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魯濱遜漂流記》的幾個問題?

1、魯濱遜花費了很多時間想方設法要離開荒島。但是,當他最終離開荒島回到歐洲大陸時,卻發現現實又與他的理想相差甚遠。他對那裡的事物,甚至朋友和家人的描述不如對自己的堡壘和農場的描述生動。事實上,在小說結尾克魯索又回到了島上。為什麼笛福最初把小島描繪成一個囚禁人的地方,而後來又描述成一個令人嚮往的地方呢?

2、儘管魯濱遜看到在島上養的山羊和貓大量繁殖感到很高興,但是,他從來沒有為沒有妻子和孩子而感到遺憾。他把他的寵物們當做他的家人,但卻從來沒有提到過想擁有一個真正的家的願望。他似乎從來沒有因為自己打了35年光棍兒而感到憂傷,然而,他卻為自己的狗沒有配偶而感到難過。魯濱遜對結婚生子的冷漠是否揭示了他的生活觀念,或者暗示了小說所蘊含的某種寓意呢?


關於第二個問題,最近恰好重讀了這本書,寫了一點文字,發上來供參考(頁碼據徐霞村譯本,《人民文學出版社》):

[一、冷酷的自由]

重讀前我肯定覺得魯濱孫是個可憐、值得同情的人,這個看法從讀到他推摩爾人下水那開始改變。這裡徐霞村先生用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詞來譯——「摜」,英文原文的單詞是「toss(投擲)」。之後魯濱孫用火槍指著水中的摩爾人,說了一段值得玩味的話:「你泅水的工夫很好,一定可以游到岸上去,再說今天海上沒有一點風浪,只要你好好地游到岸上去,我也不來傷害你;可是你若一定靠攏我的船,我就把你的腦袋打穿;因為我已經下了決心,要恢復我的自由了。(p16)」要制服摩爾人,魯濱孫未嘗沒有其它辦法(比如用火槍抵住他,讓佐立把他綁起來),但他選擇把摩爾人「摜」入水中,保證自己的絕對安全。這意味著對他來說,自己的個人自由與安全遠比別人的生命重要,雖說有些狠,至少還算誠懇,目的也很正當,是為了解放自己的奴隸之身。但後來魯濱孫的表現就多少近乎冷酷了。

和佐立一起航行被葡萄牙船搭救後,儘管魯濱孫說「因為他曾忠心地幫助我獲得自由,現在我實在不願再把他的自由出賣」,但最終他還是把佐立賣了,而理由竟然是「佐立本人也情願跟他(當然很重要的因素是要報船主的恩)」——佐立寧願先當十年奴隸再獲得自由,也不願跟著魯濱孫馬上獲得自由,看來魯濱孫實在不是個好主人。在航行過程中佐立對魯濱孫是有很大恩情的,有一次兩個人沒有淡水喝了,佐立主動要上岸去找淡水,而且這時周圍都是野獸。魯濱孫說佐立這樣情深義厚,「使我永遠愛上了他」。可是這之後不久有一次打獅子,他沒有回報佐立的恩情,主動去打或是提出兩個人一起上岸,而是想讓佐立單獨冒著危險上岸。儘管這次佐立沒有抱怨什麼,最終勇敢地上岸開最後一槍結束了獅子的生命,但如此一來他最後作出離開魯濱孫的選擇也就不足為奇了。歸根結底,是魯濱孫沒有真正把佐立當成和自己一樣的「人」,佐立不可能成為他的朋友而只能是僕人。事實上佐立是接受這一點不予反抗的,同理的還有星期五(一救下星期五,魯濱孫就理所當然地把自己視為「主人」,書中記載的他和星期五的對話用的就是這一稱謂,英文原文「master」)。星期五有一個和佐立類似的情節,魯濱孫想讓星期五一個人回他的部族,但星期五想和魯濱孫一起回去。後面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情節,救下西班牙人後,魯濱孫讓他「監督、指揮」星期五和星期五的父親工作,滿眼深情、任勞任怨的星期五在魯濱孫心中尚不如剛剛救下的一個歐洲人。

佐立雖是奴隸,好歹是人類,對動物魯濱孫就更不客氣了。有一次魯濱孫打死了一隻正在哺羊的母山羊,小羊跟著跑了回來(p46),本來他想把它馴養大,但它不肯吃食,於是他便把它殺了吃掉。根據他後來建羊圈馴養山羊的行為來看,很可能這隻小山羊即使被馴養大也會被殺來吃。還有一次魯濱孫養的貓跑走了又帶了野貓回來,因為生的孩子太多,妨礙到了他種的莊稼,便遭到他的一片槍擊。奇怪的是,孤獨地生活在荒島上,魯濱孫卻從來沒有、也從未想過要把動物當成自己有深厚情誼的真正的朋友,山羊用來吃肉,貓和鸚鵡用來解悶,如果對自己來說弊大於利,就堅決予以消滅,這就是我理解的魯濱孫的「舒適的自我保存」。

與之相匹配的是魯濱孫對「自己」的迷信。第二次航行的時候,為了籌辦貨物,魯濱孫找到幾位親戚,他們送了他錢,但他覺得這是父母給的錢(p12);在推摩爾人下水之後,他說「我完全相信,他後來毫不費力就游到岸上」;打獅子的時候,他彷彿也覺得佐立一人就可以勝任,佐立不去是因為「害怕」;甚至到後來他在島上發現腳印後驚恐萬分,不久也「相信自己沒有被他們發現的危險(p127)」。總之,無論在什麼樣的情形下,魯濱孫都是很相信自己的感覺和判斷的,總是依自己的想法來定義別人。此外,他對自己的能力也越發自信,不僅之前在經商、航海中掌握很多技術,而且在荒島上製造工具的經歷極大地豐富了他的自信,因為他取得的每項成功都可以歸之於他的能力,而失敗則可歸之於材料的缺乏和地理條件的限制。

綜上,魯濱孫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自己一個人就能舒適地生活,而他確實也是這麼做的,他不依賴於任何其它生物,不具備任何依戀式的感情。他不僅超脫了家庭、社會,甚至超脫了國家,旁證便是後來在島上看到英國船時,魯濱孫高度警惕(p194)。魯濱孫的自由是純粹的,但也是冷酷的。摩爾人的事例證明,要獲得並保持這樣的自由,魯濱孫就要有殺人的能力和決心。包括後來他在島上發現腳印,以為是野人或魔鬼,必要時他當然是會開槍的。沒有愛人,甚至沒有寵愛的動物,對魯濱孫來說,除他自己以外的一切都是「物」,都不是與他平等共存的主體。這種自由是一種極致的自我意識。

自由的前提是自我。莊子的「逍遙」是自我意識的完全消弭,「無所待」同樣強調一個人不依附於別人和外物。但這不是自由,如果用「自由」這個詞來描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那麼一個人越是不依附於別人,他越是自由。「自由」的前提是「自」,先要有一個自我,這個自我越是脫離於他人而存在,越是自由。不同於魯濱孫極度強調自我和外物的區別,莊子的「逍遙」、「無所待」是將自我化於外物,把自己當作和外物一樣的「物」,沒有了自我,也就不再需要自由的概念了。

[二、外物之外:造物]

魯濱孫是個多少有些矛盾的人,與膨脹的自我意識相對的是他對上帝的服膺和信仰——除了從船上搶救下來的工具和物資,這是他帶到荒島上的唯一之物。

小說開頭並未具體交代魯濱孫的信仰狀況,他對上帝的態度是通過父子關係暗示出來的。父親苦口婆心地反對他出海,在舉出諸多理由之後最終歸諸上帝,魯濱孫轉述父親的原話是「假使我一定要採取這種愚蠢的步驟,上帝一定不會保佑我」。儘管魯濱孫在用懊悔的口吻敘述這些,但可以想見,當時他對此應是頗不以為然的。我大膽地猜測,他是在以自己的心意臆度上帝——為什麼上帝就不保佑我?

這之後一直到上島遭遇地震,除了感激上帝在兩船人中獨獨留下自己的性命,魯濱孫往往只在危急時刻才想起上帝,甚至因為忙於「生計」連禮拜日都顧不上了。如果他真是一位虔誠的信徒,感激上帝留下自己的性命,並希望懺悔後上帝能拯救他,那麼他一定不會忘記有規律地祈禱。但他沒有,因為在他的觀念里,這時要救自己還是得靠自己動手。

魯濱孫對上帝的態度關鍵性的轉變是感冒病重一事。這次感冒的病情越來越重,魯濱孫甚至陷入了絕望。最後他想起巴西人曾用吃煙葉的辦法治病,於是找到了煙葉並最終痊癒。在裝煙葉的箱子里,還放著一本《聖經》,這是一個暗示,經歷過數次生命危險的邊緣,這一次,魯濱孫終於相信了這個暗示。這之後,他養成了每天讀《聖經》的習慣,並設立齋戒日,在製作陶器和麵包的過程中屢屢受挫,他也覺得上天已經給予他足夠好的條件。難道魯濱孫不知道是煙葉治好了他的病?難道魯濱孫不知道是因為沒有藥物病情才加重?顯然不是,在這不久之前,他同樣因為發現地里長出幼苗而感激上天的恩惠,但他後來知道是無意間撒下了種子後,便覺得是「很平常的事」。而這一次,他相信了,之所以他能想到吃煙葉,正是因為上帝的啟示。

之後在上島四周年的時候,魯濱孫給了上帝一個新的名字「造物」,象徵著他真正認可自己來源於上帝,服膺並信仰上帝,並承認了自身的局限性。這在四周年紀念的之前和之後都得到了印證,之前他造了一艘大獨木船想要出海,卻因為船太大而無法搬動,由此他認識到人要適當地估計自己的力量,並承認自己當時很愚蠢;之後他終於坐著小船出海,卻又一次遇險,由此他又想到,上帝多麼輕易就能讓人類身臨險境。到此,魯濱孫再也不妄度上帝,而是以敬畏之心崇拜上帝的力量。

那麼,信仰上帝與自我意識矛盾嗎?答案在魯濱孫對野人的感受的變化里。魯濱孫曾對野人吃人極度憤慨,並萌生了殺光上島野人的計劃。但想到上帝以後他就放棄了這一計劃,因為上帝沒有懲罰野人,自己沒有資格代行(這是最主要的原因)。然而再次目睹野人吃人後,他對上帝容忍野人的野蠻行徑非常不解。之所以魯濱孫如此激動,因為此時他已接受了「造物」這一概念,他和野人同為上帝創造,事實上是他不能容忍他和吃人的野人被劃為同一個種類,這又是魯濱孫強烈自我意識的體現,也是為什麼後來「挽救自己的願望戰勝了一切」,他終於克服了殺野人的心理障礙。另一個旁證是救西班牙人一事,前面魯濱孫還在感嘆「那野蠻的風俗,那只是他們自己的災難」,後來發現一個白人當了俘虜,他便登時怒不可遏。因為白人具有和魯濱孫近似的「人」的地位,拯救西班牙人,意味著宣告「人」不能被「物」俘虜,最終滿足的還是魯濱孫的自我意識。

在魯濱孫的眼裡,野人與「物」等同(推理同佐立、星期五),而他是造物所創造的「人」(或用新教的「選民」概念),一次次脫離危險恰恰使他相信,父親的預言是錯誤的,上帝是保佑他的。上帝沒有保佑野人,因而野人和他之間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區別,對上帝的信仰反而強化了魯濱孫的自我意識——強調自我與外物的區別。有一個地方很能說明這個問題,救下西班牙人後,魯濱孫在和他討論解救他的同伴的問題時,擔心自己會不會遭到背叛,「我寧可把生命交給那些野人,活活讓他們吃掉,也不願落到那班西班牙僧侶手裡,受宗教法庭的審判(p189)」,此時,信仰已化為魯濱孫個人自由的一部分,與自我合二為一。在之前(p187),魯濱孫說,在他的獨立王國他允許信仰自由。

這是我理解的「魯濱孫」這一角色的意義(或也是新教徒的典型特徵),有時或也有軟弱之處,但絕對是一個自我的強者,果決拋棄家庭、社會、世俗牽絆的冒險者,擁有卓絕個人能力的孤膽英雄。自我之外,別無他物,唯有上帝。荒島之上的建築並不需要任何外人、外物的認可,創造本身就是他們將自己與上帝聯繫起來的理由。他們並不是因脆弱而求助於信仰,而是強大到只需要信仰,在浩瀚大海的紛茫之上,揚起的唯有一片心中的風帆。或許這段描述過於詩意而缺乏更為理性細緻的分析甚至略微有點失真,但我想,在抹去童年那些回憶的樂趣之後,這部作品最能吸引我的,就是如同《月亮與六便士》(也是一部英國小說)般的詩意吧。


關於目前最多贊數的回答,只看到第一節,來說幾句:

1.打獅子是魯令佐上岸,佐不敢,魯已經用槍打傷獅子,再讓佐上岸補刀,危險似乎沒有特別大,再說魯既然能打到獅子,他身旁又load了很多槍,從旁策應,不能說就是讓佐去送死(當然我知道答主沒有這麼說)。

2.魯從薩累出逃,佐為被挾裹,雖然立下了和魯走到天荒地老的大誓,但其實兩人關係相當玄妙,魯十分欣賞佐的能幹與表現出來的忠誠,但一路上又嚴格管制了武器裝備等資源,來維持對這個逃難路上小隊友的脅迫(見原文,每次上岸等都只分給佐少量武器),我們不能說魯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那種前途叵測的緊張態勢下,他只是不傻罷了,魯是挾裹佐出逃,本質上佐是他的人質和俘虜,在這種情況下本著人性難測的思想,有什麼險讓佐先冒也許殘酷(因為佐畢竟是小孩),但有一定的必要性,因為要是每次魯自己上岸打怪,佐把船開走了怎麼辦(你肯定覺得佐很乖不會,但從魯的角度可不這麼想),又或者,佐的膽子小,支援不力又怎麼辦?

3.而佐的立誓也有迫於形勢而虛與委蛇的可能性,從後來魯要給他自由,而他忙不迭地選擇老船長,我們也許能深刻地理解作者賦予佐的特徵就是膽子小。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佐因為膽小選擇用大表忠心來保命情有可原,但魯不過是要他一路乖乖聽話,他卻自己說出要一輩子聽命於魯的誓言,多少有些虛偽(尤其是後來,在船上他可一點也沒這個意思),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佐太膽小了(這也許是因為年齡吧)。至於在船上,魯提出要給佐自由,因為本來佐就只是他的人質而不是簽好契約的奴隸,讓他自由來報答他一路賣命順理成章,但佐卻慌不迭地選擇跟隨老船長,這又是他的膽小作祟,一路和魯的經歷並不算愉快,而他一個小孩獲得自由讓他更無所適從,不如選擇看起來很有魅力的老船長。佐對魯也許沒有好印象,但也絕提不上有多恨魯的壞。

———手動分割———

上文只是對已有答案提出的異議,本不該放在回答里,但寫得太多評論太過擁擠,本問題答案又少,故忝列於此,望見諒。

目前只看到魯先生剛上島,看完有機會再來多說幾句。

———安全分割———

防止wp客戶端未知因素吞掉我的答案


魯濱遜本來就是追求冒險、嚮往自由,就像粗獷的獵人,而且獨自一人在孤島討生活,難道打獵時還要左右為難覺得愧疚嗎?這並不能說明他的殘忍吧。。。至於某些時候的(類似對佐立的安全的態度),雖然有點自我安慰的成分,但我感覺恰恰體現了他性格的樂觀。魯濱遜這個人物的設定就不是優柔寡斷情意綿長的。

從魯濱遜的內心獨白中可以看出,他逐漸習慣了勞動—獲得回報的過程。他需要人說說話,以及後來遇到並救下星期五也說明他需要陪伴。但從頭至尾沒有提到自己對婚姻的嚮往。我覺得這說明他極其不願被束縛,也是對安逸生活的無聲抗議。正因如此,在回到正常社會後他才會有點格格不入的狀態。


我覺得魯濱遜就是喜歡未知的旅途喜歡冒險,喜歡為自己創造新世界,不甘於安穩舒適的生活,即使在荒島他每天也是在不停勞動創造新東西,是非常熱愛自然和生活的人,雖然乍到荒島他恐懼不安孤獨,可是時間見久,他覺得這已是他的地盤,他不再恐懼反而有巨大的自我敬佩和成就感。這是我的理解,可是有一點不明白,雖然火藥多 每天用來生火也不夠啊。難道真的鑽木取 嗎,要是女的應該沒那個力氣可以鑽出 。


1魯濱遜從小嚮往水手航行喜歡新鮮事物,註定其一生波折,後來有輾轉幾地生活跟親人書信往來證明其薄情(不是無情),再孤島獨自生活多年而習慣,最後回歸社會因時代發展物境變遷加上心態反而嚮往著孤島生活(如果還是他一個人回孤島,他也受不鳥)他想待著一些人回到孤島回到他的另一個家,證明給上帝也好身邊的人也好這就是他的家。

2


推薦閱讀:

純文學適合當下的新概念萌芽雜誌社么?或者說純文學是否已漸行漸遠了?
托尼·莫里森的《愛》中愛到底是指什麼?
如何入門西方文論?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出自哪?
讀《基督山伯爵》——唐泰斯的孤獨

TAG:哲學 | 文學 | 宗教哲學 | 文學評論 | 文學鑒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