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不管是正方還是反方不去證明論題而偏去證明論題本身沒有意義或是錯誤能不能獲得勝利?


沒有前半句只有後半句的話,還有可能。

加上前半句就不怎麼可能了。

對於一些論證義務極其不對等的辯題,在比賽中巧妙的展現「這題我們很難打」「我們只能論證到這裡了」「這個論證對我們來說不太公平」,都屬於還算正常的比賽策略。

但,策略是為了論證和諒解服務的。

你說對方只用舉起石子,我方卻需要舉起人民英雄紀念碑,而且舉來舉去也沒有什麼意義,所以攤手聳肩發發牢騷評委大大你們看我們這麼可憐這麼睿智這麼憤世嫉俗你們不給我們一場勝利么?

哦,不給。

少年啊,

不管前途渺茫,遍路蓬蒿,

想贏的話,至少,

還是請殫精竭慮的去試一下吧。

不然我們怎麼給感情分啊。。。


你要是確確實實能告訴大家告訴大家為何討論這個毫無意義那也另當別論。怕就怕有些人明明是給不出比較標準,或者壓根想不出論點。末了還要弄個辯題無意義裝逼…


辯論的目的和任務在於說服。

你能說服評委就能。


最好不要這麼做,因為有些玻璃心的評委會覺得你在嘲諷他們智商。

不過個人認為的確有點不尊重出題人,雖然我也認同辯題真的有問題的時候要指出來。

其實辯題為什麼會出問題呢?要麼是這個問題大眾基本上都有定論了,沒必要辯論(地球是圓的嗎),要麼就是出題人犯了「非黑即白」的邏輯謬誤(或者是在破題的時候自己犯了這樣的錯誤)。比如,X國應該派兵打擊恐怖主義。「非黑即白」論的正方就可能會這麼說,你不支持出兵打擊,你就是支持恐怖主義。事實上事情不可以割裂開看的。我憎惡恐怖主義,我支持打擊他們,但是我從國家利益的角度來看,我不覺得我們應該出兵,因為沒什麼用還勞民傷財balabala。

題主要相信,辯題之所以能夠成為辯題,肯定是因為兩邊都有可以說的點(出題人肯定自己想過),就和法庭辯論一樣,控辯雙方肯定都有存在的必要,因為實際生活中的例子幾乎沒有絕對正確或錯誤。

不過如果真的遇到這種坑爹情況,自己無從入手,該怎麼辦呢?

我個人的建議是,從出題人的角度考慮下,他想讓我們討論的是什麼。從四辯/WHIP的角度考慮下,我們這隊為什麼會站在辯論場上,為自己的所持方發聲?絕對不只是賽制的需要而已。這樣分析下來,思路會開闊很多。

法大的那個例子我覺得是做了一次不錯的價值升華(價值這個東西本身就很流氓。。。)辯論的目的在於說服,說服評委,說服聽眾。說服的方式有很多種,就算是攻擊辯題,理由講得夠好也沒關係。不過有捷徑就抄捷徑吧,直接攻擊辯題獲得評委認同的難度較其他方式大,最好別這樣(要考慮他們的情感,他們的自尊心,就比如別人直接批評「你們的立論是垃圾」,你心裡肯定會不舒服,會有抵觸情緒)總之先把自己做好,這最保險。

加油!


1.辯論賽中的舉證責任,並非一定要對辯題進行「證成」。只需稍微留意,我們不難發現,絕大部分的辯題,都是「價值命題」,他們是「無法」證成的,只能「說服」。請注意——說服的「對象」不是對手,而是評委。

2.承前,實際上任何一方的證明義務,均只需在論證強度上「蓋過」對方,就可以了。說的更不客氣一些,就是「把評委忽悠好了,比什麼都重要」。事實上,只要水準是及格線以上的評委,都「不會」期待能夠在「語境明顯不一」、「關鍵概念未經澄清」、「5分鐘左右的不合理時間內」給出令人信服的「完整立論」。評委們期待的,是貴方能夠出色地證明「相較於我方,對方的立論是荒謬的」或者「貴方的立論的證明力蓋過了對方」。君不見「攻辯」、「自由辯」、「四辯總結歸謬對方觀點」往往都是評委最關注的環節嗎?(提示——哪個環節閃光的最佳辯手比較多呢?)

3.承前,則於比賽中,「就取勝而言」攻擊辯題在兩種情況下是「理性的」:

(甲)「足以」變相地令評委心花怒放,馬屁拍得極其舒坦的(包括但不限於,通過場外情報,得知全部評委都覺得辯題是如此荒誕不經,以至於宣布正反任何一方的「立論合理」都是愚蠢的)。關鍵在於——能夠真正地「討好評委」。

(乙)就邏輯而言,對方的論證非常完美,己方無法攻入,以至於只好迫不得已地「出奇制勝」,以「反證法」來碰運氣——先假定對方觀點成立,然後由此合乎邏輯地推導出一個或一系列,理性所無法接受的荒謬結論——由此反證己方觀點更為合理——玩砸了,「聽起來」似乎就是在批判辯題本身啦。

一個當年極其不稱職的「攻辯手」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不能……

而且在有的比賽里會直接判輸


肯定不能啊


辯題本身就是錯誤的啊。。好的辯題就是把一句完整的句子撕裂成兩個論點來對戰,如果你都想去說論題本身有問題,那麼給你個完美的論題還需要辯么。、

辯論的核心是切蛋糕,你首先要確認對方肯定有對的地方要分到一塊,但是。。但是。。我的論點才是核心,所以我要吃最大的那塊蛋糕


1,辯手有權攻擊辯題。

2,攻擊辯題的一方一般情況下不應該獲得勝利。

3,不能鼓勵辯手攻擊辯題。


你們都說不能,然而我記得法大10年貌似天倫杯還是什麼杯,某一場就是這麼贏的

這事肖磊還記在了自己的日誌里

找到了:

07年在上海,中國名校大學生辯論賽,面對住房辯題,我們毫不避諱,痛陳政府責任之缺失與適足住房權的人權本質,沒有人責怪我們直言真相;08年,首都高校大學生辯論賽,恰遇汶川地震發生,我們憤怒於出題人以地震為話題的輕率和討巧,直接在現場坦陳辯題不可辯,而後自行改換題眼,只談肺腑之言,不做口舌之爭。賽後評委感慨:「這是一次值得鼓勵的偷換辯題」;10年4月,天倫1506全國大學生辯論賽,面對連續的經濟性辯題,我們就事論事,陶醉於經濟理論的推演,興之所至,全然放棄價值上的無謂煽情;10年10月,全國大專辯論賽,我們更徹底回歸辯論之初衷,期待辯論能重新成為中國啟蒙運動的一部分。

吶,記錯了一小部分,沒說贏沒有,但當年那支法大確實這麼做過

鏈接:

http://blog.renren.com/blog/200314778/869533476?bfrom=01020110200


這就叫偏題


曾經我也有跟題主一樣的想法,也做出過這樣的嘗試,在場上怒斥辯題傻逼,出題人二貨,結局自然是鎩羽而歸。

然而過了數年來看,那些年我們罵過的辯題,往往有有了新的樣貌,新的解讀方法。

只能默默感慨,原來自己當時畢竟圖樣。


能!但要看評委,說個近點的,比如13年第三屆華辯天大對馬來亞國能,馬來亞的同學作為反方直接攻擊辯題,被正方指出後超坦然,最後贏了。哦,對了,評委是黃執中,羅宏昆等…


如果這個辯題本身有錯誤你們會被要求重比一場,並且不是這個題目。


不能


政策類反方常見。

對方辯友你逼逼了那麼多,但這又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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