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漫 Jump 系的作品是否可以做成類似復仇者聯盟式的作品?
為何美漫和日漫會如此不同?
跟世界觀設定啥的沒關係,你世界觀設定再大再雜還能大過創作者腦洞不成。再說像龍珠那樣前後世界觀大變樣的情況又不是沒有,照樣封神,不服去戰。
現實來說,最直接的問題是版權,jump是沒有角色版權的。漫威、DC這些美漫公司是直接擁有超男、蝠娃、鐵人、叉漢子這些角色的版權的。因此這些角色怎麼改怎麼編怎麼混搭都是編輯部的合法權利;而jump上每一部作品的角色版權都還是屬於作者自己的,想要對路飛鳴人進行任何改動再創作都必須經過尾田岸本另外授權同意才行,不然直接上法庭吧——拳皇遊戲以前有個K999的角色,因為侵犯了阿基拉版權人設被告了,只能刪了這個角色重做了一個叫「無名」的人物出來——國內無限流能把jump人物串起來是因為完全沒在意版權……(無限流都有這個隱憂,哪天真被人版權方告了,這百分百就是侵權行為)另外,現在一些前jump知名作品的版權已經不在jump了,比如聖鬥士、北斗神拳、城市獵人這些作品的版權已經被作者給了其他出版社進行再創作。未來是否會出現編輯部買下角色版權進行混搭再創作得看日本那邊的商業運作了,我個人認為少年jump不太可能這麼干,因為他們的運營理念就是讓旗下作者進行創作競爭之後出「神作」,在這種理念下編輯部不可能再去跨作品插手搞再創作——當然,也有可能少年jump被市場打臉之後改變經營理念回身打我這回答的臉╮(╯▽╰)╭一部銀魂就能構成復仇者聯盟了,還能串上各種漫。
不請自來,其實我之前有類似的想法,不過恰好相反為什麼美漫的主流不是「升級」的思路? - 文化正好看到奶爸提到了「無限流」的思路,當時正好有相關的思考,於是決定寫點東西,給大家提供一種新的思路。@田遠 的思路跟我蠻像的,因為兩者的產生方式不一樣吧。Jump是作家帶一群助手的作坊方式,而美漫完全是流水線,編劇上色和分鏡等都是不同的人。作為自己的心血結晶,Jump的作者肯定是不願意讓自己的角色或者設定融入其他東西的,就像寫代碼一樣,強行讓兩個各有特色的項目融入在一起,兩邊的人肯定都是不幹的,這種做法可能會讓各自的特色消失。你別說Jump的人不願意,搞美漫的有些人也不願意,比如大法師Alan More,就不願意讓自己的守望者融入DC宇宙,所以DC只好自己搞了一個影射守望者的平行宇宙。而美漫的創作者,說白了都是給DC或者Marvel打工的,角色可能都不是自己創作,只是利用這個人物編故事,反正老闆開心就好。而中國網文的特色形式之一「無限流」,老實說是我個人挺喜歡的一種方式,將不同力量體系統一了起來。比如無限恐怖的「基因鎖」和修真力量體系,以及死亡開端的「掙脫者」等力量體系,基本上Z大的所有小說的力量體系雖然名字不同,但是互相都可以換算和比較的。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深入想過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其實無限流裡面的很多兌換技能或者物品等等,本身就是來源於日漫或者其他藝術形式,從某種程度來說算是一種抄襲吧?把別人的東西融合在了一起,提出自己的力量體系,某種程度上來說消滅了原著的特點,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同時又殺死了巨人,不得不說看的人很爽,但是這事估計也就只能背地裡做,這種無本創作的方式,真要上檯面會吃官司的吧?DC和Marvel的平行宇宙里經常會互相黑,但是也沒敢到指名道姓的地步。不得不說中國特色的文化土壤,才產生了「無限流」這種佳作。真要融合也不是不可能,比如Jump明星大亂斗,但是其實這種方式確實就是消滅了原著的特點了,作為遊戲玩玩就算了,要是弄成漫畫或者動畫,不可避免會有矛盾衝突,這也是藝術形式有趣的重要原因,誰打贏誰打輸?你要讓弗利薩這種隨手爆星球級別的被鳴人打敗,龍珠粉不得和火影粉撕逼?以前在正義聯盟貼吧經常會有人問此類無聊問題,拿日漫人物和美漫人物進行比較,提問者一般都是看日漫的,對美漫一知半解,現實中看日漫的肯定更多些,但是你在美漫貼吧問這種問題,自然就會引起撕逼大戰,連粉絲都不忍心看到自己心愛的角色比人家差(一般是腦殘粉,理智粉還是分得清的,不過理智粉一般不會去理這種問題,所以就變成腦殘粉的撕逼大戲),更何況作者?現在知乎也有這種趨勢,舉報都沒用,哆啦A夢能單挑復仇者聯盟嗎? - 漫威(Marvel)不過還好大家都很理智,沒有變成我想像中的撕逼大戲。美漫中也出現過融合,並不是指Marvel或者DC的內部融合,而是哥斯拉大戰復仇者,銀河護衛隊大戰dalek,以及之前傳聞進擊的巨人大戰復仇者等crossover,如何看待漫威與《進擊的巨人》的 Crossover? - 日本漫畫一般是聯手打敗壞蛋,正義的一方因為誤解而象徵性的交手,基本上不會分出勝負以免粉絲傷心。美漫中最經典的crossover 當屬 DC vs Marvel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背景應該是當時Marvel快破產了,為了提高銷量才和DC聯手,雖然這部漫畫其實還是在和稀泥,最終識破陰謀合力破解危機,但是有些細節不知道大家注意沒,這個故事的起因是DC的Krona妄圖了解宇宙的秘密而想毀滅Marvel宇宙,Marvel的GrandMaster為了欺騙他才設了這麼一個局,最後krona還隨手把吞星大叔給滅了(吞叔萬人輪),最後也是超人拿起了隊長盾和托爾錘變成「超雷人隊長」大顯神威和幽靈哈爾分開了兩個世界。也許是我想多了,我覺得這個故事本身DC和Marvel就是不太對等的地位,可能是因為當時Marvel快破產的無奈之舉。試想如日中天的三大民工漫(雖然現在好像就海賊了),怎麼可能放下身段去聯手,真要聯手,恐怕也是帶動銷量不好的刊物,或者作者無所謂或者無奈之舉吧。我的觀點是,真要融合併不是不可以,恐怕作者不會同意
日漫是以單個漫畫家為主體創作;美漫是工作室形式多一點,整個漫威宇宙世界戰線極長,範圍很大。
或者說,日漫的主角是一個(或者一群)固定的人,而在美漫中每個人都可能是(或突然變成)一系列作品中的主角。
另外個人觀點,有時候美漫為了圓滿自己的世界觀挺困難的………………你猜誰的主角光環大?
1.日本、美國的漫畫公司的運營體制完全不同,前者是獨立作家——編輯部——公司,後者是依畫師——主編——公司。前者一部漫畫歸一個作者,後者是鐵打的漫畫、流水的畫師。
2.由1導致日漫各個漫畫世界觀差異巨大,幾乎沒有並在一起的可能性——硬要聯盟也不是不可以,比如【美食的俘虜】特別篇,龍珠和海賊王、美食的俘虜並在一起,劇情要多逗逼有多逗逼。又或者【柯南VS魯邦三世】,我去,尼瑪就不怕石川五右衛門把摩天大樓切成土豆絲???
美漫完全沒這顧慮,在DC、M,各個公司的漫畫都自成體系,反正每位主角都是自己公司的,都在自己公司漫畫世界觀之下。哪怕出了正義聯盟與復仇者聯盟的大亂斗,由於畫風相似,也沒什麼太強的違和感。倒是港漫,運營體制舶來自歐美,玉皇朝公司曾把旗下的神兵玄奇、天子傳奇、義勇門雜糅成【神兵玄奇f 】,效果還不錯,我說的是清末篇。二戰篇編劇必須死全家。感覺主要是以下兩個原因吧
一是商業模式不一樣。JUMP是雜誌社,各個漫畫之間其實是競爭者關係。對於J社自己而言,保持本身漫畫的多樣性以覆蓋更多的讀者群體才是生財之道,它本身沒有意願來搞一個集大成的終極漫畫。漫威則自己本身是公司,漫畫都是自己創作的,相互之間的競爭關係很弱甚至不存在,公司得以方便地把大家聯合起來展開更多的故事,這才是斂財正路
二是漫畫內容涵蓋範圍有區別。給雜誌社投稿的漫畫家自己必須全面設計整個漫畫的世界觀和角色等等,漫畫本身結構上已經相對完整,各類性格特質的角色都或多或少的囊括在內,同伴之間的羈絆更是JUMP風格的著力點,這種情況下哪怕J社想搞一個聯盟類漫畫恐怕也會有很多重複的內容。漫威每個漫畫內容相比之下則更單薄,角色自己的故事都跟前傳外傳似得,每個角色挖的差不多了,集合起來豐富各角色之間的關係卻還有很大的空間,聯盟類漫畫才顯得自然而然您這個問題,如果我把重點放在回答為什麼不能這一點上,是非常沒有意義的。知乎上有許多類似的問題,為什麼中國拍不出特別好的類型電影?為什麼我國的工業水平一直上不去?等等等等。有些是硬實力,靠想像力是不行的,但是有些東西卻不然,可以靠想像力解決。
首先,還是回答一下為什麼不行。真的不行么?不行的最大阻力是?是不統一的世界觀么? 我覺得真的不是。有很多朋友提到了JUMP大亂斗這個系列的遊戲,的確是非常好的一個想法,但是明顯的為了角色平衡,犧牲角色在原著中的真實實力,以達到一種大家都差不多的狀態,是遊戲性得以保證的前提。當櫻木突然被召喚出來,拿起一個籃球砸向對手時,你召喚了一個孫悟空放出龜派氣功,結果是:兩種飛行道具抵消了。 遊戲和漫畫、動畫及電影的最大不同就在於此。遊戲的重心在於玩家的體驗,就拿大亂斗的遊戲來說,經典的除了JUMP系,還有CAPCOM的MARVEL VS CAPCOM系列格鬥遊戲,任天堂也出品過任天堂大亂斗,你會看到鋼鐵俠對春麗,行星吞噬者大戰洛克人,馬里奧死磕皮卡丘這樣夢幻的對決。除了可以不重視劇情嚴肅性的格鬥遊戲,像爐石傳說這樣的卡牌對戰類遊戲也非常適合製作大亂斗。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是劇情片,如何能像復聯這樣成功,而不只是一個歡樂的大亂斗?其實美國有過好的嘗試。比如《無敵破壞王》!記得看到街霸中的桑吉爾夫、拜森還有洛克人等熟悉的遊戲人物出現在影片中時,我是感動了。縱觀整部影片,這些著名的角色其實是作為客串嘉賓出現的,在重要的幾場大戰中他們並沒有出現(遺憾),但是完全不影響觀眾對這種安排的滿意度,怎麼說?能看到他們做在一起就夠了! 這的的確確的,為日漫作品的全明星電影提供了一條光明之路!有人說櫻木花道和龍珠畫風完全不能融合么!真的不對!看看最新的JUMP大亂斗和無敵破壞王的畫面,還有什麼好說的?你們都沒玩過jump明星大亂斗嗎?
鳴人為了守護偉大航路,大聲喊到:一護!把你的斬月借我一用!然後腳踩神龍沖向了正在搓元氣彈的悟空!鳴人大喊:你搶走我心愛的佐助還不夠么?!為何還要殺死我的路飛!你可知道他為了當上火影,收集龍珠復活啊銀,有多努力么??悟空淡然一笑,揮手扔出了元氣彈,轟的一聲,伴隨著鳴人高高飛起的木葉護額,偉大航路破滅了。。。。
悟空轉身向著黑暗中的一個影子虔誠的跪下:柯南主人,您的吩咐已經辦到了,您何時傳授我死神光環,讓我和漫威宇宙那群人對肛?柯南抖了抖眼鏡:雖然我貴為幕後BOSS,不過咋們這電影拍出來,估計JUMP就要被罵破產,所以還是算了,異世界的編劇大人告訴我幹掉你,就沒人知道我們有這個糟糕的提案存在過了。。。。別了悟空!
悟空心嘆不妙,這混蛋死神小學生果然翻臉無情,兔死狗烹,欲起身反抗,忽然雙腿一軟,一口血就吐了出來:你。。。你。。。好狠的心。。。編劇也不會放過你的。。。我在地獄等著你!!
柯南踏著悟空死不瞑目的屍體,低聲說到:白痴,編劇就是青山剛昌,我怎麼會死?
虛空傳來一個逗比的聲音:誒,總算把這破坑填了,都死光就沒人知道我們仿照漫威弄過這個提案了,對了,本部收到消息,說中國有個知乎上有人問了這個問題,柯南你去他家裡一趟。。。。。我不希望有人再知道我們曾經有坑爹者聯盟這部電影存在,去吧!
柯南淡然一笑,心想:你怕不是早晚要對我下手?兔死狗烹,你最近不就想完結柯南么?這就是想幹掉我的先兆啊!看來悟空說的對,我得想辦法自保!
於是柯南半夜兩點偷偷打開手機,並未按照青山剛昌所說暗殺知乎上的那位提問者,而是默默用手機記錄了這一事實真相!他在知乎上起名:通天教主,就是希望能有一天擺脫死亡威脅,跳出這個世界,和青山剛昌並列。
嗯,困死了,手機打字太累,睡咯無論美漫裡面的人物被吹的多麼誇張,都隸屬於DC或Marvel旗下,只要這兩家公司想做,再怎麼戰力不平衡的角色都能通過編輯的腦洞給聯繫在一起出現。實在編不下去只要重開一個宇宙就好了。讀者們對這種做法的接受度也高,畢竟美漫的多宇宙體系在作品初期就形成了。
然而對於日漫來說,光jump系就有幾十位知名漫畫家的作品,每一個作品都是獨立宇宙,每一個宇宙之間在漫畫正篇中幾乎毫無瓜葛。如果強行把他們塞在一個宇宙中拍戲,就必然要調整各個主角的戰力和屬性,這一點勢必會導致大量原作廚的不滿。
拿美食和海賊舉個栗子
美食的俘虜裡面阿虜打了300來話才殺到第六大陸,能跟海中的猛獸一戰。尼瑪路飛剛出場就能一拳幹掉一個海王類,阿虜的美食細胞會收到太大打擊而吃不下飯的...
還有一點就是jump系裡的角色實力彈性太大了,只要有夢想,有雞血,有要守護的東西,就算被打得瀕死了也能小宇宙爆發乾飛boss。這種做法在長篇里還比較能接受,畢竟有很多之前的感情鋪墊。然而在2個小時左右的電影裡面,就會顯得比較違和,能爆種為啥非等到半死才爆呢?(這一點我覺得龍珠就控制的比較好,體力不行了那就是不行了)所以jump系電影大多是純粉絲向,很難像婦聯那樣吸引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票子。
最後貼一個龍珠X海賊X美食的合作特輯以供參考,悟空明顯被削慘了....海賊美食龍珠特別篇—在線播放—優酷網,視頻高清在線觀看視頻一般都是一個作者裡面的:型月的《幻想嘉年華》clamp的《tsubasa》《xxxHolic》《kobato》等鳥山明《龍珠》《IQ博士》等SNK的《拳皇》《餓狼傳說》《街頭霸王》等
並不可以。看過《食夢者》大家可能會對JUMP編輯部有大概的了解,JUMP上面的作品是由作者投稿並被採用後開始連載的,注意,一般來說畫師和故事原作都是同一人,他們會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畫,所以一般來說世界觀是獨立的。而漫威運作模式不一樣,漫威會招攬不同的畫師以及故事編劇,而畫師和故事編劇並不是同一人,畫師是根據編劇給出的故事作畫的,而編劇在構思故事的時候也要考慮在他之前的編劇對角色做出的設定,所以世界觀共享。這也是為什麼美漫能連載那麼久,因為編劇畫師都會不定期換人,一個角色,由幾十甚至幾百個人共同構造,角色壽命自然會長,但他的畫風,性格會經常變化。日漫的一個角色往往由一個人去構思,所以壽命會很有限,其畫風性格也會相對穩定,即使改變也能明顯看到過渡期。15年的火影對於一些人來說可能覺得很長了,畢竟一段青春。但70多年的美隊,甚至會伴隨許多人從出生到死去……
孫悟空一個元氣彈滅了整個星球,我問你怎麼破,路飛出場就是為了提供一點元氣給他吧。好吧認真的話,就是...................每個人物畫風不一樣,我問你怎麼破!
其實還蠻期待那種日常系的主角悠哉的生活在不同的校園能有所交集呢
不管是漫威還是DC的英雄,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世界觀,也就是說在哪個世界裡,同時存在著鋼鐵俠,綠巨人蜘蛛俠,或是蝙蝠俠,超人,綠燈俠。同一個世界的英雄們互相都熟識,他們都有自己的主線故事,某些機緣巧合碰到了就出現了各種英雄組織,但前提是在同一個世界下,有相同的背景。日漫則不強調這些,jump只是一本刊載漫畫的雜誌,雖然上面許多作品風格比較類似,熱血,夢想類的作品居多。但這些作品都出自不同的作者,世界觀千差萬別,講的都不是一個故事,更不是一個世界下,怎麼混在一起?就算混在一起,你不覺得違和嗎?當然娛樂大眾和惡搞除外,所以,講到這裡,不知道題主看明白沒有,只希望你有基本的常識。