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開門時忘記拔鑰匙,造成損失,該讓他賠嗎?
01-28
室友生活太馬虎,出去回來後,開了門,忘了拔鑰匙,然後鑰匙落入小偷手裡,第二天家中被洗劫一空,4台筆記本,2個iPad悉數被盜,價值幾萬元應該是有的,請問應該讓他賠嗎?已經報警,但是破案的可能性很渺茫,因為有了大門的鑰匙,裡面卧室的門沒有防盜功能。他半月前已經丟過一次鑰匙了,現在的這個是剛配沒幾天的,又丟了,還造成了損失。
從法律角度說:
《民法通則》:第107條2款:「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131條:「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第132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法》
第6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能夠證明:
1、門鎖不是被小偷強制打開的,是用鑰匙打開的。2、室友把鑰匙留在了門上。就可以推定小偷是使用室友遺失的鑰匙進入屋內實施盜竊的。被盜是由於室友的過錯造成的,在無法追回財產或無法全部追回財產的情況下,室友是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的。
但是《侵權責任法》第28條也規定:「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就是說如果小偷是強制打開門鎖的,那麼你的室友不應該承擔責任的。法律上怎麼評定我不太清楚。僅僅說我個人想法。
由於自己的不當而讓小偷更容易偷到東西,那麼責任上起碼上要負最少三分之一。可就算如此,假如他不開口提這件事,你們該怎麼表達要賠償也是要想想的。
還有就是被偷了四本筆記本電腦那小偷起碼得背個包吧?應該要仔細的向別人打聽當天誰背著個包出來。
你了解你室友嗎 小心他也是同夥 現在世界太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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