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進來講個故事吧?
題材不限,長度不限,只要有趣。
有一隻100萬年也不死的貓。其實貓死了100萬次,又活了100萬次。是一隻漂亮的虎斑貓。 有100萬個人寵愛過這隻貓,有100萬個人在這隻貓死的時候哭過。可是貓連一次也沒有哭過。
有一回,貓是國王的貓。
貓討厭什麼國王。國王愛打仗,總是發動戰爭。而且,他還把貓用一個漂亮的籃子裝起來,帶到戰場上。有一天,貓被一支飛來的箭射死了。正打著仗,國王卻抱著貓哭了起來。國王仗也不打了,回到了王宮,然後,把貓埋到了王宮的院子里。有一回,貓是水手的貓。貓討厭什麼水手。水手帶著貓走遍了全世界的大海和全世界的碼頭。有一天,貓從船上掉了下來。因為貓不會游泳,水手連忙用網子撈了上來,可貓還是淹死了。水手抱著濕得像一塊抹布似的貓,大聲地哭起來。然後,把貓埋到了遙遠的港口小鎮的公園的樹下。
有一回,貓是馬戲團魔術師的貓。貓討厭什麼馬戲團。魔術師每天把貓裝到一個箱子里,用鋸子鋸成兩半兒,接著再把完好無損的貓從箱子里取出來,換來一片拍手聲。有一天,魔術師失手了,真的把貓鋸成了兩半兒。魔術師兩手拎著兩半兒的貓,大聲地哭起來。這次,誰也沒有拍手。魔術師把貓埋到了馬戲場的後面。有一回,貓是小偷的貓。貓討厭什麼小偷。小偷和貓一起,在漆黑的小鎮上,像貓一樣輕輕地轉來轉去。
小偷只偷養狗的人家。趁著狗沖貓叫的時候,小偷撬開保險箱。一天,貓被狗給咬死了。小偷抱著偷來的鑽石和貓,在夜晚的小鎮上一邊大聲地哭,一邊走。然後,回到家裡,把貓埋到了小小的院子里。有一回,貓是一個孤零零的老太太的貓。貓討厭什麼老太太。老太太每天抱著貓,從小窗戶看著外面。貓整天在老太太的腿上睡大覺。不久,貓老死了。搖搖晃晃的老太太抱著搖搖晃晃的死了的貓,哭了一整天。老太太把貓埋到了院子的樹底下。有一回,貓是一個小女孩的貓。
貓討厭什麼小女孩。小女孩有時把貓背在背上玩,有時緊緊抱著貓睡覺。她哭的時候,還會用貓的後背來擦眼淚。有一天,貓被小女孩後背的帶子給勒死了。小女孩抱著耷拉著腦袋的貓,哭了一整天。然後,她把貓埋到了院子的樹底下。貓已經不在乎死亡了。有一回,貓不再是別人的貓了。成了一隻野貓。貓頭一次變成了自己的貓。貓太喜歡自己了。怎麼說呢,漂亮的虎斑貓終於變成了漂亮的野貓。
不管是哪一隻母貓,都想成為貓的新娘。有的送條大魚當禮物,有的獻上新鮮的老鼠,有的送來了少見的木天蓼,還有的去舔貓那漂亮的虎斑紋。可貓卻說:「我可死過100萬次呢!我才不吃這一套!」因為貓比誰都喜歡自己。只有一隻貓連看也不看他一眼,是一隻美麗的白貓。貓走過去說:「我可死過100萬次呢!」「噢。」白貓只說了這麼一聲。貓有點生氣了,怎麼說呢,因為他太喜歡自己了。
第二天、第三天,貓都走到白貓的身邊,說:「你還一次也沒活完吧?」「噢。」白貓只說了這麼一聲。有一天,貓在白貓面前一連翻了三個跟頭,說:「我呀,曾經是馬戲團的貓呢。」「噢。」白貓只說了這麼一聲。「我呀,我死過100萬次……」說到一半的時候,貓問白貓:「我可以待在你身邊嗎?」「行呀。」
白貓說。就這樣,他一直待在了白貓的身邊。白貓生了好多可愛的小貓。貓再也不說「我呀,我死過100萬次……」了。貓比喜歡自己還要喜歡白貓和小貓們。小貓們很快就長大了,一個個走掉了。「他們都成了漂亮的野貓啦。」「是啊。」白貓說,然後她的嗓子眼兒里發出了溫柔的「咕嚕咕嚕」聲。白貓已經成了一個老奶奶了。
貓對白貓更溫柔了,嗓子眼兒里也發出了「咕嚕咕嚕」聲。貓多想和白貓永遠地一起活下去呀!有一天,白貓靜靜地躺倒在貓的懷裡一動也不動了。貓抱著白貓,流下了大滴大滴的眼淚,貓頭一次哭了。從晚上哭到早上,又從早上哭到晚上。哭啊哭啊,貓哭了有100萬次。早上、晚上……一天中午,貓的哭聲停止了。貓也靜靜地、一動不動地躺在了白貓的身邊。貓再也沒有起死回生過。沒上大學前,我好像從未認真體會過 距離 這個詞語的含義。
唯一有印象的應該是高二暑假去了當時喜歡的姑娘曾去過的草原,哪裡有綠油油的草地和健碩的牛羊啊,只有坑的要命的導遊小姐和當地大叔。好在風依舊涼爽,天仍然瓦藍。去之前,我一路上都在想,我與姑娘都去了同一個地方,那麼我們會不會更近一些。
然而在那個風大的吹的沙子有些迷眼睛,太陽曬得有些頭暈的下午啊,我在馬背上突然感覺到一種厭倦,那是對一種無期的追趕的厭倦,也夾雜著對於不可能事物的堅持的反感,我想了又想,才感受到距離的存在,那不是我與姑娘從草原到學校兩千公里的距離,而是我和她前後桌,心裡卻隔著十萬八千里。每天。從家到學校是六百四十米。從校門口到教室是一百八十米和三層樓,從餐廳到女寢,又僅僅間隔三十米而已。
那個時候。距離本身就沒什麼概念,一切的一切稱不上距離,可為什麼我和姑娘明明隔著前心後背那麼點的地方,卻是遙不可及呢。扭臉高三,我與同桌的她手背與手心僅僅間隔二十厘米,
為了縮短這二十厘米,我煞費苦心的追了二十天,手心手背距離為零的時候,唇與唇的間隔怎敢為一?而上了大學,就像剛開始說過的,我才真正明白什麼是距離。
距離真不是個好東西。總是無情又操蛋。我留下她在家鄉,去了二百多公里外的城市,
這個城市沒有青山沒有碧水,沒有她的笑與淚,有的僅僅是塞車,工地,以及灰濛濛的天空。家人送我去學校,我看了看里程錶,二百六十多公里而已,開車兩個半小時,火車一個半小時,很快,很快,卻來回就要五百多公里,一千多里。你看,我們眼中的不以為然的距離,仔細想一想,就真成了距離。彼時近,那時遠,
講的再清楚不過了,那短短的二百六十公里。不是上一張車票與下一站公交牌的等待,不是手捧禮物約好在影院碰頭的期盼,也不是火車晚點,兩小時變成四小時的煎熬,而是,你我不該太早相遇,是我應該在更晚一些的時候,早早地停一停,等等你出現啊,等你下班,等你回家,等你洗衣做飯,等我能更好的愛你。現在,每每與朋友喝酒呲牛逼的時候,從他們迷離的眼神中,口齒不清的話語中,我還是能讀懂一些東西的,
那並不是從舌尖到滷肉的二嘴筷頭,不是從嘴唇到酒杯的三兩牛二,或是從飯桌到被窩的五級床梯。這都是距離,又算不上距離。有人說啊最遠不過人心
我知道啊最貼近的是一個擁抱嘛,這麼近那麼遠,前心後背的十公分,手心手背的二十厘米,也一瞬間成了兩萬五千里。然而時至今日,對於這個說起來讓人有些傷心的詞語,我還是一知半解毫無頭緒。我啊,我只不過是想
放棄手指到煙頭那幾口呼吸,忘記酒精到大腦走過的幾根血管,扔掉那一沓厚厚的車票。在太陽初升的時候,趕幾小時的車程去看你,給你帶去這座城市所漫布的煙塵,那有氣無力的風,還有我無法掩飾的思念。而我最為樂意的事情,無非就是用力的擁抱你,望你的耳背,聞你的發端,
對於距離產生美這句話,我不敢苟同,
我不要美,我只要你。寫的雜,文筆不好,有什麼出入,請指出,也請見諒。謝謝從前從前 有個人愛你很久但偏偏 風漸漸 把距離吹得好遠好不容易 又能再多愛一天但故事的最後 你好像還是說了拜拜
從前,有個人提了一個徵集類問題。
後來,這個問題被關閉了。轉自。hugo。
姐姐和妹妹站在一起,一看就知道不是一個階層的人,姐姐身上充滿了貴氣,談吐大方,舉止優雅,身材依舊,光彩照人。
妹妹卻成了地地道道的黃臉婆,言語隨意,舉止粗魯,身材走樣。
當年妹妹可是比姐姐漂亮很多倍,同樣出生於一個家庭,一場婚姻改變了兩個人的命運,看來婚姻確實是女人第二次投胎。
妹妹是一個耳根很軟的人,當年面容姣好,唇紅齒白,婀娜多姿,愛美會美類型,90年代已經穿得很時髦了。
男人求偶第一條標準永遠是先看臉,這是天性,這樣的一個美人,你可以想像招來多少未婚男子的追求。
後來妹妹拒絕了很多家境不錯,事業有成優秀男子的追求,單單非得嫁給一個對自己好的人,而這個男人只不過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雖然長相不錯,但沒有人生追求,小富即安的計程車司機。
俗話說「好女怕纏男。」之所以,當初嫁給他,是因為這個司機花大量時間和精力死纏爛打,無底線的遷就著這個妹妹,讓妹妹覺得這就是真愛。如果不是因為權衡誰對她好,妹妹是不太可能嫁給這樣一個丈夫的。
婚後,丈夫怕妹妹被人誘惑走了,天天晚上燉豬蹄,告訴妹妹不要減肥,胖點兒好看,後來生完孩子,妹妹徹底地放棄了身材,從小蠻腰進化成水桶腰。
本來妹妹是高材生,有份兒體面工作,丈夫說女人不用那麼辛苦,我養你,妹妹非常感動地把工作辭了,在家帶小孩。
孩子上學了,她在家無趣,想去參加個培訓班,出去學習一下,報個插花班,丈夫說學那些東西幹嘛,沒用。
妹妹想學習鋼琴,丈夫說都這麼大年紀了還打算當鋼琴家?
妹妹打算跟姐妹們出去旅遊,丈夫說,就知道亂花錢,反正就只用待在家裡照顧孩子,做好飯就行了,其它的什麼學習班都不準參加。
結婚十幾年,妹妹成功地從當年90斤婀娜多姿的美女,變成了一個150斤的中年婦女,唯一擅長的事兒是到菜市場跟賣菜的大媽討價還價,十幾年的婚姻,她被貶值得一文不值。
因為長期積累的不滿,有一次兩個人發生爭吵,妹妹揚言離婚。丈夫大罵,你看看你現在的樣子,哪裡可以跟外面的女人比,你這身材男不男女不女,沒有素質,離開了我你喝西北風去,離婚還有哪個男人看得上你。
這個時候,妹妹再看看鏡子,恍然發現十幾年的婚姻,她沒有一點兒的進步,當初那個視他為掌上明珠的男人,如今卻視她為草芥,眼裡充滿了鄙視。
她成功地成為了貶值最厲害的女人。
再看一下姐姐,當初姐姐的容貌雖然比不上妹妹,好歹過得去。
姐姐是一個目標性很強的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當初追求的對象不少,死纏爛打的更多。但是姐姐卻選擇了一個非常有見識,對她有要求,處處指點她,讓她進步的男人。
比方,戀愛的時候姐姐十分作,男人就會告訴她學會識大體。姐姐脾氣不好,說話做事情過於情緒化,男人告訴她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懂得為人處世。
姐姐覺得跟這樣有要求的男人在一起,一生都在不斷地自我成長,所以果斷選擇了他。
同樣是生完孩子,丈夫鼓勵姐姐報瑜伽班,在保證健康的基礎上恢復身材,告訴她女人應該活得精緻一點兒,不要放棄自己。
丈夫本來是在事業單位工作,後來下海經商,剛開始雖然起步難,後來還算平穩,經濟條件自然不差。
姐姐因為懶,後來家庭不錯,在家閑著不願工作,丈夫要求她必須學會去適應社會,讓她出去工作。
業餘時間鼓勵她報各種培訓班讓她重新充電,學習職場知識。
每次出國回來就會給姐姐講異國風情的各種知識,告訴她法國的拉菲跟紐西蘭長相思的口感,金字塔的壯觀和白金漢宮的莊嚴;大陸法系和海洋法系的區別;理查德·施特勞斯曲子的浪漫,貝多芬的悲壯,莫扎特的溫和。
沒事兒督促姐姐多看書,同樣的是十幾年的婚姻,姐姐卻成了一個頗有見識,舉止優雅,光彩照人的端莊女性。
所有的女人都有一個通病,找一個對自己好的人嫁了。
最傻的女人就是,你什麼都不圖,只圖他對你好,如果有一天一旦他不想對你好了,那你就什麼都沒有了。到最後那些拜金女過得都比你好。
很多人說衡量一個女人的婚姻成功的標準是什麼?
做一匹錦緞
你來我便添花散葉,你走我便華麗錦緞。因為當你有一天一無所有,只要你有足夠的實力,照樣可以東山再起。男孩與女孩是鄰居,男孩比女孩大三歲,在女孩剛生下來的時候,抱她的不是她的父母,而是這個男孩,男孩看著這丑的像猴子一樣的女孩說,長大了我要娶她。
女孩長得越來越漂亮,學習也是學校最好的,可謂是前途一片光明,所以有了越來越多的追求者,但是她心裡愛著男孩所以拒絕了他們,看著那些糾纏不休的人們被已經輟學成為小混混的男孩打跑了,心裡就像吃了蜜一樣甜,但是天公不做美,有一次女孩在經過一條漆黑的巷子時,被一群人抓住帶到了巷子深處,然後在那黑黑的晚上,可能有路人聽見哪裡傳出了嗚咽的聲音…… 破碎的女孩回到家,看著空蕩蕩的家和落在地上的電話再也忍不住的哭了出來,電話里還響著請問xxx和xxx是你的父母嗎,請來辨認一下屍體好嗎…… 從此之後女孩的世界就變了,女孩輟學了,除了男孩還是一直在身邊陪著她,最後女孩嫁給了男孩,但是並沒有過的如我們所想的那麼幸福,男孩有時候會喝酒,喝醉之後會打她,清醒之後又跪下求她原諒,女孩認為男孩從小一直陪著她最後還不嫌棄她娶了她,就一直在原諒他,但是女孩的笑容不知從何時起不見了,可能就是從那一天開始吧,那個她失去清白,失去父母的那一天!那一天,那一天對於男孩來說是怎樣的一天呢,看著越來越優秀的女孩,心裡的自卑越來越大,他知道女孩雖然愛他,但是女孩畢業之後就會去更好的地方,遇到更加優秀的男人,生活的越來越高端,到底怎麼樣才能將女孩留下呢……
身為小混混的男孩找了幾個兄弟將女孩帶去了黑色的巷子,找到在監獄認識的幾個人給了他們一筆錢讓他們給一對年輕夫婦製造一場車禍意外,如願以償的女孩留了下來並且嫁給了他,但是男孩還是不安,害怕女孩知道真相離開他,所以一喝醉就打女孩,清醒後又憎恨自己傷了女孩。他們的結局最後如何呢?女孩會知道事情的真相嗎?男孩在很多年後還會繼續愛著女孩嗎?女孩嫁給了心愛的男孩這是個悲劇嗎?沒想到失去的勇氣我還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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