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選房子的時候告訴我了,但辦手續的時候沒說,算不算偷偷買房子?
12月10日更新:感謝大家的回答,決定再去賣一套寫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積蓄再問家裡借點當作首付,買一套小戶型。
因為婚禮定在半年後,領證日子打算往後推。至於買房要不要告訴男朋友——我不會告訴,我屬慕容復的,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男朋友買的房子是期房,兩年後交房;因為談很久了雙方都希望能在半年內結婚,昨天談好了日子。婚房是他爸爸借來的,因為我上班比較遠,以後主要住在我單位提供的單身宿舍,房租從我工資里扣,低到可以忽略不計。車他也在兩個月前買好了,寫了他媽媽的名字,以後他來開。所以交通也不是問題。再補充:看到好多問我為什麼「不出錢還要求加名字」。首先,我沒有要求加名字,我要求的是知情權,尤其是買房簽合同的日期(因為和求婚太接近我比較敏感,其實知道或不知道也不能改變什麼)、貸款額度和還貸期限;其次,我早在他張羅買房子的時候就提出要分攤首付,他和他家裡人回應我:「你不要管,和你沒關係」,其後我也提出兩次共同首付的要求,均被他媽媽回絕,他還問我「我媽攢了一輩子錢,就是希望給他兒子留一套完整的屬於自己的房子,你難道不能理解?」最後,提一下我的戀愛經歷,我倆中學同學,認識十幾年,戀愛三年。我以為我們的感情有非常深厚的基礎,但是依然抵不過一套房子的知情權。提問源於一次爭議,或者爭吵。其實爭吵的爆發往往是出於一連串的事件,而不是某件具體的事情。男朋友認為他選房就算事先告知,我比較在意辦理買房手續的日子。其實都是小事,衝動提問了……
補充細節:一個月前求的婚,已經定下了領證的日期。買房是他家出首付,他的公積金還貸。至於貸了多少貸了幾年我不是很清楚。他買房這個當口挺敏感的:求婚—買房—結婚,我也不免多想。多謝以親身經歷開導的諸位旁友~————以下是原問題————男朋友選房子的時候告訴我了,但辦手續的時候是自己去的,我不知道。我是後來無意中看到他和售樓小哥的對話才知道他已經辦了買房手續和貸款,這樣算不算偷偷買房子?他覺得讓我知道選過房,不算。但選房和買房辦手續是兩件事吧?
看來他之前去看房,你並沒有提出要出錢的意思?那麼他就會默認你同意他自己先買了房再結婚,反正首付不差錢兒。你自己不開口問他房子怎麼個買法,他會默認你不關心這些,有房子住就好。他除非和你在戀愛階段有無法替代的經歷,或者你有閉月羞花之姿,否則不會主動提出在你不掏錢的情況下加你名字的,這就是你不痛快的地方對不?你要往好處想,很多人結婚還沒房子呢。但是有幾點也要注意。一,不要花錢給他裝修房子,既然他沒吭聲就把房買了,心裡沒小算盤是不可能的。他能自己買房就能自己花錢裝修,至於婚後還貸我們後面說。二,你想好你陪嫁的錢花在哪,有實力也在婚錢買一套房,沒實力買個小車也可以。總之寫自己名字,也算有婚前獨立財產。千萬不要買些有的沒的,貶值過快。三,他家會給彩禮,用這個錢買家電 首飾 蜜月旅行,如果不夠你可以添點兒。目標是為了過好日子,有個愉快的婚禮體驗。
四,如果雙方都有房要還貸的話,壓力肯定很大。但是你可以出租你的房子,即使是毛坯也租得出去,這樣可以部分抵扣你的貸款減輕壓力。他那套房子就是婚房嘍,貸款啊,你可以提出每月幫忙負擔一部分,即使一千塊也要記賬,不要稀里糊塗當成生活費花了。這就變成他養房子你養他了。雖然你沒掏首付,但後面負擔還貸的話也是有權力加名字的。而且這個首付是他都沒和你商量就自己付了,怎麼還貸款時想起你來了。除非他父母負責還貸款,完全解放你們小兩口兒,那咱還樂得白住一套新房呢!
總之,事已至此,如果婚前能有套自己的房子,即保值又能為以後的孩子留著,自己在家裡說話也有底氣,或者婚後聯名出資再買一套新房。不算偷偷買房子,還沒結婚,算是正常買房子吧。
身邊很多兄弟也是這樣操作的,我覺得沒什麼不妥,關鍵是避免了在買房交錢現場,銷售人員問:「房子寫誰的名字?」你在旁邊坐著,你男友怎麼回答好呢?
完全不提你吧,可你就在旁邊坐著,不顧你的感受好像不太好,提你吧,還真能寫你名字?婚都沒結就把父母這麼大的積蓄分一半出去?男方回去了能跟家裡交代嗎?典型場景就像歡樂頌的「王柏川樊勝美買房」的那集,簡直尷尬到不行,稍微說錯一句話,用錯一個詞,立馬戀人變仇人!
所以這種場合最好還是自己辦了,畢竟這是兩個家庭的事,而且是男方家付全款的,這種事情沒人能說清標準做法是怎麼樣的,我覺得這個不是原則性問題,大可不必放在心上,畢竟以後的日子還長。
補充:不過如果貸款過高,男方的工資完全覆蓋不到每月還貸的錢,男方父母不給補助,以至於直接影響了雙方的生活質量,我覺得男方的做法確有不妥,至少結婚之前要把自己的主要債務情況說明白。
合法,但是雞賊。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也要提前說好個人負債問題那,先成功求婚再負一筆債這種事情合法,但是不厚道。
建議姑娘你在領證之前趕快買一套小戶型,也貸款,千萬不要在沒有你個人能獨立處置的房產的時候就買汽車這種消費品,也不要把存款攥在手裡。不然你帶著婚前積蓄的現金走進這段婚姻,現金存款有很大的可能性會消耗在婚姻生活當中,而且也會變成婚後共同財產。
婚後他家有啥事的時候他也明說了處置這套房產不會經過你的同意。給自己留個小窩吧。
走進一段婚姻,你首先要對自己負責,其次要對將來的小孩負責,將來他家有什麼突發情況要把房子賣了不需要經你同意的,但是你到時候作為媽媽總不能讓小孩居無定所吧。
那你們還結個啥婚。
說跟題主沒關係的也是醉了,又不是全款,婚前買期房,婚後一起還貸,跟題主還沒一分錢關係,呵呵
姑娘,其實房子告訴不告訴你都不重要。告訴不告訴,房子就在那裡,不動不搖。
但是婚前你要儘可能了解婆家對你的態度,以及婚後如何處理大家庭和小家庭的關係。我一個朋友是獨生女,家裡有兩套,父母住一套還空一套。她男朋友家裡人最近買了新的,沒說到底是婚房還是給自己家的房,但是首付倆老出,貸款兒子還。貸款兒子還,結婚不就是小兩口還么?那這房子是婚房咯?也不是,首付我朋友沒出,這房跟她沒關係,雖然法律有貸款的補償,但那是離婚以後的事啊。婚內,房子她說不上事,沒有話語權。
婚後與公婆住,小叔子還時不時來,儼然他們是一大家,房子是他們的。我朋友嘛,就是一個幫還貸款的。她問他,不與公婆住可好?我家不還有一大套房子嘛。他說不要住女方的房子。那他們倆再買一套寫兩人名的獨立房子?錢不夠。用公婆的錢就不獨立,用爸媽的錢人家不願意。擱我我絕對受不了,然而他們也是有感情,你說尷尬不?題主還是注意一下他們買的房子名字寫的誰吧,如果是他父母的名字,你們婚後就是在出錢給他父母還貸,妥妥的虧了。雖然這麼說感覺挺算計人的,不過誰讓人家算計在前呢。
這個問題也發生在了我同學身上,一模一樣……準備結婚買房的時候,我同學很明確的想和男方 房款一人一半,但是男方爸媽不同意,不要女方出錢,也不會加女方名字,擺明了這房子跟女方沒任何關係的姿態.
然後我同學爸媽就在對面的小區,也買了一套
總結,女人自己有錢或者家裡有錢,真的好棒如果有心結,建議開誠布公坐下溝通清楚,不要給之後生活埋雷。 既然男方對錢如此敏感,關於婚前財產,關於婚後財務管理,都有必要溝通一致之後再考慮結婚。
這個事吧,挺尷尬挺難說的,可能你男朋友當時覺得告訴你選房算是暗示你了,沒想到你沒聽懂。
最好要了解清楚房貸多少,他的公積金能不能基本覆蓋,如果以後要每月支出工資的部分足以影響你們的生活水平,你最好要提出共同還貸。
新婚姻法並不看房產證的名字,也就是說如果你分文沒掏,即便加上你的名字房產也沒有你的部分。如果你們共同還貸不寫你的名字依然有你的部分。
目前的房價在大部分家庭都是父母輩大半輩子的積蓄,慎重一些很正常。
重點是你認為他沒有告訴你,而他認為他告訴你了。你們日常交流可能直來直去也就少了揣摩的心思,反正如果我是你他說選房我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這個事情最好講清楚,如果一直悶在心裡要出事情的。或者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後要加你的名字,或者未來有了小孩等等。如果我是女生,我可以接受他父母資助的房子沒有我的名字,但不能接受一直沒有,看你家情況也不錯,就自己再買一套。啊,要小心。不知道算不算共同債務?如果算,他不還的話,你必須要還,但房子不屬於你。其實最好籤個合同,把財產講清楚
所以呢?和你其實跟一個本來自己在還貸的人考慮要不要結婚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嗎?
記得結婚之前把債務,財產相關信息了解清楚了,別寫的是對方父母名字這回答比較有意義。
自己買個小戶型這個選擇也不錯。
我媽攢了一輩子錢,就是希望給他兒子留一套完整的屬於自己的房子,你難道不能理解?+共同還貸。。
這哥們是在搞笑嗎?這種智商的還是趁早棄了吧
房子瞞著你簽合同了,車子提前買好寫他媽的名字,你確定你還要跟他結婚??我真不知道那些說這個就應該和你沒關係的人到底結婚沒。且不說你要還貸款,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個態度問題,是你準備和他過一輩子了,但是他沒有任何為你著想給你安全感的打算,婚姻里沒有那麼多的應該,願意就是對的,不願意就是不對,且就你男朋友的態度來看,你們以後可能還要面對別的問題。你可以婚前也買個房子。但是這個問題的根本不在這兒。
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等家裡一拆遷,我就去買房,就是為了避免這種雞賊男人自己付首付,然後忽悠女的和自己一起還貸。最後如果離婚,房產證上只有男人的名字,女的一毛錢都撈不著。都有自己的打算
人家媽都說了跟你沒關係了,以後他家很多事都會跟你沒關係的,但是養老什麼的時候需要你的時候可能就會打感情牌了,你要是也能拎清他家的事都跟你沒關係,就該咋地咋地,你要是怕以後拎不清,那還結毛婚啊,給自己找不痛快呢,讓他們全家跟完全屬於他們自己的房子過去吧。你這連愛情買賣都算不上,有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