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知乎熱門問題 | 如何評價 Nintendo Labo?

NO.1 如何評價 Nintendo La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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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友:EnvZhang(2700+ 贊同)

一、Make, play, discover

Make 有種小學時手工課的感覺;

Play 自不用說,如果讓孩子用自己 make 出來的 toy-con 來玩耍,肯定會更加開心;

最讓我感動的就是最後的這個 discover 了:

如果只有前兩者,那 labo 也就只是一個巨大化,複雜化,而且還特別不結實的光槍外設,用物理「外掛」更改了操控方式(這也已經夠酷炫夠有趣了!尤其是那個裝甲套裝!)。

不過老任還給這個玩具套裝加上了 discover,可以說是特意強調了 discover

紙殼內部也明確地標註了 L,R 等鍵位應該是為了便於孩子

應該每個 labo 成品都有這樣的 discover 教程

我就是看了這個才民白,原來琴鍵的輸入靠的是紅外攝像頭!說實話,看到這個片段,我有一種解開迷題的滿足感。

這才叫「益智玩具」啊!我都恨不得給我孩子買兩套!(然而我連對象都沒有)

另外,還有在 make, play, discover 之外的一點: fix,或者 remake……

這紙殼能用多久啊,畢竟是紙殼;不過也正因為是紙殼,自製的難度也被降低了,說實話,我甚至認為老任會給買家附上詳細的圖紙,以便他們用自己的紙殼做新的零件,來替換被熊孩子(或者熊家長,比如以後的我……)搞壞的部分。

這個過程本身也一定會非常有趣了,這可是在「創造」啊!

這也是第二點:


二、傳播,玩家創造內容

一般說的玩家創造內容,指的是 Minecraft 類的自制地圖,馬造類的自製關卡,還有 steam 的創意工坊這一類的操作,不過我能在 labo 這裡看到的是另外一種玩家創造內容:玩家製造外設

首先,老任已經提到了:圖紙無償提供。反正紙板能賣幾個錢,不如讓你們自己做(1 月 19 日更新,此處有誤,圖紙免費提供的消息來自 IGN 法國,信息不實,實際上並不會免費提供,不過差別不大,反正圖紙的複製和仿造難度都很低);

然後,我仔細看了看目前已有的幾個圖紙,除了用到紅外攝像頭的那幾個對精度要求高的,其他基本上都可以完全脫離現有圖紙,自己想怎麼做怎麼來,只要關節部位做到結實能動就行;

我猜,在發售後不久,就會有播客們放出自己的設計圖!反正只是外殼而已,可能會有用塑料板,甚至金屬來製作的,更結實,更適合自己體型的外殼,這又是一波傳播,玩家自發的傳播

我隱隱覺得,老任是鼓勵玩家們這樣做的,你想想,如果一個 6-12 歲的小盆友的 labo 殼壞了,有這樣的幾種選擇,從最不酷到最酷排列如下

  • 不酷:再買一個;
  • 有趣:拿筆來,老爸給你做一個!
  • 超酷:阿崽,來老爸陪你做一個;
  • 酷上天:阿崽,他們這個設計不行啊,看老爸給你做個更好的

我的天,如果真有這種親子互動,那真是太棒了,絕對值這個價格!我想這應該也是老任的期望,如果你能做出來更酷炫的外殼發上網,那老任簡直是做夢都要笑醒了:要的就是這個傳播效果!

立帖為證,一個月之內,會有 youtuber 根據預告片里的圖紙做出來一套成型的紙殼,甚至更早(等等,這也許會成為一股風潮,想想這傳播效果,好大一盤棋!(據說已經有人做出了能動的甲蟲車。

我保證這玩意兒發售後,馬上能看到各種用 labo 鋼琴彈奧德賽主題曲,塞爾達搖籃曲,以及千本櫻的視頻!不過不知道琴鍵夠不夠)


三、Labo 之外的無限可能

Labo 本身也向遊戲製作廠商傳遞了這樣一種信號:你們也可以用一種廉價的方式,來擴展遊戲的操作樂趣

不一定要用紙殼,當然,紙殼是最廉價的方式。你們可以做個塑料殼啊,就像wii光槍那樣……(我是有多愛光槍啊)。

就比如那個方向盤和油門,真是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設計了,假如我賣一個賽車遊戲,可選附贈方向盤和油門(和 labo 一樣,插進去 joy-con 就能用的)的豪華版,豈不美哉!畢竟一個塑料方向盤和油門而已,能要幾毛錢成本呢?

也許老任以後自家遊戲的操控,也會在現有模式(joy-con,掌機,pro)之外添加一個labo模式,買遊戲送紙殼,套上 joy-con 就能用體感的方式來玩,比如這幾個,我覺得就是為一些遊戲設計的。

飛行模擬

光槍射擊

乳搖巫女

等等。


最後,這個遙控甲蟲真是厲害了!用 HD 振動驅動紙殼行走!!!任天堂你們都招了一些什麼人啊!這主意都能想的出來!!!

等等,右 joy-con 的紅外攝像頭用於感應琴鍵,這種想法是設計階段就布好的局,還是最近才開出來的腦洞?

不論哪個,都細思恐極了,這令人生畏的生命力啊。

在這個答案中我推測了多種操作方法的實現方式,簡直是簡單!也正因為簡單我覺得更對老任五體投地,尤其是那個機甲,想通的瞬間給老任跪了。

新發布的 Nintendo Labo 視頻中的各個功能是通過什麼技術實現的?

(其實這個甲蟲讓我聯想到了索尼早年間的一個小玩意兒,toio 機器人:

toio 只有兩個方塊會動,但加上紙片會有各種新奇效果

兩個方塊前後相對移動,可以做出「抓」的動作

感謝讀到最後的朋友,附送一個段子:

宮本茂:「3 號應聘者,請問您從事過什麼職業?」

應聘者:「說來慚愧,俺是個木匠,最近生意難做,只能賣賣廢紙箱子。」

宮本茂:「哦,明天來上班吧。」

畢竟:

NO.2 如何看待中國籍女子大鬧機場拒絕安檢並大罵民警「你們這些下三濫,我以後不來中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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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3 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安檢通道內,女子大鬧機場拒絕安檢,安檢人員向女子解釋這是機場規定。該女子眼見飛機即將起飛,便試圖沖關,安檢人員報警求助。

該女子隨後對前來處理的警察辱罵,還表示「罵你怎麼了,這是言論自由,國外都這樣,我以後不回中國了我告訴你」 ,「你們可以傳喚我,但我走不動了,需要你們抬走……」

最終,該女子因擾亂單位場所秩序,阻礙執行職務,被警方處於行政拘留 15 天的處罰。

知友:劉翔熙(3800+ 贊同)

不知道這位女士拿的是哪國綠卡……

如果同樣行為在美國機場,根據 18 U.S. Code 111 (a)(b) resisting officer(妨礙聯邦警方執法。美國機場歸 FAA 總監,TSA/CBP 負責不同區域執法,人員都是聯邦執法人員) 這女士會被當場逮捕,起步價1年監禁。如果有其他違法行為,則最高8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用物品攻擊了執法人員,運氣爆表沒有被當場擊斃情況下,最高面臨20年監禁。沖關和罰款就不說了。看 18 U.S. Code 1502 和法官心情吧。

中國執法人員還是太仁慈了。

18 U.S. Code § 111 - Assaulting, resisting, or impeding certain officers or employees (18 U.S. Code § 111 -- 攻擊,抵抗,或阻礙特定(聯邦)執法人員或僱員(執行公務))

(a)In General.—Whoever—

(1) forcibly assaults, resists, opposes, impedes, intimidates, or interferes with any person designated in section 1114 of this title while engaged in or on account of the performance of official duties; or

(2) forcibly assaults or intimidates any person who formerly served as a person designated in section 1114 on account of the performance of official duties during such person』s term of service,

shall, where the acts in violation of this section constitute only simple assault, be fined under this title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one year, or both, and where such acts involve physical contact with the victim of that assault or the intent to commit another felony, be fined under this title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8 years, or both.

(b)Enhanced Penalty.—

Whoever, in the commission of any acts described in subsection (a), uses a deadly or dangerous weapon (including a weapon intended to cause death or danger but that fails to do so by reason of a defective component) or inflicts bodily injury, shall be fined under this title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20 years, or both.

(June 25, 1948, ch. 645, 62 Stat. 688; Pub. L. 100–690, title VI, §?6487(a), Nov. 18, 1988, 102 Stat. 4386; Pub. L. 103–322, title XXXII, §?320101(a), Sept. 13, 1994, 108 Stat. 2108; Pub. L. 104–132, title VII, §?727(c), Apr. 24, 1996, 110 Stat. 1302; Pub. L. 107–273, div. C, title I, §?11008(b), Nov. 2, 2002, 116 Stat. 1818; Pub. L. 110–177, title II, §?208(b), Jan. 7, 2008, 121 Stat. 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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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 FAA, TSA 和 CBP 還有機場警察的關係。 這裡簡單回復一下。

首先要明白,中國和美國的行政架構非常不同,中國由於中央集權,基本保持著上下級負責制,而美國是地方自治系統,所以往往採取區域性管理, 例如一個區域內有全權負責人,他向上級負責同時,上級很少越權插手他區域內事務。

加上地方體系不同, 各地機場都有不同的管理方式。 這裡僅僅說基礎概念,較大機場和較小機場還有不同。

美國聯邦政府如果有不同機關在同一區域工作,那麼最高行政等級(同行政等級的話則是資歷最深者)的人自動起到這區域內的最高決定權。 例如我工作的俄亥俄州哥倫布市聯邦政府樓,樓內有勞工部,農業部, 城市規劃發展局,稅務局,陸軍 CID 等各種部門。 本樓最資深的行政領導人是農業部的 RA (大區總監,我老闆只是 district director, DD,比RA 低一級),那麼本樓的事務他要負擔起來,包括一些涉及全樓的決定(例如嚴寒凍裂水管,無法運行, GSA--我們樓的後勤管家+安保部門, 需要向他彙報,他會通知所有其他部門的領導人,今天大家集體行政放假),這種方式保證了避免多部門在一起時遇到緊急情況下各自為政,互相干擾的弊端。

那麼回到機場,一般來說 FAA 的最高行政人員在等級上是高於 TSA 和 CBP 的。 那麼負責安全 TSA 和海關安全 CBP 會自動向 FAA 的最高行政人員彙報。 TSA/CBP 的直屬上級在人事,訓練等上仍然是本地 TSA 的直接領導,但並不負責日常的管理和運營。

但 FAA 行政人員擁有的是最終決定權(地位類似政委,做出,例如有爆炸物嫌疑,關閉機場)具體到行政事務他們並不會插手 TSA 和 CBP(帶兵官的事情他們自己去做)也就是說,如果你是 TSA 的安保負責人,你上面的領導有兩個,日常開會的時候你角色是帶兵官,向政委(FAA 行政人員)彙報具體的情況和日常事務。 而對於本身隊伍的後勤,裝備,訓練,安保系統設置,則需要上更上級的 TSA 行政人員(例如 RA)進行彙報和討論。CBP 的管轄範圍只有海關那塊,他們一般相對獨立。 但日常運營商也受當地最高行政人員的一定管轄。

最後是機場警察。聯邦編製是很有限的。 遇到大型機場如洛杉磯國際機場(LAX),芝加哥國際機場(ORD)等,明顯靠聯邦是人手不足的。那麼機場警察應運而生。 (airport police)他們屬於地方編製(地位類似校警),由機場僱傭。

大的機場警察局得有上千人。 例如 LAX 機場警局有人員 1100 人,其中 450 人是正經的警察。 其他是後勤保障和行政人員, 執法範圍覆蓋 LAX 和周邊數個小機場。 這樣的話,FAA,TSA 等就起到了輔助領導作用,例如日常的一些安保事務就有機場經常來做 (嗯UA上把 Dr.Dao 拖下去的就是機場警察),然後遇到重大案件如人口販賣,販毒,槍擊等,則是 TSA 接手,機場警察輔助的情況。 然後向 FAA 彙報。 周邊地方警察一般和機場警察是合作關係,沒有預先預案的話,一般地方警察不會來機場值勤。 執法範圍界定不同而已。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放狗,搜 airport chain of command 看美國各機場的行政體系的架構與分配。 

知友:王瑞恩(1300+ 贊同)

@劉翔熙 在本問題下的回答提到,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妨礙機場安檢人員(聯邦執法人員)執法可能會面臨一年以上的監禁,對此表示贊同。另外補充一點:這位女士聲稱「罵你怎麼了,這是言論自由,國外都這樣」,這一說法是不準確的,至少在美國並非如此。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雖然保護言論自由,但也有例外,其中一點就是法律不保護挑釁性言論(fighting words)。這一原則最先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 1942 年的 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 一案中得到歸納,而後又經過各級法院發展,其界限逐漸清晰。

舉一個時間比較近的例子,在2008年 Purtell v. Mason一案中,美國聯邦第七巡迴法院對法律意義上的「挑釁性言論」做出了定義,共有三個要素:

(1) directed at the person of the addressee,

直接針對當事人;

(2) which by their very utterance inflict injury or tend to incite an immediate breach of the peace, that is, words that are likely to provoke a violent reaction, and

其語言本身使他人遭受侵害,或者有緊迫的破壞和平秩序的傾向,即該言論有可能引發暴力回應,以及,

(3) play no role in the expression of ideas.

與表達一種理念無關。

這一事件中,第一點中的針對性毫無疑問;在第二點中,需要結合具體證據做出判斷,但從報道上來看,當事人不僅辱罵安檢人員,而且聲稱讓警方抬她出去,用一種類似「放馬過來」的態度面對警方的警告,可以被認為破壞和平秩序,有可能引發暴力回應;在第三點鐘,當事人倒是似乎在表達一種不想回到中國的理念,但這一辯護顯得比較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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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警察有關的挑釁性言論判例中,美國各地法院的尺度可能存在差異。例如,賓夕法尼亞州法院在 1997 年的 U.S. v. McDermott 一案中認為對警察說「瞎雞八扯」(「bullshit」)不屬於挑釁性言論。作為對比,1999 年明尼蘇達州法院在 State v. Clay 一案中認為罵警察是「X 媽的種族主義」(「racist motherfucker」)屬於挑釁性言論,不受言論自由的保護。新聞報道中,該女士的行為到底如何定性,未經審判也無法準確定論,但顯然不能想當然地認為這就是受保護的「言論自由」。

當然,美國有一點好,就是如果這位抗拒警察執法的女士被檢方提起刑事指控的話,根據憲法第六修正案,她有權獲得律師協助,如果負擔不起私人律師,還能夠獲得免費的公共辯護律師。如果她因為對警察的安全造成威脅而被擊斃,或者因警方使用電擊槍而導致傷殘,那麼有可能起訴政府爭取獲得高額賠償。希望這些美國法律的先進之處,能進一步增強這位女士對美國的嚮往。

NO.3 一個女人為了變美可以做出多喪心病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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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友:南妹妹(7000+ 贊同)

emmm,最先開始思考這個問題是當初看到薩金特的《X夫人》。

這幅畫常年位列最美的名畫美人前幾名。

約翰·辛格·薩金特《X 夫人》

在那個年代,美人們的護膚流程是這樣的,先是拿一瓶氨水洗臉,再去拿鉛粉塗在臉上。

x 夫人會更多一步,她還拿藍色的染料,塗抹胳膊和脖子上的靜脈,讓它們浮現在被鉛粉塗成白板的胳膊上。

關鍵是,塗完鉛粉和顏料之後還不能笑,不能有任何錶情。因為只有面無表情她臉上的塗料才能定形,要不然只要做一個表情就會讓鉛粉和顏料裂開。

洛可可時代,歐洲女性還是喜歡用白鉛不要命地抹臉。

但她們發現長期使用後,鉛毒性會讓皮膚變得乾燥長斑,怎麼蓋都蓋不住。於是,她們用貼布在臉上剪出星星、月亮貼在臉上,還得隨身攜帶防止臉上的脫落。

再比如追溯到 17 世紀的義大利,當時有一種美白化妝水叫托法娜仙液,是由朱莉亞·托法娜命名的。看著無色無味,但其實含有劇毒的砷和鉛。

當時慢性砷中毒在當時的醫療水準下,是不能被檢測出來的,只能被認為是一般的慢性病。

所以當時許多慢性毒殺親夫的案件,都是用夫人們的「托法娜仙液」,通過控制劑量,甚至可以精確的計算死亡時間,比如一個月後死還是一年後死。

朱莉亞·托法娜畫像

有資料記載,她幫助當時的婦女毒殺了 600 多個親夫。。

後來,在 18 世紀的歐洲開始有美容專欄作家這種職業,有點像今天微博上的美妝博主,她們號召當時的女性用的去角質的東西,其實是從蒲公英中萃取的化學物質,建議女性用鴉片做睡眠面膜,早上醒來之後用氨水洗臉。對於眉毛和睫毛稀疏的女性,還推薦她們晚上用汞作眼睛治療……

維多利亞時代畫家德拉波筆下有著水汪汪眼睛的女人

那個時候和今天一樣,流行水汪汪的眼睛。但我們現在有美瞳,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當時的姑娘們會把柑橘汁、香水或是顛茄水滴進眼睛裡,造成水汪汪的感覺。。。。

顛茄水效果持續的時間最長,同時也會造成失明。

至於對白皙的追求可能英國尤盛,因為皮膚白,象徵著她們不用在太陽下辛苦工作,這是一種階級屬性。當時的審美流行的是一種病態的蒼白。

僅僅靠面紗、手套和遮陽傘幫助保持皮膚的白皙是不夠的。

莫奈《撐陽傘的女人》

但除了撐傘之外,有一種叫薔薇醫生砷片的產品。其實就是一塊砷。

為了讓她們的皮膚變成一種「透明的白色」,當時女性還要定期用砷水洗澡。。。

砷有劇毒。一次、少量食用人還可以耐受,但長期接觸砷的後會造成神經系統和腎臟損傷。而所謂變白,其實是砷讓身體長出白斑,皮膚中的色素喪失,和白癜風的病因一樣。

當然,還有人為了這種沒有血色的白皮膚還要定期接受水蛭放血,以獲得一個不用化妝就能達到的完美白皙膚色。

最最讓人覺得諷刺的是,這些所有東西在當時都被標榜為對人體不會造成任何損害。我不知道可能再有幾百年後我們回頭看今天的玻尿酸和肉毒素是否會是同樣的結局。

NO.4 我兒子今年 15 歲,不去學校已 1 月有餘,我到底該如何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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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友:Zack西西爸(兒童教育話題優秀回答者)

在我的認識來說,人類關於自我控制力方面的內容,比我認識的還要複雜。但通過這篇文章,我們依舊還可可以提出這樣的疑問,如果自我控制力和肌肉一樣,是可以被強化的,不同年齡段的肌肉力量是差別巨大的,個體之間的差別也是巨大的,肌肉需要科學系統的訓練,我們現在所謂的自我控制力的訓練是否是科學的?需不需要年齡分級?是否和肌肉訓練那樣,是會分成爆發力,耐力,柔韌,控制力的差別的?換到自我控制力來說可能就是耐受突然的高強度的壓力或者誘惑,或者持續的,長時間的壓力和誘惑等等。由此,我們還是可以繼續推出後面的思考。

我們是否可以放任孩子面對這樣的誘惑?

父母必要的阻斷和控制,是否是必要的?

在兒童,甚至青少年階段,讓孩子暴露在這樣的誘惑下是否起到了鍛煉和提到其自我控制力的作用?


看了一下這個問題下的大多數回答。我只能說,絕大多數人還是處在站在自己有限的樣本量下,採用自發的,樸素的,帶有倖存者偏差的理解在給別人「看似合情合理,其實十分坑人」的回答。

對於遊戲對於人的影響的研究也不在少(由於是新生事物,和其他研究比起來也不算多,但是,現階段,可以參考對於電視媒體的研究),但研究總體的結論都是不建議過早的給孩子玩遊戲。然後,部分研究發現,在有老師和父母的引導下,諸如芝麻街這樣的節目,對於孩子的認知發展是有積極助益的。

這個結論其實是挺現成的。而且相比回答中的各種個體案例感受來說,這個結論要客觀並且理性得多。

因為每個人對於獎賞刺激的反應程度是不一樣的,而且差別很大,對於個體適用的方式是無法推廣到全體的,所謂的讓孩子玩膩味遊戲這種說法真的是非常坑爹的。而且,我看有個回答說爸爸說自己玩街機玩膩味的。然後媽媽就聽了爸爸的,讓孩子玩 Ipad。這典型的就是變數控制都不在一個劑量上,並且作用的時間和年齡段等等都不同。爸爸可以玩街機的時候,大概率不會是只有 5 歲了。而且街機,由於其形式所限,需要在固定場地下,並且會受到金錢的懲罰感。而且遊戲的形式比起 Ipad 來說要單一得多。

而 Ipad 呢?沒有空間,時間的限制,大量的免費遊戲,遊戲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無論你的獎懲機制有多不同,總有一款合適你。這個爸爸的論調,其實更像說:「抽煙,抽葉子,你看我,沒事。」然後呢,給自己孩子餵了冰毒……

在我的回答下面,我經常會說:我們不會讓還不會走路的孩子跑步,跳躍,但在很多看不見的指標上,我們卻常常會犯這種錯得離譜的錯誤。

在這個回答下,就是出現了這樣的一個典型:讓沒有足夠年齡的孩子,談自控。

我發現很多家長都急切的期望孩子能夠通過某種方式獲得良好的自控能力。甚至各種捕風捉影的奇怪方法,從過去某個抓冰女孩,到什麼很小的孩子一天暴走幾十乃至近百公里。我很不幸的告訴大家,這些孩子能夠做這些,不是因為這樣鍛鍊形成的自控能力,而是他們是屬於少數樣本,他們本身具備這些能力,然後就順帶做到了,而大多數在正態分布裡面中間位置的人,大概率情況下是做不到的,自然也不會大肆宣傳,如果這些方法真的對全人類有用的話,早就全世界推廣了。事實上,歷史上近百年來這樣的記錄源源不斷,但研究證明並沒有什麼用。

自控力這個事情其實是人類腦發育的一個綜合能力的集合所表現出來的一個特徵。其實,在專業的心理學書上,我們不常會看到自控力這種辭彙。因為,這個東西的運作其實並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像是一個肌肉力量那樣,越練越強的。著名的那個棉花糖實驗,最後驗證了,其實不是孩子的自控力變強了,而是孩子發展出來更好的策略避免這樣誘惑刺激。那些不吃棉花糖的孩子,本質上是選擇不看這個獎賞,不被其不斷的誘惑和刺激自己。而不是所謂的鍛鍊出那種「直面誘惑,內心毫無波動的能力」。

下面有幾個回答其實也是摸到了這個模式的邊,但也沒有講清楚。比如做遊戲策劃,做電競,這本質上就是改變了遊戲的獎賞機制的關係讓遊戲不再變成一個愉悅的事情。但是,這類方法,相對於家長幫助孩子停止玩遊戲來說,還是低效了,而且還有年齡段合適度的要求,太小年齡段的,你很難讓他體會到正真意義上這種工作的辛苦和勞累。棉花糖誘惑,把它放起來看不到了,這種誘惑就中斷了,遊戲也是同樣道理。打膩一個遊戲,這個條件達成對於家庭來說困難得多。孩子可以自己換一個他覺得好玩的遊戲啊,而且,我們知道當人在一處獲得壓力之後,他有大概率的可能需要找到一個其他的泄壓方法。做電競,做策劃這種辛苦和勞纍堆積相對於不讓孩子接觸Ipad這種阻斷來說,憑空又多出了不必要的內容。誰知道這種不必要的壓力又會帶來什麼樣的新問題呢?

另外,對於下面那個匿名回答,我的一大感受就是:媽媽非常害怕去拒絕孩子。而事實上,我們在育兒的過程中,必要的拒絕,必要的讓孩子感受到不允許,不接受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的確有很大行為,就是需要讓孩子知道不應該去嘗試,不應該做的。現在不少父母在關愛孩子的過程中,很害怕傷害孩子的情感,而在該說不的時候,猶猶豫豫可能才是更糟糕的。平時累積下來的良好的親子關係,在這種必要的時候,就是用來消費的。

不是說要去打罵孩子,而是讓孩子知道,這個,爸爸媽媽不認可,不接受。而不是一直綳著一股勁,然後做一個和顏悅色的父母。最終是會把自己綳壞,然後爆發的。事實上,結果也是如此,但從孩子的表現來說,可以說這個爸爸媽媽平時還是累積了不少的,孩子能夠表現出體會和理解,但其實早點做,孩子一樣會有這種體會和理解,但就不會有這些不必要的彎路了。

最後還是補一句,育兒,有時間和精力,少看暢銷書,多看發展心理學的教科書。既然有充分的時間陪孩子了。就應該學習得深入一些了,很多答案在教科書裡面都是現成的,而且讓人不僅知其然,而可以知其所以然,進而可以舉一反三,好多事情可以還沒有發生,就可以老道的繞開了。

附上部分關於電視媒體,和遊戲方面的研究:

簡單來說,遊戲中的暴力因素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

長時間的接觸電視媒體,對孩子的學業和社交能力有負面影響。

教育意義的電視媒體有積極影響。但需要父母的監管。

以上分別摘錄自:

《青春期-發展、關係和文化(第 11 版)》

《兒童發展(第 11 版)》

《為人父母(第 6 版)》

NO.5 在一線城市留不下,又對三四線老家「零歸屬感」的人,最後都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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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友:弗蘭克揚(知乎編輯推薦)

去年的時候,我開始陸陸續續以聊做科研的那些人和事的形式,寫了許多別人的故事,這其中充滿了不少類似於題目這種在一線城市留不下,卻又對退居二線,或者回歸三四線老家心有不甘的情緒。比如我無數次用來舉例的我的師妹的故事,雖然這是一段她幾乎不願意再提起的往事。

我們如何走到這一步

然後我一路這麼多苦我都挺過來了,最後卻一次次告訴我此路不通,此路不通,為什麼?為什麼他們都可以安穩上班,結婚生子,放假了就去旅行,周末了就出去吃飯,而我天天都在做實驗?連過年都不放過我,除夕當天剛走,初七就要來上班。我追求一份普通的工作,一個在一線城市安穩的生活,我有錯嗎?我到底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生活的殘酷,一個從小就努力學習,考入名校的姑娘,為的就是圓自己留在一線城市的一個夢,可是最後還是各種陰差陽錯,無奈離場。當你踏入社會的那一刻,你的人生就不再是單線程了,再也不是從前在中學時候的那個你只要學習好,你就排第一得到最多的時代了,許多時候的一個看似不經意的選擇就會徹底改變你今後許多年的道路

像我們這一代,出生趕上八十年代嬰兒潮,每次升學考試都是一次艱難而殘酷的淘汰,高考走在萬人擠獨木橋的峰頂,讀了大學又正好趕上了房價和學歷同時劇烈通脹的十年,許多人買房子時發現自己差一步沒趕上,就步步都趕不上,每年首付都差十萬塊錢,因為每年你攢的錢正好跟房價上漲的部分持平,回頭一看,一年又白乾。

我們這一代:致 85 後兼說垃圾專業二三事

還有更悲催的人,在已經不抱希望買房子的情況下,在專心追求大學教職的道路上也是一步錯,步步錯,讀本科的時候碩士畢業可以留校,然後讀碩士的時候就變成博士留校了,終於混到了博士學位,發現海龜博士都已經排隊快晒成海帶了。

而更多的人則是剛畢業,帶著不知所措的迷茫感,選擇錯了行業,在一個不適合自己的領域一耽誤就是四五年,轉眼發現自己都二十七八歲了,處在人生這個尷尬的年齡上卻什麼人生的資本都還沒有,究竟是繼續在這個雞肋的行業里混下去,還是放棄巨大但又沒什麼價值的沉沒成本去別的行業做一個大齡菜鳥重新開始呢?

許多人都在無數的夜晚,不敢去面對自己已經快三十歲的事實,不敢去多想留下還是離開這個會讓人深夜哭濕床單的問題。每個人都不一樣,都有自己需要平衡的現實問題,那些背負在自己身上的十字架,雖然還是孑身一人,但已經不再是五六年前那個一無所有,可以無所畏懼的青年了。

在那篇寫我師妹的故事下面,許多人評論說,能回到省會最好的高中當老師已經很不錯了,許多人一輩子還奮鬥不到那裡呢,但是你們不知道師妹從小就是當地學校的第一名,一路考進名校,就是為了那麼一個兒時小小的北京夢,卻因為諸多事情而變得如此奢侈。而我自己在沒有跨出去別的領域闖一下的那一步之前,也只能在這個堅持與放棄的邊緣苦苦煎熬,絲毫看不到成功的希望,因為對於我們這個狹窄又擁擠的行業領域來說,留下來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每當我看著那個回不去的家鄉,又一次次逼著自己一定要在一個一線城市混下去,因為我知道回去不一定意味著安逸,可能是更長久的痛苦。

我在幾年前,和幾個朋友一起坐了一趟最慢的火車晃蕩到了祖國邊陲的一個小城,也說不上為什麼,就是想去一個有些失落的小城去看看,似乎就是為了映襯自己有些灰色和失落的人生,在那裡,我們吃烤串,喝啤酒,發現當地人喝啤酒都是論架兒的,一次就得開十二瓶,一直喝到不省人事。

和我們接頭的一個當地哥們帶我們去參觀了當地一個停工多年的工廠,傳達室里我們看見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穿著破背心,坐在一個破桌子前,地上放一瓶啤酒,坐在那裡目光獃滯,一言不發,就是在等待下午四點半下班走人,然後找幾個狐朋狗友,一起吃烤串,喝到不省人事,每天只有通過這種麻木的生活才能麻痹自己無聊的現實的絕望。

那一刻我忽然覺得,如果我選擇了安逸,回到三線小城市,做一份混日子領工資的工作,我可能到不了四十歲就會變成那個樣子了,我很懼怕那種狀態的到來,所以,我寧願在一線城市每天痛苦地熬夜幹活去掙我的房租或月供,我也要拒絕用酒精來麻痹自己混日子。

於是,我又回去開始了掙扎和奮鬥的一天又一天。


2012 年的盛夏,學校的本科生都放假走人了,只有我們實驗室的磚工們在辛勤地搬磚,我們還要送別這一年畢業的師兄師姐們,他們大部分都要離開這座待了至少五年的城市,各自為生計奔波,我說,真的挺凄涼的,為什麼這一個個就都走了,或許明年畢業後我也要背上行囊離開這個我註定待不下去的城市,這也許就是一種宿命,從我九年前填報志願做了這個選擇開始,我之後至少十年的道路都徹底被改變了,我們同一個校園的同學們卻不同命。

這些年,我看到無數人抱著希望來到這個城市,然後幾年後又匆匆離去,或悲傷,或惆悵,或釋然,最終都會在心底有那麼一絲不甘,都會流露出,為什麼我來了,然後最後還是要回去的那種無奈的情緒。

那個夏天,我還無意中在一個選秀節目里發現了一個叫浪客秦昊的人,他寫了一首叫做《一個人的北京》的歌,那個送別餐的夜晚,我們一起用平板電腦一遍遍聽了又聽這首歌,然後散場後,各自收拾行囊,離開了這座在二十幾歲的年齡不屬於自己的城市。

許多人來來去去,相聚又別離,也有人喝醉哭泣,在一個人的北京,

也許我成功,失意,慢慢地老去,能不能讓我留下片刻的回憶?

許多人來來去去,相聚又別離,也有人匆匆逃離,這一個人的北京,

也許有一天我們一起離開這裡,離開了這裡,在晴朗的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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