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自殺是不是一種對父母很自私的行為?
01-28
題主積極樂觀並無自殺傾向
假如自殺原因是因父母而起的話你也會這麼認為嗎?
我做出這番回答,有可能招來批評。但是我不在意,並且不會回復任何反對聲音。
與其說孩子的自殺是自私的,不如說愛是自私的。孩子自殺了,父母當然會痛心,因為父母是愛孩子的。
但是,當大家覺得自殺者讓親人背負痛苦是一種自私時。是否有想過,為了自己的愛強迫他人活著,就不是自私了嗎?或許,自殺者根本就不想繼續承受痛苦(心理或生理),而阻止自殺,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在延續自殺者的痛苦罷了。如果真正愛自己的親人,與其用自己的渴求(對親人活著的需求)桎梏住一個本來就是在痛苦中活下去的親人,不如讓親人去自己選擇自己的生命是否延續。我說這些不是在慫恿大家自殺,但是大家是否想過,對於很多自殺者來說,被阻止自殺並沒有讓他們的生活就此變得美好,更多時候,他們只是因為親人的自私被迫繼續忍受他們本來就不願意再隱忍的苦海。每個人都會下意識地阻止親人逝去,但阻止了之後,只是讓親人為了你需要他們活著的願望而繼續承受痛苦罷了。也不要說什麼,以後說不定生活會變得美好。那個「美好」且不說是勸說者模擬出來的一個未來的可能性,就算是真的碰巧變得「美好」,難道真的就是自殺者想要的嗎?自殺者難道真的想繼續承擔煎熬而換取日後一個可能性的美好嗎?
這就恰如「臨終醫療」的爭議。人老了,百病纏身,躺在病床上,沒有痊癒的機會,卻要背負著兒女的不舍,渾身插著管,在痛苦中度過剩餘的幾個星期。在臨終醫療的問題上,有很多人都支持「給人死亡的尊嚴」,很多人也呼籲立法允許安樂死。那麼對於活下去充滿痛苦的自殺者來說,難道就不允許有一個能慷慨激昂地拒絕痛苦命運的權利嗎?說了這些,總感覺是一種對秩序的挑戰。畢竟,只要遇到自殺傾向的提問,所有朋友都會清一色地挽留住自殺者的生命,這或許也是我們民族兼濟天下的文化影子。但是我想說,生命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不應該被他人的自私束縛。以上。——
又及:關於陽台。
其實陽台就是樹洞,只是想換一個不廣泛的名字。我的陽台微信qin_ruo,傾聽一切心聲,我永遠愛你。
祝安康。累了的時候就休息,能挺過來就繼續。不管怎麼樣,這個世界上就只有一個你,你不應該,也沒理由將自己拋棄。
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如果覺得對父母不負責是因為是他們生的你,你還沒來的急回報你就先死了,(當然不是指題主)當然回報這個選擇是要由你自己做主的。我不覺得對父母不負責,我沒有權利選擇父母,他們也沒有權利操控我的人生,當然我的爸媽很好,現在我也成年了,越來越覺得我們只是簡單的親人,沒有小時候那種感覺了。自己的人生還是靠自己做主。當然自殺是不好的,這是逃避問題的行為。這種時候最好不要因為想想什麼為了父母要不活下去吧,這還不如死了,去想想怎麼解決問題才是回事情。就算為了父母而活,父母也是別人阿,就是為了別人而活,這樣的一生多沒意思。我是一個很自我的人,所以這些想法是出於自己考慮出來的。
這個問題我思考過很久。
按情理來說,父母對子女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和感情,是需要子女晚年回報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雖然你不能選擇出生,也不能選擇父母。但是他只要是父母,你就有贍養義務。這算不算是契約呢?
父母會說「我白養你了」「做事要為父母著想」這種話。所以一般來說,自殺是不負責任的,因為人的生命真的不只是自己的,你長大了就欠著父母(贍養),結婚了就欠著伴侶(扶養),繁衍了就欠著子女(撫養)。還有其他親友。
人們傾向於不批評自殺的人因為死者為大,而且自殺畢竟是痛苦的事情。
但是也可以說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我認為未成年人因為抑鬱症或其他心理疾病而自殺,那就是父母的失職,是你先未履行義務,所以子女一般不會受譴責。
一時沒有想開,自殺了。才會有批評的聲音。可能父母已經盡到責任了,孩子卻沒有考慮父母的感受和利益得失。
讓一個生活痛苦的人失去自殺這條最後的後路還是很殘忍的。一想到匱乏的人生有多麼的不自由就好難過啊,哪怕是親人,是伴侶,也是互相撕扯著生活。苦笑。父母給了他們生命,讓他們如此痛苦,是不是應該道歉??????
我就是想死的抑鬱症,每次看到這樣的言論都想拉著他直接跳樓。自私nmb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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