出點別的乾貨,否則別BB。
還跟蹤兩個小時?吃飽了撐的,那麼有空,看點書不好?
真給我河粉絲丟人。
作為知乎為數不多的草粉表示,王曉佳這個tag下面的回答人數最多的問題居然是這個,真是又可氣又可笑。
首先一句話說給毒瘤,x隊關注人數少,理性養老飯多,爆黑料帶節奏都不會有太大效果的,跟蹤幾個小時也蠻辛苦的。用幾個小時好好讀點書為社會主義建設添磚加瓦不好么?
就說這次應對,微博回應算是沒什麼問題。但是昨天直播大概是太過情緒化確實有些幼稚的發言。如果嚴格以偶像的標準來說可能是很不合格的。但是天草有說錯么?我只能說天草沒有說錯,只是我們把有些人的錯誤容忍的太久了。
天草還是那個中二的天草,跟我這種「成熟」成年人不一樣。在她眼中依舊是個對錯分明的世界,如果看到不對,一定要說出來,之前因為五四獎的事情懟了陳秋實,後面為了謝妮的事情懟了毒瘤,這次依舊懟了毒瘤。
其實這些行為在我看來完全毫無用處或者益處可言,在天草看來這應該不是利益的問題,而是是非對錯的問題,在天草的腦子裡對就是對的,錯就是錯的,難道做錯了就不應該說嘛?
簡單,中二,與圓滑的成人世界格格不入,看過世間黑暗缺依舊堅定著明確的是非觀念,這樣的偶像不也很酷嘛。
這樣三觀正,不畏言論所左右的偶像如果能讓更多的人都看到,我覺得是一件更棒的事情。《此句是安利》
《圖片也是安利》大概是嘉興路的某些毒瘤
失敗到連單獨和異性吃飯的經驗都沒有劇場外聊個天,一會說自己上次在中心對面某大型超市碰見誰誰誰了,一會說自己春握加總選握手花了X萬元……那麼求求你把頭洗了,拖鞋換了吧
吃個飯吧,還想著一會怎麼捧所謂大佬的臭腳,對著自己所謂的推喊所謂大佬的名字
Call完一副醜惡嘴臉,那叫一個開心。送車,買不起相機就手機懟臉,身體直接貼著偶像,說些沒意思的
回家轉身變鍵盤俠,曰這個糊了,那個糊了,上個hhy還不敢上大號
發出一句 大半夜的單獨和stf吃飯就對了?
以上就是這兩個月毒瘤日常,可能是好幾個人,但重合率也不低
可笑啊,又可悲啊不是啊,還直播了近一個小時懟黑子毒瘤,天草書記很有黨員覺悟,鬥爭意識很強!
肥宅戲多,跟蹤兩小時也是夠毒瘤了。
這是stf啊 難道還不可以解決嗎?
那麼這是王子傑 葉盛 馬老師就可以了 對吧
吃飯而已 你們這些想像力過於豐富的人可以安靜了嗎?
吃飯而已 毒瘤只要看見成員跟男人出去吃飯就是私聯
吃飯而已 吃飯而已 吃飯而已 吃飯而已 吃飯而已
毒瘤可以滾了嗎?
只!不!過!吃!個!飯!而!已!
難道你去吃飯碰到朋友不會坐一起嗎?
難道吃飯時就一定和成員們嗎?
難道毒瘤的話語真的可以相信嗎?
難道這群垃圾毒瘤行為不夠明顯嗎?
難道知乎就是用來討論這種破事的地方?SNH48成員王曉佳和絲芭工作人員約飯一事 到算不算私聯?
只!不!過!吃!個!飯!而!已!
只!不!過!吃!個!飯!而!已!
只!不!過!吃!個!飯!而!已!
只!不!過!吃!個!飯!而!已!
只!不!過!吃!個!飯!而!已!
這就只是成員出去吃飯 然後碰到stf 兩人就一起去了 有什麼不對嗎?
如何看待題主比起有sb毒瘤stk偶像卻更加在意偶像跟stf吃飯?
僅僅用單薄的一句「我是粉絲啊」就可以解決嗎?
我看不能,不管是做粉絲還是做什麼別的之前,請先做一個有判斷什麼事情更為齷齪的能力的、有正常道德觀的「人」。總之,在某些人眼裡
偶像不能有異性同事偶像不能和異性領導吃飯
偶像不能在年會時和老王老葉老吉在同一個廳吃飯。偶像不能在生活中心和叔叔在同一個廳吃飯偶像不能和異性親戚朋友同學吃飯甚至偶像和爸爸在一起吃飯都不行。我不想抨擊粉絲的玻璃心,因為玻璃心是粉絲的選擇;
我不想抨擊小偶像的吃飯,因為這是小偶像的選擇;
小偶像約飯被粉絲抨擊並沒有什麼,畢竟是粉絲的言論自由(只要不是造謠和人身攻擊);
那我抨擊那些正抨擊小偶像的人也沒什麼,畢竟這也是我的言論自由;
還有,抨擊那些跟蹤、尾隨的人,這應該沒人反對吧?
————————分割線————————
以下是原回答1.吃飯怎麼了?公司最多規定「不得私聯」,那和同事吃飯也算私聯?
2.第二點說出來估計很多人不開心,但就是這樣——
就算小偶像真談對象了,大不了辭職不幹,關係各位「聚聚」什麼事?請牢記以下幾句,來,一起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婚姻法》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民法總則》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第一百一十二條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有一說一
聽說葉盛直接就質問了王曉佳,一個鏈接發過去問那男的是誰。
講真,我反倒覺得有些欣慰。
說明絲芭這公司的管理還在的啊,類似這種事情還有人在質問。
雖然很多人罵葉盛「貼吧治團」。但是大家想想啊,當年不就是王子傑一句「只要我是老闆,絕不允許潛規則存在」讓多少人安心飯這團?老闆這態度起碼讓人肅然起敬。
現在很多人罵絲芭這公司管理爛了,但是這次葉盛的態度也側面說明還是有人在管。
對於天草嘛,其實誤會解除了就好了,毒瘤該噴就噴。
居然不譴責跟蹤偷拍行為?
這純毒瘤了。
當偶像是不是就得杜絕跟一切男性進行接觸啊?
是不是跟同事吃個飯就能發生什麼問題?別說人家是跟你毫無關係的偶像,就算是你老婆你這麼跟蹤懷疑也得跟你怒吧?這直男癌已經直的不能再直了!小偶像應該用塑料做的才對。樹脂的太貴
「所以stf同志同我講話,說『公司已經研究決定了,你來當支部書記。』」
某些人別飯偶像了,動不動把綠字掛在嘴邊,要不要這麼自作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