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老茶敗訴,不僅僅是法治的勝利
近日,一宗由網購老茶引發的「職業打假」案在廣州荔灣區法院審結,職業打假人曾某(原告)提出的索賠十倍貨款共計678000元訴訟請求被駁回,並需承擔案件受理費4881元。中國裁判文書網最新公告顯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17年12月7日對原告的上訴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較之無數吃了啞巴虧的被「打假」茶商,被告方東莞銘興茶業依法討還了公道,這不僅僅是法治的勝利!
長期以來,遊走於法律灰色地帶的職業打假人,讓茶企、商家們頭痛不已。職業打假人熱衷茶葉「打假」,原因在於茶葉貨值較高,且容易從標籤、保質期等方面挑刺兒。2015年頒布的新《食品安全法》,則為職業打假人「十倍索賠」提供了法律依據,近兩年來不斷爆出的茶葉「打假」索賠成功案例,更刺激了職業打假人在茶行業碰瓷的積極性。
作為生態鏈條上的食腐物種,有人贊其為「英雄」,有人卻毫不客氣地稱之為卑鄙的敲詐者。
以「打假」為業,又有幾人是為了純粹的公益?利字當頭,無非黑吃黑而已。只是,這類民間性質的所謂維權操作中,總會有無辜的商家躺槍。若非訴諸公堂,且有行業協會出面申訴,據理力爭,被「打假者」黑打就容易得逞。
職業打假人橫行江湖多年,藉此發家致富的不在少數,也有道行不深被識破丟了小命的。
據北京晨報報道,2003年12月,職業打假人黃立榮受雇調查紫禁城國醫館老闆,在進行偷拍、監視時,被當場活活打死,「警方確認,這是北京首例民間調查者在偷拍活動中死於非命的案件」。此案曾在打假界引起不小的震動。
只是,市場上依然假貨橫行,職業打假人的種種「努力」並未絲毫改變什麼。這個職業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則越來越受到質疑:縱容民間人士動輒十倍索賠的牟利性「打假」,是否有悖於法治精神的初衷?
「打假」的職責繫於有司,應當在法治的框架內有序進行。縱容道德品質、職業素養良莠不齊的社會人「打假」,只會傷及正常的市場秩序,擾亂商家的合法經營行為。
2016年底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送審稿)》第二條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條例保護。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牟利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不適用本條例。
事情正在悄然起變化。
近期,鄭州「電梯勸煙猝死案」二審改判醫生無責,讓善良的人們長出了一口氣。與前案相似之處在於,這不僅僅是法治的勝利,更是公義的勝利,公道的勝利。
依法經營,讓碰瓷者走開!
文:老茶鬼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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