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推出空置稅,那麼怎樣確定房屋空置呢?
挨家挨戶敲門不現實吧,水電氣也不能確定吧。那怎樣確定?出入境資料,那房主給朋友住可不可以?
在報稅季,市政府會要求每位房屋擁有者出示一份「聲明」,該聲明主要是闡述自己房屋的用途,是自住還是出租或是空置,不得瞞報。對於如實彙報自己的房屋屬於空屋的屋主,市政府還會考慮給予空屋稅的一部分減免。在收集了全部的房產聲明後,市政府工作人員將會採用隨機抽查的方式去檢驗部分屋主的誠信度。至於該聲明本身,市政府建議要提供盡量多的信息來證明該房屋的用途以及你的私人信息,比如駕照複印件、醫保卡、房屋租賃合同等等,確保萬無一失。
如果在聲明中表明不是空屋,但在隨機抽查中被確定為空屋,那麼屋主將會面臨高額罰款,罰款金額甚至比空屋稅稅款還要多。
市政府同時提到,很多在溫哥華買房的居民因為一些個人或者公務原因必須長期住在別的城市甚至國家,因而房屋面臨空置。雖然他們不是有意而為之,但是很遺憾,他們依然需要繳納空屋稅,沒有商量的餘地。
以下內容參考自及優專家倪江對用戶提問的回答。倪江,中國人民大學西方經濟學學士,2014年用過投資移民移居加拿大,現在是加拿大置業房地產經紀人。
新年伊始,溫哥華政府( City of Vancouver) 開始徵收說了很久的空置稅啦。其目的就是降低溫哥華市的房屋空置率,幫助需要住房的居民更容易租到房子。首先我們要知道這個稅收目前僅僅針對溫哥華市,如果您住在列治文,本拿比,素里,雖然都是大溫哥華地區,但並不是City of Vancouver, 所以就不用擔心交稅的問題。
下面我們來看看什麼狀態的房子需要繳費。溫哥華市政府規定,如果這套房子在過去的一年內沒有自住超過180天,或者出租超過6個滿月,除非是有特殊原因,比如居住者生病住院,房子被法院收回等等,都需要繳納空置稅。
時間點
2017年1月1號到12月31日。每個擁有溫哥華房產的市民都需要在2018年2月2號之前提交上一年度的狀態報告,再由市政府確認是否需要繳納空置稅。
稅率
2017年政府估價的1%。也就是如果您的物業政府估價是100萬,而且空置,就需要繳納1萬塊的空置稅啦。
如何避免繳稅,唯一辦法就是別讓它空置超過6個月。跟交易環節無關。如果過戶後暫時不能去居住,就可以出租或者讓朋友親人居住。如果想空著,又不想繳稅,還編造說有人居住,那可就要小心了。北美政府在任何收費收稅上都選擇讓居民自己報告,不需要提交太多的證明,並且選擇首先相信你,但是一旦被發現存在謊報,那就查個底掉,前後很多年的記錄都會被調查,所以一定要保持誠實守信就好了。由於溫哥華市有很多華人居住,市政府還特意翻譯有中文頁面的指南,我放在圖片中供大家參考一下哈。同時呢,也可以登陸市政府網站,一目了然。
如果真的有物業在溫哥華,一定要在2018年2月2號前申報,不然就會被記做需要繳納空置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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