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可以做到婚後不存在共同財產也不存在共同債務嗎?

擬同女友婚前財產公證,想做到不僅婚前財產在婚後各自所有,而且想做到婚後雙方的所得和債務也只歸個人所有,即不存在婚後共同財產,不存在婚後共同債務,這一點,能做到嗎?


你們雙方還應當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婚後所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但是即便如此,婚後產生的對外債務,如果債權人不知道你們之間有約定的,還是要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美國是可以的,根據現行法律國內肯定是做不到的。

根據現行法院判例,夫妻各有銀行賬戶,錢財對內對外的賬目都清晰,尚有可能。所以公證婚前財產,婚後管理好各自賬戶吧。

具體可以再諮詢家事律師具體規劃。國內婚姻相關立法、司法解釋和已有案例肯定都是一步步支持婚內財產清晰化的。


可以做到沒有婚後共同財產,但從實務的角度來說,想做到沒有婚後共同債務的話,太難

一方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負之債本身就是夫妻共同債務,而夫妻共同生活如何界定呢?

法院通常會非常粗枝大葉地去做界定,原因很簡單,案子太多,忙不過來

就算夫妻之間就債務各自負擔的問題作出了有效的協議,債權人也有權向任何一方主張還債

因為這一協議只在夫妻之間發生效力,對外不產生抵抗力

所以只能是,你替他(她)還了債權人的錢,然後再找他(她)追償

其實呢,我經辦過的案子里,真正等到夫妻中非債務人的一方要替債務人一方還錢的時候,債務人一方要麼早就把名下的財產轉移得一乾二淨,要麼確實敗家敗得一乾二淨,你把債權人那邊的錢還了,還真沒必要計較要不要找對方追償——因為他(她)除了手上還攥著自己的那條命,真是啥也沒剩了。

另外呢,《婚姻法》第19條和《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你也可以看一下,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一方個人債務,或你能證明債權人知道你們夫妻雙方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那麼這筆借債會被視作一方所負債務。

聽起來是不是很有戲?然而不幸的是,關於借債的時候有沒有真正明確地與債權人做好約定,關於債權人是不是真的知道你們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都需要由你來舉證,而這是非常難舉證的。

再退一步說,想像這樣兩種場景:

一. 你去找朋友借八萬塊,借錢的時候跟他講清楚,講得特別清楚的那種,「這筆錢只要我一個人還喲!我還不上的話不許去找我老婆喲!這是我們之間的債務關係喲!」然後錄了音,怕以後單單一個錄音作為證據,效力還欠了點兒,又拿出準備好的協議,上面還是一樣的內容,讓對方簽了字。

二. 還是你,還是去找朋友借八萬塊,朋友來了,啪的一聲,你扔出一張夫妻財產約定,上書大大的幾個字:「婚後各自債務歸各自承擔」。然後你跟朋友說,你自個兒看看吧,仔細看,讀出來,我給你錄個像。

取證工作做到這種程度,你的愛人就不會在日後替你承擔這筆債務了

向朋友借錢已經很難以啟齒,如果還要跟朋友搞這些個事兒

我覺得沒人開得了口,也沒有誰的朋友願意被人這麼糊弄


對呀,夫妻即使約定分別財產制,但比公司人格更容易刺破,公司財務有相應會計制度,夫妻之間連可以依循的準則都沒有。因為不存在分別財產合同的登記制度,也就沒有一個對於第三人的公信力基礎。


我認為不是沒可能,只是執行起來有難度

首先婚姻法關於夫妻財產關係就分為約定夫妻財產制和法定夫妻財產制

法定夫妻財產制就《婚姻法》實行婚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制

但法定夫妻財產制的前提是在夫妻雙方都沒有對其財產進行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形下才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度,而且法律在某種意義上更加肯定自主約定的效力,所以在夫妻財產關係上法律支持約定財產制的效力優先於法定財產制的效力

所以基於意思自治原則,我認為只要雙方就婚前及婚後的財產分割達成協議,法律原則上不予干涉。

以上只是對法條的淺顯理解,實務操作上應該有很大困難,畢竟人們都是利益至上。


因為公證書的要求是有法律效力,所以公證機構是不會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因為你未必結婚。婚前通過律師可以做各種詳細約定,包括狗狗的歸屬,但是很多情況下不能對抗第三人,理由很簡單,倆人在被窩裡商量的事兒,大傢伙都不了解。所以很難通過所謂婚前財產公證來解決。


公證要花錢,你們這種狀況不結婚就行了。

或者為給孩子辦理各種手續先隨便結一下搞完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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